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3号)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洪城水业”、“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非公开发行152,559,726股新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86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3,999,994.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计27,592,669.1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6,407,325.19元。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上市公司”或“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的保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洪城水业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3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7,918,725股新股。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559,72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6元,募集资金总额893,999,994.3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7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6-0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保荐费、验资费用、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用及信息披露
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6,407,325.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1,420.40万元。2019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41,420.40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5,360.77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140.4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9年11月25日,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 年 12 月 20日,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保荐机构东方投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保荐机构东方投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人 | 开户行 | 账号 | 金额 | 用途 |
开户人 | 开户行 | 账号 | 金额 | 用途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791900059810107 | 170,383,024.74 | 用于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工程项目、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偿还银行借款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 | 791913583300039 | 224,612,656.01 |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深度处理项目、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与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信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偿还银行借款 |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 2230000100000181743 | 1,015,607.84 | 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 |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 2230000100000181867 | 52,769,315.68 | 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跤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
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 | 791914453800066 | 4,827,085.68 | 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
合 计 | 453,607,689.9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6,640.7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420.4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420.4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工程项目 | 否 | 8,200.00 | 8,200.00 | 2020年12月 | 否 | 否 | ||||
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蛟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 否 | 13,300.00 | 13,300.00 | 8,023.62 | 8,023.62 | 60.33 | 2020年5月 | 否 | 否 | |
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 | 否 | 8,600.00 | 8,600.00 | 8,498.80 | 8,498.80 | 98.82 | 2020年3月 | 否 | 否 | |
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 否 | 8,700.00 | 8,700.00 | 2021年6月 | 否 | 否 | ||||
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 否 | 3,500.00 | 3,500.00 | 3,017.41 | 3,017.41 | 86.21 | 2019年11月 | 否 | 否 | |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 深度处理项目 | 否 | 3,300.00 | 3,300.00 | 610.15 | 610.15 | 18.49 | 2020年3月 | 否 | 否 | |
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 否 | 3,300.00 | 3,300.00 | 520.15 | 520.15 | 15.76 | 2020年1月 | 否 | 否 | |
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与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 否 | 2,600.00 | 2,600.00 | 1,243.14 | 1,243.14 | 47.81 | 2019年8月 | 52.79 | 是 | 否 |
信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 否 | 11,100.00 | 11,100.00 | 2,707.13 | 2,707.13 | 24.39 | 2020年10月 | 否 | 否 | |
偿还银行借款 | 否 | 26,800.00 | 24,040.73 | 16,800.00 | 16,800.00 | 69.88 | - | - | -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89,400.00 | 86,640.73 | 41,420.40 | 41,420.40 | 47.81 | 52.79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公司以募集资金23,108.3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20日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9】第6-00042号《审核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除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工程项目尚未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19年12月26日完成了上述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45,360.77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工程项目、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蛟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深度处理项目、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及信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正处于项目建设期,尚未投入使用,因此尚未开始实现效益;
注2: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尚未开始建设,因此尚未开始实现效益;
注3: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于2019年11月26日投入运营,由于运营期较短,因此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不存在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