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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玛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遵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审批对外担保事项,在执行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4,600万元民币,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6,708.37万元的3.36%。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1、本次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认可;

2、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事项时,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和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伟先生为公司向农业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提供关联担保。

独立董事签字:刘景伟 王迅 吴 锋

2020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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