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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水业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上午十一点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议题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财务报告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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