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
达到 1%的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周大生”)2020年2月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极光投资有限公司(Aurora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北极光投资”)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43,854,3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其中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之后的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将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0年3月27日,北极光投资因主动减持及周大生完成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总股本变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的原因,北极光投资持有的股数占周大生的总股本比例下降至7.7648%,累计的股份变动比例为5.0000%。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极光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22日,北极光投资通过集中
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7,309,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北极光投资有限公司 | |||||||
住所 |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57层5705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22日 | |||||||
股票简称 | 周大生 | 股票代码 | 002867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730.91 | 1.00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5,675.31 | 7.7648 | 4,944.40 | 6.764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75.31 | 7.7648 | 4,944.40 | 6.764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 否□ 本次变动与北极光投资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北极光投资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周大生于2020年2月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极光投资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43,854,3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其中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之后的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将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