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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2019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相关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关联交易事项按制度要求进行。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全年全年将与衡阳华亚包

装制品有限公司采购材料总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将与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材料总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到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向衡阳华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32,529,504.87元的玻璃瓶;向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采购113,797,400.59元的味精。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未超过关联交易审批金额,是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同意2019年度公司向长沙可可槟榔屋有限公司、湖南派仔食品有限公司、湖南派派食品有限公司、湖南梁嘉食品有限公司、北京新加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辣妹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和销售金额各不超过300万元的交易金额。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向关联方北京新加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购服务528,867.91元、向关联方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收房租261,902.04元、向关联方长沙可可槟榔屋有限公司采购电226,319.20元、向关联方湖南派仔食品有限公司采购产品23,040.00元。公司向关联方北京新加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产品2,039,929.23元、向关联方长沙可可槟榔屋有限公司销售材料产品及燃料动力1,265,339.59元、向关联方湖南派仔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及燃料动力876,433.85元、向关联方湖南派派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产品113,150.75元、向关联方湖南梁嘉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产品22,300.88元、向关联方辣妹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39,417.43元。

二、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银行贷款追加担保》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名下位于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站前路的295套机器设备为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县支行的1.07亿元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1日。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与中国银行宁乡支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以公司名下位于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站前路的 295 套机器设备为9,95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此笔贷款已提前偿还。

公司于2019年2月1日、2月25日、4月30日与中国银行宁乡支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以公司名下位于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站前路的295套机器设备为2,500万元、3,000万元、1,50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借款期限为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上担保事项是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担保对象经营情况良好,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有充分的偿债能务,不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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