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20-022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双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汉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93,695,949.28 | 187,514,456.94 | -50.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2,318,674.36 | 104,210,752.30 | -40.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2,319,812.90 | 103,729,877.84 | -39.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4,231,340.08 | -58,968,319.20 | -24.9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0 | 0.060 | -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0 | 0.060 | -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3% | 1.60% | 0.2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606,388,114.32 | 3,585,263,519.49 | 0.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430,259,432.03 | 3,369,057,137.09 | 1.8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38.54 | |
合计 | -1,138.5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8,70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07% | 222,689,143 | 0 | 质押 | 203,448,800 |
北京骊悦金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49% | 101,214,574 | 101,214,574 | 质押 | 101,214,574 |
上海哲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49% | 101,214,574 | 101,214,574 | 质押 | 101,214,574 |
金华巨龙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64% | 85,585,878 | 0 | 质押 | 80,000,000 |
宁波乐源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39% | 80,971,659 | 80,971,659 | 质押 | 80,971,659 |
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96% | 73,065,720 | 0 | 质押 | 72,999,997 |
北京康海天达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2% | 61,177,765 | 0 | 质押 | 57,901,765 |
吕仁高 | 境内自然人 | 3.02% | 61,177,765 | 0 | 质押 | 51,399,995 |
新纪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峰石盛茂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2% | 48,269,068 | 48,269,068 | 质押 | 0 |
日照银杏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2% | 37,300,354 | 0 | 质押 | 37,300,354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22,689,143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689,143 | |||
金华巨龙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85,585,878 | 人民币普通股 | 85,585,878 | |||
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3,065,720 | 人民币普通股 | 73,065,720 | |||
北京康海天达科技有限公司 | 61,177,765 | 人民币普通股 | 61,177,765 | |||
吕仁高 | 55,730,929 | 人民币普通股 | 55,730,929 |
日照银杏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7,300,354 | 人民币普通股 | 37,300,354 |
上海喜仕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28,770,879 | 人民币普通股 | 28,770,879 |
杨成社 | 20,7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770,000 |
日照众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1,926,06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26,062 |
崔广军 | 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前10名股东中,吕仁高直接持有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控股” 90%股份,且巨龙控股全资控制金华巨龙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前十名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上述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中,日照义聚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150011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减少50.03%,主要是公司主营游戏业务规模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较少了355.94%,主要是公司计提结构性存款以及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增长了1425.96%,主要是公司出售成都掌沃无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减少了-161.34%,主要是公司一季度回款增多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7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截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498,900股,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0.46%,最高成交价为3.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3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30,011,327.4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巨龙控股 | 归还欠款 | 巨龙控股于 | 2018年12月 | 2019年12月 | 未归还 |
2017 年 6 月 19 日与公司签署了《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附 条件生效之资产出售协议》(以下简称“《资产出售协议》”),并根据《资产 出售协议》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2017 年 6 月 20 日合计向公司支付定金 5,000万元作为首期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出售混 凝土输水管道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 截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巨龙控股已根据《资产出售协议》支付了交易总价款的 5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 | 10日 | 31日 |
6.53%的年化利率,支付 2018 年 6 月 19 日至实际支付日期间的资金成本。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