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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泉实业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公司代码:600212 公司简称:江泉实业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35,160.94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49,688.41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849.35万元。鉴于公司累计利润亏损,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江泉实业60021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谦陈娟
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江泉工业园三江路6号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江泉工业园三江路6号
电话0539-71000510539-7100051
电子信箱jiangquan600212@126.comchen66511@126.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发电业务、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两大类。

1、发电业务

公司发电业务是以上游钢铁、焦化企业的尾气为原料综合利用发电。报告期内,发电业务生产经营正常,发电量较去年小幅增加,同时受上游原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利润较去年有所下降。

2、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

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主要经营铁路专用线及货场,铁路全线长达13公里。报告期内,铁路运输业务受工业园区运量增加的影响,收入和利润较去年有小幅增加。目前,公司行业分类为综合类,主营业务分为发电业务、铁路运输业务。两大业务板块在公司经营占比相对比较平均,主营业务较为分散。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9年2018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17年
总资产269,878,547.40615,368,612.91-56.14795,755,423.93
营业收入261,171,078.43245,065,271.026.57251,732,422.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609,433.29-171,973,788.4912,585,233.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5,193,048.40-174,123,849.5520,539,323.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2,360,667.10583,506,147.03-60.18755,020,186.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15,122.68-10,963,054.90-4,518,502.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871-0.33610.02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871-0.33610.02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6.24-25.7减少60.54个百分点1.68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61,692,328.0066,856,403.5560,095,938.2072,526,408.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66,799.87-103,866,027.39-84,853,998.30-122,822,607.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0,088,598.18-107,253,483.44-84,894,712.34-122,956,254.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31,915.262,692,295.61-9,484,670.598,709,167.56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8,73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4,112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65,667,07012.830其他
张家港保税区梵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5,250,0001.030未知
朱玉文4,639,0000.910境内自然人
郑文宝3,510,5000.690境内自然人
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2,736,1280.530冻结2,736,128其他
陈宏2,229,2000.440境内自然人
朱胜利2,166,6000.420境内自然人
宋芳秀2,085,7000.410境内自然人
张小庆1,983,4000.390境内自然人
付兵1,892,9110.370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是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
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117.11万元,同比增加6.57%;公司全年营业利润为-35,169.46万元,净利润为-35,160.9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160.94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影响如下:

2018年12月31日调整前调整后调整金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8,545,901.32-28,545,901.32
应收账款28,545,901.3228,545,901.32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1,682,363.43-11,682,363.43
应付账款11,682,363.4311,682,363.43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时间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3、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4、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的变更。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如下: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
上海农仁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金乡县大生蒜都实业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
农仁粮食智慧供应链(白城)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
安丘市大生农产品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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