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国恩股份 |
保荐代表人姓名:温国山 | 联系电话:13764564951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圣莹 | 联系电话:18817950463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2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2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8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无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无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无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无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 |
(2)培训日期 | 2019年9月7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2019年上市公司治理新规解读及近期违规案例分析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无 |
3、“三会”运作 | 无 |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无 |
6、关联交易 | 无 | 无 |
7、对外担保 | 无 |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无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无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无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 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公司与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 是 | 不适用 |
大遗漏的承诺 | ||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关于避免关联交易或资金占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社会保险费补缴和被追偿损失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住房公积金补缴和被追偿损失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实物资产未经评估的程序瑕疵问题而造成损失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关于将与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实施相关专利和技术许可给国恩复材使用及避免同业竞争等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3、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关于再融资股份减持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1)由于原保荐代表人章刚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委派保荐代表人杨丹桂自2019年5月27日起接替章刚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履行公告义务;(2)由于原保荐代表人杨丹桂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委派保荐代表人武逸飞自2019年9月16日起接替杨丹桂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履行公告义务;(3)由于原保荐代表人黄文雯、武逸飞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委派保荐代表人温国山、李圣莹自2019年11月5日起接替黄文雯、武逸飞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履行公告义务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募投项目延期 | 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因建设阶段的前期办理相关手续时间较长导致项目进度延缓;此外,该项目部分核心设备从国外采购,因国外定制化设备技术参数要求较高,从采购方案规划、进口设备选型,到签订采购合同、发货运输、进口报关,再到验收及安装调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采购过 |
保荐代表人:温国山、李圣莹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