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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商股份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2020-014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6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书面意见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金额: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前次) 预计金额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支付物业费紫金世纪1,052.911,244.04不适用
向关联方支付水电费紫金世纪1,197.411,120.31不适用
公司承租紫金世纪7,672.386,682.45不适用
公司承租燕莎中心13,467.0211,271.20不适用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首旅财务公司123,317.8496,963.27不适用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首旅财务公司13,000.0013,000.00不适用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王府井5,500.004,267.33不适用
合 计165,207.55134,548.60

注释: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紫金世纪”);北京燕莎中心有限公司(简称“燕莎中心”);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首旅财务公司”),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王府井”)。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金额: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 金额 (2020年)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 发生金额(2019年)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支付 物业费紫金世纪1,327.9311.35311.011,244.0411.63--
向关联方支付 水电费紫金世纪1,347.7011.22211.671,120.3111.21--
公司承租紫金世纪7,672.3812.811,177.696,682.4511.52--
公司承租燕莎中心14,344.9923.943,614.6411,271.2019.44--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首旅财务公司103,234.9345.0079,951.0696,963.2738.90--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首旅财务公司16,000.0080.2016,000.0013,000.0072.42--
向关联方 销售商品王府井4,200.000.47707.854,267.330.49--
合计148,127.93--101,973.93134,548.6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霞公府街3号地下一层106号;法定代表人:左祥;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主营业务:住宿;游泳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酒店管理、企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商业咨询;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紫金世纪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所属北京市北京饭店、丰盛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与新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设立。

2、北京燕莎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50号;法人代表:鲍民;注册资本:德国马克14,000万元;经营范围:出租客房、公寓、写字楼、商业设施;经营风味餐厅;经营会议室、展览厅、康乐服务设施;提供收费停车服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燕莎中心为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的下属子公司,首旅集团持有其40.64%的股权。

3、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8号9层;法定代表人:郭永昊;注册资本:20亿元;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首旅财务公司比例为 56.6352%;公司出资比例为 12.5%,构成关联关系。

4、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55号;法定代表人:杜宝祥;注册资本:

77625.035万元;经营范围:销售糕点、酒、饮料、散装干果、定型包装食品、粮油、食品、副食品、烟、健字药品、化学药制剂、医疗器械、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图书、期刊、报纸、保险柜、汽车配件;烘烤销售面包;美容;餐饮服务;代理家财保险; 电子游艺;汽车货运;制造、加工袜子;服装、针纺织品的制造、加工;洗染;现场制售面包、糕点(含冷加工糕点);经营儿童娱乐设施(以上项目限下属分支机构 经营);购销百货、通讯器材、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

品及一类易 制毒化学品)、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及其配件、新闻纸、凸版纸、纸袋纸、家具、民用建材、日用杂品、花卉、饮食炊事机械、制冷空调设 备、金属材料、机械电器设备、化工轻工材料;室内装饰设计;音乐欣赏;舞会;摄影;游艺活动;仓储;日用电器、电子器具、日用品修理;文化用品修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持有王府井26.73%的股份,王府井与首商股份同受首旅集团直接控制,构成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于2012年11月19日与紫金世纪签署了《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301号北京饭店二期商业项目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301 号的建筑物的部分区域。2013年1月31日承租方主体变更为北京新燕莎金街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燕莎金街”)(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燕莎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新燕莎金街实际履行合同并缴纳租金。2015年6月,经相关部门批准,新燕莎金街被公司所属企业北京新燕莎商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变更为北京新燕莎商业有限公司金街分公司。自2015年6月23日起,由北京新燕莎商业有限公司金街分公司概括承接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租赁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2、北京燕莎中心有限公司

1988年9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燕莎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北京市友谊商业服务总公司与燕莎中心签订《北京燕莎中心第二友谊商店租赁合同》,其后签订相关补充协议,燕莎中心将位于朝阳区亮马桥的39,958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为北京新燕莎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0%股权的子公司)使用,由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实际履行合同并缴纳租金,租赁期限至2022年6月28日。

3、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与首旅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并按照该协议的约定接受首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贷款、委托贷款、票据承兑、担保等);及其他金融服务。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2014年5月19日始),2017年续签了该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以后有效期之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首旅财务公司年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50%;首旅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4、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法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王府井所属企业开展联营合作对外销售商品及提供配套劳务服务。联营合同每年签署,合作条件均按照当地市场同类供应商合作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预计2020 年度此项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2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3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书面意见

(四)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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