公告编号:2020-016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4 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七)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议记录。
第二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监事、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
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后的监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等,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参照本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在本规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
第三十条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