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三爱富 公告编号:2020-026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公司本次审计业务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承办。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32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0626019448,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110101413202)、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编号:502483),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健,注册会计师,从业20年,精通会计、审计、税务、咨询等理论与实务操作等。先后负责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炎黄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以及多家基金收购项目尽职调查和审计工作。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洪,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并购交易师,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问题专家组成员、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命题专家、武汉大学校外硕士导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外硕士导师。资本市场及中央企业会计审计资深专家,主持过青岛双星、碧水源等数十家公司改制上市和年报审计及并购重组审计,著有《中国证券市场IPO审核财务问题800例》。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梅林,注册会计师,从业10年,先后负责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炎黄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艾布纳密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乔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审计工作。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健、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梅林及质量复核人员李洪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75.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0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减少人民币20.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细致严谨,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公司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认为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
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