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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阿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9年9月19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 新收入准则

2017年7月5日,国家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2019年5月9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4)债务重组准则

2019年5月16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 [2019]9号),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和2019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

[2019]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时间

上述关于新收入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其中,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公司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无需要按国家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调整的内容,因此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暂无实际影响。

2、新收入准则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新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 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本公司目前暂不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因此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暂无

实际影响。

4、债务重组准则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债务清偿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 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本公司目前暂不涉及债务重组业务,因此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暂无实际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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