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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恩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

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总资产、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收入准则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及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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