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61 公司简称:洪城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肖壮 | 工作原因 | 邵涛 |
三、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邵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立群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580,841,946.26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488,736,023.01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38,492,627.3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特作如下分配方案:
一、按201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即23,849,262.74元;
二、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2019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214,643,364.61元,加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543,425,962.79元,减去2019年已分配股利134,230,916.2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为623,838,411.15元。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48,038,3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拾股拟派现金股利2.6元人民币(含税),拟共分配现金股利246,489,971.26元,剩余377,348,439.89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1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8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0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68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1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7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98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洪城水业 | 指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水业集团 | 指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市政公用集团 | 指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会 | 指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江西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
洪城环保 | 指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朝阳环保 | 指 |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九江蓝天碧水 | 指 |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萍乡环保 | 指 |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温州洪城 | 指 |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温州清波 | 指 |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温州弘业 | 指 | 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辽宁洪城环保 | 指 |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南昌燃气 | 指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二次供水 | 指 |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新能源公司 | 指 |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公交公司 | 指 | 南昌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星河数码 | 指 |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
水富君成 | 指 | 上海水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市水富君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南昌城投 | 指 | 南昌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盖州洪城污水 | 指 |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洪城水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XI HONGCHENG WATERWORK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ONGCHENG WATERWORK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邵 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邓勋元 | 桂 蕾 |
联系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1289号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1289号 |
电话 | 0791-85234708 | 0791-85234708 |
传真 | 0791-85234708 | 0791-85234708 |
电子信箱 | 497057754@qq.com | Guilei000006@163.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灌婴路9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30025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128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30038 |
公司网址 | http://www.jxhcsy.com |
电子信箱 | jx600461@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洪城水业 | 600461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国平、梁华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 名称 |
外) | 办公地址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黄 万、朱 剑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9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
办公地址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7年 |
营业收入 | 5,380,989,963.80 | 4,377,751,056.23 | 22.92 | 3,544,170,588.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88,736,023.01 | 336,006,633.61 | 45.45 | 273,969,542.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63,556,825.48 | 324,894,456.97 | 42.68 | 242,252,220.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1,537,888.78 | 1,122,157,808.89 | 7.07 | 774,967,732.56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7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750,230,007.74 | 3,528,959,295.14 | 34.61 | 3,212,589,200.64 |
总资产 | 11,829,409,625.47 | 9,986,382,242.90 | 18.46 | 8,444,887,491.0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7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43 | 41.86 | 0.3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43 | 41.86 | 0.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41 | 41.46 | 0.3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98 | 9.96 | 增加3.02个百分点 | 8.7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31 | 9.65 | 增加2.66个百分点 | 7.76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9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334,133,506.33 | 1,261,183,686.96 | 1,077,945,805.74 | 1,707,726,964.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1,179,861.17 | 112,155,281.29 | 107,307,703.90 | 138,093,176.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27,646,453.53 | 101,994,602.21 | 99,863,426.60 | 134,052,343.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90,239.70 | 391,253,027.91 | 489,433,387.39 | 295,661,233.7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19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8年金额 | 2017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162,440.67 | -3,880,201.83 | 40,593,258.0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287,725.38 | 16,806,707.93 | 21,201,710.6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396,038.9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 |
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601,018.46 | 229,661.54 | 3,239,130.05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76,515.73 | 341,742.78 | 160,003.25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192,342.85 | 174,722.65 | 157,177.9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14,996.65 | 1,368,579.90 | 1,843,097.9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058,843.33 | -641,627.37 | -19,224,379.09 | |
所得税影响额 | -8,393,037.83 | -3,287,408.96 | -16,252,677.06 | |
合计 | 25,179,197.53 | - | 11,112,176.64 | 31,717,321.66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
1、供水业务
主要从事水的生产和供应,在南昌供水市场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区域自然垄断性。公司所属水厂从赣江取水,通过城市供水管网销售并输送给终端用户使用。公司设立了水质监测部门,实时监测水源及出厂水情况,保障用户用水质量;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来确保水费及时回收。
2、污水处理业务
主要由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两部分组成,分布在江西省全境、浙江省温州市、辽宁省营口市和福建省漳浦县,已取得当地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依据物价指数变化、增加投资金额等协议约定条款,对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与政府进行协商调整。
3、燃气能源业务
主要包括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的供应与销售,在政府核发的特许经营许可证的范围内提供相应服务。
4、工程及其他业务
主要包括水厂、污水厂和管网建设,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类业务。其他业务还包含二次供水管道设备安装,给排水设备制造、销售及安装等。
(二) 行业情况
水务行业逐渐由各城市单点发展到全国性、区域性统一战略布局,在国家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以及“一带一路”的战略布局下,水务行业不仅是各地区各自发展,而是需要在大的战略使命之下统筹发展。随着供水行业发展已趋于平稳,污水治理行业正属于快速成长期,综合治理项目日益涌现,“面向效果”、“综合环境服务”已成为水务企业战略转型的重要选择方向。水务行业区域性较强,异地业务扩张难度较大,外延式扩张是更为便捷有效的途径,上市公司通过并购整合打破技术及地域限制,实现快速扩张,未来水务行业的并购、整合将进一步加剧。
随着《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的出台,未来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农村水环境治理、智慧水务等领域的需求快速增长,党中央、国务院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未来将成为水务行业的重要利润增长点。
我国油气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2019年我国围绕油气增加储备、提高产量、改造管网、引入竞争机制等重点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资源税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的出台、《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的实施、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项目的顺利投产供气、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的挂牌成立,按照“放开两头(上游勘探、下游销售)、管住中间(运输)”的改革思路持续推进,大力提升勘探开发力度,以天然气官网建设、补足储气调峰短板,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按照《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年我国天然气消费占比要超过10%,2030年提高到15%,远高于煤炭、石油等其他化石能源种类的消费增速。我国天然气资源已形成多元化供应局面,我国天然气市场处于发展期,占能源消费比重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受到煤改气政策的持续推动和体制机制的完善和理顺,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加速推进,将带动天然气在发电、城市燃气和工业燃料等诸多应用领域的需求爆发,天然气需求在此阶段将维持高速增长趋势,未来十年我国天然气市场仍将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
公司目前拥有供水、污水处理、燃气能源等业务板块,综合性环境产业链已初步形成,并且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公司属于国家大型一类供水企业,在南昌供水市场具有较强的供水区域自然垄断性;污水处理业务在省内占据整个县级污水市场80%以上份额;通过对南昌市区燃气市场进行整合,市场占有率已达90%以上;公用新能源是南昌市最大的车用天然气供应商,受益于近年来南昌市政府对车用天然气推广的大力支持,公用新能源各加气站地理位置优越,竞争能力较强。
(二)项目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长期从事供水和水处理相关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拓展并完成了多项项目工程,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培育了扎实能干的项目管理团队,能准确把握公司产业政策、产业趋势,推进公司对外项目拓展、运营管理、资源整合等,为公司持续开展业务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都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运作规范,管理能力强
公司管理层团队年富力强,具有创新、拼搏的精神。积极引进高学历人才,到管理、技术、研发等关键岗位,为公司发展添砖加瓦。多年的制水行业经验培养了大批的人才队伍,具备了较强的技术优势;众多污水处理厂以片区管理为面,以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机电、工艺、化验等技术支持为线,形成线、面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并成功将该模式复制到80多家污水处理厂加以固化,成为我司运营污水处理项目的竞争优势。
(四)技术和装备优势
公司水质检测部门符合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一级站要求,是全国第二个公布106项水质指标的水务企业。除此之外,还具有水处理剂和地表水质检测等多项技术,共计拥有140项检测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 “创新引领、优化配置、稳中求进、精准发力”十六字工作方针的总体要求全力促发展,坚持改革创新与实干担当,以打造全国一流的环境综合服务运营商为使命,坚定发展信心、加大对外投资、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成非公开发行融资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引入股权激励机制,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面总体上仍保持增长态势,财务结构及资产状况保持良好,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升,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38,099万元,同比增长22.92%;利润总额72,649万元,同比增长34.26%;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48,874万元,同比增长45.45%;每股收益0.61元;至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18.29亿元,净资产为51.71亿元,分别较期初增长
18.46%和33.99%。
报告期内, 公司自来水售水量35,732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3.05%,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污水处理量76,960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5.63%;天然气供气量42,737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4.62%。
从收入构成情况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自来水销售收入87,443.23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6.25%;实现污水处理服务收入87,347.68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6.23%;实现燃气、能源销售收入143,832.92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6.73%;实现给排水工程收入149,993.13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7.87%;实现燃气工程安装收入57,129.56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10.62%;实现其他业务收入12,352.49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30%。报告期内公司自来水销售收入、污水处理服务收入、给排水工程收入及燃气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均有所增长,其中工程收入增幅较大,燃气工程安装收入小幅下降。
供排水业务及涉水工程:报告期内,供水产能为169.5万立方米/日(含托管);为策应南昌市区的快速扩张,满足市民的供水需求,公司加快城北水厂二期及红角洲水厂二期的建设,建成后将扩容20万立方米/日的供水量,同时配合赣江新区大规划,积极完成空港水厂前期筹备工作,完成了水厂智能巡检系统建设工程,进一步保障供水安全,降低风险成本;为完善供水管网布局,降低施工成本,配合市政道路建设,完成了管网新建和改造共计47.57公里。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特许经营权项目总设计规模为302.63万立方米/日(含托管),2019年全年新签订特许权协议的项目共26个,投资估算17.16亿元;另有21个项目已取得政府书面授权,包括余江、南康、临川等,总投资约12.56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共投入约37.37亿元,承接69家污水扩容提标改造工程,目前已完工30家,其中22家进入收费阶段,环保产业的红利已开始逐步释放。
2020年初,公司顺利中标青山湖、红谷滩污水扩PPP项目,新增总设计规模为40万立方米/日,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全省污水市场占有率。朝阳、长堎、红角洲等水厂污泥提标项目陆续开工,以衔接下游污水厂减轻处理压力,进一步降低全产业链的处理成本;洪都中大道管改工程、引赣入湾工程、地铁管改工程等供水管网项目建设,增强了工程板块业务厚度。
燃气销售及安装工程:报告期内,积极推动南昌市政府的《南昌市推进燃气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同时借助市政道路改造及铸铁管网改造,全面开发周边社区。同时借助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新区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机遇,实现新增居民用户87,439户,实现新增非居民用户1118户。截至报告期末,南昌燃气用户为96.53万户。南昌燃气普及率进一步提升,同时为加快管网新建速度及老旧管网改造,确保气源供给安全稳定,全年老旧管网改造完成138.8公里,敷设中压管网131公里, 高压管网16公里。立足车用气业务,今年新增朝阳和城南两个CNG加气站,扩大了市场占有率。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供排水业务及涉水工程营业收入3,327,856,870.37元,同比增长29.36%,燃气销售及安装工程营业收入2,009,624,740.71元,同比增长13.88%。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380,989,963.80 | 4,377,751,056.23 | 22.92 |
营业成本 | 4,030,668,526.12 | 3,294,146,090.64 | 22.36 |
销售费用 | 189,959,517.43 | 171,947,058.72 | 10.48 |
管理费用 | 235,121,373.94 | 212,759,477.81 | 10.51 |
研发费用 | 61,159,455.04 | 28,651,172.93 | 113.46 |
财务费用 | 139,841,514.84 | 133,733,289.63 | 4.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1,537,888.78 | 1,122,157,808.89 | 7.0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0,901,537.35 | -1,606,034,708.53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6,761,133.14 | 251,046,202.84 | 285.09 |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38,099.00万元,比2018年437,775.11万元增加100,323.89万元,增幅为22.9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533,748.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06%,主要系售水量、污水处理量、燃气销售量和工程收入增加所致;其他业务收入4,350.8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7.31%,主要系水表申报手续费和代征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手续费收入增加所致。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供排水业务及涉水工程 | 3,327,856,870.37 | 2,409,920,777.89 | 27.58 | 29.36 | 27.07 | 增加1.31个百分点 |
燃气销售及安装工程 | 2,009,624,740.71 | 1,602,443,172.36 | 20.26 | 13.88 | 16.03 | 减少1.4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自来水销售 | 874,432,297.34 | 425,362,018.28 | 51.36 | 29.62 | 5.52 | 增加11.11个百分点 |
污水处理服务费 | 873,476,768.17 | 596,993,326.54 | 31.65 | 17.11 | 15.05 | 增加1.23个百分点 |
燃气销售 | 1,438,329,150.22 | 1,319,647,528.14 | 8.25 | 20.66 | 16.36 | 增加3.39个百分点 |
给排水工程 | 1,499,931,293.75 | 1,316,193,863.73 | 12.25 | 37.66 | 43.15 | 减少3.37个百分点 |
燃气工程安装 | 571,295,590.49 | 282,795,644.22 | 50.50 | -0.24 | 14.54 | 减少6.39个百分点 |
设计费 | 4,854,205.06 | 2,629,641.58 | 45.83 | -21.96 | -22.72 | 增加0.54个百分点 |
设备销售 | 74,903,354.61 | 68,531,017.56 | 8.51 | 33.43 | 32.76 | 增加0.46个百分点 |
探测及检测 | 258,951.44 | 210,910.20 | 18.55 | 1,599.31 | 1,406.55 | 增加10.4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江西省 | 5,217,848,523.11 | 3,929,073,361.83 | 24.70 | 23.23 | 22.43 | 增加0.49个百分点 |
浙江省 | 35,695,770.88 | 29,281,547.52 | 17.97 | 14.47 | 22.11 | 减少5.13个百分点 |
辽宁省 | 83,937,317.09 | 54,009,040.90 | 35.66 | 16.90 | 22.07 | 减少2.73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水的生产和供应 | 4,012,363,950.25 | 100.00 | 3,277,562,424.50 | 100.00 | 22.42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自来水 | 425,362,018.28 | 10.60 | 403,114,644.86 | 12.30 | 5.52 | ||
原材料 | 11,770,657.02 | 2.77 | 13,327,462.57 | 3.31 | -11.68 | ||
能源 | 66,201,311.52 | 15.56 | 66,423,347.87 | 16.48 | -0.33 | ||
折旧 | 140,023,699.39 | 32.92 | 127,886,545.82 | 31.72 | 9.49 | ||
人工工资 | 86,768,850.49 | 20.40 | 94,922,046.92 | 23.55 | -8.59 | ||
其他成本 | 120,597,499.86 | 28.35 | 100,555,241.68 | 24.94 | 19.93 | ||
污水处理 | 596,993,326.54 | 14.88 | 518,908,750.70 | 15.83 | 15.05 | ||
原材料 | 33,218,364.42 | 5.56 | 14,615,919.24 | 2.82 | 127.28 | ||
能源 | 95,101,675.70 | 15.93 | 86,290,984.32 | 16.63 | 10.21 | ||
人工工资 | 134,116,289.82 | 22.47 | 115,551,834.52 | 22.27 | 16.07 | ||
折旧 | 215,036,124.65 | 36.02 | 189,662,171.08 | 36.55 | 13.38 | ||
其他成本 | 119,520,871.95 | 20.02 | 112,787,841.54 | 21.73 | 5.97 | ||
燃气销售 | 1,319,647,528.14 | 32.89 | 1,134,126,616.07 | 34.60 | 16.36 | ||
原材料 | 1,113,335,413.28 | 84.37 | 913,341,803.14 | 80.53 | 21.90 | ||
人工工资 | 51,978,246.01 | 3.94 | 45,660,853.02 | 4.03 | 13.84 |
折旧 | 82,379,469.46 | 6.24 | 79,871,710.54 | 7.04 | 3.14 | ||
其他成本 | 71,954,399.39 | 5.45 | 95,252,249.37 | 8.40 | -24.46 | ||
工程 | 1,316,193,863.73 | 32.80 | 919,471,076.87 | 28.05 | 43.15 | ||
原材料 | 820,975,852.29 | 62.37 | 534,763,229.21 | 58.16 | 53.52 | ||
人工工资 | 28,030,355.17 | 2.13 | 26,921,479.68 | 2.93 | 4.12 | ||
折旧 | 819,019.09 | 0.06 | 825,218.86 | 0.09 | -0.75 | ||
其他成本 | 466,368,637.18 | 35.44 | 356,961,149.12 | 38.82 | 30.65 | ||
燃气工程安装 | 282,795,644.22 | 7.05 | 246,903,707.48 | 7.53 | 14.54 | ||
设备销售 | 68,531,017.56 | 1.71 | 51,620,821.61 | 1.58 | 32.76 | ||
其他 | 2,840,551.78 | 0.07 | 3,416,806.91 | 0.11 | -16.87 |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9,020.3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0.9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33,810.3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28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40,098.1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0.5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5,666.6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65%。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销售费用本年发生18,996万元,上年发生17,195万元,增幅10.48%,主要为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保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本年发生23,512万元,上年发生21,276万元,增幅10.51%,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费及资产摊销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本年发生6,116万元,上年发生2,865万元,增幅113.46%,主要为新增项目研发费用。
4、财务费用本年发生13,984万元,上年发生13,373万元,增幅4.57%,主要为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61,159,455.04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61,159,455.0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4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6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6.4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数为1,201,537,888.78元,上期发生数为1,122,157,808.89元,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数为-1,120,901,537.35元,上期发生数为-1,606,034,708.53元,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数为966,761,133.14元,上期发生数为251,046,202.84元,主要为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252,549,825.38 | 19.04 | 1,422,471,769.64 | 14.24 | 58.35 | |
应收票据 | 8,947,509.85 | 0.08 | / | |||
其他应收款 | 102,005,191.88 | 0.86 | 76,589,430.51 | 0.77 | 33.18 | |
存货 | 356,025,396.29 | 3.01 | 219,309,822.86 | 2.20 | 62.34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3,091,293.35 | 0.03 | -1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1,660,893.05 | 0.01 | 2,624,120.97 | 0.03 | -36.71 | |
在建工程 | 1,233,345,618.06 | 10.43 | 735,533,813.78 | 7.37 | 67.68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13,075.18 | 0.01 | 13,126.00 | 0.00 | 9,141.77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8,348,412.83 | 0.92 | 77,139,057.58 | 0.77 | 40.46 | |
其他应付款 | 303,053,939.59 | 2.56 | 582,477,788.74 | 5.83 | -47.97 | |
应付利息 | 4,963,060.18 | 0.05 | -1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28,670,879.24 | 4.47 | 266,480,000.00 | 2.67 | 98.39 | |
其他流动负债 | 89,379,946.15 | 0.76 | 65,402,371.52 | 0.65 | 36.66 | |
递延收益 | 174,522,931.96 | 1.48 | 126,579,152.90 | 1.27 | 37.88 | |
资本公积 | 2,063,931,808.61 | 17.45 | 1,337,722,678.16 | 13.40 | 54.29 | |
其他综合收益 | 1,825,116.89 | 0.02 | -2,464,357.81 | -0.02 | / |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数为2,252,549,825.38元,上期期末数为1,422,471,769.64元,同比增长58.35%,主要为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
(2)应收票据:本期期末数为8,947,509.85元,上期期末数为0元,同比增加8,947,509.85元,主要为本期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
(3)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数为102,005,191.88元,上期期末数为76,589,430.51元,同比增长33.18%,主要为新增往来款项。
(4)存货:本期期末数为356,025,396.29元,上期期末数为219,309,822.86元,同比增长62.34%,主要为孙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施工中工程未决算。
(5)持有至到期投资:本期期末数为0元,上期期末数为3,091,293.35元,同比下降100%,主要为本期收回持有至到期投资。
(6)投资性房地产:本期期末数为1,660,893.05元,上期期末数为2,624,120.97元,同比下降
36.71%,主要为本期出售投资性房地产。
(7)在建工程:本期期末数为1,233,345,618.06元,上期期末数为735,533,813.78元,同比增长67.68%,主要为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新增提标扩容项目,以及燃气新增高压管网、市政管网建设。
(8)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期末数为1,213,075.18元,上期期末数为13,126.00元,同比增长9141.77%,主要为本期新增装修费用。
(9)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期末数为108,348,412.83元,上期期末数为77,139,057.58元,同比增长40.46%,主要为计提应付职工薪酬增加。
(10)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数为303,053,939.59元,上期期末数为582,477,788.74元,同比下降47.97%,主要为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权费用。
(11)应付利息:本期期末数为0元,上期期末数为4,963,060.18元,同比减少100%,主要为应付利息拆分列示为“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期末数为528,670,879.24元,上期期末数为266,480,000.00元,同比增长98.39%,主要为长期借款部分重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其他流动负债:本期期末数为89,379,946.15元,上期期末数为65,402,371.52元,同比增长36.66%,主要为待转销项税增加。
(14)递延收益:本期期末数为174,522,931.96元,上期期末数为126,579,152.90元,同比增长37.88%,主要为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15)资本公积:本期期末数为2,063,931,808.61元,上期期末数为1,337,722,678.16元,同比增长54.29%,主要为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资本公积。
(16)其他综合收益:本期期末数为1,825,116.89元,上期期末数为-2,464,357.81元,同比增加4,289,474.70元,主要为联营企业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79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水务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产能和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板块 | 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自来水供应 | 164万立方米/日 | 71.92% |
污水处理 | 269.05万立方米/日 | 90.02% |
地区 | 产能 | 报告期内新投产规模 | 在建项目的计划产能 | 预计投产时间 |
九江八里湖 | 4 | 4 | 2020年8月 | |
余江 | 1.5 | 0.5 | 2020年6月 | |
横峰 | 1 | 2020年7月 | ||
赣州市 | 9 | 2020年6月 | ||
信丰 | 6 | 2020年12月 | ||
龙南 | 4 | 2020年12月 | ||
南康 | 8 | 4 | 2020年11月 | |
赣县城北 | 1 | 2020年11月 | ||
广昌 | 3 | 2021年6月 | ||
南丰 | 3 | 2021年7月 | ||
资溪 | 1 | 2020年7月 | ||
南城 | 4 | 2020年9月 | ||
临川 | 3 | 1.5 | 2020年8月 | |
乐安 | 2 | 2021年5月 | ||
黎川 | 1.5 | 2020年6月 | ||
安福 | 2.5 | 2021年3月 | ||
吉水 | 2 | 2020年12月 | ||
峡江生活 | 0.6 | 2020年12月 | ||
青原区 | 2 | 2020年12月 | ||
进贤 | 6 | 2021年12月 | ||
樟树 | 4 | 2020年7月 | ||
丰城老 | 4 | 2021年12月 | ||
奉新 | 2 | 2021年7月 | ||
靖安 | 1 | 2020年10月 | ||
会昌 | 1 | 2020年8月 | ||
安远 | 1 | 2020年6月 | ||
兴国 | 4 | 2020年6月 | ||
上高 | 4.5 | 2020年5月 | ||
高安 | 4 | 2020年10月 | ||
宜丰 | 2.25 | 2020年5月 | ||
上栗 | 1.5 | 2020年5月 | ||
莲花 | 1.5 | 0.75 | 2020年12月 | |
萍乡市 | 8 | 2020年4月 | ||
湾里 | 1.5 | 2021年6月 | ||
航空城 | 6 | 2021年10月 | ||
樵舍工业厂 | 1 | 2021年4月 | ||
盖州洪城 | 1.5 | 2020年6月 |
2. 销售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板块 | 销售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同比变化(%) |
自来水供应 | 874,432,297.34 | 425,362,018.28 | 51.36 | 增加11.11个百分点 |
污水处理 | 873,476,768.17 | 596,993,326.54 | 31.65 | 增加1.23个百分点 |
(1). 自来水供应板块
1.1 各地区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各客户类型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客户类型 | 平均水价 | 定价原则 | 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 调价机制(如有) |
居民生活用水(一级用水) | 2.03 | 依据洪发改收费字第[2018]7号文执行 | ||
居民生活用水(二级用水) | 3.05 | 依据洪发改收费字第[2018]7号文执行 | ||
居民生活用水(三级用水) | 6.09 | 依据洪发改收费字第[2018]7号文执行 | ||
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户) | 2.05 | 依据洪发改收费字第[2018]7号文执行 | ||
非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 | 3.05 | 依据洪发改收费字第[2018]7号文执行 | ||
特种行业用水(特种行业) | 10.15 | 依据洪发改收费字第[2018]7号文执行 |
(2). 污水处理板块
2.1 各地区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 平均水价 | 定价原则 | 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 调价机制(如有) |
洪城环保江西区域 | 1.15 | 按特许经营权协议中价格测算公式,与政府协定 | 一、二期项目水价合并,致水价下调 | 按特许经营权协议中价格测算公式,与政府协定 |
朝阳环保 | 0.94 | 按特许经营权协议中价格测算公式,与政府协定 | 提标改造基本水价暂定0.969元/吨 | 按特许经营权协议中价格测算公式,与政府协定 |
九江环保 | 0.63 | 按特许经营权协议中价格测算公式,与政府协定 | 按特许经营权协议中价格测算公式,与政府协定 | |
萍乡环保 | 0.60 | 按特许经营权协议中价格测算公式,与政府协定 | 按特许经营权协议中价格测算公式,与政府协定 | |
温州洪城 | 1.14 | 按特许经营权协议中价格测算公式,与政府协定 | 按特许经营权协议中价格测算公式,与政府协定 | |
温州清波 | 1.37 | 按特许经营权协议中价格测算公式,与政府协定 | 按特许经营权协议中价格测算公式,与政府协定 | |
温州弘业 | 1.07 | 按特许经营权协议中价格测算公式,与政府协定 | 按特许经营权协议中价格测算公式,与政府协定 | |
辽宁洪城 | 1.31 | 按特许经营权协议中价格测算公式,与政府协定 | 按特许经营权协议中价格测算公式,与政府协定 |
2.2 各客户类型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主要采水点水源水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自来水厂主要集中在南昌市主城区,其水源主要来源于赣江。根据南昌环境监测中心定期发布的南昌市主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III类标准。2019年南昌市主城区共监测7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均为河流型地表水源,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4. 自来水供应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供水量 | 销售量 | 产销差率(%) | 同比变化(%) | 原因 |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430,504,817 | 357,321,535 | 17.00 | -0.02 |
5. 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经营
模式
项目经营模式 | 项目 总预算 | 项目 进度 | 报告期内 投入金额 | 累计实际 投入金额 | 项目收益情况 | 项目进展出现重大变化或者重大差异的,应当说明并披露原因 |
特许经营 | 1,034,682,700 | 详见十一节、七、21 | 208,957,726.42 | 325,643,425.99 | 目前处于在建期,尚无收益 | 无 |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14.7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主营集中供水、供水管网及设施维护等。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0,882.52万元,净资产3,810.14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971.24万元。
(2)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主营市政给排水设计、咨询。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资产1,229.75万元,净资产1,066.63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41.9万元。
(3)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1,2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
污水与垃圾处理工程设施开发、建设及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产业开发;污水及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开发、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截止2019年12月31日,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19,270.16万元,净资产13,558.18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737.55万元。
(4)萍乡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萍乡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
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软件应用服务,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培训,水质检测,信息技术服务(上述项目中法律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截止2019年12月31日,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7,487.11万元,净资产2,350.1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7.57万元。
(5)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150万元,公司拥有其9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技术、产品的研发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凭资质经营)。截止2019年12月31日,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9,395.23万元,净资产4,699.07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06.86万元。
(6)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公司拥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凭资质经营)。截止2019年12月31日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192.17万元,净资产-476.5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24.94万元。
(7)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7,062.91万元,净资产3,144.3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3.58万元。
(8)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9,043.9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
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国家的专项规定的除外)。截止2019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517,193.96万元,净资产176,485.97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5,522.44万元。
(9)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给水、排水工程勘查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给水设备工艺安装;空气管道及设备安装、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工程安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工程、消
防设施工程、公路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38,326万元,净资产18,530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119.68万元。
(10)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07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的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供电、售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总资产6,762.96万元,净资产2,944.69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62.68万元。
(11)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51%的股权,主营生产和销售管道燃气,汽车加气,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燃气设备、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维修,燃气设施的维护,经营其他与燃气有关的物资和服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91,692.66万元,净资产74,969.79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8,324.08万元。
(12)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给排水工程查勘施工,人力装卸,供水管道工程施工,道路施工,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设备安装,消防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7,923.62万元,净资产8,878.74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596.46万元。
(13)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8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
燃气经营;双燃料汽车项目研发及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9,743.67万元,净资产8,314.42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833.03万元。
(14)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400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要经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截止2019年12月31日,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68,030.58万元,净资产21,271.26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613.22万元。
(15)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864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及其配套设施的开发及销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及技术咨询。截止2019年12月31日,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23,101.05万元,净资产17,831.81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1.71万元。
(16)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给排水设施工程建筑、给排水管道和设备安装、供水管网维修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环境治理。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59万元,净资产-26.6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2.06万元。
(17)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排水管网的建设;道路建设;土石方工程施工;污水处理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道路及管网的运营与维护;再生水资源利用;对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截止2019年12月31日,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2,008.69万元,净资产2,008.26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8.29万元。
(18)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16万元,公司拥有其80%股权,主营环保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污水处理工程。截
止2019年12月31日,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809.72万元,净资产809.63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63万元。
(19)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9,289.03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营市政管网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维护;市政养护工程;自来水、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及配套管理服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532.86万元,净资产4,532.53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63万元。
(20)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3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城市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处理。截止2019年12月31日,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983.5万元,净资产2,983.55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6.45万元。
(21)南昌洪城管道探测技术有限公司
南昌洪城管道探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供水管道检漏、管道定位、供水管网监测、供水技术服务等。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南昌洪城管道探测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6.15万元,净资产12.58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65万元。
(22)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5万美元,公司拥有其50%的股权,为公司合营公司,主营生产销售饮用水。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总资产5,614.16万元,净资产4,777.79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345.28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水务行业
水务行业逐渐由各城市单点发展到全国性、区域性统一战略布局,在国家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以及“一带一路”的战略布局下,水务行业不仅是各地区各自发展,而是需要在大的战略使命之下统筹发展。随着供水行业发展已趋于平稳,污水治理行业正属于快速成长期,综合治理项目日益涌现,“面向效果”、“综合环境服务”已成为水务企业战略转型的重要选择方向。水务行业区域性较强,异地业务扩张难度较大,外延式扩张是更为便捷有效的途径,上市公司通过并购整合打破技术及地域限制,实现快速扩张,未来水务行业的并购、整合将进一步加剧。
2019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力促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明确提出,经过3年努力,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健全排水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激励支持政策、强化责任落实。2019年7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结合国内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现状,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农村污水治理需要达到的目标要求。2019年1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明确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方案编制、治理措施要求、试点示范内容以及治理效果评估、组织实施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全面推动农村地区启动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未来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农村水环境治理、智慧水务等领域的需求快速增长,党中央、国务院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未来将成为水务行业的重要利润增长点。
2、燃气能源
随着我国油气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2019年我国围绕油气增加储备、提高产量、改造管网、引入竞争机制等重点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资源税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的出台、《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的实施、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项目的顺利投产供气、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的挂牌成立,按照“放开两头(上游勘探、下游销售)、管住中间(运输)”的改革思路持续推进,大力提升勘探开发力度,以天然气官网建设、补足储气调峰短板,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2019年我国天然气消费增长稳中趋缓,天然气表观消费量达到306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4%,占一次能源总消费量的8.4%。按照《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年我国天然气消费占比要超过10%,2030年提高到15%,远高于煤炭、石油等其他化石能源种类的消费增速。我国天然气资源已形成多元化供应局面,我国天然气市场处于发展期,占能源消费比重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受到煤改气政策的持续推动和体制机制的完善和理顺,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加速推进,将带动天然气在发电、城市燃气和工业燃料等诸多应用领域的需求爆发,天然气需求在此阶段将维持高速增长趋势,未来十年我国天然气市场仍将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在城市燃气端, 2019年7月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取消了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外商可在中国独立经营城市燃气业务,不再采取合资的形式,城市燃气行业或将迎来惨烈的竞争。2019年7月,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下发《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提出,取消不合理收费,限制城镇燃气安装费,原则上成本利润率不超过10%,建立燃气工程安装竞争性市场体系。2019年7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征求《关于解决“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供暖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意见的函,明确指出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煤改气”的推进力度回归理性。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的成立将重构天然气市场体系,包括天然气定价体系、天然气销售模式、合同签署模式、管输定价规则、天然气交易规则等,将极大地影响行业、地方、企业多个方面。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决胜之年,在环保政策支撑下,天然气将加快替代其他污染性能源,普及率将逐步攀升,城市气化率将有效提高。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将以“转换动能、创新创造”工作方针为指引,以完善环境治理业务协同发展,发挥资源共享效应,把全业务、全产业链、环保协同的市场拓展能力结合起来,打造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此推动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在收官“十三五”、谋篇“十四五”承上启下的关键期,着力“民生服务、产业拓展、资本运作、精益管理”四个聚焦,持续推进“五大攻坚战”,实现打造中国一流的环境产业综合运营商的总目标。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推进供水设施建设。积极策应城市发展,按时、按节点推进红角洲水厂二期,城北水厂二期,赣江新区空港水厂,朝阳水厂、长堎水厂提标技改,引赣入湾南线、南昌市备用水源管网,城区老旧管网改造、新管网建设等工程,进一步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2、推进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根据国家环保政策要求,稳步推进城东、城北污水处理厂扩容,定南县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以及全省8个片区50余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等工程建设,强化调度,确保全司所有运营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3、推进二次供水规范健康发展。争取《南昌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出台,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彻底解决南昌市300多个老旧小区,1700多个单元总表,共计25万余户供水分户改造工程,确保市民“用水最后一公里”的安全。同时,争取二次供水运维市场有重大突破。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风险
供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发展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国家和省、市政府历来非常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来水水质和污水排放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家可能随之提高相关质量标准,使公司面临产业技术升级的风险。天然气行业作为清洁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国家扶持产业,其气源供应、管道建设、市场销售、定价机制等均对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强的依赖性。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调整,将对行业发展产生显著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针对政策风险,本公司将充分发挥已有设备和技术优势,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改造,力争将产业技术升级的带来的风险降至最低;加强对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的研究,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公司战略,积极发展符合国家政策、前景向好的环境产业。
2、市场或业务经营风险
目前,本公司生产的自来水全部供应南昌本地市场,在一定的时期内存在过度依赖单一市场的风险。由于水务行业受传统体制的影响,一直以来都是以城市为单位,具有显著的地域性垄断特征。为克服过度依赖单一市场的风险,本公司要发扬现有优势,抓住南昌市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机遇,发展潜在用户,扩大供水范围,迅速占领周边城镇和郊区供水市场;在异地水务市场的开拓上,采取区别对待、循序渐进的策略,密切关注国家政策,伺机而动。
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日趋完善,环保督查不断强化,环保执法更为严格,污水处理企业确保达标排放责任加大,公司可能面临增加经营成本或违法成本的风险。公司将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加强运营管理和质量控制,做好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提升供排水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防范和控制环保风险。
3、价格及收费风险
水务行业属于市政公用行业,涉及工业生产、商业服务和居民生活等各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对自来水价格有严格规定。在经营成本大幅上升时,公司须依照法定程序,提出调价申请,经过成本核算和价格听证并取得政府批准后,方可调整价格。因价格调整周期较长,公司存在供水价格难以及时随经营成本提高而进行相应调整的风险。
污水处理企业的客户多为政府相关部门,污水处理的结算价格和费用支付模式均由双方通过协议和谈判等方式确定。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因在结算金额、具体结算流程、争议解决方式等存在分歧,而导致项目回款不及时。因此,公司存在政府不能及时足额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时刻关注市场动态,在必要时及时启动并积极推动自来水调价程序,降低相关风险;在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与当地政府建立良好的信任与合作关系,以保证合同的及时履行。
4、能源供应及价格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能源主要是电力。电力供应不足将直接导致公司产能下降,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电力价格的上涨也将增加公司生产成本,对公司的盈利造成一定的影响。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各水厂的双回路高可靠性供电改造,为水厂电力供应提供保障;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合理控制成本。
5.主要原材料的供应风险
供水水源水质直接影响自来水质量,与人民生活和身体健康息息相关。本公司下属各水厂的原水主要取自赣江,水源水质达到国家颁发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水质标准。作为南昌市唯一原水水源,赣江水位的下降将对公司原水供应带来潜在威胁。存在因极端天气、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等,导致原水水质下降,造成自来水质量不达标的风险。针对水源水质风险,公司将加强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生产工艺,对公司所属水厂从取水到送水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定时定点抽样检验,同时南昌市卫生防疫站对水质进行全方位的质量跟踪检查,保证自来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燃气目前已形成双气源供气,但在管道输送模式下,如果西二线供气时间落后预期,或双气源供气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供气中断或不足,则仍可能产生上游气源不足的风险。针对燃气上游气源不足风险,公司将建设LNG储气站,在气源供应不足时,将LNG气化后输送至管输天然气管网,保证燃气充足供应。
6、无法持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
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公司现有污水处理厂及环保公司运营的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为20-30年。特许经营期届满后,运营商须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因此,公司存在上述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无法继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
7、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南昌水业集团作为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78,959,5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61%,处于相对控股地位;市政公用集团作为水业集团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已达42.3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可能凭借其控股地位,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施加影响,或者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 分配应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利润分配应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规划;
3.利润分配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满足公司实际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需求的现金分红政策。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实现盈利时,在符合《公司法》有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时,公司按年以现金形式分红,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比例: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股票、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三种方式。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在年度盈利的情况下,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若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但在公司快速增长时,考虑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等前提下,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最低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向股东大会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按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四)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对新老股东股利分红的回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定期制定未来三年分红规划。2015年4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未来三年(2015-2017年)分红规划》,为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水厂、污水处理厂的新建及改扩建,以及满足日常运营及外延发展所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2017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2016半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99,153,058.80元,占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56,865,999.70元的
55.8%,达到并已超过规定的现金分配比例要求。2018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未来三年(2018-2020年)分红规划》,2018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为134,230,916.25元,占当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336,006,633.61元的39.95%。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9年 | 0 | 2.60 | 0 | 246,489,971.26 | 488,736,023.01 | 50.43 |
2018年 | 0 | 1.70 | 0 | 134,230,916.25 | 336,006,633.61 | 39.95 |
2017年 | 0 | 0 | 0 | 0 | 273,969,542.03 | 0 |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市政公用集团 | 注1 | 2015.10.26-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 | 水业集团 | 注2 | 2015.10.26-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 | 市政公用集团、水业集团 | 注3 | 2015.10.26-长期 | 是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水业集团 | 注4 | 2010.6.30-长期 | 是 | 是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水业集团 | 注5 | 2014.5.1-长期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水业集团 | 注6 | 2010.6.30-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 | 水业集团 | 注24 | 2019.4.30,定价 | 是 | 是 |
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水业集团 | 注7 | 2006.3.9-2017.12.31 | 是 | 否 | 该承诺已经股东大会决议豁免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其他 | 水业集团 | 注8 | 2015.7.10-2016.1.10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市政公用集团 | 注9 | 2015.9.29-2018年年报公告日 | 是 | 是 |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水业集团 | 注9 | 2015.9.29-2018年年报公告日 | 是 | 是 |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公交公司 | 注9 | 2015.9.29-2018年年报公告日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市政公用集团 | 注10 | 2015.10.26-2019.5.12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水业集团 | 注10 | 2015.10.26-2019.5.12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公交公司 | 注10 | 2015.10.26-2019.5.12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投资集团 | 注10 | 2015.10.26-2019.5.12 | 是 | 是 | |||
其他 | 市政公用集团 | 注11 | 2015.9.29-2018年年报公告日 | 是 | 是 | |||
其他 | 水业集团 | 注11 | 2015.9.29-2018年年报公告日 | 是 | 是 | |||
其他 | 公交公司 | 注11 | 2015.9.29-2018年年报公告日 | 是 | 是 | |||
其他 | 公交公司 | 注12 | 2015.9.29-2017.9.28 | 是 | 是 | |||
其他 | 公交公司 | 注13 | 2015.9.29-2016.12.28 | 是 | 是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公交公司 | 注14 | 2015.9.29-待土地抵押到期后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市政公用集团 | 注15 | 2015.9.29-长期 | 是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市政公用集团 | 注16 | 2015.9.29-长期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水业集团 | 注17 | 2015.9.29-长期 | 是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水业集团 | 注18 | 2015.9.29-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 | 水业集团 | 注19 | 2015.9.29-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 | 水业集团 | 注20 | 2015.9.29-2017.5.12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洪城水业 | 注21 | 2015.9.29-长期 | 是 | 是 |
其他 | 洪城水业 | 注22 | 2015.9.29-至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 是 | 是 | ||
其他 | 二次供水 | 注23 | 2015.9.29-长期 | 是 | 是 |
注1:
承诺事项:
1、本公司作为洪城水业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存在违反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
2、本公司将督促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严格履行、并遵守与洪城水业签订的《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协议》、《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及《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协议》。
3、在业务发展定位上,本公司将继续确保洪城水业作为本公司集团自来水生产经营及污水处理业务的专业发展平台,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原则上将不再增加新的自来水及污水处理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洪城水业及下属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洪城水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洪城水业,并尽力将商业机会给予洪城水业;如洪城水业认为该商业机会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则由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公司先行培育该业务并将该业务委托给洪城水业管理,待洪城水业认为成熟时依法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水业。
4、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将不利用对洪城水业的控制权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洪城水业及洪城水业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5、在履行承诺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助配合洪城水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同时,在洪城水业独立财务顾问通过现场检查、查询相关资料、与高管人员访谈等方式实施持续督导工作时予以积极配合。
6、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愿意对由此给洪城水业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洪城水业《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要求本公司控制下的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8、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洪城水业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洪城水业《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洪城水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9、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洪城水业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洪城水业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洪城水业为本公司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2:
承诺事项:
1、本公司作为洪城水业控股股东期间,不存在违反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
2、本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并遵守与洪城水业签订的《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协议》、《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及《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协议》。
3、在业务发展定位上,本公司将继续确保洪城水业作为集团自来水生产经营及污水处理业务的专业发展平台,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原则上将不再增加新的自来水及污水处理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洪城水业及下属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洪城水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洪城水业,并尽力将商业机会给予洪城水业;如洪城水
业认为该商业机会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则由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公司先行培育该业务并将该业务委托给洪城水业管理,待洪城水业认为成熟时依法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水业。
4、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将不利用对洪城水业的控股权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洪城水业及洪城水业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5、在履行承诺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助配合洪城水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同时,在洪城水业独立财务顾问通过现场检查、查询相关资料、与高管人员访谈等方式实施持续督导工作时予以积极配合。
6、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愿意对由此给洪城水业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洪城水业《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下的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8、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洪城水业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洪城水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9、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洪城水业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洪城水业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洪城水业为本公司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3:
承诺事项:
1、本企业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承诺、协议并享有、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本企业保证,在洪城水业与本企业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并执行完毕前,不会向除洪城水业以外的其他方转让本企业所持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股权,保证促使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保持正常、有序、合法、持续的经营状态,保证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未决诉讼、仲裁情况,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以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保证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在未经洪城水业许可的情况下,不进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的行为,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及业务的行为。
3、本企业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获得的洪城水业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企业按照与洪城水业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负有盈利补偿责任或减值补偿责任的,则本企业因本次发行所获洪城水业的新增股份解锁以承担的补偿责任解除为前提;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洪城水业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洪城水业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的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拥有洪城水业权益的股份。
4、如发生主管税务机关认为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需补缴税费情形的,本企业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相关补缴、处罚款项及因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5、如发生主管机关认为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形的,本企业愿意在无须二次供水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无条件、自愿承担所有补缴金额和相关所有费用及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
6、本次重组完成后,在盈利预测承诺期内,不以所持洪城水业的股份办理质押融资等相关业务。
7、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为本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承诺期限:长期有效。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4:
承诺事项:
1、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并上市后两个月内与洪城水业就扬子洲水厂的自来水业务和蓝天环保的污水处理业务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在签署和执行委托管理协议时,我司将确保洪城水业具有充分的主动权和决策权,并确保上市公司提供的委托管理服务获得公允对价。
2、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且扬子洲水厂和蓝天环保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拥有相关资质及权属证明文件或洪城水业认为适当的时候,我司将所持有的扬子洲水厂和蓝天环保100%股权以我司和洪城水业协商确定的合理价格依法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水业。
3、若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如洪城水业认为扬子洲水厂和蓝天环保的持续盈利能力或在其他方面仍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需要,则我司承诺将通过依法出售扬子洲水厂资产和蓝天环保股权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托管等方式,消除与洪城水业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5:
承诺事项:
根据水业集团2010年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水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安义水司与洪城水业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由于安义水司目前不能满足注入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水业集团同意将安义水司委托给洪城水业管理,以解决该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洪城水业亦同意接受水业集团的委托,并签署《股权托管协议》。
承诺期限: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2014年5月1日)起至公司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6:
承诺事项:
1.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并上市后两个月内与洪城水业就德安公司和扬子洲水厂的自来水业务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在签署和执行委托管理协议时,我司将确保洪城水业具有充分的主动权和决策权,并确保上市公司提供的委托管理服务获得公允对价。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且德安公司或扬子洲水厂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拥有相关资质及权属证明文件或洪城水业认为适当的时候,我司将所持有的德安公司50%股权和扬子洲水厂以我司和洪城水业协商确定的合理价格依法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水业。若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如洪城水业认为德安公司或扬子洲水厂的持续盈利能力或在其他方面仍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需要,则我司承诺将通过依法出售德安公司股权和扬子洲水厂资产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托管等方式,消除与洪城水业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
2.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并上市后两个月内与洪城水业就蓝天环保的污水处理业务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在签署和执行委托管理协议时,我司将确保洪城水业具有充分的主动权和决策权,并确保上市公司提供的委托管理服务获得公允对价。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且蓝天环保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拥有相关资质及权属证明文件或洪城水业认为适当的时候,我司将所持有的蓝天环保100%的股权以我司和洪城水业协商确定的合理价格依法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水业。若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洪城水业认为蓝天环保的盈利能力或在其他方面仍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需要,则我司承诺将通过依法出售蓝天环保股权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托管等方式,消除与洪城水业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7:
承诺事项:
水业集团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积极倡导对洪城水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股权激励制度,股权激励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豁免“股权激励”承诺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该承诺予以豁免履行。
承诺期限:2006.03.09-2017.12.31
承诺履行情况:该承诺已经股东大会决议豁免。
注8:
承诺事项:从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洪城水业股份,履行大股东职责,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承诺期限:2015.07.10-2016.01.10
承诺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
注:9
承诺事项:
1、根据市政公用集团与洪城水业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市政控股承诺南昌燃气2016-2018年每年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400万元、7,900万元以及8,400万元。若南昌燃气在2016-2018年的截至任一年度期末累计的合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能达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计的承诺合计净利润数,则相应市政控股将给予洪城水业相应补偿。
2、根据水业集团与洪城水业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水业集团承诺二次供水公司2016-2018年每年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400万元、1,450万元以及1,500万元。若二次供水公司在2016-2018年的截至任一年度期末累计的合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能达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计的承诺合计净利润数,则相应水业集团将给予洪城水业相应补偿。
3、根据公交公司与洪城水业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公交公司承诺公用新能源2016-2018年每年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50万元、700万元以及750万元。若公用新能源在2016-2018年的截至任一年度期末累计的合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能达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计的承诺合计净利润数,则相应公交公司将给予洪城水业相应补偿。承诺期限:2015.9.29-2018年年报公告日承诺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
注10:
承诺事项:
1、市政公用集团通过本次资本运作获得的洪城水业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水业集团通过本次资本运作获得的洪城水业股份(1,410.7403万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公交公司通过本次资本运作获得的洪城水业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投资集团通过本次资本运作获得的洪城水业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承诺期限:2015.10.26-2019.5.12承诺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
注11:
承诺事项:
在2016-2018年期间内,市政公用集团、水业集团、公交公司不得以所持洪城水业的股份办理质押融资等相关业务。承诺期限:2015.9.29-2018年年报公告日承诺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
注12:
承诺事项:
公交公司确保《关于部分加气站限期办妥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承诺函》签署日后24个月内,由公交公司承担所有费用依法依规重建,并办妥CNG生米站燃气经营许可证。
承诺期限:2015.9.29-2017.9.28
承诺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
注13:
承诺事项:
公交公司确保在《关于部分加气站限期办妥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承诺函》签署日后15个月内办妥LNG小蓝站、CNG新建站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并由公交公司承担办证费用。
承诺期限:2015.9.29-2016.12.28
承诺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
注14:
承诺事项:
公交公司承诺在位于南昌市聆江花园停车场的场地及房屋的土地抵押到期后立即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如因土地证和房产证无法办理或存在任何权属纠纷导致公用新能源遭受损失,将予以全部赔偿。
承诺期限:待土地抵押到期后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5:
承诺事项:
1、市政控股将督促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严格履行、并遵守与洪城水业签订的《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协议》、《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及《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协议》。
2、在业务发展定位上,市政控股将继续确保洪城水业作为市政控股集团自来水生产经营及污水处理业务的专业发展平台,市政控股及所属公司原则上将不再增加新的自来水及污水处理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洪城水业及下属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市政控股及所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洪城水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市政控股将立即通知洪城水业,并尽力将商业机会给予洪城水业;如洪城水业认为该商业机会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则由市政控股及所属公司先行培育该业务并将该业务委托给洪城水业管理,待洪城水业认为成熟时依法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水业。
3、市政控股及所属公司将不利用对洪城水业的控制权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洪城水业及洪城水业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4、如市政控股违反上述承诺,愿意对由此给洪城水业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6:
承诺事项:
1、市政控股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洪城水业《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市政控股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要求市政控股控制下的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市政控股及控制的企业将与洪城水业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洪城水业《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洪城水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市政控股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洪城水业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洪城水业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洪城水业为市政控股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7:
承诺事项:
1、水业集团将继续严格履行、并遵守与洪城水业签订的《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协议》、《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及《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协议》。
2、在业务发展定位上,水业集团将继续确保洪城水业作为集团自来水生产经营及污水处理业务的专业发展平台,水业集团及其所属公司原则上将不再增加新的自来水及污水处理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洪城水业及下属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水业集团及所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洪城水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水业集团将立即通知洪城水业,并尽力将商业机会给予洪城水业;如洪城水业认为该商业机会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则由水业集团及所属公司先行培育该业务并将该业务委托给洪城水业管理,待洪城水业认为成熟时依法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水业。
3、水业集团及所属公司将不利用对洪城水业的控股权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洪城水业及洪城水业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4、如水业集团违反上述承诺,愿意对由此给洪城水业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8:
承诺事项:
1、水业集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洪城水业《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水业集团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水业集团及控制下的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水业集团及控制的企业将与洪城水业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洪城水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水业集团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洪城水业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洪城水业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洪城水业为水业集团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9:
承诺事项:
水业集团承诺本次资本运作完成后将督促二次供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各项规范运作要求,不再开展为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南昌赣江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提供二次供水设备相关原材料代理采购服务。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20:
承诺事项:
水业集团依法直接及间接持有的洪城水业股份,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也不由洪城水业回购该等股份
承诺期限:2015.9.29-2017.5.12
承诺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
注21:
承诺事项:
洪城水业承诺本次资本运作完成后将致力于在提升自身涉水工程施工能力的基础上,专注于以合理、合法方式拓展涉水工程业务,且未来不再尝试类似道路施工等工程业务。避免拓展至形成同业竞争的业务领域。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22:
承诺事项:
洪城水业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收益情况需单独核算项目投入、项目利润,以确保满足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及后续资本运作要求。
承诺期限:2015.9.29-至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23:
承诺事项:
二次供水公司承诺本次资本运作完成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各项规范运作要求,不开展为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南昌赣江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提供二次供水设备相关原材料代理采购服务。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24:
承诺事项:
水业集团作为洪城水业的控股股东,拟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洪城水业2018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现就水业集团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一、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水业集团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二、水业集团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指引,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股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积极配合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水业集团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愿意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违反上述承诺,水业集团减持股份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水业集团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期限: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1)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类别:(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类别。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执行修订后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报表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调整数 | 2019年1月1日 |
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630,776,920.94 | -630,776,920.94 | |
应收账款 | 630,776,920.94 | 630,776,920.94 |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20,444,000.00 | 1,718,168.10 | 1,322,162,168.10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190,085,627.18 | -1,190,085,627.18 | |
应付账款 | 1,190,085,627.18 | 1,190,085,627.18 | |
其他应付款 | 582,477,788.74 | -4,963,060.18 | 577,514,728.56 |
其中:应付利息 | 4,963,060.18 | -4,963,060.1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6,480,000.00 | 3,244,892.08 | 269,724,892.08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66,480,000.00 | 3,244,892.08 | 269,724,892.08 |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报表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调整数 | 2019年1月1日 |
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6,513,767.95 | -6,513,767.95 | |
应收账款 | 6,513,767.95 | 6,513,767.95 |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737,944,000.00 | 1,085,841.20 | 739,029,841.20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43,236,144.63 | -243,236,144.63 | |
应付账款 | 243,236,144.63 | 243,236,144.63 | |
其他应付款 | 434,216,952.28 | -2,304,819.91 | 431,912,132.37 |
其中:应付利息 | 2,304,819.91 | -2,304,819.9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680,000.00 | 1,218,978.71 | 50,898,978.71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9,680,000.00 | 1,218,978.71 | 50,898,978.71 |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除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外,本公司将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将其他应付款中的“应付利息”拆分列示为“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报表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2019年1月1日 |
资产: | |||
应收账款 | 630,776,920.94 | -8,307,833.52 | 622,469,087.42 |
其他应收款 | 76,589,430.51 | -394,157.68 | 76,195,272.83 |
其他流动资产 | 86,089,060.00 | 3,091,293.35 | 89,180,353.35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3,091,293.35 | 3,091,293.35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3,091,293.35 | -3,091,293.3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4,931,942.21 | 2,611,797.28 | 67,543,739.49 |
股东权益: | |||
未分配利润 | 1,239,934,986.50 | -4,922,249.93 | 1,235,012,736.57 |
少数股东权益 | 330,623,031.76 | -1,167,943.99 | 329,455,087.77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报表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2019年1月1日 |
资产: | |||
应收账款 | 6,513,767.95 | -201,312.77 | 6,312,455.18 |
其他应收款 | 697,196,855.87 | 1,354,197.63 | 698,551,053.50 |
其他流动资产 | 2,848,951.34 | 2,848,951.34 |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2,848,951.34 | 2,848,951.34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2,848,951.34 | -2,848,951.3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891,266.84 | -288,221.22 | 4,603,045.62 |
股东权益: | |||
未分配利润 | 542,561,299.15 | 864,663.64 | 543,425,962.79 |
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注1:于2019年1月1日,公司及子公司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分类至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注2:于2019年1月1日,公司及子公司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项目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认的信用损失准备进行追溯调整,同时调整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期初留存收益。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27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0 |
财务顾问 | ||
保荐人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2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详见公告临2019-081 |
2020年1月17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登记。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洪 | 详见公告临2019-021 |
城水业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 | 详见公告临2019-085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托管资产情况 | 托管资产涉及金额 | 托管起始日 | 托管终止日 | 托管 收益 | 托管收益确定依据 | 托管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 关系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 | 2011.1.27 | 5,487.34 | 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 | 是 | 控股股东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 | 2011.1.27 | 118,536.92 | 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 | 是 | 控股股东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义自来水公司 | 2014.5.1 | 68,318.59 | 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 | 是 | 控股股东 |
托管情况说明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协议》,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下属扬子洲水厂100%的股权委托本公司管理,托管的期限为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2011年1月27日)起至公司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年按照扬子洲水厂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支付托管费。
2、2012年5月16日根据南昌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同意将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洪国资产权字[2012]27号)文件精神,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水业集团,市政公用集团与水业集团签署了《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为此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发生变更,公司已与水业集团签订《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议》,托管的期限为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2012年6月30日)起至公司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年按照蓝天环保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支付托管费。
3、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下属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委托本公司管理,托管的期限为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2014年5月1日)起至公司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年按照安义自来水公司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支付托管费。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06,42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45,271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45,271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0.5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 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9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萍乡环保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都大道支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8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60,000万元担保。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辽宁洪城环保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3,6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主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随着南昌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满足城市日益发展和市民用水需求,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必须做在前面。2019年,为提升城市供水保障能力,确保优质安全供水,洪城水业进一步加大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力度,完成“引赣入湾”供水工程,实现了湾里居民和南昌城区市民一道共饮赣江水的夙愿,受到全市社会各界及湾里区居民高度赞扬。全面完成了覆盖所有水厂的次录酸钠消毒系统改造工程,有效消除了传统氯气消毒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且出厂水质完成达到国家规定。陆续进行了以青云水厂“双电同投”项目为代表的各水厂配电系统改造工程,为供水保障再添安全锁,使老百姓享受服务更精良的放心水、满意水、优质水。随着“水十条”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标志着污水处理提标改造的号角全面吹响,新一轮的出水水质和污泥处置提标改造工程已在全省各县市全面铺开,洪城水业启动全省范围内迄今为止覆盖最广、规模最大的污水扩容提标工程,完成后出厂水标准将达到国家规定的一级A标准,为打造江西“绿水青山”,实现“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美好愿景努力奋斗。《根据气化南昌三年攻坚》与新修订的《南昌市燃气管理条例》文件精神,公司充分利用各项利好政策为管网改造带来的契机,加大力度敷设燃气中压管网、高压管网,打通了“川气“和“西气”管网并形成闭环,保证了气源的充足。根据南昌市政府下发的《关于下达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整治任务的通知》和《关于下达八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点四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整治任务的通知》,公司燃气板块积极对接煤改气项目,不断提升南昌市区气化率,公用新能源积极对接上游液化气厂家,通过逐步降低购气单价实现了盈利空间的进一步提升,通过积极市场开拓实现了产值与体量的增大做强。公司为全力提升服务品质,还依托公交枢纽场站等积极加强了供气站点建设与更新改造,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为助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落实好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20〕125号)要求,公司降低企业用水用气成本,用水降价范围为: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基建用水的企业,自2020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供水企业在计收上述用户的水费时,统一按原到户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的90%结算。用气降价内容为:(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7号)要求,自2020年2月22日起至6月30日止,提前执行淡季气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输企业、各城镇燃气企业要认真落实,根据上游实际结算情况,认真测算降价金额,及时足额降低非居民销售价格。(二)自2020年3月1日起,
非居民用气省内管道运输价格降低10%,由每立方米0.2元降至0.18元。(三)自2020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各城镇燃气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降低10%。(四)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对化肥等涉农生产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加优惠的供气价格。各地要把上游环节供气价格、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及城镇燃气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三个方面降价空间全部让利于终端用户,不得截流。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包括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南昌县分公司、江西洪城环保水业有限公司红谷滩分公司等共 79 家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公司托管的南昌蓝天碧水瑶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新余蓝天碧水渝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余高新蓝天碧水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均被列入2019年江西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单(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公司下属温州鹿城轻工特色园区污水处理厂(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3家公司被列入浙江省温州市重点排污名录;控股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下属营口东部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被列入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2019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水环境)。报告期内,上述重点排污单位中,永修、德安、庐山、湖口、都昌、共青,鄱阳、余干、乐平,龙南,东乡,进贤,南昌县,安义,丰城新,九龙湖,营口东、营口西,温州洪城、温州弘业、温州清波,朝阳环保 出水水质已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通过环保验收的污水厂),其他单位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每个污水处理项目有1个出水排放口,分布于污水厂区的尾水泵房,排放后直接进入江河湖等水环境。常见的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包括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SS)、总氮、氨氮、总磷等。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详见下表。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 mg/L
序号 | 基本控制项目 | 一级标准 | |
A标准 | B标准 | ||
1 | 化学需氧量(COD) | 50 | 60 |
2 | 生化需氧量(BOD) | 10 | 20 |
3 | 悬浮物(SS) | 10 | 20 |
4 | 动植物油 | 1 | 3 |
5 | 石油类 | 1 | 3 |
6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5 | 1 |
7 | 总氮 | 15 | 20 |
8 | 氨氮 | 5(8) | 8(15) |
9 | 总磷 | 0.5 | 1 |
10 | 色度(稀释倍数) | 30 | 30 |
11 | PH | 6-9 | |
12 | 类大肠菌群数(个/L) |
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污染物平均排放浓度、总量均不高于上述标准,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年累计排放化学需氧量(COD)约 1.21 万吨、生化需氧量(BOD)约 0.45 万吨、悬浮物(SS)约 0.60 万吨、总氮(TN)约 0.60 万吨、氨氮(NH3-N)约 0.13 万吨、总磷(TP)约 0.03 万吨;累计削弱环境污染物约22.45 万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重点排污单位分布于江西省各市(区、县)、浙江省温州市及辽宁省营口市,项目投产前均通过所在地环保部门环保验收,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具备合法合规性,当前均正常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重点排污单位分布于江西省各市(区、县)、浙江省温州市及辽宁省营口市,项目投产前均通过第三方咨询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获得了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已对下属所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形成了有针对性的《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呈报重点排污单位所在市(区、县)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应急预案作为公司事故状态下环境污染应急防范措施的实施依据,将有效防患排污单位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生时对周边环境的危害。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方式均采用人工监测与在线连续监测,部分非常规指标委托给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方法全部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国家标准进行。同时,公司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实时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监督,在线监测数据于省环境保护厅官方网站的“江西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实时公布。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行业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5,593,625 | 24.7714 | 152,559,726 | -195,593,625 | -43,033,899 | 152,559,726 | 16.192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45,383,551 | 18.4124 | 45,767,918 | -145,383,551 | -99,615,633 | 45,767,918 | 4.8578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0,210,074 | 6.359 | 106,791,808 | -50,210,074 | 56,581,734 | 106,791,808 | 11.3349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0,736,690 | 1.3598 | 106,791,808 | -10,736,690 | 96,055,118 | 106,791,808 | 11.334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9,473,384 | 4.9992 | -39,473,384 | -39,473,384 | 0 | 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94,000,000 | 75.2286 | 195,593,625 | 195,593,625 | 789,593,625 | 83.807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94,000,000 | 75.2286 | 195,593,625 | 195,593,625 | 789,593,625 | 83.807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 789,593,625 | 100 | 152,559,726 | 152,559,726 | 942,153,351 | 100 |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5月12日,水业集团、市政控股、投资集团、公交公司、李龙萍及国泰君安君享新发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中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三十六个月期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2019年11月1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152,559,726股人民币普通股完成发行并登记,水业集团所认购的股份31,583,745股锁定期为36个月,南昌城投所认购的股份76,279,863股、水富君成所认购的股份30,511,945股、星河数码所认购的股份14,184,173股锁定期为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洪城水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临2019-065),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942,153,351。2019年12月13日,公司完成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激励对象1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5,885,000股,并于2020年1月17日完成股份登记,登记完成后总股本变更为948,038,351。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393,325 | 25,393,325 | 31,583,745 | 31,583,745 | 非公开发行 | 解除部分2019年5月12日、增加部分2022年11月14日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68,341,014 | 68,341,014 | 非公开发行 | 2019年5月12日 | ||
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9,473,385 | 39,473,385 | 非公开发行 | 2019年5月12日 | ||
李龙萍 | 39,473,384 | 39,473,384 | 非公开发行 | 2019年5月12日 | ||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 12,175,827 | 12,175,827 | 非公开发行 | 2019年5月12日 | ||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君安君享新发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736,690 | 10,736,690 | 非公开发行 | 2019年5月12日 | ||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 14,184,173 | 14,184,173 | 非公开发行 | 2020年11月14日 | ||
南昌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76,279,863 | 76,279,863 | 非公开发行 | 2020年11月14日 | ||
南昌市水富君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0,511,945 | 30,511,945 | 非公开发行 | 2020年11月14日 | ||
合计 | 195,593,625 | 195,593,625 | 152,559,726 | 152,559,726 | / | / |
2019年11月1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152,559,726股人民币普通股完成发行并登记,水业集团所认购的股份31,583,745股锁定期为36个月,南昌城投所认购的股份76,279,863股、水富君成所认购的股份30,511,945股、星河数码所认购的股份14,184,173股锁定期为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洪城水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临2019-065)。2020年1月17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登记股份5,885,000股,限制性股票限售情况为在完成登记之日起满24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30%、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4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30%;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30%。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相应考核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情况详见《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临2020-006)。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 2019年11月14日 | 5.86 | 152,559,726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1月1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152,559,726股人民币普通股完成发行并登记,发行价格5.86元/股,水业集团所认购的股份31,583,745股锁定期为36个月,南昌城投所认购的股份76,279,863股、水富君成所认购的股份30,511,945股、星河数码所认购的股份14,184,173股锁定期为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洪城水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临2019-065)。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情况见本节“一、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82,940.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17,143.30万元,分别较上期末增长了18.46%和33.99%,资产负债率56.28%,上期末资产负债率61.35%。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0,58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1,436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1,583,745 | 278,959,551 | 29.6087 | 31,583,745 | 质押 | 90,720,000 | 国有法人 | |||
南昌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76,279,863 | 76,279,863 | 8.0963 | 76,279,863 | 未知 | 其他 |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68,341,014 | 7.2537 | 无 | 国有法人 | ||||||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 15,458,523 | 50,115,336 | 5.3192 | 15,458,523 | 未知 | 其他 | ||||
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9,473,385 | 4.1897 | 无 | 国有法人 | ||||||
李龙萍 | 39,473,384 | 4.1897 | 质押 | 39,473,384 | 境内自然人 |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38,689,978 | 38,689,978 | 4.1065 | 未知 | 其他 | |||||
上海水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市水富君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0,511,945 | 30,511,945 | 3.2385 | 30,511,945 | 未知 | 其他 | ||||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 12,175,827 | 1.2923 | 无 | 国有法人 | ||||||
袁河 | 8,637,409 | 8,637,409 | 0.9168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47,375,806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375,806 |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68,341,014 | 人民币普通股 | 68,341,014 |
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9,473,385 | 人民币普通股 | 39,473,385 |
李龙萍 | 39,473,384 | 人民币普通股 | 39,473,384 |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 35,931,163 | 人民币普通股 | 35,931,163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30,908,482 | 人民币普通股 | 30,908,482 |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 12,175,8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75,827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7,781,496 | 人民币普通股 | 7,781,496 |
袁河 | 6,551,349 | 人民币普通股 | 6,551,349 |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君安君享新发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659,556 | 人民币普通股 | 5,659,556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2)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前十大股东(除上述以外)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南昌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76,279,863 | 2020年11月14日 | 0 | 限售12个月 |
2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1,583,745 | 2022年11月14日 | 0 | 限售36个月 |
3 | 上海水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市水富君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0,511,945 | 2020年11月14日 | 0 | 限售12个月 |
4 |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 14,184,173 | 2020年11月14日 | 0 | 限售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东中,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2)其他有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邵涛 |
成立日期 | 1950-01-01 |
主要经营业务 | 集中式供水;房地产开发;给排水技术服务、咨询、培训、工程设备安装;净化剂水表、校表机、水管配件加工销售;水表计量、检测、给排水方面技术设计;电子计量器具研制;塑料管材、纯净水及自来水相关配套产品销售;污水处理。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邓建新 |
成立日期 | 2002-10-23 |
主要经营业务 | 管理运营本企业资产及股权,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物业管理,自有房租赁,房地产开发,园林景观绿化及开发,环保工程,市政工程,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邵 涛 | 董事长 | 男 | 48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89.07 | 否 | |
邓建新 | 董事 | 男 | 56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0 | 是 | |
万义辉 | 董事 | 男 | 46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0 | 是 | |
胡江华(离任) | 原董事 | 男 | 42 | 2016-5-20 | 2019-5-19 | 0 | 0 | 0 | 0 | 是 | |
肖 壮 | 董事 | 男 | 50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0 | 是 | |
李 钢(离任) | 原董事长 | 男 | 49 | 2016-5-20 | 2019-2-1 | 0 | 0 | 0 | 0 | 否 | |
史晓华 | 副董事长、董事 | 男 | 54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89.47 | 否 | |
万 锋 | 董事 | 男 | 56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79.63 | 否 | |
魏桂生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4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71.98 | 否 | |
万志瑾 | 独立董事 | 女 | 62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6 | 否 | |
余新培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6 | 否 | |
史忠良 | 独立董事 | 男 | 75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3.5 | 否 | |
胡晓华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3.5 | 否 | |
邓 波(离任) | 原独立董事 | 女 | 56 | 2016-5-20 | 2019-5-19 | 0 | 0 | 0 | 2.5 | 否 |
衷俊华(离职) | 原独立董事 | 女 | 43 | 2016-10-14 | 2019-2-18 | 0 | 0 | 0 | 0 | 否 | |
吴伟军(离任) | 原独立董事 | 男 | 42 | 2019-2-18 | 2019-5-19 | 0 | 0 | 0 | 0 | 否 | |
邱小平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7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65.74 | 否 | |
刘顺保(离职) | 原监事 | 男 | 47 | 2019-5-22 | 2019-11-11 | 0 | 0 | 0 | 0 | 是 | |
熊萍萍 | 监事 | 女 | 49 | 2019-11-11 | 2022-5-21 | 0 | 0 | 0 | 0 | 是 | |
魏 锋 | 职工监事 | 男 | 31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24.13 | 否 | |
曹名帅 | 副总经理 | 男 | 40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59.96 | 否 | |
罗建中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60.15 | 否 | |
李秋平 | 副总经理 | 男 | 48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56.80 | 否 | |
邓勋元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4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66.01 | 否 | |
毛艳平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63.25 | 否 | |
王剑玉 | 财务总监 | 女 | 46 | 2019-5-22 | 2022-5-21 | 1,000 | 1,000 | 0 | 45.24 | 否 | |
涂剑成 | 副总经理 | 男 | 39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45.55 | 否 | |
陶 云 | 总经理助理 | 男 | 52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11.32 | 否 | |
程 刚 | 总经理助理 | 男 | 50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47.07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1,000 | 1,000 | 0 | / | 896.87 | / |
其中报告期内董事万锋的税前报酬总额由控股子公司南昌燃气发放。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邵涛 | 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水质科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南营业处副处长;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南营业处副处长;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用水服务中心主任;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江西蓝天碧水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委员;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邓建新 | 历任南昌市农牧局植保站助理农艺师;南昌市计委干部、农财计划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农财计划科科长、副主任、党组成员;南昌市信息化办公室主任(正县级),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现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万义辉 | 历任南昌市政开发有限公司、南昌市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新余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胡江华 | 历任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肖壮 | 历任南昌市财政局干部;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分行干部;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江西证券业务部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江西蓝天碧水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安义市政公用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安义县市政公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李钢 | 历任江西蓝天碧水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现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史晓华 | 历任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产业开发处副处长、处长;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处副处长、处长;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书记;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
万锋 | 历任南柴设计科科员;南昌市煤气公司生产科科员、营业处副主任、城北营业处主任、加压站站长(期间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经理助理(期间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研修班学习)、副总经理、总经理;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魏桂生 | 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双港营业所副所长;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制水公司副经理;南昌市自来水公司双港营业所副所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青云水厂厂长;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 |
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 |
万志瑾 | 历任南昌化工厂财务科长、南昌银行(现更名为江西银行)营业部主任、稽核(审计)部总经理、监事。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余新培 | 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系副主任、系主任、副院长;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CIMA个人会员。现任广西财经学院教授;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史忠良 | 历任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教师、教务处长;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江西财经大学校长、教授;江西铜业、安源实业、泰豪科技、洪城水业独立董事。现任江西银行外部监事,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胡晓华 | 历任美国密苏里大学哥伦比亚分校计算化学博士后研究员;美国孟菲斯大学计算化学博士后研究员;美国AutoZoneInc.数据分析商业分析师;美国MerkleInc.大数据分析与市场营销经理;中国MerkleInc.大数据分析与市场营销高级总监。现任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大数据分析与市场营销总监,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邓 波 | 历任江西师范大学助教--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曾经被评为江西省首届科研学术骨干带头人、2011江西省科研学术骨干带头人、中国民主建国会江西省100位优秀会员之一,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衷俊华 | 历任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江铃汽车集团总经理助理、资产财务部部长;江铃财务公司董事长;江西第二届会计领军人才;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教授、校外硕导(兼);江西师范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校外硕导(兼);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铃汽车集团副总经理。 |
吴伟军 | 历任任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硕导,兼江西金融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邱小平 | 历任南昌公交总公司行政办公室副主任兼计划生育办主任、团委书记兼党办副主任;南昌公交总公司电车公司党支部书记兼工会主席;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工作部)部长助理、副部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现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
刘顺保 | 历任南昌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科长;生米大桥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财务部部长;生米大桥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南昌市生米大桥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南昌市政公用集团财务部部长助理、南昌市政公用集团国际体育中心代建项目部副总经理;南昌市政公用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南昌市政公用集团工程管理部副部长;南昌市政公用集团财务部部长;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法务审计部长(纪检监察室主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熊萍萍 | 历任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处主办会计;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房屋开发公司财务科长;南昌蓝海经营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南昌市政公用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分公司财务经理;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审计部(纪检监察室)副部长(副主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魏 锋 | 历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务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水务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现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水务技术研发中心主任。 |
曹名帅 | 历任上海蓝天碧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
罗建中 | 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长堎水厂助理工程师;新建县樵舍镇人民政府科技副镇长;南昌市自来水公司下正街水厂副厂长、厂长;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书记、厂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助理;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李秋平 | 历任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监审科见习科员,江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局局长助理,南昌市火车站广场管理处综合办主任,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 |
邓勋元 | 历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助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财务法务部副部长;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助理、投资发展部副部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发展部部长(兼)。 |
毛艳平 | 历任南昌自来水公司物资供应站供销科科员、科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公司供销部副部长、部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牛行水厂厂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王剑玉 | 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行政处会计;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服务公司委派会计;南昌市自来水安装有限公司委派会计;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昌水业集团财务部部长;洪城水业计划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兼任双港供水财务总监、董事。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高级会计师。 |
涂剑成 | 历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务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水务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划管理部部长助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
陶 云 | 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调度室副主任,南昌市供水公司计算机中心副主任,南昌市供水公司管网管理处处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设施管理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南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
程 刚 | 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长堎水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室助理工程师、基建处助理工程师、总工办工程师、设计所副所长、设计所所长;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所副所长、水务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所副所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所所长;江西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经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邵 涛 | 董事长 | 0 | 570,000 | 3.05 | 0 | 570,000 | 570,000 | 3,402,900 |
史晓华 | 副董事长 | 0 | 525,000 | 3.05 | 0 | 525,000 | 525,000 | 3,134,250 |
万 锋 | 董事 | 0 | 525,000 | 3.05 | 0 | 525,000 | 525,000 | 3,134,250 |
魏桂生 | 总经理、董事 | 0 | 525,000 | 3.05 | 0 | 525,000 | 525,000 | 3,134,250 |
曹名帅 | 副总经理 | 0 | 355,000 | 3.05 | 0 | 355,000 | 355,000 | 2,119,350 |
罗建中 | 副总经理 | 0 | 355,000 | 3.05 | 0 | 355,000 | 355,000 | 2,119,350 |
李秋平 | 副总经理 | 0 | 355,000 | 3.05 | 0 | 355,000 | 355,000 | 2,119,350 |
邓勋元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0 | 355,000 | 3.05 | 0 | 355,000 | 355,000 | 2,119,350 |
毛艳平 | 副总经理 | 0 | 355,000 | 3.05 | 0 | 355,000 | 355,000 | 2,119,350 |
王剑玉 | 财务总监 | 0 | 355,000 | 3.05 | 0 | 355,000 | 355,000 | 2,119,350 |
涂剑成 | 副总经理 | 0 | 355,000 | 3.05 | 0 | 355,000 | 355,000 | 2,119,350 |
陶 云 | 总经理助理 | 0 | 300,000 | 3.05 | 0 | 300,000 | 300,000 | 1,791,000 |
程 刚 | 总经理助理 | 0 | 300,000 | 3.05 | 0 | 300,000 | 300,000 | 1,791,000 |
洪玉春 | 核心骨干 | 0 | 355,000 | 3.05 | 0 | 355,000 | 355,000 | 2,119,350 |
李 宽 | 核心骨干 | 0 | 300,000 | 3.05 | 0 | 300,000 | 300,000 | 1,791,000 |
合计 | / | 0 | 5,885,000 | / | 0 | 5,885,000 | 5,885,000 | / |
2019年12月13日,公司完成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激励对象1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5,885,000股,详见《洪城水业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19-081),并于2020年1月17日完成股份登记,详见《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临2020-006)。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邓建新 | 市政公用集团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14年4月2日 | |
万义辉 | 市政公用集团 |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2013年3月14日 | |
李 钢 | 市政公用集团 | 党委委员 | 2015年12月 | |
李 钢 | 市政公用集团 | 副总经理 | 2017年11月 | |
胡江华 | 市政公用集团 | 总会计师 | 2016年3月 | |
肖 壮 | 市政公用集团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2013年6月 | |
刘顺保 | 市政公用集团 | 纪委副书记、法务审计部长 | 2012年12月1日 | |
熊萍萍 | 市政公用集团 | 法务审计部(纪检监察室)副部长(副主任) | 2016年6月 | |
李 钢 | 水业集团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15年2月 | 2019年1日 |
邵 涛 | 水业集团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19年1月 | |
史晓华 | 水业集团 | 党委委员、董事 | 2015年7月 | |
魏桂生 | 水业集团 | 党委委员、董事 | 2018年11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邓 波 | 华东交通大学 | 教授 | 2005年10月1日 | |
邓 波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月31日 | 2022年1月30日 |
衷俊华 |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8年1月18日 | |
余新培 | 广西财经学院 | 教授 | 2017年7月 | |
余新培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月20日 | 2020年1月19日 |
余新培 |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4月17日 | |
吴伟军 | 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 副教授 | 2018年5月 | |
史忠良 | 江西银行 | 外部监事 | 2015年12月 | |
史忠良 |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4年9月 | 2020年11月 |
胡晓华 | 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大数据分析与市场营销总监 | 2017年6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实施方案由公司分别报送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确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依据"效益、激励、公平"原则,按照《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根据《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考核情况支付,独立董事津贴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规定按月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896.87万元(税前)。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李钢 | 董事长 | 离任 | 工作调整 |
李 钢 | 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整 |
邵 涛 | 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调整 |
邵 涛 | 董事长 | 选举 | 选举 |
魏桂生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调整 |
魏桂生 | 总经理 | 聘任 | 聘任 |
魏桂生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胡江华 | 董事 | 离任 | 任期到期 |
肖 壮 | 董事 | 选举 | 增补 |
刘顺保 | 监事 | 离任 | 工作调整 |
熊萍萍 | 监事 | 选举 | 选举 |
邓波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到期 |
衷俊华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整 |
吴伟军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增补 |
吴伟军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到期 |
史忠良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选举 |
胡晓华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选举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82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9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5,72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279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886 |
销售人员 | 1,185 |
技术人员 | 921 |
财务人员 | 218 |
行政人员 | 514 |
合计 | 572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3 |
研究生 | 48 |
本科 | 1,971 |
大专 | 1,735 |
中专 | 570 |
中专以下 | 1,397 |
合计 | 5,724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中层以上人员执行考核绩效年薪制,职工执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年举办包括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新员工培训、社保、退伍军人、个税等新政策培训共计103次,培训人次达到2561人,培训岗位包括管网维修、巡线、测绘人员、水厂运行工、电工、钳工、审计、财务、纪检、新闻宣传写作等。同时包括社保新政策、退伍军人社保补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等优惠政策宣贯培训。强化执业技能,提高员工素养和业务水平能力,推进各项新政策实施落地。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职责明确,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董事、监事切实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关联董事能够主动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回避表决,严格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相关会议,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确保了公司安全、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组织架构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管理层,优化了管理层组织结构,提升了管理层的岗位契合度和履职能力。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的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公司于2019年启动并完成了授予限制性股票方式的股权激励计划,强化了公司对管理层的业绩要求与条件,并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考核办法,对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上市公司效益以及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与长远发展都将产生积极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对内控流程、评价手册以及制度汇编、岗位职责进行了修订、补充的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的建设,精简优化了决策流程,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管理程序和运行要求,保证了各项工作的规范性和条理性,提升了工作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提升内在价值为核心的市值管理理念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实地接待、网络邮件、电话沟通、参与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等多种方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公司业绩、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问题,积极开展投资者保护专项活动,帮助投资者增强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妥善安排机构投资者、券商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等接待工作,持续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积极做好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主流官方媒体的合作,与资本市场建立双向沟通、良性互动,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理解和信任,树立公司健康、规范、透明的良好形象,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02月18日 | www.sse.com.cn | 2019年02月19日 |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19年05月09日 | www.sse.com.cn | 2019年05月10日 |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05月22日 | www.sse.com.cn | 2019年05月23日 |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11月11日 | www.sse.com.cn | 2019年11月12日 |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12月09日 | www.sse.com.cn | 2019年12月10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邵 涛 | 否 | 11 | 11 | 9 | 0 | 0 | 否 | 5 |
邓建新 | 否 | 11 | 10 | 9 | 1 | 0 | 否 | 0 |
万义辉 | 否 | 11 | 9 | 9 | 2 | 0 | 否 | 2 |
肖 壮 | 否 | 9 | 7 | 7 | 2 | 0 | 否 | 2 |
史晓华 | 否 | 11 | 11 | 9 | 0 | 0 | 否 | 4 |
万 锋 | 否 | 11 | 10 | 9 | 1 | 0 | 否 | 1 |
魏桂生 | 否 | 6 | 6 | 5 | 0 | 0 | 否 | 1 |
李 钢(离任) | 否 | 2 | 2 | 2 | 0 | 0 | 否 | 0 |
胡江华 (离任) | 否 | 5 | 4 | 4 | 1 | 0 | 否 | 0 |
万志瑾 | 是 | 11 | 11 | 9 | 0 | 0 | 否 | 5 |
余新培 | 是 | 11 | 10 | 9 | 1 | 0 | 否 | 2 |
史忠良 | 是 | 6 | 6 | 5 | 0 | 0 | 否 | 2 |
胡晓华 | 是 | 6 | 5 | 5 | 1 | 0 | 否 | 1 |
邓 波 (离任) | 是 | 5 | 4 | 4 | 1 | 0 | 否 | 0 |
衷俊华 (离任) | 是 | 2 | 2 | 2 | 0 | 0 | 否 | 0 |
吴伟军(离任) | 是 | 3 | 2 | 2 | 1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政策的制定。公司根据考核政策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考核方案,并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考核,促进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2020年4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洪城水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本公司2020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洪城水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给排水工程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2019年度,贵公司营业收入为538,099.00万元,其中给排水工程收入149,993.13万元,占营业收入27.87%且较上期增长37.66%。给排水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二十二),给排水工程收入类别的披露详见附注五(三十五)。由于贵公司给排水工程收入占比及增长幅度较大,给排水工程收入的发生及准确性存在潜在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给排水工程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贵公司给排水工程收入确认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公司与给排水工程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
(2)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检查给排水工程收入和毛利率变动合理性;
(3)获取并检查工程项目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工程合同、工程成本预算、决算及验收单等记录,实地察看工程进度及完工情况;
(4)检查重大项目已发生成本、测试工程完工进度和收入。
(二)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1.事项描述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贵公司应收账款总金额为81,354.04万元,确认的坏账准备为16,744.74万元,较期初数11,730.91万元增加5,013.83万元,增幅42.74%。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十)。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反映了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期信用损失做出的最佳估计。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在评估时,管理层需要考虑以前年度的信用违约记录,实施判断以估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以及前瞻性经济指标。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主要包括以下重要的管理层判断和假设:
(1)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债务人划分成不同的组合以及确定相关重要的计量参数;
(2)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标准;
(3)用于前瞻性计量的经济指标、经济场景及其权重的采用。
我们关注此事项是因为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贵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公司与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的内部控制;
(2)检查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模型,评估信用风险组合划分的方法和模型中关键的参数估计和重大假设的合理性;
(3)检查主要客户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评估了管理层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识别的恰当性。
(4)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检查历史付款记录、期后收款、期后还款计划及其他支持性文件;
(5)对于前瞻性计量,检查管理层经济指标选取、经济场景及权重的模型分析结果,评估了经济指标预测值的合理性,并对经济指标、经济场景及权重进行了敏感性测试;
(6)抽样检查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关键数据,包括历史数据和计量日数据,以评估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国平(项目合伙人)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华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252,549,825.38 | 1,422,471,769.6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8,947,509.85 | |
应收账款 | 七、5 | 646,092,931.89 | 630,776,920.9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115,786,356.93 | 124,153,003.3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02,005,191.88 | 76,589,430.5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356,025,396.29 | 219,309,822.86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2 | 108,521,625.25 | 86,089,06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3,589,928,837.47 | 2,559,390,007.3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3,091,293.35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6 | 106,267,128.59 | 98,542,703.8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19 | 1,660,893.05 | 2,624,120.97 |
固定资产 | 七、20 | 3,312,959,174.93 | 3,139,877,716.18 |
在建工程 | 七、21 | 1,233,345,618.06 | 735,533,813.7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5 | 3,492,365,616.16 | 3,382,377,519.2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213,075.18 | 13,126.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68,223,322.03 | 64,931,942.2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23,445,96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239,480,788.00 | 7,426,992,235.56 | |
资产总计 | 11,829,409,625.47 | 9,986,382,242.9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1 | 1,225,337,658.31 | 1,320,444,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5 | 1,348,667,073.49 | 1,190,085,627.18 |
预收款项 | 七、36 | 845,023,019.31 | 765,094,108.2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7 | 108,348,412.83 | 77,139,057.58 |
应交税费 | 七、38 | 101,282,928.75 | 90,767,145.49 |
其他应付款 | 七、39 | 303,053,939.59 | 582,477,788.74 |
其中:应付利息 | 4,963,060.18 | ||
应付股利 | 七、39 | 525,667.40 | 593,973.66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1 | 528,670,879.24 | 266,48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2 | 89,379,946.15 | 65,402,371.52 |
流动负债合计 | 4,549,763,857.67 | 4,357,890,098.7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3 | 1,921,408,574.42 | 1,630,330,533.42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7 | 11,941,096.73 | 12,000,130.94 |
预计负债 | 七、48 | 340,200.00 | |
递延收益 | 七、49 | 174,522,931.96 | 126,579,152.9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08,212,803.11 | 1,768,909,817.26 | |
负债合计 | 6,657,976,660.78 | 6,126,799,916.0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1 | 948,038,351.00 | 789,593,62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3 | 2,063,931,808.61 | 1,337,722,678.16 |
减:库存股 | 七、54 | 17,949,25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5 | 1,825,116.89 | -2,464,357.81 |
专项储备 | 七、56 | 15,642,662.30 | 14,375,586.80 |
盈余公积 | 七、57 | 173,646,039.23 | 149,796,776.4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58 | 1,565,095,279.71 | 1,239,934,986.5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750,230,007.74 | 3,528,959,295.14 | |
少数股东权益 | 421,202,956.95 | 330,623,031.7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171,432,964.69 | 3,859,582,326.9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829,409,625.47 | 9,986,382,242.90 |
法定代表人:邵 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715,436,056.51 | 568,903,023.7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7,353,953.54 | 6,513,767.9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335,530.34 | 2,742,386.23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492,051,472.25 | 697,196,855.8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3,243,468.86 | 105,965,682.14 | |
存货 | 4,094,339.55 | 4,132,001.46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21,271,352.19 | 1,279,488,035.2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2,848,951.34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2,451,293,459.18 | 1,781,268,410.0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082,692,372.21 | 1,938,811,316.08 | |
在建工程 | 86,583,437.04 | 265,075,405.8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7,648,817.46 | 76,173,814.2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94,050.82 | 4,891,266.8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700,512,136.71 | 4,069,069,164.35 | |
资产总计 | 5,921,783,488.90 | 5,348,557,199.5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38,838,837.10 | 737,944,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58,963,472.46 | 243,236,144.63 |
预收款项 | 47,611,664.77 | 37,861,917.96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935,782.66 | 19,507,356.93 | |
应交税费 | 10,343,615.30 | 10,332,864.34 | |
其他应付款 | 414,668,183.90 | 434,216,952.28 | |
其中:应付利息 | 2,304,819.91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6,909,522.20 | 49,68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37,271,078.39 | 1,532,779,236.1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57,740,000.00 | 657,910,914.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8,084,195.61 | 9,054,538.18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18,956,197.78 | 125,201,623.7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4,780,393.39 | 792,167,075.88 | |
负债合计 | 1,922,051,471.78 | 2,324,946,312.0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48,038,351.00 | 789,593,62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291,279,294.37 | 1,565,069,490.26 | |
减:库存股 | 17,949,25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1,825,116.89 | -2,464,357.81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2,700,093.71 | 128,850,830.97 | |
未分配利润 | 623,838,411.15 | 542,561,299.1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999,732,017.12 | 3,023,610,887.5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921,783,488.90 | 5,348,557,199.59 |
法定代表人:邵 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合并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380,989,963.80 | 4,377,751,056.23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59 | 5,380,989,963.80 | 4,377,751,056.2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690,254,669.08 | 3,872,845,078.9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59 | 4,030,668,526.12 | 3,294,146,090.6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0 | 33,504,281.71 | 31,607,989.26 |
销售费用 | 七、61 | 189,959,517.43 | 171,947,058.72 |
管理费用 | 七、62 | 235,121,373.94 | 212,759,477.81 |
研发费用 | 七、63 | 61,159,455.04 | 28,651,172.93 |
财务费用 | 七、64 | 139,841,514.84 | 133,733,289.63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4 | 152,149,394.52 | 146,728,698.66 |
利息收入 | 七、64 | 15,453,899.93 | 14,257,161.13 |
加:其他收益 | 七、65 | 66,701,865.20 | 66,425,782.8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6 | 9,497,335.72 | 4,730,214.3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409,730.49 | 4,158,810.0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69 | -51,818,318.0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36,560,003.5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3,868,123.69 | -170,161.3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28,984,301.31 | 539,331,809.5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2 | 8,964,453.88 | 10,834,792.46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3 | 11,461,696.79 | 9,081,707.6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26,487,058.40 | 541,084,894.3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4 | 145,645,112.14 | 123,022,379.6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0,841,946.26 | 418,062,514.7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0,841,946.26 | 418,062,514.74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8,736,023.01 | 336,006,633.6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92,105,923.25 | 82,055,881.1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289,474.70 | -15,346,927.86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289,474.70 | -15,346,927.86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89,474.70 | -15,346,927.8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89,474.70 | -15,346,927.86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85,131,420.96 | 402,715,586.8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93,025,497.71 | 320,659,705.7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2,105,923.25 | 82,055,881.1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4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43 |
法定代表人:邵 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母公司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870,387,578.50 | 676,551,241.00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438,331,921.12 | 411,380,552.15 |
税金及附加 | 8,844,486.25 | 6,526,575.66 | |
销售费用 | 109,250,007.33 | 101,576,845.16 | |
管理费用 | 82,097,047.74 | 67,015,009.53 | |
研发费用 | 28,356,890.02 | ||
财务费用 | 37,400,220.96 | 34,331,957.74 | |
其中:利息费用 | 45,931,706.30 | 43,496,956.09 | |
利息收入 | 8,965,170.49 | 9,346,245.56 | |
加:其他收益 | 7,003,014.32 | 6,247,227.2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88,233,162.93 | 116,555,123.1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409,730.49 | 4,158,810.0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46,122.6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22,753.2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62,126.4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5,351,431.44 | 177,499,897.97 | |
加:营业外收入 | 4,810,330.64 | 3,365,437.16 | |
减:营业外支出 | 4,799,865.97 | 2,559,494.3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5,361,896.11 | 178,305,840.79 | |
减:所得税费用 | 26,869,268.76 | 15,710,807.9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8,492,627.35 | 162,595,032.8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8,492,627.35 | 162,595,032.8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289,474.70 | -15,346,927.86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
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89,474.70 | -15,346,927.8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89,474.70 | -15,346,927.86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42,782,102.05 | 147,248,104.9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邵 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722,882,549.39 | 4,496,116,195.3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 |
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6,894,767.72 | 54,198,431.3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6 | 574,461,834.39 | 505,974,637.7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44,239,151.50 | 5,056,289,264.4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502,755,979.24 | 2,474,298,933.2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17,164,257.43 | 678,806,471.9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2,135,405.46 | 284,085,578.6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6 | 600,645,620.59 | 496,940,471.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42,701,262.72 | 3,934,131,455.5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1,537,888.78 | 1,122,157,808.8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80,000.00 | 2,6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668,198.91 | 22,672,745.2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9,879,383.69 | 625,310.9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945,440.9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6 | 6,421,641.31 | 2,1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103,783.01 | 27,998,056.1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87,745,320.36 | 1,591,526,407.7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2,911,129.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6 | 6,260,000.00 | 9,595,228.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94,005,320.36 | 1,634,032,764.7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0,901,537.35 | -1,606,034,708.5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02,061,605.19 | 2,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705,030.00 | 2,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461,100,000.00 | 1,990,444,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6 | 3,382,116.64 | 14,042,222.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66,543,721.83 | 2,006,486,222.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8,234,914.00 | 1,453,247,272.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7,872,982.00 | 241,764,607.0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173,906.63 | 64,268,618.5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6 | 83,674,692.69 | 60,428,140.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99,782,588.69 | 1,755,440,019.1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6,761,133.14 | 251,046,202.8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47,397,484.57 | -232,830,696.8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87,517,711.46 | 1,420,348,408.2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34,915,196.03 | 1,187,517,711.46 |
法定代表人:邵 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12,182,294.18 | 707,853,189.9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3,041,235.45 | 389,037,582.9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85,223,529.63 | 1,096,890,772.8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3,283,503.86 | 183,405,879.6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5,561,623.30 | 214,663,211.5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4,400,876.71 | 44,436,641.8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6,937,757.27 | 362,222,078.1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0,183,761.14 | 804,727,811.1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5,039,768.49 | 292,162,961.7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92,323.66 | 6,97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7,434,070.11 | 113,613,995.0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216,529.06 | 215,965.49 |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5,220,970.01 | 18,545,354.0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5,863,892.84 | 139,345,314.6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2,591,537.74 | 384,705,891.5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11,507,826.19 | 92,171,129.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0,840,000.00 | 65,592,1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84,939,363.93 | 542,469,120.5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9,075,471.09 | -403,123,805.9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84,356,575.19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81,000,000.00 | 1,147,944,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3,236.45 | 132,455,399.2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65,649,811.64 | 1,280,399,399.2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94,714,914.00 | 855,347,272.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0,366,162.26 | 91,932,442.2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428,140.1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95,081,076.26 | 997,707,854.3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0,568,735.38 | 282,691,544.9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6,533,032.78 | 171,730,700.7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8,903,023.73 | 397,172,322.9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15,436,056.51 | 568,903,023.73 |
法定代表人:邵 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89,593,625.00 | 1,337,722,678.16 | -2,464,357.81 | 14,375,586.80 | 149,796,776.49 | 1,239,934,986.50 | 3,528,959,295.14 | 330,623,031.76 | 3,859,582,326.9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922,249.93 | -4,922,249.93 | -1,167,943.99 | -6,090,193.9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89,593,625.00 | 1,337,722,678.16 | -2,464,357.81 | 14,375,586.80 | 149,796,776.49 | 1,235,012,736.57 | 3,524,037,045.21 | 329,455,087.77 | 3,853,492,132.9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8,444,726.00 | 726,209,130.45 | 17,949,250.00 | 4,289,474.70 | 1,267,075.50 | 23,849,262.74 | 330,082,543.14 | 1,226,192,962.53 | 91,747,869.18 | 1,317,940,831.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89,474.70 | 488,736,023.01 | 493,025,497.71 | 92,105,923.25 | 585,131,420.9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8,444,726.00 | 725,911,849.19 | 884,356,575.19 | 17,705,030.00 | 902,061,605.1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8,444,726.00 | 725,911,849.19 | 884,356,575.19 | 17,705,030.00 | 902,061,605.1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3,849,262.74 | -158,080,178.99 | -134,230,916.25 | -1,045,120.15 | -135,276,036.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3,849,262.74 | -23,849,262.7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4,230,916.25 | -134,230,916.25 | -1,045,120.15 | -135,276,036.4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267,075.50 | 1,267,075.50 | 600,703.80 | 1,867,779.30 | |||||||||||
1.本期提取 | 35,203,178.42 | 35,203,178.42 | 6,456,786.37 | 41,659,964.79 | |||||||||||
2.本期使用 | 33,936,102.92 | 33,936,102.92 | 5,856,082.57 | 39,792,185.49 | |||||||||||
(六)其他 | 297,281. | 17,949, | -573,300 | -18,225, | -17,618 | -35,843, |
26 | 250.00 | .88 | 269.62 | ,667.72 | 937.3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48,038,351.00 | 2,063,931,808.61 | 17,949,250.00 | 1,825,116.89 | 15,642,662.30 | 173,646,039.23 | 1,565,095,279.71 | 4,750,230,007.74 | 421,202,956.95 | 5,171,432,964.69 |
项目 | 2018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89,593,625.00 | 1,345,338,882.66 | 12,882,570.05 | 11,048,993.55 | 133,537,273.21 | 920,187,856.17 | 3,212,589,200.64 | 344,136,765.20 | 3,556,725,965.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89,593,625.00 | 1,345,338,882.66 | 12,882,570.05 | 11,048,993.55 | 133,537,273.21 | 920,187,856.17 | 3,212,589,200.64 | 344,136,765.20 | 3,556,725,965.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616,204.50 | -15,346,927.86 | 3,326,593.25 | 16,259,503.28 | 319,747,130.33 | 316,370,094.50 | -13,513,733.44 | 302,856,361.0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346,927.86 | 336,006,633.61 | 320,659,705.75 | 82,055,881.13 | 402,715,586.8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 |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259,503.28 | -16,259,503.28 | -65,848,551.53 | -65,848,551.5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259,503.28 | -16,259,503.2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5,848,551.53 | -65,848,551.5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326,593.25 | 3,326,593.25 | 830,362.46 | 4,156,955.71 | |||||||||||
1.本期提取 | 29,659,729.63 | 29,659,729.63 | 5,930,526.11 | 35,590,255.74 | |||||||||||
2.本期使用 | 26,333,136.38 | 26,333,136.38 | 5,100,163.65 | 31,433,300.03 |
(六)其他 | -7,616,204.50 | -7,616,204.50 | -32,551,425.50 | -40,167,63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89,593,625.00 | 1,337,722,678.16 | -2,464,357.81 | 14,375,586.80 | 149,796,776.49 | 1,239,934,986.50 | 3,528,959,295.14 | 330,623,031.76 | 3,859,582,326.90 |
法定代表人:邵 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89,593,625.00 | 1,565,069,490.26 | -2,464,357.81 | 128,850,830.97 | 542,561,299.15 | 3,023,610,887.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864,663.64 | 864,663.6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89,593,625.00 | 1,565,069,490.26 | -2,464,357.81 | 128,850,830.97 | 543,425,962.79 | 3,024,475,551.2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8,444,726.00 | 726,209,804.11 | 17,949,250.00 | 4,289,474.70 | 23,849,262.74 | 80,412,448.36 | 975,256,465.9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89,474.70 | 238,492,627.35 | 242,782,102.0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8,444,726.00 | 725,911,849.19 | 884,356,575.1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8,444,726.00 | 725,911,849.19 | 884,356,575.1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3,849,262.74 | -158,080,178.99 | -134,230,916.2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3,849,262.74 | -23,849,262.7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4,230,916.25 | -134,230,916.2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97,954.92 | 17,949,250.00 | -17,651,295.0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48,038,351.00 | 2,291,279,294.37 | 17,949,250.00 | 1,825,116.89 | 152,700,093.71 | 623,838,411.15 | 3,999,732,017.12 |
项目 | 2018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89,593,625.00 | 1,565,069,490.26 | 12,882,570.05 | 112,591,327.69 | 396,225,769.62 | 2,876,362,782.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89,593,625.00 | 1,565,069,490.26 | 12,882,570.05 | 112,591,327.69 | 396,225,769.62 | 2,876,362,782.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346,927.86 | 16,259,503.28 | 146,335,529.53 | 147,248,104.9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346,927.86 | 162,595,032.81 | 147,248,104.9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259,503.28 | -16,259,503.2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259,503.28 | -16,259,503.2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89,593,625.00 | 1,565,069,490.26 | -2,464,357.81 | 128,850,830.97 | 542,561,299.15 | 3,023,610,887.57 |
法定代表人:邵 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根据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赣股[2001]4号文《关于同意发起设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由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煤气公司、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昌市公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9000万股。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以其所属的青云水厂、朝阳水厂、下正街水厂的全部经营性资产投入股份公司,其他四家发起人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于200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向社会公众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发起人股64.29%,社会公众股35.71%。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
本公司于2006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五家发起人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合计支付14,000,000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的对价,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本公司于2010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10年5月31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0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10]1868号文《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0,000股。2010年12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毕,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0元,募集资金总额1,160,000,0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8,000万股新股已于2011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于2011年3月14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0,000,000元。
本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现有总股本22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110,000,000.00股,共计增加股本110,000,000.00元。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000,000元。
本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项的批复》(赣国资产权字﹝2015﹞262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54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58,838,981 股份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格9.82 元;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4,824,144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10.52 元。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108,663,125股新股已于2016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的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438,663,125元。
本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38,663,1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现金股利 1.3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 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38,663,1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 350,930,500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789,593,625 股。本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18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经南昌市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洪国资字[2018]18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3号),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7,918,725股新股。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86元/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559,726股,并已于2019年11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的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942,153,351.00元。根据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洪国资字[2019]197号),本公司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确定以2019年12月13日为授予日,授予15名激励对象5,885,0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05元/股,增加股本人民币5,885,000.00元。2020年1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股份的登记。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948,038,351.00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23915976N;法定代表人:邵涛。
(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注册地:南昌市灌婴路98号;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1289号。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为公用事业城市供水行业,主营业务为自来水的生产销售、城市污水处理、燃气销售与安装等。
本公司经营范围:自来水、水表、给排水设备、节水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给排水设施的安装、修理;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培训,软件应用服务,水质检测、水表计量检测、电子计量器具的研制及销售、城市污水处理,信息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计十九家,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 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5)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①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a.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②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金融资产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d.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②金融负债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c.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a.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b.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b.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针对本公司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根据金融工具的性
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水费及燃气费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工程款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污水处理费应收账款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应收账款组合5:应收其他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1)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3)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4)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6)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7)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的显著变化。
(8)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9)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备用金其他应收款组合2:履约及投标保证金、押金其他应收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市财政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其他应收款组合5: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其他应收款组合6:即征即退增值税其他应收款组合7:其他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工程施工、生产成本、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7.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21.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22.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45 | 3%-5% | 6.3%-2.1% |
管网 | 年限平均法 | 15-20 | 3%-5% | 6.3%-4.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3%-5% | 9.5%-4.8%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5% | 19.0%-9.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2 | 3%-5% | 23.8%-7.9% |
房屋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5 | 2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23.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4.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5.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文件规定,本公司对以BOT(建造-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方式建设公共基础设施且运营后不直接向公众收费而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企业)偿付的项目所发生的总投资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之前,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放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达到可使用状态以后转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并以竣工决算(未决算的按预结转)中固定资产类别按公司折旧政策的折旧年限与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年限孰低的原则以直线法(不考虑净残值)进行摊销。各期以应收到政府(或政府授权的企业)偿付款时,确认为收入。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40-50 | 直线法 |
专有技术 | 20 | 直线法 |
软件 | 5 | 直线法 |
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进行相应处理。将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期间确认为研究阶段;将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或产品)期间确认为开发阶段。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0.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1.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2.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4.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5.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6.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自来水销售、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燃气销售收入、燃气工程安装收入、给排水工程收入、其他商品销售收入等。
(1)自来水销售
本公司营业部门将上门抄见的实际销售水量及用水性质输入营销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根据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执行单价(不含增值税、污水处理费、公用事业附加费等相关税费)自动生成应收水费,以此确认自来水销售收入。
(2)污水处理服务费
本公司根据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及排水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的处理单价和双方对进水流量计进行读数后形成双方签字的付费审批单确认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
(3)燃气销售
管输燃气销售:本公司客户部将上门抄见的实际销售气量及用户性质输入客户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根据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执行单价自动生成应收气费,财务部据此扣除增值税后,以此确认燃气销售收入。车用燃气销售:本公司以消费者实际消费时作为收入确认的时间,根据车用天然气用户的实际购买数量及相应的收费标准计算确认收入。
(4)燃气工程安装
本公司根据终端用户的需要及用气特点,与用户签订燃气设施安装合同,为终端用户提供燃气设施及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工程。燃气安装工程主要材料由公司提供,并按照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或双方商定的价格向用户收取安装费。安装工程完成验收并取得质量评估报告后,为用户办理通气手续。
①本公司燃气安装工程在报告期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完成工程时确认收入。如果工程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报告期内,在提供工程交易的结果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工程收入。公司按已发生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工程安装的完工进度。在提供工程安装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a.如果已经发生的工程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则按已经发生的工程成本金额确认工程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
b.如果已经发生的工程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则将已经发生的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工程收入。
②公司按照从接受燃气安装工程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工程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5.给排水工程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本公司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6.其他商品销售
本公司与购货方在销售合同中约定了不同种贸易方式,公司将根据贸易方式判断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时点,并相应确认收入。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7.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公司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37.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9.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0.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 详见其他说明 |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本公司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2019 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1)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类别:(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类别。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执行修订后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报表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调整数 | 2019年1月1日 |
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630,776,920.94 | -630,776,920.94 | |
应收账款 | 630,776,920.94 | 630,776,920.94 |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20,444,000.00 | 1,718,168.10 | 1,322,162,168.10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190,085,627.18 | -1,190,085,627.18 | |
应付账款 | 1,190,085,627.18 | 1,190,085,627.18 | |
其他应付款 | 582,477,788.74 | -4,963,060.18 | 577,514,728.56 |
其中:应付利息 | 4,963,060.18 | -4,963,060.1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6,480,000.00 | 3,244,892.08 | 269,724,892.08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66,480,000.00 | 3,244,892.08 | 269,724,892.08 |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报表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调整数 | 2019年1月1日 |
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6,513,767.95 | -6,513,767.95 | |
应收账款 | 6,513,767.95 | 6,513,767.95 |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737,944,000.00 | 1,085,841.20 | 739,029,841.20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43,236,144.63 | -243,236,144.63 | |
应付账款 | 243,236,144.63 | 243,236,144.63 | |
其他应付款 | 434,216,952.28 | -2,304,819.91 | 431,912,132.37 |
其中:应付利息 | 2,304,819.91 | -2,304,819.9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680,000.00 | 1,218,978.71 | 50,898,978.71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9,680,000.00 | 1,218,978.71 | 50,898,978.71 |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除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外,本公司将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将其他应付款中的“应付利息”拆分列示为“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报表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2019年1月1日 |
资产: | |||
应收账款 | 630,776,920.94 | -8,307,833.52 | 622,469,087.42 |
其他应收款 | 76,589,430.51 | -394,157.68 | 76,195,272.83 |
其他流动资产 | 86,089,060.00 | 3,091,293.35 | 89,180,353.35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3,091,293.35 | 3,091,293.35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3,091,293.35 | -3,091,293.3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4,931,942.21 | 2,611,797.28 | 67,543,739.49 |
股东权益: | |||
未分配利润 | 1,239,934,986.50 | -4,922,249.93 | 1,235,012,736.57 |
少数股东权益 | 330,623,031.76 | -1,167,943.99 | 329,455,087.77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报表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2019年1月1日 |
资产: | |||
应收账款 | 6,513,767.95 | -201,312.77 | 6,312,455.18 |
其他应收款 | 697,196,855.87 | 1,354,197.63 | 698,551,053.50 |
其他流动资产 | 2,848,951.34 | 2,848,951.34 |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2,848,951.34 | 2,848,951.34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2,848,951.34 | -2,848,951.3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891,266.84 | -288,221.22 | 4,603,045.62 |
股东权益: | |||
未分配利润 | 542,561,299.15 | 864,663.64 | 543,425,962.79 |
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注1:于2019年1月1日,公司及子公司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分类至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注2:于2019年1月1日,公司及子公司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项目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认的信用损失准备进行追溯调整,同时调整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期初留存收益。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
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22,471,769.64 | 1,422,471,769.64 | |
结算备付金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630,776,920.94 | 622,469,087.42 | -8,307,833.5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24,153,003.39 | 124,153,003.39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6,589,430.51 | 76,195,272.83 | -394,157.6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19,309,822.86 | 219,309,822.86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6,089,060.00 | 89,180,353.35 | 3,091,293.35 |
流动资产合计 | 2,559,390,007.34 | 2,553,779,309.49 | -5,610,697.85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3,091,293.35 | -3,091,293.35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98,542,703.83 | 98,542,703.8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624,120.97 | 2,624,120.97 | |
固定资产 | 3,139,877,716.18 | 3,139,877,716.18 | |
在建工程 | 735,533,813.78 | 735,533,813.7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382,377,519.24 | 3,382,377,519.2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126.00 | 13,126.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4,931,942.21 | 67,543,739.49 | 2,611,797.2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426,992,235.56 | 7,426,512,739.49 | -479,496.07 |
资产总计 | 9,986,382,242.90 | 9,980,292,048.98 | -6,090,193.9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20,444,000.00 | 1,322,162,168.10 | 1,718,168.1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190,085,627.18 | 1,190,085,627.18 | |
预收款项 | 765,094,108.23 | 765,094,108.2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7,139,057.58 | 77,139,057.58 | |
应交税费 | 90,767,145.49 | 90,767,145.49 | |
其他应付款 | 582,477,788.74 | 577,514,728.56 | -4,963,060.18 |
其中:应付利息 | 4,963,060.18 | -4,963,060.18 | |
应付股利 | 593,973.66 | 593,973.66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6,480,000.00 | 269,724,892.08 | 3,244,892.08 |
其他流动负债 | 65,402,371.52 | 65,402,371.52 | |
流动负债合计 | 4,357,890,098.74 | 4,357,890,098.7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630,330,533.42 | 1,630,330,533.42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2,000,130.94 | 12,000,130.94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6,579,152.90 | 126,579,152.9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68,909,817.26 | 1,768,909,817.26 | |
负债合计 | 6,126,799,916.00 | 6,126,799,916.0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89,593,625.00 | 789,593,62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37,722,678.16 | 1,337,722,678.1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464,357.81 | -2,464,357.81 | |
专项储备 | 14,375,586.80 | 14,375,586.80 | |
盈余公积 | 149,796,776.49 | 149,796,776.4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239,934,986.50 | 1,235,012,736.57 | -4,922,249.9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528,959,295.14 | 3,524,037,045.21 | -4,922,249.93 |
少数股东权益 | 330,623,031.76 | 329,455,087.77 | -1,167,943.9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859,582,326.90 | 3,853,492,132.98 | -6,090,193.9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986,382,242.90 | 9,980,292,048.98 | -6,090,193.92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68,903,023.73 | 568,903,023.7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6,513,767.95 | 6,312,455.18 | -201,312.7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742,386.23 | 2,742,386.23 | |
其他应收款 | 697,196,855.87 | 698,551,053.50 | 1,354,197.6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05,965,682.14 | 105,965,682.14 | |
存货 | 4,132,001.46 | 4,132,001.46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48,951.34 | 2,848,951.34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79,488,035.24 | 1,283,489,871.44 | 4,001,836.20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2,848,951.34 | -2,848,951.34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81,268,410.05 | 1,781,268,410.0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938,811,316.08 | 1,938,811,316.08 | |
在建工程 | 265,075,405.82 | 265,075,405.8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6,173,814.22 | 76,173,814.2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891,266.84 | 4,603,045.62 | -288,221.2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69,069,164.35 | 4,065,931,991.79 | -3,137,172.56 |
资产总计 | 5,348,557,199.59 | 5,349,421,863.23 | 864,663.6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37,944,000.00 | 739,029,841.20 | 1,085,841.2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43,236,144.63 | 243,236,144.63 | |
预收款项 | 37,861,917.96 | 37,861,917.96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507,356.93 | 19,507,356.93 | |
应交税费 | 10,332,864.34 | 10,332,864.34 | |
其他应付款 | 434,216,952.28 | 431,912,132.37 | -2,304,819.91 |
其中:应付利息 | 2,304,819.91 | -2,304,819.91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680,000.00 | 50,898,978.71 | 1,218,978.71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32,779,236.14 | 1,532,779,236.1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57,910,914.00 | 657,910,914.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9,054,538.18 | 9,054,538.18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5,201,623.70 | 125,201,623.7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92,167,075.88 | 792,167,075.88 | |
负债合计 | 2,324,946,312.02 | 2,324,946,312.0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89,593,625.00 | 789,593,62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65,069,490.26 | 1,565,069,490.2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464,357.81 | -2,464,357.81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28,850,830.97 | 128,850,830.97 | |
未分配利润 | 542,561,299.15 | 543,425,962.79 | 864,663.6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023,610,887.57 | 3,024,475,551.21 | 864,663.6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348,557,199.59 | 5,349,421,863.23 | 864,663.64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4).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3%、6%、9%、10%、13%、1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所得额 | 0%、15%、20%、25% |
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本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25% |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25% |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25% |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25% |
温洲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5% |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5% |
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5% |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 12.5%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25% |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15% |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15% |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25% |
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 25% |
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25% |
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 25% |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25% |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优惠
本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6000668;有效期:
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6000580;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6001761;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孙公司江西绿源供水设备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6001669;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护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其公共污水处理形成的利润,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孙公司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所得税自2019 年-2021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2024 年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46号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所得税2016-2018年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19-2021年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孙公司南昌安信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供水设备有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期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本期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本公司污水处理服务收入从2015年7月1日起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81号《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太阳能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57.76 | 177.75 |
银行存款 | 2,248,931,317.95 | 1,419,869,354.26 |
其他货币资金 | 3,618,049.67 | 2,602,237.63 |
合计 | 2,252,549,825.38 | 1,422,471,769.6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期末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共17,634,629.35元,详见附注七、7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8,947,509.85 | |
合计 | 8,947,509.85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929,541.50 | 100 | 982,031.65 | 9.89 | 8,947,509.85 |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9,929,541.50 | 100 | 982,031.65 | 9.89 | 8,947,509.85 | |||||
合计 | 9,929,541.50 | 100 | 982,031.65 | 9.89 | 8,947,509.8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9,929,541.50 | 982,031.65 | 9.89 |
合计 | 9,929,541.50 | 982,031.65 | 9.8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汇票 | 982,031.65 | 982,031.65 |
合计 | 982,031.65 | 982,031.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10,874,753.77 |
1年以内小计 | 510,874,753.77 |
1至2年 | 108,904,385.91 |
2至3年 | 56,354,871.70 |
3至4年 | 100,363,552.74 |
4至5年 | 14,414,509.09 |
5年以上 | 22,628,293.79 |
合计 | 813,540,367.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568,939.74 | 0.68 | 5,568,939.74 | 100.00 | 5,330,513.37 | 0.72 | 5,330,513.37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568,939.74 | 0.68 | 5,568,939.74 | 100.00 | 5,330,513.37 | 0.72 | 5,330,513.37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07,971,427.26 | 99.32 | 161,878,495.37 | 20.04 | 646,092,931.89 | 734,447,657.60 | 99.28 | 111,978,570.18 | 15.25 | 622,469,087.42 |
其中: | ||||||||||
应收水费及燃气费 | 31,928,864.04 | 3.93 | 2,166,502.67 | 6.79 | 29,762,361.37 | 24,358,830.32 | 3.29 | 2,341,268.79 | 9.61 | 22,017,561.53 |
应收工程款 | 514,909,850.52 | 63.29 | 152,075,757.68 | 29.53 | 362,834,092.84 | 501,820,141.89 | 67.83 | 102,007,819.54 | 20.33 | 399,812,322.35 |
应收污水处理费 | 229,117,822.74 | 28.16 | 2,653,596.50 | 1.16 | 226,464,226.24 | 183,742,088.28 | 24.84 | 2,475,290.80 | 1.35 | 181,266,797.48 |
应收其他款项 | 32,014,889.96 | 3.94 | 4,982,638.52 | 15.56 | 27,032,251.44 | 24,526,597.11 | 3.32 | 5,154,191.05 | 21.01 | 19,372,406.06 |
合计 | 813,540,367.00 | 100.00 | 167,447,435.11 | 20.58 | 646,092,931.89 | 739,778,170.97 | 100.00 | 117,309,083.55 | 15.86 | 622,469,087.4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萍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100 | 与债务人存在争议,债务人不肯全部支付,预计损失100% |
应收水费 | 2,879,027.84 | 2,879,027.84 | 100 | 因部分自来水用户属特困企业、户表改造、自来水总表数与分表数的差异、居民拆迁等原因拖欠的自来水款,公司针对该部分自来水用户且账龄在5年以上的客户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应收污水处理费 | 686,661.90 | 686,661.90 | 100 | 与债务人存在争议,债务人不肯全部支付,预计损失100% |
应收设备款 | 3,250.00 | 3,250.00 | 100 | 法院已判决,债务人仍然未偿还货款,预计损失100% |
合计 | 5,568,939.74 | 5,568,939.74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水费及燃气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水费及燃气费 | 31,928,864.04 | 2,166,502.67 | 6.79 |
合计 | 31,928,864.04 | 2,166,502.67 | 6.7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工程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工程款 | 514,909,850.52 | 152,075,757.68 | 29.53 |
合计 | 514,909,850.52 | 152,075,757.68 | 29.5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污水处理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污水处理费 | 229,117,822.74 | 2,653,596.50 | 1.16 |
合计 | 229,117,822.74 | 2,653,596.50 | 1.1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其他款项 | 32,014,889.96 | 4,982,638.52 | 15.56 |
合计 | 32,014,889.96 | 4,982,638.52 | 15.5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17,309,083.55 | 50,241,503.5 | 103,152.00 | 167,447,435.11 | ||
合计 | 117,309,083.55 | 50,241,503.5 | 103,152.00 | 167,447,435.1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 58,076,005.59 | 7.14 | 32,830,286.91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52,187,992.21 | 6.41 | 5,418,280.76 |
江西洪城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45,687,404.93 | 5.62 | 4,518,484.35 |
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3,804,887.56 | 5.38 | 10,820,380.24 |
全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7,825,000.00 | 3.42 | 10,801,665.00 |
合计 | 227,581,290.29 | 27.97 | 64,389,097.2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0,079,344.93 | 60.53 | 91,294,921.63 | 73.54 |
1至2年 | 19,613,056.03 | 16.94 | 19,168,756.62 | 15.44 |
2至3年 | 16,073,445.55 | 13.88 | 4,748,798.49 | 3.82 |
3年以上 | 10,020,510.42 | 8.65 | 8,940,526.65 | 7.20 |
合计 | 115,786,356.93 | 100.00 | 124,153,003.3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权单位 | 债务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中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5,418,983.91 | 1-5年 | 合同未履行完毕 |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 | 11,904,498.66 | 1-4年 | 合同未履行完毕 |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百思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400,000.00 | 1-3年 | 合同未履行完毕 |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二十一世纪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 3,803,387.68 | 3-5年 | 合同未履行完毕 |
合 计 | 35,526,870.25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江西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 37,311,871.54 | 32.22 |
江西中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4,157,483.91 | 20.86 |
南昌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 | 14,986,398.66 | 12.94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6,740,710.16 | 5.82 |
江西百思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519,000.00 | 4.77 |
合计 | 88,715,464.27 | 76.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2,005,191.88 | 76,195,272.83 |
合计 | 102,005,191.88 | 76,195,272.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7,291,390.59 |
1年以内小计 | 87,291,390.59 |
1至2年 | 19,138,980.90 |
2至3年 | 3,274,599.95 |
3至4年 | 1,417,656.10 |
4至5年 | 2,060,974.37 |
5年以上 | 2,260,697.87 |
合计 | 115,444,299.7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221,186.11 | 578,693.34 |
市财政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 | 13,600,000.00 | 17,738,000.00 |
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 | 32,614,271.62 | 22,645,255.05 |
履约及投标保证金、押金 | 37,529,678.12 | 32,115,622.40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1,254,912.30 | 2,273,206.57 |
其他 | 30,224,251.63 | 13,688,820.56 |
合计 | 115,444,299.78 | 89,039,597.9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4,830,370.43 | 7,619,796.98 | 12,450,167.41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915,834.67 | 11,928,490.42 | 12,844,325.09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24,775.36 | 819,558.17 | 594,782.8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691,059.31 | 12,748,048.59 | 13,439,107.9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844,325.09 | 594,782.81 | 13,439,107.90 | |||
合计 | 12,844,325.09 | 594,782.81 | 13,439,107.9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南昌市财政局非税征收管理处 | 应返污水处理手续费 | 13,600,000.00 | 0-3年 | 11.78 | 680,000.00 |
南昌市财政局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5,557,500.00 | 1年以内 | 4.81 | 547,969.50 |
温州环联环保有限公司 | 关联方资金拆借 | 3,080,000.00 | 1年以内 | 2.67 | 168,476.00 |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农民工保证金 | 2,699,338.00 | 1-2年 | 2.34 | 613,829.46 |
盖州市劳动监察局 |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 1,592,271.00 | 1年以内 | 1.38 | 156,997.92 |
合计 | 26,529,109.00 | 22.98 | 2,167,272.88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各县市国家税务局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1,254,912.30 | 1年以内 | 根据财税(2015)78号文,公司向国家税务局申请增值税退税,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已于2020年1月-2月陆续收到。 |
合计 | 1,254,912.30 |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1,237,646.00 | 197,240.40 | 31,040,405.60 | 26,592,313.97 | 197,240.40 | 26,395,073.57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7,860,161.18 | 7,860,161.18 | 8,121,248.22 | 8,121,248.22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低值易耗品 | 22,033.50 | 22,033.50 | 24,931.00 | 24,931.00 | ||
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款) | 317,102,796.01 | 317,102,796.01 | 184,768,570.07 | 184,768,570.07 | ||
合计 | 356,222,636.69 | 197,240.40 | 356,025,396.29 | 219,507,063.26 | 197,240.40 | 219,309,822.86 |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97,240.40 | 197,240.40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合计 | 197,240.40 | 197,240.40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余额 |
累计已发生成本 | 2,891,112,244.82 |
累计已确认毛利 | 345,252,531.26 |
减:预计损失 |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 2,919,261,980.07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317,102,796.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2、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69,326,056.22 | 52,215,271.80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12,635,840.22 | 4,870,694.04 |
预缴税金 | 26,559,728.81 | 29,003,094.16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3,091,293.35 | |
合计 | 108,521,625.25 | 89,180,353.35 |
13、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22,137,325.13 | 6,726,418.98 | 4,974,780.43 | 23,888,963.68 | |||||||
小计 | 22,137,325.13 | 6,726,418.98 | 4,974,780.43 | 23,888,963.68 | |||||||
二、联营企业 | |||||||||||
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6,715,866.92 | 960,414.27 | 4,289,474.70 | 71,965,755.89 | |||||||
西藏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8,880,034.69 | 700,845.58 | 9,580,880.27 | ||||||||
温州环联环保有限公司 | 809,477.09 | 22,051.66 | 831,528.75 | ||||||||
小计 | 76,405,378.70 | 1,683,311.51 | 4,289,474.70 | 82,378,164.91 | |||||||
合计 | 98,542,703.83 | 8,409,730.49 | 4,289,474.70 | 4,974,780.43 | 106,267,128.59 |
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324,912.94 | 4,324,912.9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77,005.58 | 1,377,005.58 | ||
(1)处置 | 1,377,005.58 | 1,377,005.58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947,907.36 | 2,947,907.36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00,791.97 | 1,700,791.9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1,871.50 | 111,871.50 | ||
(1)计提或摊销 | 111,871.50 | 111,871.5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25,649.16 | 525,649.16 | ||
(1)处置 | 525,649.16 | 525,649.16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287,014.31 | 1,287,014.3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60,893.05 | 1,660,893.0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24,120.97 | 2,624,120.97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311,020,904.15 | 3,137,939,445.40 |
固定资产清理 | 1,938,270.78 | 1,938,270.78 |
合计 | 3,312,959,174.93 | 3,139,877,716.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管网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34,281,637.06 | 477,691,954.79 | 60,098,052.55 | 3,243,922,505.47 | 145,927,817.18 | 4,961,921,967.0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8,360,492.34 | 55,276,803.49 | 4,744,932.69 | 167,893,061.74 | 18,362,307.61 | 434,637,597.87 |
(1)购置 | 1,027,047.11 | 44,127,894.23 | 4,744,932.69 | 2,229,591.41 | 18,362,307.61 | 70,491,773.05 |
(2)在建工程转入 | 204,874,660.14 | 11,148,909.26 | 172,524,092.75 | 388,547,662.1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17,541,214.91 | -6,860,622.42 | -24,401,837.3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588,657.85 | 7,285,277.44 | 1,958,308.25 | 15,303,666.20 | 4,064,107.04 | 46,200,016.78 |
(1)处置或报废 | 17,588,657.85 | 7,285,277.44 | 1,958,308.25 | 15,303,666.20 | 4,064,107.04 | 46,200,016.78 |
4.期末余额 | 1,205,053,471.55 | 525,683,480.84 | 62,884,676.99 | 3,396,511,901.01 | 160,226,017.75 | 5,350,359,548.1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92,470,668.13 | 256,943,672.45 | 33,942,839.15 | 1,184,558,174.20 | 56,067,167.72 | 1,823,982,521.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211,747.92 | 30,584,110.80 | 5,892,781.20 | 154,071,882.92 | 17,868,894.60 | 246,629,417.44 |
(1)计提 | 38,211,747.92 | 30,584,110.80 | 5,892,781.20 | 154,071,882.92 | 17,868,894.60 | 246,629,417.44 |
3.本期减少金额 | 9,766,324.68 | 6,538,065.96 | 1,681,755.87 | 9,497,133.89 | 3,790,014.70 | 31,273,295.10 |
(1)处置或报废 | 9,766,324.68 | 6,538,065.96 | 1,681,755.87 | 9,497,133.89 | 3,790,014.70 | 31,273,295.10 |
4.期末余额 | 320,916,091. | 280,989,71 | 38,153,8 | 1,329,132,92 | 70,146,04 | 2,039,338,64 |
37 | 7.29 | 64.48 | 3.23 | 7.62 | 3.9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84,137,380.18 | 244,693,763.55 | 24,730,812.51 | 2,067,378,977.78 | 90,079,970.13 | 3,311,020,904.15 |
2.期初账面价值 | 741,810,968.93 | 220,748,282.34 | 26,155,213.40 | 2,059,364,331.27 | 89,860,649.46 | 3,137,939,445.4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账面原值 | 期末累计折旧 | 期末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46,654,206.71 | 45,254,580.64 | 1,399,626.07 | |
管网 | 507,540,736.42 | 491,492,014.24 | 16,048,722.18 | |
机器设备 | 183,689,494.55 | 177,862,592.27 | 5,826,902.28 | |
运输设备 | 19,048,093.60 | 18,154,664.55 | 893,429.05 | |
电子设备 | 28,140,000.45 | 27,290,153.05 | 849,847.40 | |
合计 | 785,072,531.73 | 760,054,004.75 | 25,018,526.98 |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拆迁征用的土地、房屋 | 1,938,270.78 | 1,938,270.78 |
合计 | 1,938,270.78 | 1,938,270.78 |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子公司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湾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湾府办抄字【2015】163号),政府以等面积置换方式将部分办公楼、土地予以拆迁征用,由于政府拆迁征用并等面积置换工作尚未履行完毕,故将已拆除的房屋及征用土地转为固定资产清理。注2:本公司子公司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依据《关于沿江北大道快速路工程涉及中石化有关问题协调会会议纪要》,政府以土地置换的方式将位于青山湖区塘山永红村土地进行收储,置换补偿土地尚未正式批复,故将已拆除的房屋及征用土地转为固定资产清理。
21、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233,279,865.84 | 735,533,813.78 |
工程物资 | 65,752.22 | |
合计 | 1,233,345,618.06 | 735,533,813.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城市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 | 9,338,271.69 | 9,338,271.69 | 47,114,077.18 | 47,114,077.18 | ||
南昌市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 161,725,933.21 | 161,725,933.21 | ||||
赣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BOT) | 18,347,716.11 | 18,347,716.11 | 18,096,749.66 | 18,096,749.66 | ||
温州开发区滨海园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OT) | 17,000,540.85 | 17,000,540.85 | 5,201,497.77 | 5,201,497.77 | ||
温州开发区滨海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OT) | 29,186,615.20 | 29,186,615.20 | 5,806,569.96 | 5,806,569.96 | ||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BOT) | 118,435,392.30 | 118,435,392.30 | 65,442,431.45 | 65,442,431.45 | ||
各县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BOT) | 417,339,685.59 | 417,339,685.59 | 54,143,703.22 | 54,143,703.22 |
南昌市自来水厂节能降耗及提标改造工程 | 43,894,188.41 | 43,894,188.41 | 14,262,724.81 | 14,262,724.81 | ||
蛟滩污水处理厂项目(BOT) | 129,177,225.24 | 129,177,225.24 | 51,490,219.23 | 51,490,219.23 | ||
天燃气城市管网、改造及场站建设工程 | 340,864,926.10 | 340,864,926.10 | 213,054,071.54 | 213,054,071.54 | ||
车用天燃气加气站工程 | 95,676.67 | 95,676.67 | 7,011,170.74 | 7,011,170.74 | ||
引赣入湾湾里加压站工程 | 21,365,109.63 | 21,365,109.63 | ||||
营口市北五污水处理厂工程(BOT) | 20,105,265.39 | 20,105,265.39 | ||||
营口市虎庄河污水处厂工程(BOT) | 15,698,456.45 | 15,698,456.45 | ||||
景德镇陶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BOT) | 12,347,724.37 | 12,347,724.37 | ||||
辽宁省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PPP模式 | 28,361,890.49 | 28,361,890.49 | ||||
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 | 34,709,778.99 | 34,709,778.99 | ||||
其他零星工程 | 46,527,958.2 | 46,527,958.2 | 22,668,109.17 | 22,668,109.17 | ||
合计 | 1,233,279,865.84 | 1,233,279,865.84 | 735,533,813.78 | 735,533,813.7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工程 | 75,640,000.00 | 1,966,489.71 | 3,808,239.84 | 5,774,729.55 | 7.63 | 7.63 | 自筹及借款 | |||||
南昌市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 400,000,000.00 | 161,725,933.21 | 16,476,165.63 | 178,202,098.84 | 44.55 | 100.00 | 910,138.33 | 53,953.30 | 募集资金及自筹 |
自来水节能降耗及提标改造工程 | 145,090,000.00 | 14,262,724.81 | 29,631,463.60 | 43,894,188.41 | 30.25 | 30.25 | 自筹 | |||||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BOT) | 128,359,500.00 | 65,442,431.45 | 52,992,960.85 | 118,435,392.30 | 92.27 | 92.27 | 5,425,200.22 | 4,301,078.11 | 4.73375 | 自筹及借款 | ||
蛟滩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 180,000,000.00 | 51,490,219.23 | 77,687,006.01 | 129,177,225.24 | 71.77 | 71.77 | 1,141,579.81 | 1,035,541.67 | 4.35 | 自筹及借款 | ||
辽宁省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PPP模式 | 105,593,200.00 | 28,361,890.49 | 28,361,890.49 | 26.86 | 26.86 | 自筹 | ||||||
合计 | 1,034,682,700.00 | 294,887,798.41 | 208,957,726.42 | 178,202,098.84 | 325,643,425.99 | 7,476,918.36 | 5,390,573.08 |
注1:南昌市城北水厂工程项目,业经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设审字[2011]1425号《关于南昌市城北水厂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及赣发改设审函[2012]190号《关于南昌城北水厂取水隧洞施工方案变更核定意见的函》,建设规模20万吨/日,工程分二期实施,一期已于2018年3月完工转固,二期尚在建设中。注2:南昌市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业经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洪发改设字[2014]146号《关于南昌市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建设总规模30万吨/日,一期已实施10万吨/日,二期扩建规模20万吨/日,工程投资估算约40,000.00万元。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制水工程部分已于2018年9月完工转固,供水调度中心部分已于2019年3月31日完工转固。
注3:自来水节能降耗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业经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洪发改设字[2013]95号《关于南昌市自来水厂节能降耗及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工程投资估算14,509.00万元。
注4: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的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业经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九发改投字【2017】335号《关于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九发改设审字【2018】62号《关于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工程投资预算12,835.95万元。
注5:蛟滩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业经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九发改环资字(2017)628号《关于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蛟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总投资为18,000万元。
注6:辽宁省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PPP模式,系本公司及孙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法定招标程序中标的位于辽宁省盖州市双台镇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官网工程项目,于2019年7月11日与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辽宁省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PPP模式特许经营协议》,项目总投资约10,559.32万元。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材料 | 65,752.22 | 65,752.22 | ||||
合计 | 65,752.22 | 65,752.22 |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特许经营权 | 专有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9,667,105.00 | 4,476,117,219.10 | 30,968,700.00 | 16,751,645.45 | 4,683,504,669.5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896,879.30 | 310,716,151.03 | 6,426,702.71 | 335,039,733.04 | |||
(1)购置 | 17,896,879.30 | 54,019,257.52 | 6,426,702.71 | 78,342,839.53 | |||
(2)内部研发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在建工程转入 | 256,696,893.51 | 256,696,893.5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094,941.21 | 60,000.00 | 25,154,941.21 | ||||
(1)处置 | 25,094,941.21 | 60,000.00 | 25,154,941.21 | ||||
4.期末余额 | 177,563,984.30 | 4,761,738,428.92 | 30,968,700.00 | 23,118,348.16 | 4,993,389,461.3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4,775,513.76 | 1,247,637,296.38 | 16,645,800.09 | 12,068,540.08 | 1,301,127,150.3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43,818.53 | 212,048,488.44 | 1,548,558.84 | 2,439,234.35 | 219,880,100.16 | ||
(1)计提 | 3,843,818.53 | 212,048,488.44 | 1,548,558.84 | 2,439,234.35 | 219,880,100.1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923,405.25 | 60,000.00 | 19,983,405.25 | ||||
(1)处置 | 19,923,405.25 | 60,000.00 | 19,983,405.25 | ||||
4.期末余额 | 28,619,332.29 | 1,439,762,379.57 | 18,194,358.93 | 14,447,774.43 | 1,501,023,845.2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8,944,652.01 | 3,321,976,049.35 | 12,774,341.07 | 8,670,573.73 | 3,492,365,616.1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4,891,591.24 | 3,228,479,922.72 | 14,322,899.91 | 4,683,105.37 | 3,382,377,519.24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6、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3,126.00 | 961,806.18 | 205,487.24 | 769,444.94 | |
其他 | 569,455.49 | 125,825.25 | 443,630.24 | ||
合计 | 13,126.00 | 1,531,261.67 | 331,312.49 | 1,213,075.18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资产减值准备 | 179,251,271.76 | 41,634,991.07 | 127,879,780.51 | 30,277,252.8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应付职工薪酬 | 53,746,566.07 | 12,628,221.96 | 45,466,695.84 | 11,366,673.97 |
专项储备 | 36,799.67 | 9,199.92 | 146,409.96 | 36,602.49 |
预计负债 | 340,200.00 | 85,050.00 | ||
股份支付 | 297,954.92 | 44,693.24 | ||
未实现内部损益抵消 | 90,131,590.37 | 13,821,165.84 | 104,186,847.90 | 25,863,210.23 |
合计 | 323,804,382.79 | 68,223,322.03 | 277,679,734.21 | 67,543,739.4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814,543.30 | 2,470,868.53 |
可抵扣亏损 | 72,567,070.43 | 16,121,771.55 |
合计 | 75,381,613.73 | 18,592,640.0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19年 | 2,429,515.42 | ||
2020年 | 1,525,282.85 | 1,525,282.85 | |
2021年 | 1,244,510.75 | 1,300,200.48 | |
2022年 | 1,662,682.81 | 2,049,300.55 | |
2023年 | 7,310,119.82 | 8,817,472.25 | |
2024年 | 60,824,474.20 | ||
合计 | 72,567,070.43 | 16,121,771.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23,445,960.00 | |
合计 | 23,445,960.00 |
31、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403,275,336.92 | 370,843,897.74 |
信用借款 | 822,062,321.39 | 951,318,270.36 |
合计 | 1,225,337,658.31 | 1,322,162,168.10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82,370,381.55 | 690,968,902.81 |
1年以上 | 666,296,691.94 | 499,116,724.37 |
合计 | 1,348,667,073.49 | 1,190,085,627.1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南昌德舜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 56,304,835.12 | 未结算工程款 |
江西省进贤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五分公司 | 50,053,378.52 | 未结算工程款 |
南昌冬源自来水安装有限公司 | 49,439,284.26 | 未结算工程款 |
江西道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8,841,301.00 | 未结算工程款 |
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15,807,759.01 | 未结算工程款 |
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5,553,958.93 | 未结算工程款 |
江西省路港工程有限公司 | 7,870,359.36 | 未结算工程款 |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 7,333,461.42 | 未结算工程款 |
合计 | 221,204,337.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60,571,895.12 | 596,968,367.81 |
1年以上 | 184,451,124.19 | 168,125,740.42 |
合计 | 845,023,019.31 | 765,094,108.2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南昌百城发展有限公司 | 6,754,109.74 | 未结算工程款 |
江西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3,486,866.58 | 未结算工程款 |
中铁十四局集团大盾构工程有限公司 | 3,375,736.50 | 未结算工程款 |
合计 | 13,616,712.82 |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6,946,377.88 | 690,666,342.66 | 659,281,520.59 | 108,331,199.9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92,679.70 | 64,379,840.82 | 64,555,307.64 | 17,212.88 |
三、辞退福利 | 195,500.00 | 195,50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 |
利 | ||||
合计 | 77,139,057.58 | 755,241,683.48 | 724,032,328.23 | 108,348,412.8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6,672,215.51 | 560,611,146.80 | 531,917,166.17 | 95,366,196.14 |
二、职工福利费 | 56,501,895.66 | 56,501,895.66 | ||
三、社会保险费 | 5,907,205.20 | 29,946,051.41 | 26,991,099.57 | 8,862,157.0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898,768.56 | 27,388,432.52 | 24,426,927.05 | 8,860,274.03 |
工伤保险费 | 7,426.91 | 993,308.33 | 999,873.86 | 861.38 |
生育保险费 | 1,009.73 | 1,564,310.56 | 1,564,298.66 | 1,021.63 |
四、住房公积金 | 98,021.00 | 35,402,249.29 | 35,270,414.21 | 229,856.08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268,936.17 | 8,204,999.50 | 8,600,944.98 | 3,872,990.6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76,946,377.88 | 690,666,342.66 | 659,281,520.59 | 108,331,199.9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1,221.26 | 49,280,807.45 | 49,290,798.08 | 11,230.63 |
2、失业保险费 | 4,630.92 | 1,443,958.79 | 1,447,487.96 | 1,101.75 |
3、企业年金缴费 | 166,827.52 | 13,655,074.58 | 13,817,021.60 | 4,880.50 |
合计 | 192,679.70 | 64,379,840.82 | 64,555,307.64 | 17,212.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3,461,487.24 | 16,999,240.24 |
营业税 | 2,059,033.26 | |
企业所得税 | 66,469,101.56 | 60,570,131.25 |
个人所得税 | 1,981,891.83 | 1,670,607.6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89,602.46 | 1,665,183.21 |
土地使用税 | 2,037,035.01 | 1,876,756.06 |
教育费附加 | 643,420.34 | 598,619.5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79,602.77 | 368,831.51 |
房产税 | 1,528,477.19 | 1,072,923.16 |
其他税费 | 2,892,310.35 | 3,885,819.61 |
合计 | 101,282,928.75 | 90,767,145.49 |
39、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25,667.40 | 593,973.66 |
其他应付款 | 302,528,272.19 | 576,920,754.90 |
合计 | 303,053,939.59 | 577,514,728.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525,667.40 | 593,973.66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合计 | 525,667.40 | 593,973.66 |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履约及投标保证金、押金 | 49,062,022.30 | 40,729,677.61 |
工程、设备及材料款 | 20,965,157.35 | 11,647,622.35 |
各县市财政局资金占用费 | 10,547,348.24 | 10,547,348.24 |
代收污水、垃圾处理费及公用事业附加费 | 115,337,551.23 | 127,637,559.31 |
关联单位借款及利息 | 34,269,374.07 | 85,506,627.58 |
应付股权收购款 | 10,336,501.00 | |
应付特许权费用 | 6,110,200.00 | 205,001,000.00 |
购土地款 | 17,766,008.50 | |
暂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20,960,737.00 | 30,680,991.52 |
整合补偿款 | 6,105,911.39 | 2,742,594.59 |
其他 | 39,169,970.61 | 34,324,824.20 |
合计 | 302,528,272.19 | 576,920,754.9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23,879,115.36 | 尚未结算 |
各污水处理厂所在县市财政局 | 16,963,732.54 | 应付各县市资金占用费尚未结算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6,881,264.54 | 尚未结算 |
合计 | 47,724,112.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1、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28,670,879.24 | 269,724,892.08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合计 | 528,670,879.24 | 269,724,892.08 |
42、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待转销项税 | 89,379,946.15 | 65,402,371.52 |
合计 | 89,379,946.15 | 65,402,371.5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596,968,574.42 | 812,519,619.42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64,700,000.00 | 229,300,000.00 |
信用借款 | 59,740,000.00 | 588,510,914.00 |
合计 | 1,921,408,574.42 | 1,630,330,533.42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4、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6、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11,941,096.73 | 12,000,130.94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合计 | 11,941,096.73 | 12,000,130.94 |
注:预计内退人员薪酬是根据本公司的内退员工的政策,预计员工内退至正式退休时的薪酬及平均剩余年限按照12月31日银行间固定国债收益率进行折现。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8、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340,200.00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其他 | |||
合计 | 340,200.00 |
49、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26,103,733.80 | 53,977,600.00 | 6,336,111.62 | 173,745,222.18 | |
其他 | 475,419.10 | 540,000.00 | 237,709.32 | 777,709.78 | |
合计 | 126,579,152.90 | 54,517,600.00 | 6,573,820.94 | 174,522,931.96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管网建设补助资金 | 21,195,247.52 | 1,504,083.00 | 19,691,164.52 | 与资产相关 | |||
青云水厂清淤工程 | 390,003.75 | 35,847.84 | 354,155.91 | 与资产相关 | |||
青云水厂第二取水泵房工程 | 28,608,221.93 | 1,308,190.56 | 27,300,031.37 | 与资产相关 | |||
红角洲水厂一期工程经费补助及建设配套资金 | 31,236,920.72 | 2,147,350.92 | 29,089,569.80 | 与资产相关 | |||
九龙湖新城自来水管网建设贴息 | 4,346,483.35 | 346,333.32 | 4,000,150.03 | 与收益相关 | |||
英雄开发区北园小区接户管网改造补助 | 27,448,760.45 | 27,448,760.45 | 与收益相关 | ||||
城北水厂建设配套资金 | 11,500,566.88 | 665,910.96 | 10,834,655.92 | 与资产相关 | |||
DN315供水管道迁移工程经费 | 391,666.70 | 100,000.00 | 291,666.70 | 与资产相关 | |||
TOT缺漏 | 462,281.92 | 181,633.12 | 280,648.80 | 与资产相关 |
项补助 | |||||||
厂区绿化补助 | 523,580.58 | 17,000.00 | 506,580.58 | 与资产相关 | |||
车载式燃气巡检设备补助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渤海综合治理资金 | 10,000,000.00 | 29,761.90 | 9,970,238.10 | 与资产相关 | |||
蛟滩污水处理厂中央专项补助资金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崇义污水处理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补助 | 2,700,000.00 | 2,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补助资金 | 4,597,600.00 | 4,597,6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建设补短板补助资金 | 25,680,000.00 | 25,6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 计 | 126,103,733.80 | 53,977,600.00 | 6,336,111.62 | 173,745,222.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89,593,625.00 | 158,444,726.00 | 158,444,726.00 | 948,038,351.00 |
52、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315,537,540.01 | 725,911,849.19 | 673.66 | 2,041,448,715.54 |
其他资本公积 | 22,185,138.15 | 297,954.92 | 22,483,093.07 | |
合计 | 1,337,722,678.16 | 726,209,804.11 | 673.66 | 2,063,931,808.61 |
5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7,949,250.00 | 17,949,250.00 | ||
合计 | 17,949,250.00 | 17,949,250.00 |
5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64,357.81 | 4,289,474.70 | 4,289,474.70 | 1,825,116.89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64,357.81 | 4,289,474.70 | 4,289,474.70 | 1,825,116.89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464,357.81 | 4,289,474.70 | 4,289,474.70 | 1,825,116.89 |
5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4,375,586.80 | 35,203,178.42 | 33,936,102.92 | 15,642,662.30 |
合计 | 14,375,586.80 | 35,203,178.42 | 33,936,102.92 | 15,642,662.30 |
57、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49,743,372.49 | 23,849,262.74 | 173,592,635.23 | |
任意盈余公积 | 53,404.00 | 53,404.00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49,796,776.49 | 23,849,262.74 | 173,646,039.23 |
58、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39,934,986.50 | 920,187,856.1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922,249.93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235,012,736.57 | 920,187,856.1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88,736,023.01 | 336,006,633.6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3,849,262.74 | 16,259,503.28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34,230,916.25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减少 | 573,300.88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65,095,279.71 | 1,239,934,986.5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4,922,249.93 元。
5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337,481,611.08 | 4,012,363,950.25 | 4,337,207,307.70 | 3,277,562,424.50 |
其他业务 | 43,508,352.72 | 18,304,575.87 | 40,543,748.53 | 16,583,666.14 |
合计 | 5,380,989,963.80 | 4,030,668,526.12 | 4,377,751,056.23 | 3,294,146,090.64 |
60、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58,828.49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988,283.34 | 9,209,854.25 |
教育费附加 | 4,382,914.78 | 4,471,540.13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5,453,185.69 | 4,335,055.94 |
土地使用税 | 7,623,912.22 | 6,767,665.18 |
车船使用税 | 92,837.89 | 95,889.05 |
印花税 | 2,725,275.14 | 2,098,791.7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929,095.16 | 2,984,927.32 |
环境保护税 | 1,289,922.72 | 1,585,437.14 |
其他税费 | 18,854.77 | |
合计 | 33,504,281.71 | 31,607,989.26 |
61、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费用 | 149,855,031.82 | 131,861,681.65 |
折旧费及资产摊销 | 2,792,425.79 | 2,500,864.57 |
修理费 | 20,148,308.68 | 22,413,039.14 |
车辆使用费 | 996,870.96 | 1,031,521.67 |
96166客服费 | 11,067,436.37 | 8,768,892.90 |
其他 | 5,099,443.81 | 5,371,058.79 |
合计 | 189,959,517.43 | 171,947,058.72 |
62、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费用 | 173,963,054.84 | 167,684,437.68 |
租赁费 | 2,749,808.32 | 3,544,268.07 |
税费 | 2,818,034.53 | 1,575,362.72 |
折旧费及资产摊销 | 13,907,624.57 | 8,915,054.65 |
车辆使用费 | 1,671,619.24 | 1,961,680.70 |
修理费 | 3,147,723.92 | 2,263,672.96 |
其他 | 36,863,508.52 | 26,815,001.03 |
合计 | 235,121,373.94 | 212,759,477.81 |
63、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费用 | 36,091,987.60 | 14,177,164.00 |
材料费用 | 15,085,151.61 | 7,708,846.65 |
折旧费及资产摊销 | 6,928,402.43 | 3,626,227.01 |
其他 | 3,053,913.40 | 3,138,935.27 |
合计 | 61,159,455.04 | 28,651,172.93 |
64、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52,149,394.52 | 146,728,698.66 |
减:利息收入 | -15,453,899.93 | -14,257,161.13 |
手续费支出 | 3,146,020.25 | 1,261,752.10 |
合计 | 139,841,514.84 | 133,733,289.63 |
65、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退税返还(注1) | 46,707,583.28 | 53,713,620.31 |
经营性补贴(注2) | 5,000,000.00 | |
递延收益摊销-政府补助 | 6,336,111.62 | 5,572,778.11 |
在线监控系统运维补助经费 | 44,819.00 | 218,050.00 |
日常经费补助(注3) | 1,807,100.00 | 6,780,495.40 |
代征个税手续费 | 415,411.88 | 140,839.03 |
稳岗补贴 | 775,844.31 | |
社会保险费返还 | 104,113.55 | |
其他税费返还(注4) | 5,310,881.56 | |
2018年高新企业补助经费 | 100,000.00 | |
研发与技术研究补助 | 100,000.00 | |
合计 | 66,701,865.20 | 66,425,782.85 |
其他说明:
注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本公司子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及孙公司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期应确认享有增值税退税款46,707,583.28元。注2:根据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湾府办抄字[2019]42号,公司子公司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收到湾里区财政局拨付的经营性补贴500万元。
注3:根据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浮府办抄字[2019]312号和浮府办抄字[2019]435号,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浮梁分公司本期收到2018年度运营补贴资金518,600.00元和污泥处置费240,000.00元。根据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政拨款抄告单湖府办财拨抄字2019年(369)号,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湖口分公司收到污泥处置费448,500.00元。根据南昌市财政局洪财工指[2019]92号 《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安全隐患整改资金的通知》,本公司子公司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本期收到铸铁管网安全隐患整改资金600,000.00元。
注4: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九府办抄字[2019]345号,本公司子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本期收到九江市财政局所缴税金补偿资金4,956,200.00元。
66、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409,730.49 | 4,158,810.0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07,020.21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6,515.73 | |
转销未实现内部损益 | 617,091.25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委托贷款) | 341,742.78 | |
其他(理财收益) | 601,018.46 | 229,661.54 |
合计 | 9,497,335.72 | 4,730,214.34 |
67、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94,782.81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982,031.65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0,241,503.56 | |
合计 | -51,818,318.02 |
70、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36,560,003.52 |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 -36,560,003.52 |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收益 | 13,868,123.69 | -170,161.36 |
合计 | 13,868,123.69 | -170,161.36 |
72、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0,023.34 | 20,023.34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0,023.34 | 20,023.34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2,293,443.46 | 4,094,545.39 | 2,293,443.46 |
违约金 | 3,705,764.22 | 3,351,820.18 | 3,705,764.22 |
其他 | 2,945,222.86 | 3,388,426.89 | 2,945,222.86 |
合计 | 8,964,453.88 | 10,834,792.46 | 8,964,453.8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政府奖励 | 213,679.25 | 2,835,216.98 | 与收益相关 |
税收返还奖励 | 1,259,328.41 | 与收益相关 | |
突出贡献奖(注1) | 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城镇污水奖励资金 | 167,380.00 | 与收益相关 | |
营运奖励资金 | 22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管政府奖励(注2) | 1,290,384.21 | 与收益相关 | |
2,293,443.46 | 4,094,545.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根据中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洪高新工字[2019]14号《 关于表彰2018年度南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本公司子公司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本期收到突出贡献奖400,000.00元。
注2:根据十字街街道党工委会纪要《二0一九年度第十一次党工委会议会议纪要》,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本期收到企业高管奖励1,290,384.21元。
73、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725,706.36 | 3,710,040.47 | 5,725,706.36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841,314.11 | 3,710,040.47 | 841,314.11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4,884,392.25 | 4,884,392.25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4,555,599.80 | 153,809.00 | 4,555,599.80 |
其他 | 1,180,390.63 | 5,217,858.17 | 1,180,390.63 |
合计 | 11,461,696.79 | 9,081,707.64 | 11,461,696.79 |
74、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9,411,308.65 | 127,724,662.0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79,582.54 | -7,058,057.62 |
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 -3,086,613.97 | 2,355,775.24 |
合计 | 145,645,112.14 | 123,022,379.6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26,487,058.4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1,621,764.6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0,017,693.2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086,613.9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261,459.5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95,441.8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8,463.8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999,704.26 |
其他 | 4,622,431.97 |
所得税费用 | 145,645,112.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5
76、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代征污水处理费 | 377,615,657.08 | 310,160,795.45 |
收到代征垃圾费 | 48,072,424.40 | 43,038,902.72 |
营业外收入 | 5,420,490.44 | 5,152,405.77 |
政府补助 | 73,929,213.76 | 28,221,433.27 |
利息收入 | 15,176,313.36 | 14,257,161.13 |
往来款 | 52,262,440.47 | 105,143,939.42 |
其他货币资金 | 1,985,294.88 | |
合计 | 574,461,834.39 | 505,974,637.76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缴代征污水处理费 | 410,000,000.00 | 270,000,000.00 |
上缴代征代征垃圾费 | 43,040,065.62 | 48,560,135.60 |
销售、管理及研发费用 | 107,854,822.33 | 91,160,836.82 |
利息手续费 | 1,519,120.25 | 1,261,752.10 |
其他货币资金 | 3,001,106.92 | 2,921,075.93 |
营业外支出 | 5,068,853.99 | 6,173,431.90 |
往来款 | 30,161,651.48 | 76,863,239.43 |
合计 | 600,645,620.59 | 496,940,471.78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单位借款 | 3,470,313.34 | 2,100,000.00 |
其他 | 2,951,327.97 | |
合计 | 6,421,641.31 | 2,100,000.00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 3,000,000.00 | |
关联单位借款 | 6,260,000.00 | 2,100,000.00 |
农民工保障金 | 4,495,228.00 | |
合计 | 6,260,000.00 | 9,595,228.00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单位借款 | 3,170,000.00 | 14,042,222.00 |
资本公积转增社会公众股代收未付个税 | 212,116.64 | |
合计 | 3,382,116.64 | 14,042,222.00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单位借款 | 55,559,696.69 | 60,000,000.00 |
资本公积转增社会公众股代收代付个税 | 428,140.10 | |
支付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款价 | 26,488,096.00 | |
办理贷款支付的银团费用 | 1,626,900.00 | |
合计 | 83,674,692.69 | 60,428,140.10 |
7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80,841,946.26 | 418,062,514.7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1,818,318.02 | 36,560,003.5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62,411,264.29 | 216,898,393.4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20,975,794.99 | 195,488,621.85 |
无形资产摊销 | 331,312.49 | 82,234.1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868,123.69 | 170,161.3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705,683.02 | 3,710,040.4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51,871,807.95 | 146,728,698.6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497,335.72 | -4,730,214.3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79,582.54 | -7,058,057.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6,715,573.43 | -16,537,150.4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6,020,263.17 | -252,074,347.8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34,362,640.31 | 384,856,910.9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1,537,888.78 | 1,122,157,808.8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234,915,196.03 | 1,187,517,711.4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187,517,711.46 | 1,420,348,408.2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47,397,484.57 | -232,830,696.8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068,283.93 |
其中:南昌洪城管道探测技术有限公司 | 152,323.66 |
孙公司江西凌志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 1,915,960.27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4,013,724.83 |
其中:南昌洪城管道探测技术有限公司 | 152,323.66 |
孙公司江西凌志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 3,861,401.17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945,440.90 |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234,915,196.03 | 1,187,517,711.46 |
其中:库存现金 | 457.76 | 177.7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234,914,738.27 | 1,187,517,533.7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34,915,196.03 | 1,187,517,711.4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8、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9、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7,634,629.35 |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17,634,629.35 |
其他说明:
期末受限的货币资金共17,634,629.35元,其中:不能随时变现的运营保证金312,620.35元、开立保函的保证金3,305,429.32元、收到业主存入共管账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2,938,806.24元、为购买特许经营权存入共管账户的1,077,773.44元。
80、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1、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2、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增值税退税返还 | 46,707,583.28 | 其他收益 | 46,707,583.28 |
经营性补贴 | 5,0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0 |
递延收益摊销-政府补助 | 6,336,111.62 | 其他收益 | 6,336,111.62 |
在线监控系统运维补助经费 | 44,819.00 | 其他收益 | 44,819.00 |
日常经费补助 | 1,807,100.00 | 其他收益 | 1,807,100.00 |
代征个税手续费 | 415,411.88 | 其他收益 | 415,411.88 |
稳岗补贴 | 775,844.31 | 其他收益 | 775,844.31 |
社会保险费返还 | 104,113.55 | 其他收益 | 104,113.55 |
其他税费返还 | 5,310,881.56 | 其他收益 | 5,310,881.56 |
2018年高新企业补助经费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研发与技术研究补助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政府奖励 | 213,679.25 | 营业外收入 | 213,679.25 |
突出贡献奖 | 4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400,000.00 |
城镇污水奖励资金 | 167,380.00 | 营业外收入 | 167,380.00 |
营运奖励资金 | 222,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22,000.00 |
高管政府奖励 | 1,290,384.21 | 营业外收入 | 1,290,384.21 |
合计 | 68,995,308.66 | 68,995,308.66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孙公司江西凌志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 1,915,960.27 | 51.00 | 转让 | 2019-12-25 | 权利义务转移 | -207,693.8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新设成立子公司情况
① 2019年03月12日,本公司与南昌临空经济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本公司占股权比例80%,并取得由赣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200MA38DYUT16。本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②2019年03月29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定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占股权比例90%,并取得由定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8MA38F7HJ4P。本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③2019年07月30日,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并取得由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81MA0YU68E3T。本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本期注销子公司情况
根据本公司《洪城水业2019年第六次办公会会议纪要》(洪城水业纪要字(2019)17号),审议通过了《关于工商注销南昌洪城管道探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请示》,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南昌洪城管道探测技术有限公司。南昌洪城管道探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9年09月18日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注销登记。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自来水生产与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给水工程设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江西省九江市 | 江西省九江市 | 污水处理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萍乡市 | 江西省萍乡市 | 污水处理 | 100% | 投资设立 | |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 | 浙江省温州市 | 污水处理 | 9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 | 浙江省温州市 | 污水处理 | 51% | 投资设立 | |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污水处理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污水处理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光伏电站开发 | 100% | 投资设立 |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天然气销售与安装 | 5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二次供水工程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车用天然气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辽宁省营口市 | 辽宁省营口市 | 污水处理 | 90% | 投资设立 | |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江西省九江市 | 江西省九江市 | 污水处理 | 100% | 投资设立 | |
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自来水生产与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福建省漳浦县 | 福建省漳浦县 | 污水处理 | 90% | 投资设立 | |
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环保工程的建设、运营 | 80% | 投资设立 | |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赣州市定南县 | 赣州市定南县 | 市政管网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维护 | 90% | 投资设立 | |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省盖州市 | 辽宁省盖州市 | 污水处理 | 100% | 投资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49.00% | 89,787,970.97 | 367,351,958.4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361,182,390.14 | 1,555,744,202.83 | 1,916,926,592.97 | 1,162,031,617.39 | 5,197,101.12 | 1,167,228,718.51 | 276,671,090.83 | 1,390,873,774.80 | 1,667,544,865.63 | 1,099,368,081.61 | 2,945,592.76 | 1,102,313,674.37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1,854,396,565.77 | 183,240,757.08 | 183,240,757.08 | 290,981,787.16 | 1,632,098,025.22 | 158,972,430.98 | 158,972,430.98 | 300,268,461.02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3,888,963.68 | 22,137,325.1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6,726,418.98 | 5,182,062.96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726,418.98 | 5,182,062.96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82,378,164.91 | 76,405,378.7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683,311.51 | -1,023,252.93 |
--其他综合收益 | 4,289,474.70 | -15,346,927.86 |
--综合收益总额 | 5,972,786.21 | -16,370,180.79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市灌婴路99号 | 自来水生产供应 | 12,936.30 | 29.61 | 29.61 |
注: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合营公司 |
西藏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温州环联环保有限公司 | 子公司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江西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联营企业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孙公司 |
江西省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孙公司 |
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孙公司 |
南昌市政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孙公司 |
南昌公用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孙公司 |
南昌赣昌砂石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孙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驻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孙公司 |
南昌市公交顺畅客车维修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孙公司 |
江西华赣创意传播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孙公司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 |
江西省洪城一卡通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海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 |
南昌蓝海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 |
南昌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 |
南昌市红谷隧道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 |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母公司子公司 |
南昌市琴源山庄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子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子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 | 母公司子公司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子公司 |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子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母公司子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母公司子公司 |
江西洪城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母公司子公司 |
南昌市自来水广润门物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子公司 |
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子公司 |
南昌市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 母公司子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广润门饮品有限公司 | 母公司子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 | 母公司孙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 | 母公司孙公司 |
新余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母公司孙公司 |
南昌蓝天碧水瑶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孙公司 |
南昌洪崖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孙公司 |
南昌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母公司子公司的股东 |
无锡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母公司子公司的股东 |
中联环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股东 |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股东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股东 |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子公司股东的孙公司 |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
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原名:江苏兆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孙公司的股东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孙公司的股东 |
南昌赣江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的股东 |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孙公司的股东 |
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孙公司股东的母公司 |
上海连成集团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孙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 孙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
威尔泵浦制造有限公司 | 孙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
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 | 孙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
徐伟文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股东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采购聚合铝等 | 1,225,080.68 | 581,572.30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采购水表 | 264,866.00 | 253,020.00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 | 工程物资 | 9,456,926.16 | 10,528,455.77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222,631.18 | |
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 | 采购聚合铝等 | 8,139,051.10 | 7,419,292.96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管材等 | 156,666,737.48 | 170,093,902.89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 | 采购远程表等 | 33,526,923.88 | 26,176,314.00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 | 采购生命周期系统 | 330,000.00 | |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采购管材等 | 5,332,329.66 | 89,548.19 |
双港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自来水 | 46,708,379.42 | 41,810,394.93 |
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17,718,037.89 | 8,910,270.96 |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10,030,039.71 | 7,774,646.21 |
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19,085,579.14 | 17,452,756.70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19,392,734.02 | 24,591,341.82 |
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264,271.19 | 532,620.00 |
南昌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361,367.52 |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96166客户服务费 | 11,223,948.00 | 8,768,892.90 |
南昌市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 绿化维护费 | 1,126,928.68 | 552,314.40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综合服务 | 2,065,024.23 | 2,044,558.29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54,065,478.37 | 79,272,908.88 |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3,654,773.13 | 11,841,191.64 |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 | 1,756,049.48 | 1,645,755.88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管网工程 | 2,819,534.11 | |
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在线运维费服务 | 16,309,630.96 | 11,001,793.12 |
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机电维修保养费 | 353,982.32 | |
江西省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保安服务费 | 2,391,930.57 | 3,737,113.68 |
南昌市琴源山庄有限责任公司 | 会议费 | 10,698.07 | |
南昌赣昌砂石有限公司 | 采购砂 | 1,394,677.48 | 459,678.00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闸阀改造工程 | 5,469,590.07 | |
南昌市公交顺畅客车维修有限公司 | 综合服务 | 1,610.62 |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劳务服务 | 4,396,705.6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设备 | 339,115.05 | 253,209.48 |
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 | 销售设备 | 4,933,391.12 | 13,495,329.43 |
新余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31,551.72 |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70,045,842.10 | 72,392,763.31 |
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4,064,357.45 |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设备 | 928,844.26 | |
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设备 | 1,136,210.36 |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6,044,169.20 | 4,271,847.85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服务 | 22,961.80 | |
南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425,824.38 | |
南昌市红谷隧道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715,065.05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1,809,905.74 | 780,857.11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代收手续费 | 12,754.25 | 2,360.38 |
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7,498,632.75 | 3,543,383.75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2,113,958.25 | 4,033,583.60 |
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服务 | 394,203.76 | 31,132.08 |
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3,411,060.52 | 6,582,524.27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5,848,441.40 | 4,639,904.66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检测服务 | 253,398.04 | 8,898.62 |
双港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支持费 | 427,810.76 | 382,949.22 |
双港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检测服务 | 1,700.00 | |
南昌市政公用驻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499,216.88 | |
南昌公用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3,684.58 | |
新余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577,422.33 |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36,626.05 |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458,715.60 | 4,073,643.42 |
南昌市政公用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管理费 | 11,320.76 | 11,320.76 |
西藏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检测服务 | 3,080.00 | |
江西洪城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268,057,830.10 | 156,528,088.35 |
南昌蓝天碧水瑶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161,969.36 | |
南昌赣昌砂石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 | 24,713.21 | |
南昌大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 | 1,331,280.0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资产托管 | 2011.1.27 | 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 | 5,487.34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 | 2011.1.27 | 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 | 118,536.92 | |
南昌水业集团 | 江西洪城水 | 其他资产托 | 2014.5.1 | 销售收入的千 | 68,318.59 |
有限责任公司 | 业股份有限公司 | 管 | 分之二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设备租赁 | 2,654.87 | 2,586.21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租赁 | 33,902.70 | 33,297.30 |
南昌市政公用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95,238.10 | 95,238.10 |
南昌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1,325.16 | 50,027.71 |
南昌蓝海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57,066.67 | |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6,280.13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租赁费 | 228,790.80 | 228,790.81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租赁费 | 8,069,436.36 | 8,160,024.60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楼租赁 | 858,001.00 | 1,144,000.00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楼租赁 | 97,139.97 | 129,523.77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租赁 | 46,652.74 | 42,411.60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场地及办公楼租赁 | 4,992,894.80 | 3,296,948.87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91,748.57 | 91,748.57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45,714.29 | 45,714.29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57,142.86 | 57,142.86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83,428.57 | 83,428.57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9-1-25 | 2020-1-24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9-7-12 | 2020-7-12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8,980,000.00 | 2016-1-25 | 2021-6-29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27,020,000.00 | 2016-2-29 | 2021-6-29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9-1-29 | 2020-1-28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9-10-9 | 2020-10-8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9-10-28 | 2020-10-27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9-12-4 | 2020-12-3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18-7-2 | 2021-7-1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18-7-31 | 2021-7-1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9-7-12 | 2020-4-12 | 否 |
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9,519,619.42 | 2017-6-20 | 2029-12-31 | 否 |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9-8-23 | 2027-8-22 | 否 |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 11,900,000.00 | 2016-5-20 | 2021-5-19 | 否 |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 12,800,000.00 | 2018-5-29 | 2023-5-28 | 否 |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385,000,000.00 | 2019-2-11 | 2034-2-10 | 否 |
辽宁洪城环保有 | 50,000,000.00 | 2019-9-19 | 2034-9-18 | 否 |
限公司 | ||||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9-6-24 | 2029-6-23 | 否 |
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27,000,000.00 | 2019-1-29 | 2029-1-27 | 否 |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19-5-30 | 2020-5-29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19-1-23 | 2020-1-22 | 否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74,380,000.00 | 2010-6-30 | 2025-6-29 | 否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3,700,000.00 | 2010-8-9 | 2025-8-8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56,400,000.00 | 2014-6-26 | 2023-4-27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56,000,000.00 | 2015-7-3 | 2025-7-2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19-4-1 | 2034-4-1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82,000,000.00 | 2019-7-5 | 2034-7-5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57,000,000.00 | 2019-7-15 | 2034-7-15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62,000,000.00 | 2019-10-28 | 2034-10-28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 | 2019-11-13 | 2034-11-12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2019-11-13 | 2034-11-12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23,000,000.00 | 2015-10-23 | 2035-10-22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19-3-19 | 2024-3-18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610,000.00 | 2019-3-28 | 2024-3-27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19-8-9 | 2024-8-8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2019-4-15 | 2020-4-14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470,000.00 | 2019-6-26 | 2020-6-25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749,300.00 | 2019-3-5 | 2020-3-4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980,000.00 | 2019-3-5 | 2020-3-4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18-12-12 | 2023-12-11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19-5-8 | 2024-5-7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19-7-24 | 2024-7-23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19-11-25 | 2024-11-24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 | 2019-12-1 | 2024-11-30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19-5-5 | 2020-5-4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770,000.00 | 2019-1-6 | 2020-1-5 | |
拆出 | ||||
温州环联环保有限公司 | 3,080,000.00 | 2019-5-27 | 2020-5-26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65.72 | 910.3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琴源山庄有限责任公司 | 23,940.00 | 19,549.40 | ||
应收账款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517,209.89 | 517,209.89 | 517,209.89 | 517,209.89 |
应收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70,669.27 | 253,670.19 | 755,541.86 | 146,464.08 |
应收账款 |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23,351.76 | 82,260.69 | 323,351.76 | 23,022.65 |
应收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7,441.74 | 1,724.99 | 17,441.74 | 1,241.85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1,473,877.46 | 716,711.80 | 1,798,216.97 | 725,218.35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446,631.52 | 586,516.24 | 1,446,631.52 | 298,311.55 |
应收账款 | 江西洪城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45,687,404.93 | 4,518,484.35 | 85,616,677.46 | 6,095,907.44 |
应收账款 | 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 58,076,005.59 | 32,830,286.91 | 58,076,005.59 | 17,261,013.67 |
应收账款 | 江西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229,200.00 | 229,200.00 | 229,200.00 | 178,294.68 |
应收账款 | 南昌蓝天碧水瑶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8,989.30 | 640.04 | ||
应收账款 | 新余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5,083.80 | 2,223.02 | 5,083.80 | 1,192.25 |
应收账款 | 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 | 9,064,221.98 | 844,961.97 | 8,651,376.32 | 640,201.85 |
应收账款 | 南昌洪崖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475,871.81 | 384,266.49 | 475,871.81 | 301,512.38 |
应收账款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3,198.64 | 4,354.98 |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982,229.80 | 3,305,010.72 | 6,110,529.80 | 2,050,062.37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 1,100,000.00 | 108,790.00 | 5,349,289.03 | 979,989.75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政公用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861,754.30 | 349,663.05 | 561,754.30 | 169,396.45 |
应收账款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380,797.00 | 21,591.19 | ||
应收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395,401.20 | 22,419.25 | ||
预付款项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 | 213,325.00 | 213,325.00 | ||
预付款项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207.34 | |||
预付款项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98,128.00 | |||
预付款项 | 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 | 743,110.00 | |||
预付款项 | 南昌赣昌砂石有限公司 | 1,000.52 | 459,678.00 | ||
预付款项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6,209,736.70 | 95,726.50 | ||
预付款项 | 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 | 88,777.50 | |||
其他应收款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345,690.58 | 268,496.38 | 345,690.58 | 250,396.38 |
其他应收款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50,145.62 | 180,753.25 | 401,631.16 | 93,124.42 |
其他应收款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453,479.41 | 24,805.32 | 405,926.17 | 34,666.09 |
其他应收款 | 南昌市自来水广润门物业有限公司 | 325.92 | 84.38 | 325.92 | 27.83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1,819.72 | 31,800.00 | 31,589.76 |
其他应收款 | 温州环联环保有限公司 | 3,080,000.00 | 168,476.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温州环联环保有限公司 | 3,091,293.35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0,220,755.33 | 53,885,961.42 |
应付账款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5,807,759.01 | 24,997,286.97 |
应付账款 | 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 | 3,487,424.30 | 2,012,567.10 |
应付账款 | 南昌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834,177.89 | 779,748.40 |
应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32,855.12 | 2,032,855.12 |
应付账款 |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4,037,604.00 | 1,330,095.00 |
应付账款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65,561.72 | 153,721.19 |
应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1,052,430.00 | 4,339,531.43 |
应付账款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4,505,214.64 | 3,623,663.00 |
应付账款 |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07,727.39 | 307,727.39 |
应付账款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95.80 | 395.80 |
应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168,438.00 | 500,995.17 |
应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 | 144,886.40 | 76,700.00 |
应付账款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46,115,490.95 | 69,768,056.95 |
应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 | 9,785,583.86 | 14,599,800.60 |
应付账款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1,834,873.37 | 1,834,873.37 |
应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 | 789,336.76 | 731,028.00 |
应付账款 | 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6,800.00 | 912,800.00 |
应付账款 |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55,285.41 | 155,285.41 |
应付账款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60,000.00 | |
应付账款 | 上海连成集团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65,561.72 | 65,561.72 |
应付账款 | 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 | 1,125,682.12 | 772,698.30 |
应付账款 | 南昌赣江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16,660.00 | 34,660.01 |
应付账款 |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6,132,823.73 | 4,891,840.29 |
应付账款 | 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 | 1,495,983.00 | |
应付账款 | 江西华赣创意传播有限公司 | 3,200.00 | |
应付账款 | 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总公司第三市政工程公司 | 989,416.51 | |
预收款项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62,348.44 | 1,633,169.74 |
预收款项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82,402.29 | 500,771.68 |
预收款项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275,749.27 | 421,050.92 |
预收款项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23,433.79 | 23,433.79 |
预收款项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711.62 | 1,711.62 |
预收款项 | 南昌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50,840.50 | 50,840.50 |
预收款项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 182,581.45 | |
预收款项 | 南昌蓝天碧水瑶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12,793,250.00 | |
预收款项 | 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60,007.50 | |
应付股利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93,973.66 | |
其他应付款 | 中联环股份有限公司 | 44,307,268.37 |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26,306,745.49 | 26,571,185.03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29,635.29 | 18,786,169.95 |
其他应付款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0,109,400.00 | 24,983,514.18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709,649.40 | 1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 | 72,947.00 | 282,347.00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34,631.00 | 10,880.00 |
其他应付款 | 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 | 3,020,4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无锡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23,100.00 | 23,1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赣江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4,165.08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259,600.00 | 259,6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 6,358.00 | 12,043.48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1,500.00 |
其他应付款 | 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西藏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洪城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20,960,737.00 | 29,943,910.00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蓝天碧水瑶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261,723.84 | 261,723.84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35,919.00 | 135,919.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343,500.00 | 1,343,50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省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60,000.00 | 6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省洪城一卡通投资有限公司 | 7,964.33 | 7,964.33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110,000.00 | 72,288.00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37,064.39 | 40,118.39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 5,338.00 |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3,896.00 |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公用海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6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公用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13,411.26 | 13,411.26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 5,4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公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8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公用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 2,6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32,288.62 | 11,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蓝海商业经营管 | 81,796.15 | 91,796.15 |
理有限公司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 102,136.75 | 102,136.75 |
其他应付款 | 威尔泵浦制造有限公司 | 599,999.94 | 599,999.94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67,215.52 |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53.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5,885,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5,885,00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流通股收盘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赠予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97,954.92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297,954.92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46,489,971.26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46,489,971.26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收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南昌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和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的《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与联合体成员(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衡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上述两个项目的中标单位。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2月7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南昌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和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对上述项目进行投资。因公司业务需要,运营上述项目,公司及联合体成员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和上海衡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政府出资方代表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与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并于2020年2月24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3267.03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占其全部股权的63%(其中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占其全部股权的1%);上海衡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占其全部股权的27%;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占其全部股权的10%。
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706.026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占其全部股权的63%(其中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占其全部股权的1%);上海衡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占其全部股权的27%;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占其全部股权的10%。
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成立后主要服务于南昌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成立后主要服务于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
(2)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 公司拟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200,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债券期限:
发行之日起六年;付息期限及方式: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转股期限:拟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于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和提标改造工程、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赣县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和南昌市红角洲水厂二期工程。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职工设立企业年金方案,即指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企业年金的实施范围为与本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缴费分为企业缴费和员工个人缴费,企业缴费比例不超过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年金计划建立初期个人缴费比例为企业缴费比例的25%,以后年度可逐步提高,最终与企业缴费相匹配。
本公司企业年金实施范围为社保关系在本部的所有人员,企业缴费比例暂定为5%,个人缴费比例暂定为1.25%。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5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分别为:自来水制售、污水处理、燃气销售、给排水管道工程、其他。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自来水板块 | 污水板块 | 能源板块 | 工程板块 | 其他板块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主营业务收入 | 874,432,297.34 | 873,476,768.17 | 2,399,755,670.39 | 1,585,860,175.83 | 125,042,918.95 | 521,086,219.60 | 5,337,481,611.08 |
二、主营业务成本 | 440,501,360.40 | 601,313,470.61 | 1,996,007,044.57 | 1,406,860,417.51 | 102,053,339.70 | 534,371,682.54 | 4,012,363,950.25 |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387,678.83 | 22,051.66 | 8,409,730.49 | ||||
四、信用减值损失 | 1,714,937.83 | -1,394,095.69 | -3,565,228.97 | -48,622,146.26 | 14,010.41 | -34,204.66 | -51,818,318.02 |
五、折旧费和摊销费 | 171,294,110.75 | 221,345,984.24 | 89,039,647.69 | 2,004,011.76 | 299,218.23 | 264,600.90 | 483,718,371.77 |
六、利润总额 | 278,398,994.18 | 171,869,518.30 | 251,615,738.21 | 87,397,647.23 | 11,441,310.80 | 74,236,150.32 | 726,487,058.40 |
七、所得税费用 | 30,314,602.36 | 24,184,662.43 | 60,581,603.13 | 16,519,068.66 | 2,003,131.17 | -12,042,044.39 | 145,645,112.14 |
八、净利润 | 248,084,391.82 | 147,684,855.87 | 191,034,135.08 | 70,878,578.57 | 9,438,179.63 | 86,278,194.71 | 580,841,946.26 |
九、资产总额 | 6,030,624,607.89 | 5,795,871,150.69 | 2,464,604,304.45 | 1,816,882,805.94 | 154,215,721.13 | 4,432,788,964.63 | 11,829,409,625.47 |
十、负债总额 | 1,993,057,175.98 | 3,409,257,024.05 | 1,579,519,176.70 | 1,525,463,795.28 | 56,256,429.29 | 1,905,576,940.52 | 6,657,976,660.78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041,968.34 |
1年以内小计 | 6,041,968.34 |
1至2年 | 803,325.35 |
2至3年 | 802,127.33 |
3至4年 | 561,365.38 |
4至5年 | 351,405.53 |
5年以上 | 2,226,980.57 |
合计 | 10,787,172.5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26,980.57 | 20.64 | 2,226,980.57 | 100.00 | 1,988,554.20 | 20.63 | 1,988,554.20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26,980.57 | 20.64 | 2,226,980.57 | 100.00 | 1,988,554.20 | 20.63 | 1,988,554.2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560,191.93 | 79.36 | 1,206,238.39 | 14.09 | 7,353,953.54 | 7,652,606.90 | 79.37 | 1,340,151.72 | 14.09 | 6,312,455.18 |
其中: | ||||||||||
应收水费 | 8,560,191.93 | 79.36 | 1,206,238.39 | 14.09 | 7,353,953.54 | 7,652,606.90 | 79.37 | 1,340,151.72 | 14.09 | 6,312,455.18 |
合计 | 10,787,172.50 | 100.00 | 3,433,218.96 | 31.83 | 7,353,953.54 | 9,641,161.10 | 100.00 | 3,328,705.92 | 31.83 | 6,312,455.1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应收水费 | 2,226,980.57 | 2,226,980.57 | 100.00 | 因部分自来水用户属特困企业、户表改造、自来水总表数与分表数的差异、居民拆迁等原因拖欠的自来 |
水款,公司针对该部分自来水用户且账龄在5年以上的客户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
合计 | 2,226,980.57 | 2,226,980.57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水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水费 | 8,560,191.93 | 1,206,238.39 | 14.09 |
合计 | 8,560,191.93 | 1,206,238.39 | 14.0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328,705.92 | 104,513.04 | 3,433,218.96 | |||
合计 | 3,328,705.92 | 104,513.04 | 3,433,218.9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江西省绿原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369,178.15 | 3.42 | 46,425.61 |
南昌市北郊宏发水电服务有限公司 | 350,120.30 | 3.25 | 6,932.38 |
南昌金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275,981.85 | 2.56 | 5,464.44 |
南昌市副食品厂 | 250,260.56 | 2.32 | 250,260.56 |
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 156,948.00 | 1.45 | 3,107.57 |
合计 | 1,402,488.86 | 13.00 | 312,190.5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3,243,468.86 | 105,965,682.14 |
其他应收款 | 348,808,003.39 | 592,585,371.36 |
合计 | 492,051,472.25 | 698,551,053.5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股利 | 37,896,004.22 |
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股利 | 105,347,464.64 | 105,965,682.14 |
合计 | 143,243,468.86 | 105,965,682.14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05,347,464.64 | 1年以上 | 否 | |
合计 | 105,347,464.6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
1年以内小计 | 247,441,211.26 |
1至2年 | 37,769,667.22 |
2至3年 | 62,369,448.15 |
3至4年 | 3,528,091.95 |
4至5年 | 629,591.87 |
5年以上 | 548,295.58 |
合计 | 352,286,306.0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关联公司往来 | 281,586,286.71 | 540,194,696.48 |
履约及投标保证金、押金 | 6,327,561.23 | 13,577,737.64 |
农民工保证金 | 2,519,861.23 | |
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 | 32,614,271.62 | 22,645,255.05 |
市财政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 | 13,600,000.00 | 17,738,000.00 |
其他 | 18,158,186.47 | 1,938,759.32 |
合计 | 352,286,306.03 | 598,614,309.7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4,715,232.04 | 2,667,903.95 | 7,383,135.99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891,900.00 | 5,137,038.36 | 6,028,938.36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11,900.00 | -2,338,735.72 | -2,550,635.7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680,000.00 | 2,798,302.64 | 3,478,302.6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028,938.36 | -2,550,635.72 | 3,478,302.64 | |||
合计 | 6,028,938.36 | -2,550,635.72 | 3,478,302.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款 | 168,656,941.62 | 0-3年 | 50.60 | |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往来款 | 25,004,000.00 | 0-2年 | 7.50 | |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往来款 | 25,000,000.00 | 1年以内 | 7.50 | |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往来款 | 20,005,150.00 | 1年以内 | 6.00 | |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款 | 14,007,676.97 | 1年以内 | 4.20 | |
合计 | 252,673,768.59 | 75.8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345,857,859.34 | 2,345,857,859.34 | 1,683,535,183.31 | 1,683,535,183.3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05,435,599.84 | 105,435,599.84 | 97,733,226.74 | 97,733,226.74 | ||
合计 | 2,451,293,459.18 | 2,451,293,459.18 | 1,781,268,410.05 | 1,781,268,410.0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16,147,050.56 | 16,147,050.56 | ||||
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18,880,261.27 | 18,880,261.27 | ||||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45,640,000.00 | 133,000,000.00 | 178,640,000.00 | |||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122,400,000.00 | 61,200,000.00 | 183,600,000.00 | |||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38,009,327.00 | 86,000,000.00 | 124,009,327.00 | |||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36,738,003.00 | 36,738,003.00 | ||||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4,080,000.00 | 4,080,000.00 |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809,189,306.16 | 310,407,325.19 | 1,119,596,631.35 | |||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48,863,887.64 | 48,863,887.64 | ||||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58,437,471.53 | 58,437,471.53 | ||||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 29,070,000.00 | 29,070,000.00 | ||||
南昌绿源给 | 3,291,800.00 | 3,291,800.00 |
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南昌洪城管道探测技术有限公司 | 48,649.16 | 48,649.16 |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304,739,426.99 | 304,739,426.99 | ||||
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 6,464,000.00 | 6,464,000.00 | ||||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35,600,000.00 | 35,600,000.00 | ||||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29,700,000.00 | 29,700,000.00 | ||||
合计 | 1,683,535,183.31 | 662,371,325.19 | 48,649.16 | 2,345,857,859.3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22,137,325.13 | 6,726,418.98 | 4,974,780.43 | 23,888,963.68 | |||||||
小计 | 22,137,325.13 | 6,726,418.98 | 4,974,780.43 | 23,888,963.68 | |||||||
二、联营企业 | |||||||||||
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6,715,866.92 | 960,414.27 | 4,289,474.70 | 71,965,755.89 | |||||||
西藏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8,880,034.69 | 700,845.58 | 9,580,880.27 | ||||||||
小计 | 75,595,901.61 | 1,661,259.85 | 4,289,474.70 | 81,546,636.16 | |||||||
合计 | 97,733,226.74 | 8,387,678.83 | 4,289,474.70 | 4,974,780.43 | 105,435,599.84 |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48,930,069.10 | 429,687,135.65 | 656,043,398.82 | 403,835,949.46 |
其他业务 | 21,457,509.40 | 8,644,785.47 | 20,507,842.18 | 7,544,602.69 |
合计 | 870,387,578.50 | 438,331,921.12 | 676,551,241.00 | 411,380,552.15 |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9,737,076.40 | 111,677,673.99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387,678.83 | 4,669,332.9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03,674.5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08,116.23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4,733.20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88,233,162.93 | 116,555,123.15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162,440.6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287,725.3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396,038.9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601,018.46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76,515.73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192,342.8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14,996.6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8,393,037.8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058,843.33 | |
合计 | 25,179,197.5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返还 | 46,707,583.28 | 本公司子公司污水处理及销售自产的太阳能电力产品项目,每年均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 |
合计 | 46,707,583.28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98 | 0.6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31 | 0.5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备查文件目录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
董事长:邵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