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培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59,247,103.4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251,058.05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60,540,477.6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5,536,522.98元。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0万股为基数,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60,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有效防范重大错报风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执行有效。公司监事会已审阅《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及文件,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