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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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洪国资字[2019]197号),经公司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以2019年12月13日为授予日,授予15名激励对象5,885,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05元/股。变更后的股本为948,038,351股。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以及相关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文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2,153,351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8,038,351元。 |
第二十一条 公司由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煤气公司、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昌市公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成立时经批准发行的总股本为9000万股。公司于2004年5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52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并于200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 公司于2010年12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 | 第二十一条 公司由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煤气公司、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昌市公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成立时经批准发行的总股本为9000万股。公司于2004年5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52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并于200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 公司于2010年12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 |
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 1868号),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2011年1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20,000,000股。 经公司2011年4月29号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股本11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330,000,000股。 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54号)。发行后公司普通股总数为438,663,125股。 经公司2016年9月8号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8股,共转增股本350,930,500股,转增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789,593,625股。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563号),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559,726股。2019年11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的 | 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 1868号),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2011年1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20,000,000股。 经公司2011年4月29号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股本11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330,000,000股。 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54号)。发行后公司普通股总数为438,663,125股。 经公司2016年9月8号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8股,共转增股本350,930,500股,转增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789,593,625股。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563号),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559,726股。2019年11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的 |
登记。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942,153,351股。 | 登记。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942,153,351股。 根据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洪国资字[2019]197号),经公司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2019年12月13日授予15名激励对象5,885,000股限制性股票,2020年1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股份的登记。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股本为人民币948,038,351股。 |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