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长短期债务结构,加强财务结构的稳定性,保障公司因生产经营规模日益增长所造成的对中长期资金的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2、发行期限:每期发行期限1年以上。
3、发行时间: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分期发行。
4、发行利率: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5、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由发行人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8、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及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9、资金用途:本次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
(1)偿还银行借款,优化融资结构;
(2)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中长期资金需求。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2、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发行本次中期票据的过程中,有权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以及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与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之其它事宜,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具体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