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一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适合公司管理的发展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对子公司控制、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证券投资、风险投资、收购资产、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等重点活动的内部控制及监督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交易符合市场情况,交易价格公允,相关房产分别作为公司子公司的办公场所,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健全了科学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了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该规划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