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0年4月17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六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公司六届十二次监事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15:30在公司705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2020-027。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