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审计的2019年度会计报表,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64.47亿元,扣除2019年发放的浦发优1和浦发优2股息人民币17.25亿元后,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人民币547.22亿元。
公司拟定2019年度分配预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3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共计人民币169.34亿元。
(2)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应在税后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余额占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比例不低于1.5%,2019年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31亿元。
(3)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
上述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按照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9,352,080,3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6.11亿元(含税)。2019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80%(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