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中琴于2020年4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2,200,000股。本次股份转让前,王中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50,000股,持股比例为 4.80%,与一致行动人穆云飞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200,000股,持股比例合计为19.29%;本次股份转让后,王中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50,000股,持股比例为 6.00%,与一致行动人穆云飞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400,000股,持股比例合计为20.49%。上述股份变动情况不会导致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王中琴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权益变动披露标准,此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收购人已于2020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http://www.neeq.com.cn)发布了《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收购的详情请查阅上述《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61)。
二、备查文件
(一)《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