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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索道: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千岛湖索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岛湖公司”)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经营需要,千岛湖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总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整。根据银行要求,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千岛湖索道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9年9月10日

3.住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南路16号

4.法定代表人:李斌5.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6.主营业务:千岛湖索道客运(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及配套开发服务。7.千岛湖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
2019-12-314,472.53287.744,184.79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9年度3,241.862,200.421,636.91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关联关系说明:千岛湖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新信用等级状况:千岛湖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无外部评级。

10.或有事项:千岛湖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2.担保范围:本金500万元及利息和其他相关费用3.担保期间:自担保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将由千岛湖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千岛湖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2.千岛湖公司本次借款是为补充流动资金及满足项目投资需要,其自行融资有助于减轻公司融资负担。公司为千岛湖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

3. 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产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总体可控。

4. 本次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2%;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0,654.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5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9,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30%;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1,154.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2%。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未逾期,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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