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36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2020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0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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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0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及《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江西宁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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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