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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格拉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20-027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17年3月31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会计准则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自2019年6月10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自2019年6月17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文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文件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上述修订的相关内容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要求开始施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

(二)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内容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四)债务重组准则修订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五)合并财务报表修订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合并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合并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

2、合并利润表

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之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合并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适用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综上,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19、2020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通知。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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