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川投能源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4号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公司审计业务由信永中和成都分所具体承办。信永中和成都分所成立于2005年8月11日,系信永中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中航国际广场2幢8层8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052546574C,已取得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5101)。

2. 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止2020年2月29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 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净资产为3,700万元。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36家,收费总额26,7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和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资产均值在1,870,000万元左右。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何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会员)、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1995年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事证券相关审计工作20多年,主要为上市公司和IPO企业提供审计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年审、上市公司再融资审计和IPO审计经验。先后审计上市公司20余家;作为负责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审计的10多家IPO企业已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工作;近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成功再融资提供审计相关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林建昆,中国注册会计师。在十六年的执业工作经历中,积累了丰富的财务、审计和事务所管理方面的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企业集团提供过年报、IPO申报审计、境内外投资、并购财务咨询。

签字会计师从业经历:范大洋,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2005年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主要为上市公司和IPO企业

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新三板挂牌审计等证券业务。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何勇、独立复核合伙人林建昆、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范大洋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川投能源现有体系范围内2020年审计费用与上年审计费用保持不变,整个川投能源体系的全年财报和内控审计费用总计13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113万元(公司本部40万元),内控审计20万元(公司本部8万元)。若2020年审计范围有新增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新增审计费用在100万元以内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的提案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我公司2019年内控和年报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加强了内部质量控制,强化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对我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年报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提供了合理保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得到了董事会审计委员的一致肯定。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提供的会议文件,同意将该提案报告提交公司十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自担任公司外部审机构以来,始终坚持原则,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根本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和财报审计机构,2020年审计费用与上年审计费用保持不变。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十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经参会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控审计单位。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定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19年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