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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0-022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的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

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

(2)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相关内容按照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公司收入准则按照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财务报表格式主要调整项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增加“专项储备”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列项目。

2、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2、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或有事项业务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经营经验并结合产品售后维修、升级、服务费用支出情况,修改公司关于产品质量保证金预计负债的会计估计,按照营业收入的2%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作为销售费用列支变更为按照营业收入的0.8%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作为销售费用列支。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拟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根据以往经营经验并结合产品售后维修、升级、服务费用支出情况,按照营业收入的2%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作为销售费用列支。本公司每年定期复核产品质量保证金的计提比例,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销售费用中产品质量保

证金的估计数额。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会在未来期间对销售费用中的产品质量保证金进行调整。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根据以往经营经验并结合产品售后维修、升级、服务费用支出情况,按照营业收入的0.8%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作为销售费用列支。本公司每年定期复核产品质量保证金的计提比例,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销售费用中产品质量保证金的估计数额。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会在未来期间对销售费用中的产品质量保证金进行调整。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执行,不影响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对2020 年的经营业绩影响为净利润预计增加约650至850万元人民币。

三、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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