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35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制度经公司2020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0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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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0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之问良好的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宁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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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