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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崔晓钟先生、独立董事徐萍平女士和董事胡正国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崔晓钟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有关会议审议情况等如下:

1. 2019年4月19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财务部、审计部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了2018年度审计有关进展情况沟通会,会议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和认真探讨。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总体上是按照审计计划所要求的进度进行的;公司的财务报表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相关规定,其编制流程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时间安排基本上能够保证公司年报的如期披露。

2. 2019 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收购强身药业100%股权所涉业绩承诺2018年度实现情况及资产转让方拟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18年度审计部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子公司(销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人力资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3. 2019年8月1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聘任朱卫忠先生为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固定资产及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4. 2019年10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关于《2019年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子公司(莎普爱思大药房)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存货管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5. 2019年12月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收购强身药业100%股权所涉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延迟支付有关事项的议案。

6. 2019年12月1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 2019年12月1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9年度审计有关情况沟通会,与独立董事、董秘、财务部、审计部等共同听取了会计师关于财务和内控的初审情况、初审意见,商定了2019年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进行了肯定和评价。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及职业道德规范,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年审工作。审计委员会在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后,认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 指导公司内控完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项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对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根据内部控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督促审计部门全面有效履行职责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控体系能够有效运作。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加强对募投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剩余募集资金185,986.71元(包含利息并扣除相关费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的,对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调整事项已经做了充分的披露,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漏报情况,外部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实施了内控体系有效性测试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控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企业管理的各方面发挥了有效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5.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多方意见,采用多种方式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审机构的沟通及审计工作的配合,督促相关部门提供审计材料,提高年度审计工作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切实有效的发挥了审查和监督的作用。2020年,审计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更加恪尽职守,督促公司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密切关注并指导公司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崔晓钟 徐萍平 胡正国

2020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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