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作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川投能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2019年度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5号)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40亿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320.00万元)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5,934,6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4,065,400.00元。川投能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及瑞信方正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参股公司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砻江水电”)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五支行及瑞信方正证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元) | 期末余额(元) |
川投能源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 51001870836051508838 | 3,996,800,000.00 | 28,709,217.36 |
合计 | 3,996,800,000.00 | 28,709,217.36 |
注:上表中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划转的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2,734,600.0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川投能源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向雅砻江水电进行增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3,022,774,617.36 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994,065,4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709,217.36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见附表《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以及信用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XYZH/2019CDA40224号),自2018年5月18日(公司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董事会召开日)至2019年11月15日,公司已使用9.80亿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9年1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80亿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度,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经公司2019年12月23日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14,065,4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合计2,994,065,4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部未到期且尚未产生收益。
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川投能源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399,406.5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8,00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8,00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杨房沟水电站项目 | — | 399,406.54 | 399,406.54 | 399,406.54 | 98,000.00 | 98,000.00 | 301,406.54 | 24.54% | 首台机组预计投产日期:2021年 拟竣工日:2024年 | 尚未投产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399,406.54 | 399,406.54 | 399,406.54 | 98,000.00 | 98,000.00 | 301,406.54 | 24.54%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