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规则经公司2020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规则经公司2020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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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0年4月制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为,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投资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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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