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2020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2020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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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0年4月修订)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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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