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3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34,511,362.06元,其中已计提年度法定盈余公积21,763,342.17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82,361,596.96元,其中已计提年度法定盈余公积21,763,342.17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现金分红总额为95,236,464.60元,占合并报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25%,占母公司报表净利润43.76%。
二、其他情况及提示事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以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