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众和股份”或“公司”)的主办券商,现就众和股份无法按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以下风险提示:
众和股份原定于2020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并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报告。由于无法如期完成审计及年报编制工作,众和股份预计无法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如众和股份未能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份转让方式将于5月的第一个转让日进行调整,变更为每周转让一次,股票简称变更为“众和1”。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