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66 公司简称:*ST瑞德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主要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2018年5月31日,奥瑞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财务报告日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发布对奥瑞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四、 公司负责人杨鑫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海波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140,349.93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951,847,566.92元,本年度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4,707,216.99元。母公司报表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53,419,615.99元,加上以前年度累计亏损396,049,528.18元,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42,629,912.19元。
因公司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亏损,2019年系公司经营业绩扭亏为盈的第一年,进一步稳固、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盈利水平对公司后续发展至关重要。鉴于公司计划在2020年调整产品结构优化布局,加大部分研发项目的投入,进一步延伸服务领域,且需支付数额较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运营并考虑到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提议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该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公司控股股东在2017年度以公司的名义与债权人签订借款协议,由公司对其融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后因控股股东个人原因,导致部分融资款无法按时偿还,2018年4月开始,公司陆续接到相关法院起诉的通知,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还款(详见公告临2019-003、临2019-005、临2019-024)。该事项导致控股股东自2017年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19年末,资金占用余额(本金及利息)共计58,711.86万元。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是
公司存在未经正常审批流程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的情况(详见公告临2019-005、临2019-025),涉及担保本金共计2.5亿元。
九、 重大风险提示
1、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受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8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渝证调查字2018011号):“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2019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临2019-083),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了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报告日,中国证监会尚未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
2、诉讼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涉及诉讼事项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部分账户及资产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方沟通,争取尽早达成和解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质押股份已触及平仓线,且因债务纠纷导致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能否解除冻结以及解除冻结的时间尚存不确定性。若其所持股份被司法执行或强制平仓,则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业绩承诺的第一顺位补偿义务人,在不考虑冻结、质押等事项的情况下,若其采取以原有股份赔付的方式,则其持有股份将全部用于业绩赔付,因此实际控制人亦有变更的风险。
4、可能存在公司破产清算的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涉及诉讼事项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债权人实施了司法冻结。若债权人或受托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拍卖、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且被法院依法受理,公司可能存在破产清算风险。
2019年年度报告在未经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判决并生效之前,公司被冻结的子公司股权暂无被司法拍卖的风险,上述股权司法冻结事项暂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导致公司对上述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章节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内容。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仔细阅读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被追溯调整为负值且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奥瑞德”变更为“*ST瑞德”。2019年度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但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上述情形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将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是否对本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9年年度报告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1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5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63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7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68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16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奥瑞德 | 指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奥瑞德有限 | 指 |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秋冠光电 | 指 | 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奥瑞德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
七台河奥瑞德 | 指 | 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奥瑞德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
鎏霞光电 | 指 | 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奥瑞德有限的控股子公司 |
新航科技 | 指 | 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为奥瑞德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
中天水晶 | 指 | 景德镇市中天水晶科技有限公司,为新航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
北海新拓 | 指 | 北海市新拓科技有限公司,为新航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
北海硕华 | 指 | 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为新航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
奥瑞德(东莞) | 指 | 奥瑞德光电(东莞)有限公司,为奥瑞德有限控股子公司 |
奥瑞德(郑州) | 指 | 奥瑞德光电(郑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秋硕公司 | 指 | 哈尔滨秋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为秋冠光电的全资子公司 |
壹号基金 | 指 | 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 |
湖北宝塔 | 指 | 湖北宝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企业 |
龙浩光电 | 指 | 北海市龙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北海硕华参股企业 |
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 指 | 通宝基金(湖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西南药业 | 指 | 原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董事会 | 指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报告期 | 指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 | 指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左洪波等原奥瑞德有限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
重大资产收购、重大资产购买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郑文军、温连堂、范龙生和陈子杰合计持有的新航科技100%的股权事项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奥瑞德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AURORA OPTOELECTRONIC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AURORA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杨鑫宏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梁影 | - |
联系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洲路1377号 | - |
电话 | 0451-51076628 | - |
传真 | 0451-87185718 | -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aurora-sapphire.cn | -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洲路1377号制品加工一车间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50000 |
公司办公地址 | 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洲路1377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50000 |
公司网址 | www.aurora-sapphire.cn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aurora-sapphire.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瑞德 | 600666 | 奥瑞德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于建永、段岩峰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7年 |
营业收入 | 729,804,452.13 | 1,119,658,541.73 | -34.82 | 1,183,798,377.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7,140,349.93 | -1,741,329,871.24 | 不适用 | -24,076,685.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54,813,407.31 | -3,299,694,586.40 | 不适用 | -109,481,129.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527,939.11 | -9,134,896.01 | 不适用 | 394,209,831.64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7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41,774,037.65 | 674,633,687.72 | 9.95 | 2,415,963,558.96 |
总资产 | 3,686,840,474.99 | 4,352,091,692.75 | -15.29 | 7,180,152,685.4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7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2.27 | 不适用 | -0.0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2.27 | 不适用 | -0.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4.3 | 不适用 | -0.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21 | -112.69 | 增加121.9个百分点 | -0.9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65 | -213.53 | 增加164.88个百分点 | -4.5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指标说明: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8,985.41万元,同比减少34.82%。报告期内,公司热弯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硬脆材料加工设备营业收入下降,4英寸蓝宝石晶棒销售数量同比增加,4英寸蓝宝石晶片销售数量变动幅度不大,但受市场因素影响蓝宝石产品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下降,以上导致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指标说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180,847.02万元,主要由2018年公司亏损数额较大,同时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标说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294,488.12万元,主要由2018年公司亏损数额较大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3,066.28万元,主要由于本期营业收入下降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同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下降幅度更大;本期偿还非金融机构借款减少;收到政府补助款有所增加。
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指标说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加6,714.03万元,同比上涨9.95%。由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14.03万元所致。
6、总资产指标说明
2019年年度报告总资产同比减少66,525.12万元,同比降低15.29%,主要由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坏账减值准备,存货期末余额下降所致。
7、基本每股收益指标说明: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加2.32元,主要由净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说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增加121.9个百分点,主要由本期净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9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14,585,414.82 | 244,150,324.42 | 150,873,812.52 | 120,194,900.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341,486.26 | 10,744,393.36 | 13,532,056.64 | 93,205,386.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0,567,471.63 | 33,229,636.25 | 67,832,285.99 | -395,307,857.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798,893.63 | 17,901,736.49 | 37,172,489.47 | 132,654,819.5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19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8年金额 | 2017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412,448.72 | -2,119,224.15 | -26,961,250.4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520,435,137.73 | 59,580,322.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6,096,316.11 | 66,567,733.94 | 70,406,435.45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24,392,945.1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438,768,808.15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34,096.86 | 1,194,236,545.88 | -17,281,508.4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 -37,000,000.00 |
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36,801.52 | 321,607.50 | 58,393.45 | |
所得税影响额 | -35,908,677.86 | -221,077,085.74 | -397,949.42 | |
合计 | 421,953,757.24 | 1,558,364,715.16 | 85,404,443.14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蓝宝石晶体材料、蓝宝石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蓝宝石晶体生长专用装备、硬脆材料精密加工专用设备及3D玻璃热弯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蓝宝石晶棒、晶片及其它蓝宝石制品、蓝宝石晶体生长专用装备、硬脆材料精密加工专用装备、3D玻璃热弯机等。主要产品说明及其规格、用途如下表所示:
主要产品 | 产品说明及规格 | 主要用途 |
蓝宝石晶棒 | 系由蓝宝石单晶生长装备中生长出的蓝宝石毛坯加工而成的圆柱型制品;主要包括直径为2英寸、4英寸及6英寸等规格的产品。 | 制作LED衬底片或消费类电子产品窗口片、LED灯丝支架等 |
蓝宝石晶片 | 主要分衬底片和窗口片,包括2英寸、4英寸及6英寸等规格,系由蓝宝石晶棒、晶块经切割、研磨、抛光后制成的产品。 | |
蓝宝石晶体生长专用装备 | 蓝宝石单晶生长装备系全资子公司奥瑞有限利用自身核心技术研发、设计并制造的用于生长蓝宝石晶体的设备。 | 生长蓝宝石晶体 |
双面研磨(抛光)机 | 系全资孙公司新航科技研发、设计并制造的,用于光学、半导体、太阳能、视窗、触摸屏、液晶显示及蓝宝石、钼片、手机配件(金属、玻璃)、硬盘母盘、金属加工制造、压电晶体、磁性材料和陶瓷等行业的双面高精度研磨、抛光设备。 | 加工设备 |
蓝宝石双面研磨(抛光)机 | 系全资孙公司新航科技研发、设计并制造的,适 | 加工设备 |
主要产品 | 产品说明及规格 | 主要用途 |
用于蓝宝石等硬脆材料加工的高精度双面研磨、抛光设备。 | ||
单面研磨(抛光)机 | 系全资孙公司新航科技研发、设计并制造的,用于半导体、太阳能、液晶显示及蓝宝石、钼片等行业的高精度单面研磨、抛光加工设备。 | 加工设备 |
蓝宝石双面高速抛光机 | 系全资孙公司新航科技研发、设计并制造的,适用于蓝宝石等硬脆材料加工的高精度高速双面抛光设备。 | 加工设备 |
2.5D(弧面)抛光机 | 系全资孙公司新航科技研发产品,可完成3D/2.5D 镜片的高精度、高效率抛光。 | 加工设备 |
精雕仿形设备 | 系全资孙公司新航科技研发产品,用于金属及非金属材料加工。 | 加工设备 |
3D弧面抛光机系列-12L | 系全资孙公司新航科技研发并生产的用于手机2.5D/3D玻璃盖板、保护片等单/双弧面抛光的设备。 | 加工设备 |
主要产品 | 产品说明及规格 | 主要用途 |
3D弧面抛光机系列-8L | 系全资孙公司新航科技研发并生产的用于手机2.5D/3D玻璃盖板、保护片等单/双弧面抛光的设备。 | 加工设备 |
大尺寸3D玻璃热弯机 | 系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利用自有技术研发、设计并制造的,用于生产车载大尺寸3D热弯玻璃的专业设备。 | 加工设备 |
热成型设备系列 | 系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利用自有技术研发、设计并制造的,用于热弯玻璃、PC板材的专业热成型设备。 | 加工设备 |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公司所销售产品以自产为主,极少数特殊规格产品采用委外加工厂代加工模式。生产主要按市场订单“以销定产”,也结合市场预测、客户需求计划、生产能力和库存状况进行标准化规格产品备货生产,以提高响应速度,及时保质保量供货。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制造设备所需主要设备配件均按计划由采购部门向合格供应商采购。公司主要采取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或订单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并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货。为更好的服务客户,公司部分产品或特定客户,适当采取直销加代销的销售模式。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热弯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硬脆材料加工设备销售数量和价格同比下降,蓝宝石主导产品4英寸晶棒销售数量同比增加,4英寸晶片销售数量变动幅度不大,但由于蓝宝石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较大,致使蓝宝石产品全年收入下滑,导致公司总体营业收入下降;公司债权人王悦英、朱丽美、孙健、新航科技部分原股东及公司部分供应商豁免了公司大额债务,使得公司本期非经营性收益大幅增加。
(四)行业情况说明
国家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鼓励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生产企业大力发展。近年来国家提出多项产业政策大力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行业的发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指导思想,引导“十三五”期间新材料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新材料产业
发展指南》。《指南》中指出,未来几年是国家实施《中国制造2025》、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制造
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的发展,为新材料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也对新材料质量性能、保障能力等提出了更高要求。蓝宝石材料产业将从中受益,高端自动化装备制造和新材料生产企业需紧紧把握历史机遇,提升新材料产业保障能力,从国家政策支持、推进行业改造升级及发展中获益。因具有绿色、环保、节能等特点,LED照明已成为国际主流的照明方式,世界各国均出台了推广LED照明的相关政策。2017年,为进一步提升半导体照明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引导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等13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半导体照明行业可实现关键技术不断突破,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结构持续优化,产业规模稳步扩大、集中度逐步提高、整体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健康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受贸易战等因素影响,传统LED照明行业增速放缓,行业竞争加剧;但另一方面,以Mini-LED、Micro LED为代表的新一代面板显示技术发展迅速,多家行业巨头积极布局Mini-LED、Micro LED技术,锁定高端LED显示应用市场。传统LED照明应用刚性需求不减,Mini LED、Micro LED逐步成熟和规模化将成为行业未来发展的持续动力,蓝宝石作为LED主流衬底材料,也将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此外,报告期内,蓝宝石材料在消费类电子领域的应用逐渐深化,手机摄像头镜片、手表表镜、智能手表传感窗口等方面对蓝宝石材料的需求持续增加:
消费类电子产品方向的应用将显著带动蓝宝石材料的需求增长,有望在未来助推蓝宝石行业进一步发展。
我国是装备制造大国,《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等一系列战略规划、政策措施中明确指出,加快高端精密数控设备与智能加工中心研发与产业化,突破多轴、多通道、高精度高档数控系统、伺服电机等主要功能部件及关键应用软件,开发和推广应用高端数控、高速、高效、柔性并具有网络通信等功能的高档数控设备、基础制造装备及集成制造系统将成为进一步工作的重点方向。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上下游产业振兴的背景下,我国自动化数控设备制造行业的旺盛需求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拥有高效率、高精度、低成本、多功能等诸多优良性能的硬脆材料加工专用设备需求将步入快速增长期。
报告期内,在市场需求引导下,公司依据对未来市场发展趋势的判断,在装备研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功开发了3D弧面抛光系类设备及新一代大尺寸车载3D玻璃热弯设备,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响。公司自主研发的3D热弯设备、硬脆材料加工设备等先进装备在逐步转向智能化创新设计。在产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将持续打造智能制造行业生态圈,积累智能制造领域资源,发展一站式集成产线解决方案业务。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资金类别 | 同比增长额(元) | 同比 增长率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83,461,062.27 | 194.77% |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同时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298,020,106.14 | -35.13% | 受部分客户经营资金短缺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未能按期回款,后续回款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相关的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加大应收账款催款力度,通过债权转移、三方抵账等方式收回应收账款 |
其他应收款 | -7,041,562.44 | -45.23% | 本期收回部分保证金、备用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1,534,304.53 | -51.09% | 本期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力度,收回长期应收款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8,773,503.56 | -44.31% | 本期期末留抵增值税减少所致 |
商誉 | -190,460,685.37 | -38.81% | 本期计提商誉减值所致 |
其中:境外资产0.0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技术优势
公司在蓝宝石晶体生长、晶体加工、装备自主研发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能力,可为客户定制不同性能及规格要求的材料及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有多项关于装备及工艺的技术获得专利授权,这些技术储备有利于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有利于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在蓝宝石切磨抛技术方面,公司技术及加工能力大幅提升。目前,公司各规格LED衬底片和窗口片加工能力和良率水平持续处于行业前列,具较强的技术优势。
公司一直致力于研发、生产高端装备,3D玻璃热弯机、硬脆材料加工设备制造能力行业领先。公司开发的新一代大尺寸玻璃热弯设备,可实现高效率、高成品率、低成本的大尺寸车载3D曲面玻璃生产。在硬脆材料切磨抛设备方面,公司以需定研,以满足下游客户需要的技术研发模式,建立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快速研发反应机制,提供整套产线加工技术支持和工艺改进方案服务,公司重视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自主研发设计、工艺改进和技术储备,不断优化升级技术工艺和产品体系,缩短研发到试产的时间周期,具备了快速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技术更新与成果快速转化能力。公司注重氧化锆陶瓷等材料的制备与加工技术研发,为产业化生产做好了充分的技术储备。
在产品开发层面,公司时刻注重客户需求,通过渠道优势准确获得市场真实动向,有针对性地开发产品。在技术层面,公司已与国内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借助合作伙伴的技术优势,有效缩短产品研发周期,保证产品技术领先性。此外,公司对研发的持续投入也进一步巩固了产品的竞争优势和公司的技术研发优势。
(二)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体系管理,业已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通过了ISO9001、ISO14001和ISO45001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拥有一支优秀的质量运营管理团队,研发、
生产、销售、服务都在质量体系管理下有效运行,明确规定了产品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流程及标准,并通过内部、外部审核,不断完善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控制水平。
(三)规模与成本优势
公司专注于蓝宝石材料及装备制造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拥有从蓝宝石单晶生长装备的制造、晶体生长、到晶棒和晶片加工的完整蓝宝石生产链,蓝宝石晶体、晶棒、晶片的产出能力居行业前列,形成了较为明显的规模优势。公司规模上的优势确保了供货的及时性,降低了客户的综合采购成本,同时也确保了公司产品单位制造成本较强的竞争力。公司的高端装备制造具备快速达成规模化生产的能力,在设备配套软件开发方面,亦具备快速将软件开发成果转化为成熟完善的产品的能力,软件开发与设备硬件研发协同发展。
(四)管理优势
公司拥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重视生产流程细节把控,可有效管控晶体生长、加工及设备制造过程的成本、质量。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管理变革,创新管理模式,进行组织结构优化、人力资源优化以及业务流程优化,强调目标管理、过程管控,以结果为导向,奠定运营成本降低、管理效率提升的基础,提升了企业管理质量和整体水平。
(五)业务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在蓝宝石及装备制造领域拥有多年从业经验及市场资源,对行业理解较为深刻,具备应对各种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的能力。公司拥有一支掌握核心技术的研发团队,能够紧跟市场潮流,完成产品从技术研究、设计、硬件软件研发、加工工艺定型的全流程开发。公司市场营销团队在行业内深耕多年,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拥有较强的市场开发和营销推广能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在蓝宝石长晶及加工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创新和产业升级力度,对现有蓝宝石单晶生长装备及相关工艺进行多次改良优化,提高了晶体材料整体产出效率。进一步降了生产制造成本。同时,公司调整优化蓝宝石产品结构,加大4英寸晶棒及小尺寸切割片产出,改进晶片切磨抛加工工艺,提升了蓝宝石深加工技术水平。在3D热弯、硬脆材料加工设备方面,公司凭借前期积累,迎合未来行业发展趋势,提升3D热弯、硬脆材料加工设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并积极开发3D弧面抛光设备、小规格3D热弯设备及车载大尺寸3D玻璃热弯设备等新型设备。公司坚持以产品为中心,以服务为支撑,努力提升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热弯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硬脆材料加工设备销售数量和价格同比下降,蓝宝石主导产品4英寸晶棒销售数量同比增加,4英寸晶片销售数量变动幅度较小,但由于蓝宝石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较大,致使蓝宝石产品全年收入下滑,导致公司总体营业收入下降。公司强化内部挖潜,同时积极争取各债权人支持全力化解债务风险,在控股股东协助下,经过多次与王悦英、朱丽美、新航科技部分原股东等债权人及债权机构的磋商,报告期内公司与多名债权人达成多项债务和解协议并获得了较大金额的债务豁免收益,公司在2019年实现了扭亏为盈。
1、深耕蓝宝石材料行业,大力开展装备制造业务
2019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蓝宝石市场竞争激烈,蓝宝石晶棒、晶片价格均有所下滑。在严峻的市场形势下,公司充分发挥蓝宝石长晶和晶片加工的技术和规模优势,利用订单产品类型的多样性,调整优化蓝宝石产品结构,以产出效能最大化为目标,综合规划4寸晶棒、衬底片、智能穿戴产品窗口片等产品的产出。2019年度公司在蓝宝石行业中依然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同时,通过深入的市场调研和市场预测,针对市场对新一代热弯机和硬脆材料加工设备需求,公司加大研发力度,开发新一代大尺寸车载玻璃热弯设备、复合板材热成型系列设备和3D弧面抛光系列设备等产品。装备新产品的推出,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提升公司在装备制造方面的市场地位提供了可靠保障。
2、持续推进创新,加大技术开发力度
公司不断提升核心技术能力,持续开发新产品,升级改造原有设备的同时,继续加速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切实发挥了技术创新在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公司在蓝宝石材料及装备产品方面的技术创新方面,共取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27项目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抓销售、拓市场,搭建品牌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销售队伍建设,通过组织业务培训、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提高营销人员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并通过完善激励制度、强化考核管理等方式增强业务发展内劲,旨在打造专业化营销团队,构建了成熟稳定的业务渠道。同时,公司着力开展品牌建设工作,以产品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积极培养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知度、好感度和忠诚度,赢得下游客户认可并保持相对竞争优势。
4、抓整改,强内控,提升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前期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项进行了有效整改,多次组织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人员,强化监督检查,实施定期检查和风险测试,开展整改效果评价及复核工作。同时,公司对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补充,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建立了全员防控的风险意识和组织机制。
公司组织开展了对公司管理人员和各分支机构、关键岗位人员的上市企业规范运行培训,证券岗位人员按规定参加上交所、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等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考试,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保障上市公司的规范运管水平。
5、直面困难,降低财务成本,化解债务风险
公司积极解决债务问题,成立专项小组专职负责,在大股东的协助下,通过与债权人的多轮谈判协商,与多名债权人签订了债务和解协议,在报告期内获得多笔债务豁免,降低了公司的财务成本,有效化解了财务风险。同时,公司一直积极寻求政府及相关金融机构的支持,并在政府以及主管部门的全力帮扶下,与机构债权人达成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借新还旧的共识。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了多笔银行借款的延期、续贷工作,公司存量贷款稳定,较好的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适应市场调整产品结构的同时,积极巩固和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良率和产品质量,大力挖潜降耗,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化解债务危机,降低财务成本。本期公司热弯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切磨抛设备销售数量和收入下降,蓝宝石主导产品4英寸晶
2019年年度报告片销售数量和收入下降,4英寸晶棒虽产出及销量同比加大,但由于晶棒销售价格同比下降较大,致使蓝宝石产品全年收入下滑,导致公司总体营业收入下降;面对市场价格不利状况,公司积极挖潜,通过成本控制、工艺优化、调整产品结构等措施使得产品整体毛利率同比小幅上升。保持公司稳定经营的同时也保障了产品市场竞争优势。为化解公司债务危机,公司积极与债权人磋商债务和解方案:在控股股东协助下,公司与王悦英、朱丽美、新航科技部分原股东等债权人达成多项债务和解协议,获得了较大金额的债务豁免收益,实现了扭亏为盈。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9,804,452.13元,较上年同比下降34.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140,349.93元,较上年同比上升1,808,470,221.1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4,813,407.31元,同比增加2,944,881,179.09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29,804,452.13 | 1,119,658,541.73 | -34.82 |
营业成本 | 596,753,126.99 | 920,471,471.78 | -35.17 |
研发费用 | 38,356,941.48 | 65,642,569.55 | -41.57 |
财务费用 | -3,333,012.39 | 268,795,906.54 | -101.24 |
投资收益 | 222,682,091.41 | -1,809,313.73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 | -153,265,936.47 | -871,960,310.84 | -82.42 |
资产减值损失 | -201,204,677.53 | -1,916,226,616.37 | -89.50 |
营业外支出 | 4,747,593.53 | 91,497,539.32 | -94.81 |
营业外收入 | 215,577,457.47 | 1,285,734,085.20 | -83.23 |
所得税费用 | 37,501,290.34 | -53,316,932.59 | 170.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527,939.11 | -9,134,896.01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25,130.56 | -24,558,235.65 | 52.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446,544.89 | 21,931,429.98 | -781.43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8,985.41万元。主要由于热弯机销售增长幅度较小,但蓝宝石制品、硬脆加工设备类产品销售同比下降较大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同比下降32,371.83万元。主要由于蓝宝石制品、切磨抛设备销售额同比下降所致。
研发费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同比减少2,728.56万元。主要由于公司考虑成本效益原则适当削减了部分研发投入。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同比减少27,212.89万元。主要由于本期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豁免、金融机构利息下调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收益同比增加22,449.14万元.主要由于本期债务豁免增加导致。
信誉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信誉减值损失同比减少71,869.44万元,主要由于本期大额坏账准备计提同比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71,502.19万元,主要由于上期新航原股东放弃超额业绩奖励,商誉减值同比大幅下降所致。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1,070,155.66万元,主要由于上期新航原股
2019年年度报告东放弃超额业绩奖励,导致本期同比大幅下降。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8,675万元,主要由于本期逾期违约金减少所致。所得税变动原因说明:所有税同比增加190,127.55万元,主要由于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本期营业收入下降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同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下降幅度更大;本期偿还非金融机构借款减少;收到政府补助款有所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283.31万元。主要由于本期合理规划现有产能,控制投资支出,购入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7,137.80万元。主要由于本期新增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热弯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硬脆材料加工设备营业收入同比下降,蓝宝石主导产品4英寸晶棒销售数量同比增加,4英寸晶片销售数量变动幅度不大,但由于蓝宝石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较大,致使蓝宝石产品全年营业收入下滑,导致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8,985.41万元,下降34.82%。本期由于硬脆材料加工设备销售数量同比下降,硬脆材料加工设备成本同比下降,此外公司通过技术改造,设备升级等措施大大提高了蓝宝石产品的毛利率,公司产品整体毛利率水平上涨0.44个百分点。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制造业 | 701,236,542.08 | 571,923,830.65 | 18.44 | -28.97 | -31.79 | 增加3.3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研磨(抛光)系列 | 47,644,802.48 | 21,116,578.58 | 55.68 | -58.93 | -64.26 | 增加6.61个百分点 |
仿形磨边系列 | 2,000,710.37 | 1,119,319.56 | 44.05 | 32.80 | 92.68 | 减少17.39个百分点 |
铣磨机系列 | 3,427,703.59 | 2,222,246.06 | 35.17 | -37.09 | -35.92 | 减少1.18个百分点 |
蓝宝石晶棒 | 101,885,660.69 | 91,985,958.57 | 9.72 | -29.80 | -43.65 | 增加22.19个百分点 |
蓝宝石晶 | 289,967,792.73 | 250,831,668.41 | 13.50 | -32.63 | -28.50 | 减少5.00个 |
片 | 百分点 | |||||
蓝宝石晶块 | 351,059.81 | 172,598.64 | 50.83 | -94.94 | -97.47 | 增加49.29个百分点 |
其他 | 66,674,621.07 | 73,018,171.28 | -9.51 | -32.59 | -41.56 | 增加16.80个百分点 |
镀膜机系列 | 5,137,931.04 | 4,482,758.50 | 12.75 | -77.73 | -71.49 | 减少19.10个百分点 |
精雕机 | 76,447,965.04 | 55,537,762.96 | 27.35 | -26.27 | -14.07 | 减少10.31个百分点 |
热弯机 | 46,854,719.79 | 21,700,271.66 | 53.69 | 15,654.05 | 5,676.57 | 增加80.00个百分点 |
灯具系列 | 57,223,391.99 | 46,691,844.55 | 18.40 | 2.62 | -4.37 | 增加5.9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中地区 | 2,630,088.90 | 1,803,365.90 | 31.43 | -62.02 | -67.02 | 增加10.41个百分点 |
华东地区 | 302,070,306.37 | 250,807,190.43 | 16.97 | -39.29 | -32.01 | 减少8.89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360,317,558.37 | 293,993,880.06 | 18.41 | -34.03 | -42.14 | 增加11.44个百分点 |
华北地区 | 2,542,461.97 | 2,281,055.47 | 10.28 | -68.57 | -68.17 | 减少1.12个百分点 |
东北地区 | 23,411,981.30 | 14,332,815.48 | 38.78 | 314.15 | 450.04 | 减少15.12个百分点 |
西南地区 | 4,830,006.35 | 2,857,067.64 | 40.85 | 733.32 | 556.10 | 增加15.98个百分点 |
国外市场 | 5,406,552.61 | 5,832,363.66 | -7.88 | 350.94 | 412.49 | 减少12.96个百分点 |
西北地区 | 27,586.21 | 16,092.01 | 41.67 | -99.39 | -99.47 | 增加8.4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1)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热弯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硬脆材料加工设备营业收入同比下降,蓝宝石主导产品4英寸晶棒销售数量同比增加,4英寸晶片销售数量变动幅度较小,但由于受市场因素影响蓝宝石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较大,致使蓝宝石产品全年营业收入下滑,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销售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南地区,其中:西北、华北地区销售下降明显。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蓝宝石晶片(小尺 | 万片 | 324.14 | 282.11 | 45.77 | 6,726.79 | 27,912.59 | 1,123.45 |
寸晶片) | |||||||
蓝宝石晶片(4英寸) | 万片 | 469.84 | 437.13 | 40.44 | -11.26 | -16.21 | 423.28 |
蓝宝石晶棒(4英寸) | 万毫米 | 386.44 | 391.60 | 21.78 | 40.91 | 30.03 | -19.13 |
研磨(抛光)系列 | 台 | 287.00 | 407.00 | 462.00 | -85.92 | -75.64 | -20.62 |
精雕机 | 台 | 208.00 | 630.00 | 547.00 | -85.07 | -11.89 | -43.55 |
单晶炉 | 台 | 26.00 | -81.69 | ||||
热弯机 | 台 | 5.00 | 113.00 | 347.00 | -61.54 | 11,200.00 | -23.74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本期热弯机销量增长,蓝宝石小尺寸晶片、4英寸晶棒产、销均有较大幅度增涨,研磨(抛光)机、精雕机产、销量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360,910,870.18 | 60.48 | 488,194,166.89 | 53.04 | -26.07 | |
直接人工 | 29,088,715.90 | 4.87 | 39,067,882.58 | 4.24 | -25.54 | ||
制造费用 | 97,864,498.66 | 16.40 | 159,701,015.15 | 17.35 | -38.72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晶片 | 直接材料 | 155,515,634.41 | 26.06 | 183,456,961.06 | 19.93 | -15.23 | |
直接人工 | 18,969,133.94 | 3.18 | 26,529,063.21 | 2.88 | -28.50 | ||
制造费用 | 76,346,900.05 | 12.79 | 140,811,708.87 | 15.30 | -45.78 | ||
晶棒 | 直接材料 | 83,835,636.19 | 14.05 | 153,950,492.04 | 16.73 | -45.54 | |
直接人工 | 1,719,560.10 | 0.29 | 1,688,825.48 | 0.18 | 1.82 | ||
制造费用 | 6,430,762.28 | 1.08 | 7,601,945.74 | 0.83 | -15.41 | ||
研磨(抛光)系列 | 直接材料 | 19,879,147.07 | 3.33 | 55,590,963.38 | 6.04 | -64.24 |
设备 | |||||||
直接人工 | 576,482.60 | 0.10 | 1,494,952.57 | 0.16 | -61.44 | ||
制造费用 | 660,948.91 | 0.11 | 2,003,118.26 | 0.22 | -67 | ||
热弯机 | 直接材料 | 19,349,619.30 | 3.24 | 334,337.81 | 0.04 | 5,687.45 | |
直接人工 | 572,548.33 | 0.10 | 10,142.83 | 0.00 | 5,544.86 | ||
制造费用 | 1,778,104.03 | 0.30 | 31,179.82 | 0.00 | 5,602.74 | ||
精雕机 | 直接材料 | 52,283,250.05 | 8.76 | 60,806,474.68 | 6.61 | -14.02 | |
直接人工 | 1,516,180.93 | 0.25 | 1,636,261.91 | 0.18 | -7.34 | ||
制造费用 | 1,738,331.98 | 0.29 | 2,192,121.69 | 0.24 | -20.70 | ||
灯具系列 | 直接材料 | 30,047,583.16 | 5.04 | 34,054,937.92 | 3.70 | -11.77 | |
直接人工 | 5,734,809.99 | 0.96 | 7,708,636.58 | 0.84 | -25.61 | ||
制造费用 | 10,909,451.40 | 1.83 | 7,060,940.77 | 0.77 | 54.50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制造业成本占比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稳定,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占比基本稳定,直接材料成本占比略有上升。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13,255,613.56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6.2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
项目 | 营业收入总额(元)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第一名 | 233,033,105.58 | 31.93 |
第二名 | 83,800,176.86 | 11.48 |
第三名 | 36,890,090.79 | 5.05 |
第四名 | 32,196,983.39 | 4.41 |
第五名 | 27,335,256.94 | 3.75 |
合计 | 413,255,613.56 | 56.6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68,830,508.85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1.1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元) | 占公司采购额的比例(%) |
第一名 | 94,046,798.79 | 17.36 |
第二名 | 26,844,969.45 | 4.95 |
第三名 | 19,773,220.37 | 3.65 |
第四名 | 14,537,931.43 | 2.68 |
第五名 | 13,627,588.81 | 2.52 |
合计 | 168,830,508.85 | 31.16 |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税金及附加 | 8,615,413.31 | 12,886,577.66 | -33.14 |
销售费用 | 13,169,877.04 | 14,414,433.63 | -8.63 |
管理费用 | 136,823,371.60 | 118,934,508.04 | 15.04 |
研发费用 | 38,356,941.48 | 65,642,569.55 | -41.57 |
财务费用 | -3,333,012.39 | 268,795,906.54 | -101.24 |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38,356,941.48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50,432,683.30 |
研发投入合计 | 88,789,624.7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17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2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6.00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56.80 |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527,939.11 | -9,134,896.01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25,130.56 | -24,558,235.6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446,544.89 | 21,931,429.98 | -781.43%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王悦英、朱丽美、新航科技部分原股东、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孙健等债权人及债权机构分别达成多项债务和解协议,并获得了共计约5.61亿元的债务豁免收益,同时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共计7,863万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26,313,064.67 | 3.43 | 42,852,002.40 | 0.98 | 194.77 |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同时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550,244,178.49 | 14.92 | 848,264,284.63 | 19.49 | -35.13 | 受部分客户经营资金短缺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未能按期回款,后续回款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相关的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大额坏账准备,同时加大应收账款催款力度,通过债权转移、三方抵账等方式收回应收账款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8,525,737.77 | 0.23 | 15,567,300.21 | 0.36 | -45.23 | 本期收回部分保证金、备用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0,614,239.65 | 0.56 | 42,148,544.18 | 0.97 | -51.09 | 本期收回长期应收款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36,167,500.99 | 0.98 | 64,941,004.55 | 1.49 | -44.31 | 本期期末留抵增值税税额减少导致 |
商誉 | 300,316,928.38 | 8.15 | 490,777,613.75 | 11.28 | -38.81 | 本期计提商誉减值所致 |
预收款项 | 13,317,948.33 | 0.36 | 29,763,295.57 | 0.68 | -55.25 | 本期销售商品预收账款减少导致 |
应交税费 | 179,893,768.12 | 5.07 | 136,088,857.05 | 3.13 | 32.19 | 本期支付的税费增加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85,573,648.82 | 2.32 | 309,729,071.72 | 7.12 | -72.37 | 新航科技部分原股东豁免并购款导致 |
预计负债 | 1,090,199.03 | 0.03 | 101,414,616.01 | 2.33 | -98.93 | 违约金及对外担保事项转入其他应付款导致 |
应收票据 | 104,099,104.75 | 2.39 | 不适用 | 报表科目列示调整 | ||
应收款项融资 | 87,768,137.29 | 2.38 | 不适用 | 报表科目列示调整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3,510,000.00 | 0.31 | 不适用 | 报表科目列示调整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510,000.00 | 0.37 | 不适用 | 报表科目列示调整 | ||
其他说明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资产所有权受限制的原因 |
一、用于担保的资产 | |||||
房屋建筑物 | 454,623,540.13 | 9,629,865.00 | 47,939,869.62 | 416,313,535.51 | 冻结、抵押 |
土地使用权 | 134,746,771.73 | 16,643,629.38 | 118,103,142.35 | 冻结、抵押 | |
机器设备 | 330,107,423.92 | 330,107,423.92 | 抵押 | ||
专用设备 | 98,863,247.49 | 98,863,247.49 | 抵押 | ||
存货 | 200,054,541.83 | - | 200,054,541.83 | 抵押 | |
二、其他原因造成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 |||||
应收账款 | 226,226,470.20 | 22,660.20 | - | 226,249,130.40 | 法院冻结债权 |
其他货币资金 | 31,279,881.92 | 20,134,703.21 | - | 51,414,585.13 | 银行汇票保证金 |
其他货币资金 | 800,000.00 | - | 800,000.00 | - | 履约保证金 |
银行存款 | 2,397,808.45 | 3,770,103.88 | - | 6,167,912.33 | 法院冻结银行存款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北海硕华将其持有的龙浩光电部分债权(应收账款人民币7,400万元)对龙浩光电进行股权投资的事项(详见公告临2019-072),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1月9日办理完毕,北海硕华持有龙浩光电21.14%的股权。
被投资公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元) | 已投资金额(元) | 持股比例 |
司名称 | ||||
北海市龙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平板电脑、电脑、电视、车载显示屏、手机、触控一体机、电子白板、等离子显示屏(PDP)及3D显示的触控玻璃盖板和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工业用超薄玻璃深加工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的除外)。 | 14,088,768.00 | 74,000,000.00 | 北海硕华持股21.14%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北海硕华将其持有的龙浩光电部分债权(应收账款人民币7,400万元)对龙浩光电进行股权投资的事项,2020年1月9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北海硕华持有龙浩光电21.14%的股权。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元) | 总资产(元) | 净资产(元)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元) |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蓝宝石晶体材料、半导体衬底晶圆、衬底片、光电窗口材料、激光窗口材料及光电功能材料、光电涂层材料、光纤连接器接头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贸易;晶体生长设备、加工设备、专用刀具研制、开发、制造、租赁、销售及进出口贸易;蓝宝石生产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 | 1,175,999,984.00 | 4,108,637,364.73 | 1,664,693,559.63 | 119,011,825.15 |
务;陶瓷材料、复合材料制品、工模具、机械加工刀具、工矿配套机电产品、五金建材、化工原材料(化学危险品、毒品除外)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贸易;玻璃热弯、成型及光学加工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贸易;光电薄膜、量子点薄膜、功能性镀膜、类金刚石镀膜产品及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贸易;LED灯及光模组、QLED模组、OLED模组、显示屏、显示器件、模组及机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贸易;蓝宝石工艺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贸易(以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除外) 。 | |||||
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半导体衬底材料、光电功能材料及相关新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人工晶体及新材料专用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光电技术开发;蓝宝石材料集成封装芯片、高导热透明支架、照明芯片、LED灯具的研发、生产、销售;LED封装材料的销售;新材料领域技术、节能技术开发、节能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转让;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 | 560,000,000.00 | 855,692,285.38 | 589,203,567.38 | 77,856,848.90 |
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对蓝宝石晶体材料项目,半导体、激光及光电窗口材料项目进行投资与管理:蓝宝石生产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矿机械配件,机电产品、五金、建材(不含木材、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经销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70,000,000.00 | 283,779,492.25 | 113,862,946.77 | -12,070,229.50 |
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 | 光学元件、半导体元件、机械设备及部件研发、加工、销售。 | 50,000,000.00 | 168,053,150.61 | 91,807,783.34 | 4,668,640.62 |
司 | |||||
景德镇市中天水晶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 | 3,000,000.00 | 119,567,374.60 | 114,546,817.60 | 5,380,485.15 |
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 | 光学元件、半导体元件、机械设备及部件研发、加工、销售。 | 20,000,000.00 | 571,254,518.33 | 109,681,555.29 | -5,831,582.46 |
北海市新拓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开发。 | 1,000,000.00 | 283,886,345.46 | 283,051,710.07 | 11,044,388.50 |
哈尔滨秋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无机非金属、半导体材料、光学元件毛坯,半导体分立器件、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及生产:工模具、刀具、机电产品,五金建材技术开发和生产: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品、危验品、剧毒品)技术开发:销售: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品、危验品、剧毒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5,000,000.00 | 428,431,409.41 | -1,283,291.15 | -5,640,632.88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目前,全球LED芯片市场整体经济规模增速放缓,从国际产能布局看,随着国外巨头纷纷剥离照明业务,国外企业放缓扩产进度或收缩业务,LED芯片产能逐渐向国内转移。从全球LED产业链来看,从上游蓝宝石衬底材料、衬底平片,中游图形化衬底到下游芯片、封装,中国企业均居于全球产业链的优势地位。近年来,LED照明市场尤其是低端照明芯片市场已步入成熟期,一方面,受贸易战及芯片库存较大等因素影响芯片价格下跌幅度较大,国内的LED厂商普遍业绩承压,价格压力亦传导至上游企业,蓝宝石晶棒、衬底晶片价格也在持续下行。公司LED蓝宝石业务虽在市场上保持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然而受行业整体情况影响公司亦面临着较大压力和严峻挑战。另一方面,我国智能手机、移动电源等电子消费品市场发展稳定,已经形成了较大的市场规模,便携式电子产品的
2019年年度报告功能的不断扩展,对新材料的要求日益趋向个性化、可设计等方面。因此,伴随着价格下降蓝宝石材料厂及晶片厂的市场份额更加集中,未来有望带来蓝宝石价格的企稳。蓝宝石材料在消费类电子产品应用上的需求在逐步增加,随着该应用方向的用量增多和新应用领域的开发,新的“蓝海”拓展已悄然启动,未来,国家保障性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推进,将产生对包括显示屏、普通照明、景观照明等在内的各种LED产品需求的拉动作用;此外Mini LED、Micro LED、植物照明等应用领域也已成为未来发展的重要动力,蓝宝石作为LED衬底材料,随着应用端需求增加也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一轮新的产业投资机会将会伴随着新需求迅速登场。随着5G通信快速发展、无线充电技术被广泛使用,从技术上而言,没有电磁屏蔽效应的玻璃、陶瓷、复合材料等非金属材料取代金属材料作为手机外壳将是行业大趋势。同时,用户对产品性能和外观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此方面需求也逐渐走向多元化和定制化。基于对性能和外观的双重要求,“前后双曲面盖板”将引领5G时代智能手机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汽车厂商选择将前沿的科技配置使用在自己的新品上,拥有更舒适的视觉体验、更开放的人机互动模式的3D曲面玻璃中控屏幕已赢得了众多汽车厂商的关注和青睐。手机3D玻璃前后盖板、3D复合板材后盖板的大量应用,车载3D大屏幕的应用崛起,带动了市场对于高性能、高可靠、高自动化、高性价比的3D玻璃热弯及相关配套加工设备的需求。新兴车载大尺寸玻璃热弯设备应用市场中,奥瑞德装备研发进展和制造能力位于行业设备厂第一梯队,公司装备率先进入市场,并在逐步放量。目前公司多站车载玻璃热弯设备市场反响良好,深受客户认可。作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雄厚技术实力和全生产线设备整合能力的厂家,公司将迎来良好的市场机遇和发展空间。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继续秉持“用户至上、行业领先、科技保障、不断创新”的发展理念,深耕蓝宝石材料及高端装备产业,不断完善产业链,打造公司在材料、装备、终端等多产品方向并举的发展格局,把握机遇推进主营业务协同发展,引领市场强化产品优势地位及影响力,重视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以技术创新为重点,以人才培养为切入点,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蓝宝石材料
材料制备及加工方面,公司将继续深入研究蓝宝石生长及加工工艺技术方法,依托设备的革新和技术改良,持续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良率,并不断降低成本,满足蓝宝石材料在LED衬底、消费类电子产品及新应用领域的性能及产能需求。材料应用方面,拓展产品应用深度和广度,基于对材料特性的深刻理解,推动蓝宝石材料在消费类电子产品上的应用深化,并为蓝宝石材料在其他方向的拓展应用提供材料支撑。
2、硬脆材料加工装备、3D玻璃热弯装备
立足于精密设备制造,继续加强硬脆材料加工装备、3D热成型装备的研发,在现有装备研制基础上,通过自主技术研发与战略合作,推动制造装备产品进一步朝着复合化、自动化、智能化方向迈进,向提供一整套服务方案的集成供应商模式迈进,以领先于国内同行的技术水平和高效的服务响应速度,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提升差异化服务价值,提高品牌知名度,提升市场占有率,确立公司在高端装备市场的地位。
3、落实业务整合战略
立足蓝宝石材料及加工装备两大业务板块的基础上,着力延伸产业链条,积极探寻合作机会,在更广阔的技术领域和市场范围内,寻求产业突破口、优质的合作伙伴,培育潜在业务,挖掘新的盈利增长点,打造多元化发展产业格局。以上公司发展战略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由于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打乱了行业的正常运行节奏,举国上下共抗疫情,产业链内企业纷纷延长春节假期,推迟复工时间。疫情对公司生产和销售造成了一定影响,给生产经营管理也带来一定的压力。
2020年,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继续做好蓝宝石材料、3D玻璃热成型设备、硬脆材料加工设备等产品的研发储备,依托技术优势,加大研发和市场开发投入,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生产效率、管理效率,加强控制成本和各项费用支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创新能力建设,提升技术研发实力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通过研发和技术创新,增强整体竞争力。2020年公司将继续围绕蓝宝石长晶与加工、光学窗口片、新型热成型设备及硬脆材料加工设备等重点战略,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优化技术研发体系,更好的聚集和整合内外部创新资源,确保公司在常规主流产品上有领先优势;同时紧跟市场趋势,加大前瞻性新品的研发和重大新项目的培育。公司将以先进制造技术为支撑,提升成本优势、质量优势,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保证公司业务持续平稳发展。
2、全力拓展销售业务,激活业务潜能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营销体系建设,拓展新的营销渠道,强化销售团队市场开拓能力,加强现有客户维护与跟踪,增强客户粘性,进一步挖掘潜在客户,扩大客户群,实现客户认可度不断提高、销售规模不断增长的良好局面。随着新产品的不断推出,公司还将加大市场宣传投入,提高产品知名度,加大品牌推广,打造品牌形象。此外公司将强化市场部门的纽带作用,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加深对市场的了解,孵化公司未来发展的支撑项目。
3、继续调整内部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布局
继续提升大尺寸蓝宝石材料以及晶片切磨抛加工产能,着力布局消费类电子产品用蓝宝石产品深加工产线,结合下游市场需求适时快速调整产品结构。结合市场对自动化、高效化、低成本运行的需求,抓好3D玻璃热弯机尤其是车载玻璃热成型设备的技术升级、模具开发、批量化生产,以及切磨抛加工设备进一步技术改进和综合解决方案整体提升。公司将结合内部产品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发展布局,努力扩大业务盈利空间。
4、优化机制建设,提升管理效能,保障公司合规运作
公司将持续强化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落实责任方,持续完善人才管理与团队建设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合规运作,并结合制度宣贯提升公司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合规意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
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及管理层将全面推进内部管理资源的整合,优化组织机构与职能设置,增强内部组织的融合统一与高效运行能力。强化总部职能,构建高效业务运营管理模式。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与人员结构,推动企业文化深度融合。
5、妥善解决诉讼问题,化解债务风险
2020年,公司高度重视公司面临的诉讼问题,协调跟踪并要求妥善解决,尽全力避免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受损。公司将积极与有关各债权方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努力申请免除或减少由此形成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争取尽快化解债务风险。
6、降低负债、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力度、拓展公司融资渠道
2020年,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企业资产结构,推行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费用的新举措,制定应收账款催收办法,采用与绩效挂钩、责任落实到人等方式,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同时结合公司产品结构调整,规划内部业务发展布局,充分发挥上市公司投融资平台作用,积极与地方政府申请纾困和相关政策扶持,协商投资机构参与奥瑞德纾困和振兴重整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开发新的融资渠道,确保公司业务开展所需资金。抓住市场机遇,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蓝宝石当前应用依然主要集中在LED照明行业,其在消费类电子产品上的应用尚在逐渐开启中,MicroLED目前还未大规模量产,当前蓝宝石应用端的流向仍较为单一,导致各企业间的竞争激烈,存在未来再次出现市场价格非理性竞争进而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同时,因对3D玻璃、3D复合材料板材尤其是大尺寸3D车载玻璃需求看好,3D热弯机以及硬脆材料加工设备市场总体产能处于上升阶段,行业发展迅速,新进入厂商以及原有厂商扩产引致行业竞争渐趋激烈,将面临下游销售开拓与扩产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应对措施:加大潜在客户和新应用领域的开发,确保公司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满足市场和用户当下乃至未来的需求,拓展并引导扩大市场空间。同时,时刻关注行业变化,顺应市场需求,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问题的系统解决与追溯还原能力,不断提升产品品质、生产效率、管理绩效,提升市场竞争力水平,以控制市场需求变化和竞争所带来的风险。
2、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蓝宝石材料价格有所下滑,但受国家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和其他政策要求的影响,以及特殊时期导致的原材料厂产能变化和物流情况限制,蓝宝石的原料及蓝宝石生产设备主要耗材的价格或有上涨可能。
应对措施:密切跟踪原辅材料价格变化情况,制定相应采购策略。通过技术升级提高生产效率、产品成品率,寻找当前使用耗材的替代材料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从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
3、规模扩张引起的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范围、业务规模渐趋扩大,在内部资源整合、资金投入、经营管理适应方面将面临更大挑战。如果不能有效的进行组织结构调整,持续改进和提升经营管理和投融资能力,适应并提升管理水平,公司将面临因规模扩张引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适应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组织结构的有效调整,强化投融资管理,进一步梳理完善管理流程、内部控制和决策机制,健全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管控体系,建立完善的标准化管控平台及信息化管理系统,同时继续加强日常培训和团队后备力量培养,努力提升管理水平。
4、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增加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5.50亿元,总额依然较大,占流动资产和总资产比重相对较高,应收账款账期相对较长,若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将产生大额坏账损失,也将影响到公司偿付借款,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本期对部分应收账款单项计提的大额坏账准备抵御未来不能正常收回的风险,同时,公司已制订较为合理的坏账计提政策并开始有效执行。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货款催收力度,将客户回款作为其后续发货及销售人员考核的重要指标,对相关责任人加大处罚力度,减少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商誉资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商誉价值总额较大,占非流动资产和总资产比重相对较高。该商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公司在2015年度以自有资金收购新航科技过程中,收购成交价格高于新航科技账面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收购成交价格在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1519号”《资产评估报告》新航科技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的评估值基础上确认。该商誉金额较大,若新航科技未来不能实现稳定的利润增长,将对公司经营业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被收购方新航科技合并报表层面2019年度实现收入17,824.20万元,同比下降
55.36%,实现净利润4,108.56万元,同比增长22.47%。后续我公司将继续发挥与新航科技在市场、研发、人才等方面的互补效应,巩固新航科技的产业地位,同时密切关注新航科技经营状况,对其经营业绩制定严格的考核措施,减少商誉坏账风险。本期依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20)第0139号】资产评估报告,计提商誉减值1.90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商誉净值为3.00亿元。
(3)存货发生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6.32亿元,占流动资产和总资产比重相对较高。本期消耗通过蓝宝石制品库存,对部分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同比下降12.72%。若未来经营环境影响客户采购规模下降或产品价格下跌,存货将发生跌价损失,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已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市价的库存商品、半成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019年12月末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账面余额比为20.33%。公司积极应对行业发展趋势,通过对晶体生长设备的改良、晶体生长技术的创新升级、晶体加工工艺的优化,大幅度降低了晶棒的生产成本,在价格走低的形势下,利用技术优势保障产品的利润率,以减少存货跌价准备风险。
(4)大额债务及担保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
应对措施:
i)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北新支行向奥瑞德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4亿元,贷款到期日为2018年10月12日,该笔贷款已逾期,交通银行已对我公司提起诉讼,公司于2019年12月14
2019年年度报告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令奥瑞德有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交通银行沟通,争取尽早达成和解事项;ii)2017年11月29日奥瑞德有限公司向武汉当代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贷8,000万元,贷款到期日2017年11月30日,该笔贷款逾期后我公司积极与对方沟通2018年3月前通过自筹资金归还本金1,223.60万元,2018年6月28日我公司与武汉当代达成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偿还本金500万元,后续由于资金紧张未能履行和解协议约定,目前该笔贷款逾期本金6,276.39万元。目前我公司正在争取与对方签订补充和解协议事项;
iii)2017年5月26日,芜湖华融兴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华融”)委托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向奥瑞德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亿元,期限为1年。2018年芜湖华融对公司、奥瑞德有限、七台河奥瑞德、秋冠光电提起诉讼,要求奥瑞德有限偿还贷款及利息。目前我公司尚未完全偿付上述借款,正在积极与对方沟通补充和解协议事项;iv) 奥瑞德与债权人王悦英签订《借款暨担保协议》,约定:向王悦英借款人民币 5,000 万元;借期自2017年12月7日至2018年2月6日止;2019年12月9日,公司收到盐都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苏0903执3440 号之一,双方自行达成和解,王悦英自愿减免公司债务1,580万元,余款从2020年1月1日起分三年还清。公司将积极履行合同/协议条款,维护公司利益;
v) 2017年12月1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未经过公司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与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公司对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AJXT-YL-201712-XTHT的《爱建耀莱单-资产信托信托合同》提供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具体担保本金为1亿元,主合同期限为24个月。我公司将积极与对方沟通,签订补充协议,维护公司利益;
vi)浙江国都控股有限公司与杭州尊渊分别通过杭州合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出资1.5亿元、7,500万元认购了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计划2.25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未经过公司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书面保证合同,信托计划结束后,杭州尊渊尚欠国都控股42,895,544.49元本金,2019年4月16日,公司收到杭州江干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8)浙0104民初4265号一审判决,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度公司将42,895,544.49元计入其他应付款。2019年度已计提利息7,828,436.87元。该笔债务第一债务人为杭州尊渊,我公司在与各方积极沟通,妥善处理此事,争取将对公司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5)资产被冻结风险
由于债务纠纷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房产、土地、子公司股权被芜湖华融、武汉当代、申请司法冻结,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并非我公司主要结算账户,对生产运营不会产生影响,被冻结的房产、土地及子公司股权仅限制其不能进行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生产运营,我公司一直在积极与债权方沟通和解事宜,争取尽快解除对公司的资产冻结。
5、政策及投资风险
在经济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各国对于LED、高端专用装备等领域的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变化,会对公司及公司上下游企业带来影响,如原有的鼓励及优惠政策发生调整可能给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此外公司内部以及对外投资因存在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的变化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投资风险。
2019年年度报告应对措施:公司将及时关注国内外政策和产业战略的动向,以控制政策法规变化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同时加强投资管控以及投资标的监控,以进一步降低可能存在投资风险。
6、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受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8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渝证调查字2018011号):“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2019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临2019-083),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了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报告日,中国证监会尚未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
7、诉讼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涉及诉讼事项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部分账户及资产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方沟通,争取尽早达成和解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8、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质押股份已触及平仓线,且因债务纠纷导致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能否解除冻结以及解除冻结的时间尚存不确定性。若其所持股份被司法执行或强制平仓,则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业绩承诺的第一顺位补偿义务人,在不考虑冻结、质押等事项的情况下,若其采取以原有股份赔付的方式,则其持有股份将全部用于业绩赔付,因此实际控制人亦有变更的风险。
9、可能存在公司破产清算的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涉及诉讼事项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债权人实施了司法冻结。若债权人或受托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拍卖、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且被法院依法受理,公司可能存在破产清算风险。
在未经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判决并生效之前,公司被冻结的子公司股权暂无被司法拍卖的风险,上述股权司法冻结事项暂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导致公司对上述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9年 | 0.00 | 0.00 | 0.00 | 0.00 | 67,140,349.93 | 0.00 |
2018年 | 0.00 | 0.00 | 0.00 | 0.00 | -1,741,329,871.24 | 0.00 |
2017年 | 0.00 | 0.00 | 0.00 | 0.00 | -24,076,685.92 | 0.00 |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左洪波、褚淑霞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文秀、褚春波 | 在补偿期间,奥瑞德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合并净利润)不低于累积预测净利润数额,即2015年与2016年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69,229.58万元;2015年、2016年与2017年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121,554.46万元。补偿年度内,如奥瑞德截 | 2015年1月;期限2015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7日 | 是 | 否 | 由于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个人资产权利受限,暂无法实施赔付。 | 左洪波、褚淑霞承诺将尽快与债权人沟通,解除财产冻结,尽力回笼资金,解除所持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争取早日完成股份赔付。公司将加强与各中介机构及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寻找并核实更多可能实施的业绩补偿方 |
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额,则承诺方应首先以通过本次重组而取得的股份(包括增发股份和标的股份)进行补偿。 | 式,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切实可行的赔付方案,全力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 ||||||
股份限售 | 左洪波、褚淑霞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文秀、褚春波 | 左洪波以持有的认购发行新增股份58,341,090股及受让太极集团持有的87,014,875股,合计145,434,697股;以及褚淑霞、李文秀、褚春波所持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且奥瑞德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公告之日起上述股东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除前述锁定期外,如股东个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则在本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 2015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7日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鄂尔多斯市新联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神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瑞盈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隋爱民 | 以其持有奥瑞德有限股份认购的上市公司增发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时,如仍须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上述锁定期延长至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2015年1月;期限2015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7日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 以其持股时间不足12个月的部分奥瑞德有限股份认购的上市公司增发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 | 2015年1月;期限 | 是 | 是 |
合伙)、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时,如仍须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上述锁定期延长至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2015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7日 | |||||
解决同业竞争 | 左洪波、褚淑霞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 | 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避免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奥瑞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奥瑞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利益的活动。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遇到上市公司、奥瑞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经济组织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上市公司、奥瑞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左洪波、褚淑霞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文秀、褚春波,上海泓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期间,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及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奥瑞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 2014年9月15日,期限为长期 | 是 | 是 |
伙)及其一致行动人高冬、李湘敏,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 | 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其他 | 左洪波、褚淑霞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文秀、褚春波 | 1、保证上市公司、奥瑞德有限的人员独立2、保证上市公司、奥瑞德有限的机构独立3、保证上市公司、奥瑞德有限的资产独立、完整4、保证上市公司、奥瑞德有限的业务独立5、保证上市公司、奥瑞德有限的财务独立。 | 2014年9月15日,期限为长期 | 是 | 是 | ||
分红 | 上市公司 |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分配预案。2、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3、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 | 2014年9月15日,期限为长期 | 是 | 是 |
备注:
1、上表内盈利预测与补偿一项,股份补偿方式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鄂尔多斯市新联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山南市玄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5、对于年度报告期盈利但董事会未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按规定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6、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余额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余额 | 报告期内发生的期间占用、期末归还的 | 报告期内已清欠情况 | |||||||
期初金额 | 报告期内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清偿时间 | 报告期内清欠总 | 清欠方式 | 清欠金额 | 清欠时间(月份) |
总金额 | 额 | ||||||||
456,200,000.00 | 130,918,599.80 | 587,118,599.80 | 现金、抵账 | 2022年12月31日前 |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 | 无 | ||||||||
报告期内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 | 用于支付占用资金所发生的利息 | ||||||||
导致新增资金占用的责任人 | 控股股东左洪波 | ||||||||
报告期末尚未完成清欠工作的原因 | 由于控股股东个人资产受限,尚无力偿还 | ||||||||
已采取的清欠措施 | 责任人协助公司进行债务谈判。公司不定期问询并定期向责任人发催款函,询证函,要求责任人尽快完成清欠 | ||||||||
预计完成清欠的时间 | 2022年12月31日前 |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情况的其他说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17年度以公司的名义与债权人朱丽美、王悦英、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到2019年末形成资金占用总金额58,711.86万元(含利息)。截至本报告日,由于实际控制人名下资产和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处于质押、冻结(多次轮候冻结)状态,其个人资金周转困难,尚无力解决该资金占用,因此,清偿时间预计为2022年底前。 |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中的主要内容如下:(详见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我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4824号】)强调事项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2018年5月31日,奥瑞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财务报告日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发布对奥瑞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可能性及具体措施拟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组织开展对公司管理人员和各分支机构、关键岗位人员的上市企业规范运行培训,证券岗位人员按规定参加上交所、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等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考试,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保障上市公司的规范运管水平。
2、目前,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了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重庆证监局立案调查结果尚未最终出具,对公司的影响尚无法预计,我公司将积极面对,尽
2019年年度报告量减小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拆分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和调整利润表项目等。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列报项目 | 列报变更前金额 | 影响金额 | 列报变更后金额 | 备注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848,264,284.63 | 848,264,284.63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952,363,389.38 | -952,363,389.38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4,099,104.75 | 104,099,104.75 | ||
应付票据 | 106,112,970.27 | 106,112,970.27 | ||
应付账款 | 555,608,349.67 | 555,608,349.67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661,721,319.94 | -661,721,319.94 | - |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累积影响金额 | 2019年1月1日 | ||
分类和 计量影响 (注1) | 金融资产 减值影响 (注2) | 小计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3,510,000.00 | -13,510,000.00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510,000.00 | 13,510,000.00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04,099,104.75 | -104,099,104.75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4,099,104.75 | 104,099,104.75 |
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依照调整后的会计政策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有利于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6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0,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王悦英因与公司、奥瑞德有限、秋冠光电、左洪波、褚淑霞的借款合同纠纷,向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王悦英达成和解并取得《执行裁定书》。 | 临2019-003 临2019-005 临2019-053 临2019-084 |
浙江国都控股有限公司与杭州尊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源盛恒瑞1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协议》,并与奥瑞德、左洪波、褚淑霞分别签订了《担保协议》,因信托计划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的净值发生亏损,浙江国都控股有限公司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已终审裁定并处于执行阶段。 | 临2019-005 临2019-023 临2019-056 |
武汉当代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与奥瑞德有限的借款合同纠纷,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处于执行阶段。 | 临2019-005 临2019-08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北新支行因与公司、奥瑞德有限、左洪波、褚淑霞、秋冠光电、新航科技、七台河奥瑞德、奥瑞德东莞的借款合同纠纷,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公司已上诉。 | 临2019-005 临2019-089 |
朱丽美因与公司、奥瑞德有限、左洪波、褚淑霞、左昕、方思远、叶刚的民间借贷纠纷,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已与朱丽美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及《执行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 | 临2019-003 临2019-015 临2019-023 临2019-088 临2020-003 临2020-011 |
芜湖华融兴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华融”)因与公司、奥瑞德有限、七台河奥瑞德、秋冠光电、左洪波、褚淑霞的借款合同纠纷,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芜湖华融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取得《执行裁定书》,案件处于执行阶段。 | 临2018-048 临2019-005 临2019-011 |
哈尔滨吉程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因与哈尔滨新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销售合同纠纷,向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奥瑞德有限在该诉讼中所处诉讼地位为“第三人”,与该诉讼原被告双方争议事项无重大关联。该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 临 2019-005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重庆塔喀雅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 | 北海硕华 | 无 | 民事诉讼 | 货款及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问题产生异议,原告诉求:支付其货款及逾期违约金 | 770,000.00 | 否 | 终审判决 | 北海硕华支付起诉方货款70.00万元及逾期违约金 | 执行完毕 |
司 | |||||||||
广东亚德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北海硕华 | 无 | 民事诉讼 | 货款及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问题产生异议,原告诉求:支付其货款及逾期违约金 | 767,722.94 | 否 | 已判决 | 北海硕华支付起诉方货款767,722.94元 | 执行中 |
东莞市东历机电有限公司 | 北海硕华,江西新航 | 无 | 民事诉讼 | 货款及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问题产生异议,原告诉求:支付其货款及逾期违约金 | 700,000.00 | 否 | 未开庭 | ||
江西省瑞科制冷有限公司 | 北海硕华 | 江西新航 | 民事诉讼 | 货款及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问题产生异议,原告诉求:支付其货款及逾期违约金 | 1,204,000.00 | 否 | 一审判决,北海硕华上诉中 | 北海硕华支付起诉方货款120.40万元及违约金 | 未执行,上诉中 |
深圳市金海来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 | 北海硕华 | 无 | 民事诉讼 | 货款及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问题产生异议,原告诉求:支付其货款及逾期违约金 | 3,000,000.00 | 否 | 未开庭,北海硕华反诉中 | ||
北海硕华 | 青海铸玛蓝宝石晶体有限公司 | 无 | 民事诉讼 | 货款支付异议,原告诉求:支付原告货款及逾期违约金 | 3,500,000.00 | 否 | 已裁决 | 支付北海硕华货款350.0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 未执行 |
北海硕华 | 青海铸玛蓝宝石晶体有限公司 | 无 | 民事诉讼 | 货款支付异议,原告诉求:支付原告货款及逾期违约金 | 630,000.00 | 否 | 已裁决 | 支付北海硕华货款63.0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 未执行 |
秋硕公司 | 南京京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民事诉讼 | 货款支付异议,原告诉求:支付原告货款 | 6,147,449.41 | 否 | 已和解 | 南京京晶支付起诉方货款6,147,449.41元 | 正在执行 |
秋硕公司 | 南京京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民事诉讼 | 货款支付异议,原告诉求:支付原告货款 | 317,322.5 | 否 | 已和解 | 南京京晶支付起诉方货款317,322.5元及诉讼费9385.00元 | 正在执行 |
秋冠光电 | 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民事诉讼 | 货款支付异议,原告诉求:支付原告货款 | 3,529,975.1 | 否 | 已和解 | 彩虹蓝光支付起诉方货款3529975.10元及诉讼费 22,520.00元 | 正在执行 |
鎏霞光电 |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民事诉讼 | 货款支付异议,原告诉求:支付原告货款 | 124,956.1 | 否 | 未开庭 | ||
鎏霞光电 | 东莞市丹枫照明有限公司 | 无 | 民事诉讼 | 货款支付异议,原告诉求:支付原告货款 | 172,792.96 | 否 | 未开庭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65号),就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审慎,股票长期停牌,严重影响投资者交易;多次未按要求及时回复监管问询,拒不配合监管要求,损害投资者知情权;未及时披露可能导致重组终止的风险,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且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更正;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事项。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左洪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褚淑霞,股东李文秀、股东褚春波,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世铭、刘迪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左洪波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娟,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杨鑫宏,时任独立董事吉泽升、张波、张鼎映予以通报批评。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对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2018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渝证调查字2018011号):“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2019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
2019年年度报告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临2019-083),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了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尚未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武汉当代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与奥瑞德有限的借款合同纠纷,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因奥瑞德有限未按照(2018)鄂01民初421号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向武汉当代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期足额支付款项,公司及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作为担保人未履行连带清偿责任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及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临2019-006)。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在湖北省中经贸易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杭州励马科学器材有限公司、武汉当代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干莉华、万浩波、浙江国都控股有限公司诉讼案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被下发限制消费令。
3、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33,223,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累计冻结(轮侯冻结)的股份为233,223,515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褚淑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7,483,0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83%;累计冻结(轮候冻结)的股份为157,483,093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2.83%。(临2018-012、临2018-013、临2018-014、临2018-026、临2018-038、临2018-039、临2018-041、临2018-048、临2018-054、临2018-063、临2019-017、临2019-022、临2019-054、临2019-081)。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争取早日解除对公司股份的轮候冻结。
4、根据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奥瑞德有限(原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除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外所有股东(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于2015年1月23日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业绩承诺方承诺注入资产在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额不低于累计预测净利润数额。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的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需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9月23日出具《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注入资产减值测试的核查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需分别履行233,223,515股、157,483,093股的上市公司股份赔偿义务,截至目前,由于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个人资产权利受限,暂无法实施赔付,履行承诺期限已超期,业绩赔付承诺尚未履行。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临2019-036)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
销售方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全年金额预计(元) | 2019年1-12月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不含税金额(元) |
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市中图半导科技有限公司 | 其它 | 销售商品 | 4寸蓝宝石晶片 | 市场价格 | 280,000,000.00 | 233,033,105.58 |
合计 | / | 280,000,000.00 | 233,033,105.58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系 | 日) |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杭州尊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000.00 | 2017年9月10日 | 2017年9月10日 | 2018年5月4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4,289.55 | 否 | 否 | 非关联方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7年12月16日 | 2017年12月16日 | 2021年12月1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非关联方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4,289.55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59,491.99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14,214.68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28,504.23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73.2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详见第十一节、十四章第2项(2)对外担保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致力于完善治理结构,坚持依法合规经营,注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重视并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关注股东、员工、客户等多方面的权益和社会公益,在社会责任管理方面开展了如下工作:
1、充分利用公司网站、投资者电话和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互动沟通,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与广大投资者建立和谐互信、共同发展的友好关系。公司重视保障广大股东了解公司相关信息的权利,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关注并重视因业绩未达标涉及对股东的补偿事宜,敦促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推进,多次函件催促实施,以期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的社会责任准则,实施企业人才战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经营人才、管
2019年年度报告理人才、技术人才队伍。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依法与职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关注和维护员工人身安全、身心健康,致力于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员工权益。
3、公司重视供应商和客户权益保护,注重上下游产业链的双赢合作。尊重并保护供应商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供应商评价体系,实施公开透明的竞争机制,为合格供应商参与公平竞争提供平台,与优质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打造奥瑞德精益供应链体系。公司坚持为客户及时提供质量稳定、价格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以保障客户的权益,公司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售后服务的延续性,有效促进公司与客户的和谐关系,从而实现公司满足客户需求的服务宗旨。
4、公司一直严格秉承社会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将回馈社会作为企业经营发展应尽的社会责任。公司重视培训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和文化素养,倡导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号召员工积极投身公益事业,鼓励员工主动参与到回馈社会的公益活动中,鼓励员工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公司将在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继续努力回馈社会,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推动企业与利益相关方、环境、社会的和谐发展。
5、2020年初,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第一时间积极快速响应,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对病毒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多手段、多渠道全力抗击疫情,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为做到防疫和生产两不误,本公司及各驻地子公司自2020年2月10日起陆续开始复工,工厂实行封闭管理,制定严格的防控管理措施,以高度的责任心与安全意识,从供应保障、社会责任、内部管理等方面多管齐下支持国家战疫。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在生产中尽量采用环境友好型的生产工艺。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因环保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3,82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6,320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左洪波 | 0 | 233,223,515 | 19.00 | 93,471,715 | 冻结 | 233,223,515 | 境内自然人 |
褚淑霞 | 0 | 157,483,093 | 12.83 | 155,722,213 | 冻结 | 157,483,093 | 境内自然人 |
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 | 0 | 79,910,800 | 6.51 | 79,910,800 | 未知 | 0 | 国有法人 | |
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1,436,603 | 3.38 | 33,883,683 | 未知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黑龙江省天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琪利翻一号私募投资基 | 14,760,064 | 14,760,064 | 1.20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深圳市瑞盈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4,718,896 | 1.20 | 14,718,896 | 未知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鞠钱 | 14,120,340 | 14,120,340 | 1.15 | 0 | 未知 | 0 | 境内自然人 | |
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4,305 | 13,565,806 | 1.11 | 13,565,806 | 未知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市神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13,565,805 | 1.11 | 13,565,805 | 未知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西藏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 11,126,380 | 11,126,380 | 0.91 | 0 | 未知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左洪波 | 139,75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751,800 | |||||
黑龙江省天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琪利翻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 14,760,0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60,064 | |||||
鞠钱 | 14,120,3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120,340 | |||||
西藏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 11,126,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26,380 | |||||
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034,5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34,540 |
合肥惟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00,000 |
正奇(深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0,1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40,000 |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 |
黑龙江省天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琪泉沿二号私募投资基金 | 8,840,532 | 人民币普通股 | 8,840,532 |
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52,92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52,92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左洪波与褚淑霞系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经函证确认,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正奇(深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惟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西藏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为关联企业。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褚淑霞 | 155,722,213 | 2018-5-9 | 0 | 见说明 |
2 | 左洪波 | 93,471,715 | 2018-5-9 | 0 | 见说明 |
3 | 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 | 79,910,800 | 2018-5-9 | 0 | 见说明 |
4 | 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883,683 | 2018-5-9 | 0 | 见说明 |
5 | 深圳市瑞盈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718,896 | 2018-5-9 | 0 | 见说明 |
6 | 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3,565,806 | 2018-5-9 | 0 | 见说明 |
7 | 深圳市神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3,565,805 | 2018-5-9 | 0 | 见说明 |
8 | 隋爱民 | 10,174,352 | 2018-5-9 | 0 | 见说明 |
9 | 山南市玄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6,782,898 | 2018-5-9 | 0 | 见说明 |
10 | 李文秀 | 1,319,578 | 2018-5-9 | 0 | 见说明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左洪波与褚淑霞系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李文秀与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一致行动人; 3、公司未知晓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之情况。 |
限售条件说明:
1、左洪波持有的认购发行新增股份58,341,090股及受让太极集团持有的87,014,875股,合计145,434,697股;以及褚淑霞、李文秀、褚春波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且奥瑞德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公告之日起(以二者发生较晚者为准)解除限售;但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进行回购或赠送的股份除外。
2、其他股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时,如仍须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上述锁定期延长至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上述股东由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4、除前述锁定期外,如股东个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则需遵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规定。
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左洪波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战略发展中心主任 |
姓名 | 褚淑霞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左洪波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战略发展中心主任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褚淑霞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左洪波 | 原董事长、原总经理 | 男 | 55 | 2015年6月26日 | 2019年9月19日 | 233,223,515 | 233,223,515 | 0 | 19.49 | 否 | |
褚淑霞 | 原董事 | 女 | 57 | 2015年6月26日 | 2019年9月19日 | 157,483,093 | 157,483,093 | 0 | 7.59 | 否 | |
杨鑫宏 | 董事长 | 男 | 49 | 2019年9月19日 | 2022年9月18日 | 3,083,135 | 3,083,135 | 0 | 71.50 | 否 | |
霍光 | 总经理 | 男 | 52 | 2019年11月4日 | 2022年9月18日 | 0 | 0 | 0 | 40.92 | 否 | |
刘佰华 | 董事 | 女 | 48 | 2019年9月19日 | 2022年9月18日 | 0 | 0 | 0 | 是 | ||
徐纪媛 | 董事 | 女 | 36 | 2019年9月19日 | 2022年9月18日 | 554,961 | 554,961 | 0 | 16.09 | 否 | |
吉泽升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15年7月27日 | 2022年9月18日 | 0 | 0 | 0 | 10.00 | 否 | |
张波 | 原独立董事 | 女 | 57 | 2015年7月27日 | 2019年3月6日 | 0 | 0 | 0 | 2.66 | 否 | |
陶宏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18年9月13日 | 2022年9月18日 | 0 | 0 | 0 | 10.00 | 否 | |
邵明霞 | 独立董事 | 女 | 42 | 2019年3月6日 | 2022年9月18日 | 0 | 0 | 0 | 6.51 | 否 | |
张晓彤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1 | 2017年11月9日 | 2021年12月27日 | 0 | 0 | 0 | 26.97 | 否 | |
丁丽 | 监事 | 女 | 37 | 2015年7月6日 | 2021年12月27日 | 0 | 0 | 0 | 10.78 | 否 | |
王延君 | 监事 | 男 | 59 | 2018年12月28日 | 2021年12月27日 | 0 | 0 | 0 | 24.04 | 否 | |
刘迪 | 原副总经理、原董事会秘书 | 女 | 34 | 2017年12月29日 | 2019年9月19日 | 0 | 0 | 0 | 67.72 | 否 | |
梁影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女 | 31 | 2019年9月19日 | 2022年9月18日 | 0 | 0 | 0 | 23.27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394,344,704 | 394,344,704 | / | 337.54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杨鑫宏 | 黑龙江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副理事长,SEMI中国 HB-LED 标准技术委员会核心委员。现任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霍光 | 曾就职于黑龙江省股权管理中心、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 |
司。现任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 |
刘佰华 | 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哈尔滨工大航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哈宜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徐纪媛 |
吉泽升 | 中国热处理学会理事,中国塑性加工学会理事,国家材料热处理标准化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热处理学会副理事长,黑龙江省工业炉学会副理事长,日本金属学会外籍会员,2004年东京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材料研究与应用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哈尔滨理工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哈尔滨吉星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陶宏 | 曾任上海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国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邵明霞 | 曾任哈尔滨建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黑龙江鑫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哈尔滨建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哈尔滨中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现任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张晓彤 | 曾先后就职于黑龙江省商业厅、科苑宾馆、天问传媒、珍喜酒店管理公司、亿都大酒店。现任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现任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丁丽 | 历任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控制部部长、职工监事,现任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
王延君 | 曾先后就职于哈尔滨电影机械厂、哈尔滨哈影电影机械有限公司。现任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梁影 | 历任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销售部业务员、部长助理、部长、证券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黑龙江省大正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左洪波 | 北京亦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6月 | |
左洪波 | 哈尔滨汇工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年9月 | |
梁影 | 黑龙江省大正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6月 | |
邵明霞 | 哈尔滨中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主任会计师 | 2018年7月 | |
邵明霞 | 黑龙江建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5年5月 | |
陶宏 | 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18年2月 | |
张波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管理合伙人 | 1996年6月 | |
吉泽升 | 哈尔滨理工大学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01年9月 | |
吉泽升 | 哈尔滨吉星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00年3月 | |
刘佰华 | 哈尔滨智慧电机与芯片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6年4月 | |
刘佰华 | 哈尔滨工大北新恒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7月 | |
刘佰华 | 哈尔滨工大航博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6月 | |
刘佰华 | 哈尔滨工业大学东亚电子仪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03年1月 | |
刘佰华 | 哈尔滨工大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5月 | |
刘佰华 | 江苏哈宜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7月 | |
刘佰华 | 无锡海特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2月 | |
刘佰华 |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3月 | |
刘佰华 | 哈尔滨诺华生命科学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3年2月 | |
刘佰华 | 哈尔滨工大城乡规划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6月 | |
刘佰华 | 黑龙江省工研院高新技术创新创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5月 | |
刘佰华 | 深圳哈工大土木校友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1月 | |
刘佰华 |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9月 | |
刘佰华 | 哈尔滨工大金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3月 | |
刘佰华 | 哈尔滨工大焊接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7月 | |
刘佰华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0年8月 | |
刘佰华 | 哈工大泰州创新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月 | |
刘佰华 | 哈尔滨工业大学附属中学校 | 理事 | 2012年11月 | |
刘佰华 | 黑龙江省哈尔滨工业大学附属中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 理事 | 2011年12月 | |
刘佰华 | 哈尔滨八达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6月 | |
刘佰华 | 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7年8月 |
刘佰华 | 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1年4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参考行业以及地区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公司拟定方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经股东大会决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按照审议通过的《职务年薪标准》,对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确定报酬,依据其任职岗位个人考核评定确定相应的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上述相关规定按时发放,薪酬数据真实、准确。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合计为337.54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张波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辞职 |
邵明霞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选举 |
杨鑫宏 | 总经理 | 聘任 | 聘任 |
杨鑫宏 | 总经理 | 离任 | 辞职 |
霍光 | 总经理 | 聘任 | 聘任 |
梁影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聘任 |
刘佰华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梁影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徐纪媛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杨鑫宏 | 董事长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左洪波 | 董事长、总经理 | 离任 | 董事会换届离任 |
褚淑霞 | 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换届离任 |
刘迪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董事会换届离任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下达的《关于对左洪波、褚淑霞、李文秀、褚春波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015号),要求四人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详见临2018-055号公告)。
2018年8月14日,左洪波、褚淑霞、李文秀、褚春波向证监局报送了《整改报告》称:左洪波先生近期正在与多家投资平台、投资机构及各债权方积极协商,争取在公司的立案调查结束后,在依法合规的情况下,汇集力量,尽快解除财产冻结,早日完成股份赔付。截至目前因股份被冻结受限,该补偿义务尚未得到履行。
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10日、2019年2月11日、2019年4月8日、2019年6月3日、2019年9月24日、2019年11月5日、2019年12月20日、2020年3月11日通知补偿方履行约定,并取得了对方的回执。左洪波、褚淑霞、李文秀、褚春波承诺将尽快与债权人沟通,尽快解除所持股份的权利受限,争取早日完成股份赔付。公司将加强与各中介机构及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探讨其他可能实施的业绩补偿方式,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切实可行的赔付方案,全力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2、2019年8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65号),上交所就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审慎,股票长期停牌,严重影响投资者交易;多次未按要求及时回复监管问询,拒不配合监管要求,损害投资者知情权;未及时披露可能导致重组终止的风险,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且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更正;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事项,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左洪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褚淑霞,股东李文秀、股东褚春波,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世铭、刘迪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左洪波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娟,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杨鑫宏,时任独立董事吉泽升、张波、张鼎映予以通报批评。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关于对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3、2018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渝证调查字2018011号):
“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2019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临2019-083),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处以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了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尚未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402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40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983 |
销售人员 | 23 |
技术人员 | 189 |
财务人员 | 57 |
行政人员 | 154 |
合计 | 1,40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147 |
专科及以下 | 1,259 |
合计 | 1,406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薪酬体系,充分利用薪酬激励资源,激励绩效优秀的员工,使薪酬与岗位价值、员工业绩、公司发展的长期收益有效结合,为公司员工队伍的稳定提供保障。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结合公司人才发展战略,根据员工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公司培训计划。包括职业健康安全、专业技能、业务流程等各方面培训。同时考虑对新员工、特殊工种人员等,根据其实际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水平,培养企业后备力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1,737,040.5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为降低季节性、突发性生产招用人员的风险,减少劳动争议所带来的麻烦,避免机构臃肿现象导致的运转不灵的结果,对部分重复性且技术含量低的岗位采取劳务外包,合计产生费用1,737,040.5元。通过劳务外包,也达到了预期效果,为公司增值,让员工满意,提升人事管理的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总结吸取前期内控存在重大缺陷的教训,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治理和管理制度建设,促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有效制衡,科学决策,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在加强内部培训的同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辅导,强化信息披露工作的严谨性,努力提升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水平。
(一)公司治理现状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充分利用网络投票系统等渠道,保证每位股东能够切实充分行使表决权,确保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享有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均聘请律师出席并进行见证;根据规定召开媒体说明会并全程网络直播;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实行“三分开二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的职能部门均独立运作。由于公司前期出现重大内控缺陷,对公司产生了不良影响,本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对内控制度落实情况予以持续追踪,确保公司独立运行。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发挥各自专业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 开展工作,各董事及独立董事认真负责履行职责,并积极参加培训,加深对董事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理解,规范行使权利,督促缺陷解决。公司独立董事能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制度》,以自身专业的角度及谨慎的态度,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推动董事会合法、合规进行。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负责出席监事会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并及时督促公司内控缺陷整改工作进展。
5、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金融机构及其他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保持相互之间良好沟通,努力推进合作共赢,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6、关于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明确信息披露的主体、权限以及相关工作要求规定,及时披露公告,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得信息。本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内外部培训频率及力度,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严格履行程序,依规披露信息,提高财务工作人员及证券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对外信息披露质量。
7、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咨询电话、网络互动、邮件、说明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倾听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正公平披露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期存在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内控出现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并对前期内控缺陷进行认真整改,完善公司内控制度。针对前期存在的不合规情况,公司多次发出函件,要求尽快解决违规借款、担保
2019年年度报告事宜所导致的公司涉诉以及赔偿事项,尽快消除风险,尽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一直在积极协调相关债权人达成债务和解与减息事项,化解公司诉讼引致风险。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资金占用及公司违规担保事宜尚未解除。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1月14日 | www.sse.com.cn | 2019年1月15日 |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3月6日 | www.sse.com.cn | 2019年3月7日 |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4月24日 | www.sse.com.cn | 2019年4月25日 |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19年5月17日 | www.sse.com.cn | 2019年5月18日 |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7月1日 | www.sse.com.cn | 2019年7月2日 |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9月19日 | www.sse.com.cn | 2019年9月20日 |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12月30日 | www.sse.com.cn | 2019年12月31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杨鑫宏 | 否 | 16 | 16 | 4 | 0 | 0 | 否 | 7 |
徐纪媛 | 否 | 7 | 7 | 1 | 0 | 0 | 否 | 1 |
刘佰华 | 否 | 7 | 7 | 6 | 0 | 1 | 否 | 1 |
陶宏 | 是 | 16 | 16 | 16 | 0 | 0 | 否 | 7 |
吉泽升 | 是 | 16 | 16 | 16 | 0 | 0 | 否 | 7 |
邵明霞 | 是 | 14 | 14 | 14 | 0 | 0 | 否 | 5 |
梁影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1 |
左洪波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6 |
褚淑霞 | 否 | 9 | 9 | 1 | 0 | 0 | 否 | 6 |
张波 | 是 | 2 | 2 | 2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6 |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负责履行各自职责,对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针对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综合考量,经过大量论证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编制年报、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中,积极履行职责,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并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细节,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年度审计和信息披露工作按照计划进行,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且针对上一会计年度内控缺陷引致的风险进行积极整改落实,避免发生类似违规事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薪酬管理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等。切实履行职责,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换届期间,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吉泽升先生、陶宏先生、邵明霞女士的任职资格、职业素养和能力、职业道德等多方面进行了审核,并将审核同意后的候选人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亦进行了多方面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全员的绩效考评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考核方法等进行了规定,并根据考评结果确定绩效薪酬,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公司将不断完善薪酬分配体系、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责、权、利相结合,有效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奥瑞德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奥瑞德,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1.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及附注十一、(二)所述,奥瑞德目前因资金短缺,无法偿付到期债务而涉及较多的司法诉讼,导致多项资产及银行账户被冻结;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五)所述,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奥瑞德股份因诉讼事项被轮候冻结,且被执行司法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超过其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
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奥瑞德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截至审计报告批准报出日,奥瑞德已拟定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 所述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七)所述,2018年5月31日,奥瑞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财务报告日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发布对奥瑞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五、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商誉减值;
2、债务重组利得确认。
3、商誉减值
4、事项描述
如附注六、注释18所述,截止2019年12月31日,奥瑞德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账面余额为214,743.17万元,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184,711.48万元,商誉净值占资产总额的比例8.1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管理层需每年年终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由于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特别是在预测相关资产组的未来收入及长期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经营费用、折现率等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该等估计均存在固定不确定性,受管理层对未来市场以及对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会对评估的商誉可收回价值有很大的影响。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管理层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商誉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我们针对商誉减值,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评价与管理层确定商誉可收回金额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评价管理层对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认定;
(3)了解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历史业绩情况及发展规划,以及宏观经济和所属行业的发展趋势;
(4)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5)与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专家等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6)评价由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经验和资质;
(7)测试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8)评估管理层于2019年12月31日对商誉及其减值估计结果、财务报表的披露是否恰当。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在商誉减值测试中作出的判断是可接受的。
债务重组利得确认
1、事项描述
如附注十一之二所述,奥瑞德于2019年12月18日及2019年12月31日与朱丽美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及《执行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奥瑞德已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10,532.58万元的债权抵偿及530.97万元的现金支付,奥瑞德依约履行剩余10,050.00万元现金义务,双方就协议下的债权债务全部了结。因上述债务重组事项,奥瑞德本期确认债务重组利得21,055.48万元。由于该债务重组利得的金额及性质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奥瑞德与朱丽美债务重组而确认的重组利得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债务重组利得确认,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获取相关和解协议及和解补充协议,复核重组的决策审批流程,包括审阅奥瑞德的董事会决议以及相应公告,确认债务重组已得到必要批准,并分析和解协议关键条款,评估奥瑞德与
2019年年度报告朱丽美债务重组的商业合理性;
(2)获取奥瑞德及朱丽美双方关键经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双方签署协议的律师见证书,对协议签署的真实性进行评估和分析;
(3)获取和解协议及补充协议履约所支付的现金银行回单,以及截至报告出具日奥瑞德已履行完毕相关现金支付义务的银行回单;
(4)对朱丽美进行访谈,并获取朱丽美关于和解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声明函,对和解之后奥瑞德欠付朱丽美债务进行函证并取得回函;
(5)对奥瑞德关键经办人进行访谈,并获取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和解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声明函及关于执行和解协议及相应补充协议之说明;
(6)检查债权转让通知书以及获得朱丽美受让相关债权的声明;
(7)对奥瑞德转让债权涉及的客户进行访谈及函证;
(8)重新计算相关重组收益。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对债务重组利得确认的相关判断是合理。
六、 其他信息
奥瑞德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七、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奥瑞德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奥瑞德管理层负责评估奥瑞德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奥瑞德、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奥瑞德的财务报告过程。
八、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奥瑞德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奥瑞德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奥瑞德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6,313,064.67 | 42,852,002.40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4,099,104.75 | ||
应收账款 | 550,244,178.49 | 848,264,284.63 | |
应收款项融资 | 87,768,137.29 | ||
预付款项 | 25,973,692.44 | 30,167,446.0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525,737.77 | 15,567,300.2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32,512,262.30 | 724,720,434.21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0,614,239.65 | 42,148,544.18 | |
其他流动资产 | 36,167,500.99 | 64,941,004.5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88,118,813.60 | 1,872,760,120.9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3,510,0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0,403,580.85 | 22,126,336.7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51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12,100,820.88 | 1,030,906,217.24 | |
在建工程 | 225,537,516.73 | 234,681,058.0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07,708,446.88 | 282,307,035.02 | |
开发支出 | 65,829,380.36 | 68,383,523.47 | |
商誉 | 300,316,928.38 | 490,777,613.75 | |
长期待摊费用 | 8,074,704.76 | 8,360,400.6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1,069,682.66 | 260,164,164.6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4,170,599.89 | 68,115,222.1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98,721,661.39 | 2,479,331,571.78 | |
资产总计 | 3,686,840,474.99 | 4,352,091,692.7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08,959,868.00 | 883,183,868.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20,316,384.15 | 106,112,970.27 | |
应付账款 | 466,746,354.81 | 555,608,349.67 | |
预收款项 | 13,317,948.33 | 29,763,295.5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5,004,008.46 | 29,164,944.74 | |
应交税费 | 179,893,768.12 | 136,088,857.05 | |
其他应付款 | 756,060,918.67 | 1,003,972,317.57 | |
其中:应付利息 | 88,821,356.23 | 60,948,115.01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4,000,000.00 | 48,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24,299,250.54 | 2,791,894,602.8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84,960,000.00 | 213,96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85,573,648.82 | 309,729,071.7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090,199.03 | 101,414,616.01 | |
递延收益 | 183,193,820.15 | 194,143,878.2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746,439.55 | 18,067,065.4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7,667,600.00 | 27,667,6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99,231,707.55 | 864,982,231.48 | |
负债合计 | 2,923,530,958.09 | 3,656,876,834.3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57,921,224.00 | 757,921,22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90,231,246.86 | 790,231,246.8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8,328,783.78 | 78,328,783.78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84,707,216.99 | -951,847,566.9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41,774,037.65 | 674,633,687.72 | |
少数股东权益 | 21,535,479.25 | 20,581,170.6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63,309,516.90 | 695,214,858.4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686,840,474.99 | 4,352,091,692.75 |
法定代表人:杨鑫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海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1,713.53 | 42,895.5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20,824,483.9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97,221.75 | 999,756.5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28,935.28 | 21,867,135.9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818,208,652.73 | 4,819,831,408.6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1,950,000.00 | 71,95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0.00 | 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890,158,652.73 | 4,891,781,408.67 | |
资产总计 | 4,891,187,588.01 | 4,913,648,544.6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9,670,700.00 | 1,648,700.00 | |
预收款项 | |||
应付职工薪酬 | 513,439.98 | 407,679.99 | |
应交税费 | 39,199.99 | 31,269.99 | |
其他应付款 | 313,415,228.42 | 369,171,024.5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43,638,568.39 | 371,258,674.5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8,260,466.51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8,260,466.51 | ||
负债合计 | 343,638,568.39 | 419,519,141.0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27,326,240.00 | 1,227,326,24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662,852,691.81 | 3,662,852,691.8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342,629,912.19 | -396,049,528.1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547,549,019.62 | 4,494,129,403.6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891,187,588.01 | 4,913,648,544.65 |
2019年年度报告法定代表人:杨鑫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海波
合并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29,804,452.13 | 1,119,658,541.73 | |
其中:营业收入 | 729,804,452.13 | 1,119,658,541.73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790,385,718.03 | 1,401,145,467.20 | |
其中:营业成本 | 596,753,126.99 | 920,471,471.78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8,615,413.31 | 12,886,577.66 | |
销售费用 | 13,169,877.04 | 14,414,433.63 | |
管理费用 | 136,823,371.60 | 118,934,508.04 | |
研发费用 | 38,356,941.48 | 65,642,569.55 | |
财务费用 | -3,333,012.39 | 268,795,906.54 | |
其中:利息费用 | 125,403,136.84 | 269,797,718.71 | |
利息收入 | 131,838,662.70 | 662,982.18 | |
加:其他收益 | 89,548,322.11 | 83,686,285.0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2,682,091.41 | -1,809,313.7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722,755.94 | -1,811,372.0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3,265,936.47 | -871,960,310.8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1,204,677.53 | -1,916,226,616.3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12,448.72 | -2,119,224.1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5,233,915.10 | -2,989,916,105.50 | |
加:营业外收入 | 215,577,457.47 | 1,285,734,085.20 |
减:营业外支出 | 4,747,593.53 | 91,497,539.32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5,595,948.84 | -1,795,679,559.62 | |
减:所得税费用 | 37,501,290.34 | -53,316,932.59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094,658.50 | -1,742,362,627.0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094,658.50 | -1,742,362,627.0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140,349.93 | -1,741,329,871.2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954,308.57 | -1,032,755.7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8,094,658.50 | -1,742,362,627.0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7,140,349.93 | -1,741,329,871.24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54,308.57 | -1,032,755.7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2.2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2.2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法定代表人:杨鑫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海波
母公司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43,818,512.15 | 23,853,990.93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73,495,263.50 | 71,627,630.11 | |
其中:利息费用 | 15,021,898.94 | 71,625,137.73 | |
利息收入 | 88,518,721.08 | 1,190.62 |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5,967,566.64 | -1,811,372.0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722,755.94 | -1,811,372.0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8,518,599.80 | -256,610,000.0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531,584.2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7,125,718.19 | -359,434,577.27 | |
加:营业外收入 | 6,363,960.80 | 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70,063.00 | 48,260,466.5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3,419,615.99 | -407,695,043.78 | |
减:所得税费用 | -64,152,500.0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419,615.99 | -343,542,543.7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419,615.99 | -343,542,543.78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3,419,615.99 | -343,542,543.7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2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28 |
法定代表人:杨鑫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海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72,217,538.61 | 852,916,080.3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 |
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107,276.01 | 34,561,522.4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8,425,586.37 | 177,705,574.1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4,750,400.99 | 1,065,183,177.0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8,384,318.38 | 552,797,562.3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0,859,326.46 | 118,417,654.4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5,644,076.17 | 121,180,569.1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8,334,740.87 | 281,922,287.1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3,222,461.88 | 1,074,318,073.0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527,939.11 | -9,134,896.0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00.00 | 63,1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 | 64,1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725,430.56 | 24,622,335.6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725,430.56 | 24,622,335.6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25,130.56 | -24,558,235.6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000,000.00 | 711,450,320.8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000,000.00 | 711,450,320.8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0,224,000.00 | 507,046,524.1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952,467.62 | 74,508,037.7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70,077.27 | 107,964,329.0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2,446,544.89 | 689,518,890.8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446,544.89 | 21,931,429.9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48 | -21.5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356,255.18 | -11,761,723.2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374,312.03 | 20,136,035.2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730,567.21 | 8,374,312.03 |
法定代表人:杨鑫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海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21,821.28 | 16,858,751.1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21,821.28 | 16,858,751.1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33,677.97 | 1,829,104.8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905.00 | 0.0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3,036.65 | 14,881,882.8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71,619.62 | 16,710,987.7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201.66 | 147,763.4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00.00 | 657,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000.00 | 657,0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000.00 | -657,00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1.66 | -509,236.5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1.03 | 509,717.5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2.69 | 481.03 |
法定代表人:杨鑫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海波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7,921,224.00 | 790,231,246.86 | 78,328,783.78 | -951,847,566.92 | 674,633,687.72 | 20,581,170.68 | 695,214,858.4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7,921,224.00 | 790,231,246.86 | 78,328,783.78 | -951,847,566.92 | 674,633,687.72 | 20,581,170.68 | 695,214,858.4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7,140,349.93 | 67,140,349.93 | 954,308.57 | 68,094,658.5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7,140,349.93 | 67,140,349.93 | 954,308.57 | 68,094,658.5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 |
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7,921,224.00 | 790,231,246.86 | 78,328,783.78 | -884,707,216.99 | 741,774,037.65 | 21,535,479.25 | 763,309,516.90 |
项目 | 2018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7,921,224.00 | 790,231,246.86 | 78,328,783.78 | 789,482,304.32 | 2,415,963,558.96 | 21,613,926.47 | 2,437,577,485.4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7,921,224.00 | 790,231,246.86 | 78,328,783.78 | 789,482,304.32 | 2,415,963,558.96 | 21,613,926.47 | 2,437,577,485.4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41,329,871.24 | -1,741,329,871.24 | -1,032,755.79 | -1,742,362,627.0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41,329,871.24 | -1,741,329,871.24 | -1,032,755.79 | -1,742,362,627.03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7,921,224.00 | 790,231,246.86 | 78,328,783.78 | -951,847,566.92 | 674,633,687.72 | 20,581,170.68 | 695,214,858.40 |
法定代表人:杨鑫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海波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27,326,240.00 | 3,662,852,691.81 | -396,049,528.18 | 4,494,129,403.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27,326,240.00 | 3,662,852,691.81 | -396,049,528.18 | 4,494,129,403.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3,419,615.99 | 53,419,615.9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419,615.99 | 53,419,615.9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27,326 | 3,662,85 | -342,629 | 4,547,54 |
,240.00 | 2,691.81 | ,912.19 | 9,019.62 |
项目 | 2018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27,326,240.00 | 3,662,852,691.81 | -52,506,984.40 | 4,837,671,947.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27,326,240.00 | 3,662,852,691.81 | -52,506,984.40 | 4,837,671,947.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3,542,543.78 | -343,542,543.7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3,542,543.78 | -343,542,543.7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27,326,240.00 | 3,662,852,691.81 | -396,049,528.18 | 4,494,129,403.63 |
法定代表人:杨鑫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海波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前身为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药业”)。
西南药业系经重庆市体制改革委员会渝改委(1992)34号文批准,由西南制药三厂于1992年改制设立,于1992年11月25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渝直50000000000352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原有注册资本290,146,298元,股份总数290,146,298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公司股票已于1993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15年4月17日,西南药业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左洪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12号)核准文件。
2015年5月8日,因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西南药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450,522,346股。
2015年6月10日,因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募集配套资金新增发行股份26,410,256股,西南药业总股本变为767,078,900股。
2015年7月2日,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西南药业名称正式变更为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7年6月27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以总股本767,078,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合计转增460,247,34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27,326,240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227,326,240股,注册资本为122,732.624万元,注册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洲路1377号制品加工一车间,实际控制人为左洪波夫妇。
(二) 经营范围
奥瑞德经营范围:蓝宝石晶体材料、半导体衬底晶圆、衬底片、光电窗口材料、激光窗口材料及光电功能材料、光电涂层材料的生产、销售;晶体生长设备、加工设备、专用刀具研制、开发、制造和销售;蓝宝石复合材料制品、工模具、机械加工刀具、工矿配套机电产品、五金、建筑材料、化工原材料(化学危险品、毒品除外)的生产、销售;蓝宝石生产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三)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属于电子元器件制造业下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业。主营业务为蓝宝石晶体材料、蓝宝石晶体生长专用装备及蓝宝石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硬脆材料精密加工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3D玻璃热弯机研发、生产和销售。
(四)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3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1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 表决权比例(%) |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奥瑞德光电(郑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孙公司 | 三级 | 100.00 | 100.00 |
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孙公司 | 三级 | 100.00 | 100.00 |
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控股孙公司 | 三级 | 51.00 | 51.00 |
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孙公司 | 三级 | 100.00 | 100.00 |
奥瑞德光电(东莞)有限公司 | 控股孙公司 | 三级 | 71.00 | 71.00 |
哈尔滨秋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孙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景德镇市中天水晶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孙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孙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北海市新拓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孙公司 | 四级 | 100.00 | 100.00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没有变化。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7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盈利68,094,658.50元,但发生了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
(二)所述的未决诉讼事项,导致本公司部分账户及重要资产被冻结,所涉未决诉讼结果亦具有不确定性。另外,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五)所述,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奥瑞德股份因诉讼事项被轮候冻结,且被执行司法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超过其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根据目前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以下措施:
1、具体经营措施
(1)增强发展动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聚焦客户需求、专注主营业务,做好自己擅长的产品和服务,始终致力于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持续增强产品的领先性、不可替代性,不断挖掘市场潜力,保障公司稳定发展。
(2)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加速新产品的推广
通过技术创新推动内生增长,致力于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技术成果转化速度。通过加大对新产品尤其是高利润率产品的市场渗透和客户推广力度,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3)增强管理创新驱动力
加大干部管理和人才培养力度,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管理支撑。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高质量管理标准,持续推进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争创一流企业和一流管理,向管理要效益。
(4)加强应收账款回款力度,保障公司经营流动性
公司由专门的应收账款清收小组,全面负责应收账款的回收管理工作,根据客户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定的实施清收方案。
(5)多举措并举解决债务问题
公司司将多措并举解决债务问题,将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争取取得政府的最大支持;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寻求金融机构的支持,综合解决公司目前债务问题。
2、未决诉讼应对措施
公司对涉及的诉讼将做好充分应对准备,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
3、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措施
本次新冠病毒疫情的发生,公司全体员工积极应对风险,采取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隔离、延期复工等措施,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截至目前公司员工无一例确诊或疑似人员,公司现已全面复工复产,逐步恢复产能,争取弥补停产期间的损失。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2019年年度报告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2)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3)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4)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5)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2019年年度报告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
2019年年度报告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 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 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i)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ii)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iii)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iv)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2019年年度报告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1.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019年年度报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
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
(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019年年度报告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
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
2019年年度报告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2)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九)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其他承兑汇票 | 按应收账款计提预期信用减值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九)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同时没有重大信用减值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其它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公司产生的应收账款 | 不计提预期信用减值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九)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主体形成的其他应收款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其它组合 | 合并范围内主体产生的其他应收款 | 不计提预期信用减值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本公司存货分为低值易耗品、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产品等。
2.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
2019年年度报告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4.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 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 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7.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
2019年年度报告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19年年度报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1.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2.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 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3.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5-20 | 5 | 4.75-19.00 | |
专用设备 | 3-10 | 5 | 9.50-31.67 | |
机器设备 | 3-10 | 5 | 9.50-31.67 | |
运输设备 | 5-7 | 5 | 13.57-19.00 | |
办公设备 | 3 | 5 | 31.67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
2019年年度报告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3.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4.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
2019年年度报告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3. 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5.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
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
专利技术 | 10 |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
非专利技术 | 5-10 |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
软件使用费 | 5 |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研发项目转为无形资产的依据:《研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及研发成果验收报告》、项目获取的专利证书。
研发项目转为无形资产时点确定:以《研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及研发成果验收报告》出具时间、取得书面专利证书时间决定转为无形资产的时间,以二者最先获取确认的时间为研发项目转为无形资产时点。
29.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0.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摊销方法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 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装修费 | 5 |
车间改造费 | 5 |
31.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1.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
2019年年度报告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32.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4.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5.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6.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年度报告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的具体原则,根据业务类型的不同,分为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收入和特殊销售商品收入。公司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收入,根据内外销单据不同,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国内销售:(1)蓝宝石制品的销售,根据客户订单交货并取得客户的确认后,即认为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公司确认销售收入;(2)设备的销售,按照合同的约定,于客户验收合格后,公司确认销售收入。
国外销售:本公司根据签订的订单发货,本公司持出口专用发票、送货单等原始单证进行报关出口并通过海关的审核,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据作为风险报酬的转移时点,根据出库单、出口专用发票和报关单入账,确认销售收入。
公司特殊销售商品收入,主要包括合同能源管理业务项目的收入(简称 EMC项目收入)、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收入等。根据业务类型的不同,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EMC 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方法和时间分期确认为收入。
(2)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按照合同约定,由客户验收后,根据约定的收款方法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认为当期收入。
1.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3.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1) 当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时,与其相关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予以确认。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方法。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合同工程的变动、索赔及奖金以可能带来收入并能可靠计算的数额为限计入合同总收入。
(2) 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 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2) 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3) 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预期损失立即确认为费用。
37.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8.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判断依据说明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之递延收益/营业外收入项目注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019年年度报告3. 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0.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六)固定资产。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2.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作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按照该文件规定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对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五、(一) |
1、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之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五、(一) |
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 ||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 〔2017〕22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 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2,852,002.40 | 42,852,002.40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4,099,104.75 | -104,099,104.75 | |
应收账款 | 848,264,284.63 | 848,264,284.63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4,099,104.75 | 104,099,104.75 | |
预付款项 | 30,167,446.04 | 30,167,446.0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5,567,300.21 | 15,567,300.2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24,720,434.21 | 724,720,434.21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2,148,544.18 | 42,148,544.18 | |
其他流动资产 | 64,941,004.55 | 64,941,004.5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872,760,120.97 | 1,872,760,120.9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3,510,000.00 | -13,510,0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2,126,336.79 | 22,126,336.7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510,000.00 | 13,51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30,906,217.24 | 1,030,906,217.24 | |
在建工程 | 234,681,058.09 | 234,681,058.0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82,307,035.02 | 282,307,035.02 | |
开发支出 | 68,383,523.47 | 68,383,523.47 | |
商誉 | 490,777,613.75 | 490,777,613.75 | |
长期待摊费用 | 8,360,400.62 | 8,360,400.6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0,164,164.65 | 260,164,164.6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8,115,222.15 | 68,115,222.1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79,331,571.78 | 2,479,331,571.78 | |
资产总计 | 4,352,091,692.75 | 4,352,091,692.7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83,183,868.00 | 883,183,868.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6,112,970.27 | 106,112,970.27 | |
应付账款 | 555,608,349.67 | 555,608,349.67 | |
预收款项 | 29,763,295.57 | 29,763,295.5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164,944.74 | 29,164,944.74 | |
应交税费 | 136,088,857.05 | 136,088,857.05 | |
其他应付款 | 1,003,972,317.57 | 1,003,972,317.5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91,894,602.87 | 2,791,894,602.8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13,960,000.00 | 213,96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309,729,071.72 | 309,729,071.7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01,414,616.01 | 101,414,616.01 | |
递延收益 | 194,143,878.26 | 194,143,878.2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067,065.49 | 18,067,065.4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7,667,600.00 | 27,667,6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64,982,231.48 | 864,982,231.48 |
负债合计 | 3,656,876,834.35 | 3,656,876,834.3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57,921,224.00 | 757,921,22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90,231,246.86 | 790,231,246.8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8,328,783.78 | 78,328,783.78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51,847,566.92 | -951,847,566.9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74,633,687.72 | 674,633,687.72 | |
少数股东权益 | 20,581,170.68 | 20,581,170.6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95,214,858.40 | 695,214,858.4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352,091,692.75 | 4,352,091,692.75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首次实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作出如下调整: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报表列示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上述报表列示的调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无影响,也不涉及对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2,895.50 | 42,895.5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20,824,483.95 | 20,824,483.9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999,756.53 | 999,756.53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867,135.98 | 21,867,135.9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819,831,408.67 | 4,819,831,408.6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1,950,000.00 | 71,95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891,781,408.67 | 4,891,781,408.67 | |
资产总计 | 4,913,648,544.65 | 4,913,648,544.6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648,700.00 | 1,648,700.00 | |
预收款项 | |||
应付职工薪酬 | 407,679.99 | 407,679.99 | |
应交税费 | 31,269.99 | 31,269.99 | |
其他应付款 | 369,171,024.53 | 369,171,024.5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71,258,674.51 | 371,258,674.5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8,260,466.51 | 48,260,466.51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8,260,466.51 | 48,260,466.51 | |
负债合计 | 419,519,141.02 | 419,519,141.0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27,326,240.00 | 1,227,326,24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662,852,691.81 | 3,662,852,691.8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396,049,528.18 | -396,049,528.1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494,129,403.63 | 4,494,129,403.6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913,648,544.65 | 4,913,648,544.65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销售服务收入、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 注释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1 |
价格调节基金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5 |
注释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本公司自2019年4月1日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
2019年年度报告注2:本公司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主要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免税及退税政策。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25 |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15 |
奥瑞德光电(郑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5 |
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15 |
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25 |
哈尔滨秋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奥瑞德光电(东莞)有限公司 | 25 |
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景德镇市中天水晶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 | 9 |
北海市新拓科技有限公司 | 9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1月14日,本公司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换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9230000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本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子公司景德镇市中天水晶科技有限公司获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编号:赣R-2013-011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该公司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2018年11月27日,本公司子公司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230000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019年3月5日,本公司子公司景德镇市中天水晶科技有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3600126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景德镇市中天水晶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以及北海市北发改函【2016】266号文《关于北海市硕华科技硬脆材
料加工设备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认定的函》,本公司之子公司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享受“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的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征或免征”政策,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按照9%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以及北海市北发改函【2016】256号文《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海市新拓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业务符合服务业产业政策鼓励类认定的函》,本公司之子公司北海市新拓科技有限公司享受“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的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征或免征”政策,北海市新拓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按照9%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016年11月15日,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6360005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5,187.62 | 14,421.64 |
银行存款 | 74,873,291.92 | 10,757,698.84 |
其他货币资金 | 51,414,585.13 | 32,079,881.92 |
合计 | 126,313,064.67 | 42,852,002.4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85,173,184.22 |
1年以内小计 | 285,173,184.22 |
1至2年 | 239,947,147.35 |
2至3年 | 15,811,069.62 |
3年以上 | 8,808,025.36 |
3至4年 | 504,751.94 |
4至5年 | |
合计 | 550,244,178.4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59,169,398.93 | 58.87 | 544,260,568.45 | 82.57 | 114,908,830.48 | 793,678,783.72 | 56.83 | 529,066,638.76 | 66.66 | 264,612,144.96 |
其中: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59,169,398.93 | 58.87 | 544,260,568.45 | 82.57 | 114,908,830.48 | 793,678,783.72 | 56.83 | 529,066,638.76 | 66.66 | 264,612,144.9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0,523,799.35 | 41.13 | 25,188,451.34 | 5.47 | 435,335,348.01 | 602,970,573.83 | 43.17 | 19,318,434.16 | 3.2 | 583,652,139.6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60,523,799.35 | 41.13 | 25,188,451.34 | 5.47 | 435,335,348.01 | 602,970,573.83 | 43.17 | 19,318,434.16 | 3.2 | 583,652,139.67 |
合计 | 1,119,693,198.28 | 100.00 | 569,449,019.79 | 50.86 | 550,244,178.49 | 1,396,649,357.55 | 100 | 548,385,072.92 | 39.26 | 848,264,284.6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湖北天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97,854,203.15 | 262,354,203.15 | 88.08 | 资金困难 |
鄂尔多斯市达瑞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82,792,838.20 | 182,792,838.20 | 100.00 | 资金困难 |
北海市龙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74,164,599.05 | 37,082,299.53 | 50.00 | 资金困难 |
北海市三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6,798,225.67 | 13,399,112.84 | 50.00 | 资金困难 |
湖北宝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1,270,000.00 | 10,635,000.00 | 50.00 | 资金困难 |
北海市润瑞科技有限公司 | 16,912,144.01 | 8,456,072.01 | 50.00 | 资金困难 |
黄山市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4,946,424.60 | 14,946,424.60 | 100.00 | 资金困难 |
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 | 7,920,420.23 | 3,960,210.10 | 50.00 | 资金困难 |
青海铸玛蓝宝石晶体有限公司 | 5,282,460.00 | 2,641,230.00 | 50.00 | 资金困难 |
东莞市晶晟光学有限公司 | 3,424,812.00 | 1,712,406.00 | 50.00 | 资金困难 |
深圳市汉唐福发展有限公司 | 3,045,000.00 | 1,522,500.00 | 50.00 | 资金困难 |
其他 | 4,758,272.02 | 4,758,272.02 | 100.00 | 资金困难 |
合计 | 659,169,398.93 | 544,260,568.45 | 82.57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460,523,799.35 | 25,188,451.34 | 5.47 |
合计 | 460,523,799.35 | 25,188,451.34 | 5.4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88,053,721.43 | 2,880,537.21 | 1.00 |
1-2年 | 138,931,463.19 | 13,893,146.32 | 10.00 |
2-3年 | 19,763,837.03 | 3,952,767.41 | 20.00 |
3-4年 | 12,582,893.35 | 3,774,867.99 | 30.00 |
4-5年 | 1,009,503.90 | 504,751.96 | 50.00 |
5年以上 | 182,380.45 | 182,380.45 | 100.00 |
合计 | 460,523,799.35 | 25,188,451.34 | 5.47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529,066,638.76 | 127,879,067.67 | 112,685,137.98 | - | - | 544,260,568.45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9,318,434.16 | 5,870,017.18 | 25,188,451.34 | |||
合计 | 548,385,072.92 | 133,749,084.85 | 112,685,137.98 | 569,449,019.7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东莞市华星镀膜科技有限公司 | 6,479,151.27 | 收到设备抵账 |
青岛嘉星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2,442,838.51 | 转让债权 |
青岛鑫嘉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013,148.20 | 转让债权 |
合计 | 101,935,137.98 | / |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湖北天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97,854,203.15 | 26.60 | 262,354,203.15 |
鄂尔多斯市达瑞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82,792,838.20 | 16.33 | 182,792,838.20 |
北海市龙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74,164,599.05 | 6.62 | 37,082,299.53 |
东莞市中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69,942,073.82 | 6.25 | 699,420.74 |
安徽金龙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7,378,323.01 | 5.12 | 3,018,888.55 |
合计 | 682,132,037.23 | 60.92 | 485,947,650.1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7,273,137.29 | 103,576,046.03 |
商业承兑汇票 | 495,000.00 | 523,058.72 |
合计 | 87,768,137.29 | 104,099,104.75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3,576,046.03 | 450,590,876.64 | 466,893,785.38 | 87,273,137.29 |
商业承兑汇票 | 523,058.72 | 15,558,485.94 | 15,581,544.66 | 500,000.00 |
合计 | 104,099,104.75 | 466,149,362.58 | 482,475,330.04 | 87,773,137.29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情况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 | -- | -- | -- | -- | -- |
其中: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 | -- | -- | -- | --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5,000.00 | -- | -- | -- | 5,000.00 |
合计 | -- | 5,000.00 | -- | -- | -- | 5,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429,218.05 | 44.00 | 14,606,777.90 | 48.41 |
1至2年 | 1,829,002.88 | 7.04 | 15,478,522.24 | 51.31 |
2至3年 | 12,715,471.51 | 48.96 | 68,163.30 | 0.23 |
3年以上 | 13,982.60 | 0.05 | ||
合计 | 25,973,692.44 | 100.00 | 30,167,446.0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及时结算原因 |
深圳市南方创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 7,820,000.00 | 2-3年 |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
江西博大精机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3年 |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苏公司 | 1,212,714.00 | 2-3年 |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
合计 | 12,032,714.00 | - | -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深圳市南方创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 7,820,000.00 | 30.11 | 2017年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江西博大精机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11.55 | 2017年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常州市好利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100,000.00 | 8.09 | 2019年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江西普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868,393.65 | 7.19 | 2019年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苏公司 | 1,212,714.00 | 4.67 | 2017年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合计 | 16,001,107.65 | 61.61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8,525,737.77 | 15,567,300.21 |
合计 | 8,525,737.77 | 15,567,300.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293,701.89 |
1年以内小计 | 4,293,701.89 |
1至2年 | 584,431.78 |
2至3年 | 1,408,275.40 |
3至4年 | 2,239,328.70 |
合计 | 8,525,737.7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3,190,007.65 | 3,240,007.65 |
备用金 | 342,074.78 | 2,479,011.19 |
押金 | 198,752.00 |
代扣代缴 | 248,094.34 | 436,524.69 |
往来款 | 2,966,608.74 | 2,000,000.00 |
保障金 | 3,199,041.00 | 3,199,041.00 |
借款 | 587,118,599.80 | 456,200,000.00 |
股权转让款 | - | 5,000,000.00 |
其他 | - | 260,218.34 |
合计 | 597,064,426.31 | 473,013,554.8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1,246,254.66 | 456,200,000.00 | 457,446,254.66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73,834.08 | 130,918,599.80 | 131,092,433.8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1,420,088.74 | - | 587,118,599.80 | 588,538,688.5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456,200,000.00 | 130,918,599.80 | 587,118,599.80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246,254.66 | 173,834.08 | 1,420,088.74 | |||
合计 | 457,446,254.66 | 131,092,433.88 | 588,538,688.5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左洪波 | 借款 | 587,118,599.80 | 1年以内、1-2年、2-3年 | 98.33 | 587,118,599.80 |
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 保障金 | 2,799,041.00 | 3-4年 | 0.47 | 839,712.30 |
哈尔滨市路灯工程安装处 | 工程款 | 500,000.00 | 2-3年 | 0.08 | 100,000.00 |
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 保障金 | 400,000.00 | 3-4年 | 0.07 | 120,000.00 |
东莞华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78,752.00 | 2-3年 | 0.03 | 35,750.40 |
合计 | / | 590,996,392.80 | / | 98.98 | 588,214,062.5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20,555,401.08 | 120,555,401.08 | 87,240,828.74 | 87,240,828.74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377,115,568.17 | 101,615,082.77 | 275,500,485.40 | 434,273,982.95 | 162,367,957.51 | 271,906,025.44 |
委托加工物资 | 51,450,698.11 | 51,450,698.11 | 30,459,477.12 | 30,459,477.12 | ||
自制半成品 | 150,630,682.36 | 53,975,133.26 | 96,655,549.10 | 268,289,204.04 | 100,302,500.32 | 167,986,703.72 |
发出商品 | 89,306,228.54 | 5,898,627.48 | 83,407,601.06 | 169,804,094.87 | 5,898,627.48 | 163,905,467.39 |
建造合同形成的完工未结算资产 | 4,942,527.55 | 4,942,527.55 | 3,221,931.80 | 3,221,931.80 | ||
合计 | 794,001,105.81 | 161,488,843.51 | 632,512,262.30 | 993,289,519.52 | 268,569,085.31 | 724,720,434.21 |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162,367,957.51 | 60,752,874.74 | 101,615,082.77 | |||
自制半成品 | 100,302,500.32 | 46,327,367.06 | 53,975,133.26 | |||
发出商品 | 5,898,627.48 | 5,898,627.48 | ||||
合计 | 268,569,085.31 | 107,080,241.80 | 161,488,843.51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待摊费用 | 1,334,265.92 | |
长期应收款 | 20,614,239.65 | 40,814,278.26 |
合计 | 20,614,239.65 | 42,148,544.18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2、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16,678,387.03 | 64,707,400.06 |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 | 19,489,113.96 | 233,604.49 |
合计 | 36,167,500.99 | 64,941,004.55 |
其他说明无
13、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湖北宝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2,126,336.79 | -1,722,755.94 | 20,403,580.85 | 5,531,584.20 | |||||||
小计 | 22,126,336.79 | -1,722,755.94 | 20,403,580.85 | 5,531,584.20 | |||||||
合计 | 22,126,336.79 | -1,722,755.94 | 20,403,580.85 | 5,531,584.20 |
其他说明无
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 | 13,510,000.00 | 13,510,000.00 |
合计 | 13,510,000.00 | 13,51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019年年度报告20、 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12,100,820.88 | 1,030,906,217.24 |
合计 | 912,100,820.88 | 1,030,906,217.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56,626,094.98 | 384,669,267.25 | 597,729,637.93 | 6,467,117.90 | 4,870,282.26 | 1,550,362,400.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9,342,136.98 | 70,993,508.45 | 771,979.91 | 52,438.60 | 81,160,063.94 | |
(1)购置 | 68,115,040.12 | 771,979.91 | 52,438.60 | 68,939,458.6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9,342,136.98 | 2,878,468.33 | 12,220,605.3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 | 53,446,816.20 | 5,532,115.18 | 2,862,035.99 | 1,500.00 | 112,634.26 | 61,955,101.63 |
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53,446,816.20 | 2,862,035.99 | 1,500.00 | 112,634.26 | 56,422,986.45 | |
其他转出 | 5,532,115.18 | 5,532,115.18 | ||||
4.期末余额 | 503,179,278.78 | 388,479,289.05 | 665,861,110.39 | 7,237,597.81 | 4,810,086.60 | 1,569,567,362.6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2,891,879.07 | 121,851,398.94 | 221,564,746.52 | 5,295,458.72 | 4,289,321.01 | 475,892,804.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177,080.81 | 50,674,846.74 | 58,804,791.23 | 517,130.34 | 621,198.92 | 137,795,048.04 |
(1)计提 | 27,177,080.81 | 50,674,846.74 | 58,804,791.23 | 517,130.34 | 621,198.92 | 137,795,048.04 |
其他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586,321.72 | 2,671,067.25 | 3,493,420.39 | 1,121.54 | 107,002.55 | 23,858,933.45 |
(1)处置或报废 | 17,586,321.72 | - | 3,493,420.39 | 1,121.54 | 107,002.55 | 21,187,866.20 |
其他转出 | - | 2,671,067.25 | - | - | - | 2,671,067.25 |
4.期末余额 | 132,482,638.16 | 169,855,178.43 | 276,876,117.36 | 5,811,467.52 | 4,803,517.38 | 589,828,918.8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2,028,987.91 | 11,534,390.91 | 43,563,378.8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392,945.10 | 24,392,945.10 | ||||
(1)计提 | 24,392,945.10 | 24,392,945.1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8,536.24 | 164.78 | 318,701.02 | |||
(1)处置或报废 | 318,536.24 | 164.78 | 318,701.02 | |||
4.期末余额 | 31,710,451.67 | 35,927,171.23 | 67,637,622.9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0,696,640.62 | 186,913,658.95 | 353,057,821.80 | 1,426,130.29 | 6,569.22 | 912,100,820.88 |
2.期初账面价值 | 433,734,215.91 | 230,788,880.40 | 364,630,500.50 | 1,171,659.18 | 580,961.25 | 1,030,906,217.2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68,311,301.60 | 已达使用状态但尚未做竣工结算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1、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9,554,730.19 | 87,842,177.82 |
工程物资 | 175,982,786.54 | 146,838,880.27 |
合计 | 225,537,516.73 | 234,681,058.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蓝宝石加工等设备 | 1,089,782.82 | 1,089,782.82 | 38,443,150.03 | 38,443,150.03 | ||
宾西厂区 | ||||||
七台河厂区 | 9,517,978.99 | 9,517,978.99 | 9,354,884.41 | 9,354,884.41 | ||
单晶炉 | 23,675.39 | 23,675.39 | 23,675.39 | 23,675.39 | ||
环境系统污水处理站 | 554,750.00 | 554,750.00 | 554,750.00 | 554,750.00 | ||
库房 | 237,864.08 | 237,864.08 | 237,864.08 | 237,864.08 | ||
3D热弯机项目 | 6,870,587.64 | 6,870,587.64 | 6,870,587.64 | 6,870,587.64 |
多色系氧化锆陶瓷项目 | 31,260,091.27 | 31,260,091.27 | 31,221,914.57 | 31,221,914.57 | ||
办公设施 | 1,036,213.77 | 1,036,213.77 | ||||
大族激光设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 99,137.93 | 99,137.93 | ||||
合计 | 49,554,730.19 | 49,554,730.19 | 87,842,177.82 | 87,842,177.8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蓝宝石加工等设备 | 38,443,150.03 | 1,690,166.46 | 35,663,200.75 | 1,089,782.82 | ||||||||
宾西厂区 | 91,743.12 | 91,743.12 | ||||||||||
七台河厂区 | 9,354,884.41 | 163,094.58 | 9,517,978.99 | |||||||||
单晶炉 | 23,675.39 | 11,884,648.67 | 9,342,136.98 | 2,542,511.69 | 23,675.39 | |||||||
环境系统污水处理站 | 554,750.00 | 554,750.00 | ||||||||||
库房 | 237,864.08 | 237,864.08 | ||||||||||
3D热弯机项目 | 6,870,587.64 | 6,870,587.64 |
多色系氧化锆陶瓷项目 | 31,221,914.57 | 38,176.70 | 31,260,091.27 | |||||||||
办公设施 | 1,036,213.77 | 1,036,213.77 | ||||||||||
合计 | 87,743,039.89 | 12,177,663.07 | 12,160,260.33 | 38,205,712.44 | 49,554,730.19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用材料 | 190,523,713.18 | 14,540,926.64 | 175,982,786.54 | 151,035,485.57 | 4,196,605.30 | 146,838,880.27 |
合计 | 190,523,713.18 | 14,540,926.64 | 175,982,786.54 | 151,035,485.57 | 4,196,605.30 | 146,838,880.27 |
其他说明:
无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特许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4,376,636.73 | 183,117,312.77 | 8,705,638.40 | 10,027,268.73 | 346,226,856.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488,581.56 | 56,761,886.69 | 224,939.72 | 67,475,407.97 | |
(1)购置 | 10,488,581.56 | 4,000,000.00 | 14,488,581.56 | ||
(2)内部研发 | 52,761,886.69 | 224,939.72 | 52,986,826.4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643,629.38 | 16,643,629.38 | |||
(1)处置 | 16,643,629.38 | 16,643,629.38 | |||
4.期末余额 | 138,221,588.91 | 239,879,199.46 | 8,930,578.12 | 10,027,268.73 | 397,058,635.2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4,024,165.65 | 25,957,945.28 | 1,122,073.76 | 2,815,636.92 | 63,919,821.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605,651.65 | 15,181,572.75 | 132,744.51 | 1,356,096.22 | 28,276,065.13 |
(1)计提 | 11,605,651.65 | 15,181,572.75 | 132,744.51 | 1,356,096.22 | 28,276,065.13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45,698.40 | 2,845,698.40 |
(1)处置 | 2,845,698.40 | 2,845,698.40 | |||
4.期末余额 | 42,784,118.90 | 41,139,518.03 | 1,254,818.27 | 4,171,733.14 | 89,350,188.3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5,437,470.01 | 198,739,681.43 | 7,675,759.85 | 5,855,535.59 | 307,708,446.8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0,352,471.08 | 157,159,367.49 | 7,583,564.64 | 7,211,631.81 | 282,307,035.0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13.34%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6、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 | 其 | 确认为无形 | 转入当期损 |
出 | 他 | 资产 | 益 | |||||
项目1 | - | 505,042.41 | - | 505,042.41 | - | |||
项目2 | - | 461,938.31 | - | 461,938.31 | - | |||
项目3 | - | 529,434.48 | - | 529,434.48 | - | |||
项目4 | - | 165,001.70 | - | 165,001.70 | - | |||
项目5 | - | 160,243.81 | - | 160,243.81 | - | |||
项目6 | 715,829.66 | 89,436.33 | - | - | 805,265.99 | |||
项目7 | 664,015.73 | 110,851.53 | - | - | 774,867.26 | |||
项目8 | 1,505,662.71 | - | 1,505,662.71 | - | - | |||
项目9 | 939,178.60 | 493,168.17 | - | - | 1,432,346.77 | |||
项目10 | 848,527.50 | 183,389.81 | 1,031,917.31 | - | - | |||
项目11 | 728,101.26 | 193,859.55 | 921,960.81 | - | - | |||
项目12 | 1,035,836.66 | 177,039.04 | - | - | 1,212,875.70 | |||
项目13 | - | 3,569,240.53 | - | 3,569,240.53 | - | |||
项目14 | - | 3,635,434.89 | - | 1,707,460.36 | 1,927,974.53 | |||
项目15 | - | 3,518,674.92 | - | 1,922,696.87 | 1,595,978.05 | |||
项目16 | - | 2,370,474.34 | - | 2,370,474.34 | - | |||
项目17 | - | 2,216,366.45 | - | 2,216,366.45 | - | |||
项目18 | 393,798.23 | 605 | 394,403.23 | - | - | |||
项目19 | 302,033.55 | 605 | 302,638.55 | - | - | |||
项目 | 623,085.42 | 1,210.00 | 624,295.42 | - | - |
20 | ||||||||
项目21 | 126,571.63 | 95,334.74 | 127,176.63 | 94,729.74 | - | |||
项目22 | 226,652.18 | 92,959.54 | 319,611.72 | - | - | |||
项目23 | - | 164,297.66 | - | 164,297.66 | - | |||
项目24 | - | 1,373,818.16 | - | - | 1,373,818.16 | |||
项目25 | - | 354,719.04 | - | - | 354,719.04 | |||
项目26 | - | 274,323.27 | - | - | 274,323.27 | |||
项目27 | - | 466,415.12 | 224,939.72 | 241,475.40 | - | |||
项目28 | - | 3,350.00 | - | 3,350.00 | - | |||
项目29 | - | 393,234.92 | - | - | 393,234.92 | |||
项目30 | - | 711,830.82 | - | 166,179.91 | 545,650.91 | |||
项目31 | - | 595,056.91 | 595,056.91 | - | - | |||
项目32 | - | 959,978.71 | - | - | 959,978.71 | |||
项目33 | - | 881,667.14 | - | - | 881,667.14 | |||
项目34 | - | 955,566.55 | - | - | 955,566.55 | |||
项目35 | - | 128,444.85 | - | 128,444.85 | - | |||
项目36 | 1,598,525.45 | - | 1,598,525.45 | - | - | |||
项目37 | 6,346,633.98 | -50,211.69 | 6,296,422.29 | - | - |
项目38 | 5,705,880.31 | -85,324.62 | 5,620,555.69 | - | - | |||
项目39 | - | -65,338.21 | - | -65,338.21 | - | |||
项目40 | 8,285,790.40 | 3,081,472.64 | - | - | 11,367,263.04 | |||
项目41 | 4,657,943.90 | -72,033.72 | 4,585,910.18 | - | - | |||
项目42 | 7,900,256.39 | -74,248.27 | 7,826,008.12 | - | - | |||
项目43 | - | 11,936,427.10 | - | - | 11,936,427.10 | |||
项目44 | - | 3,242,899.77 | - | - | 3,242,899.77 | |||
项目45 | 4,099,162.05 | -87,610.39 | 4,011,551.66 | - | - | |||
项目46 | 3,168,584.79 | - | 3,168,584.79 | - | - | |||
项目47 | 5,478,395.06 | -94,202.93 | 5,384,192.13 | - | - | |||
项目48 | 4,035,893.54 | -93,594.46 | 3,942,299.08 | - | - | |||
项目49 | 4,393,724.59 | 883,411.18 | - | - | 5,277,135.77 | |||
项目50 | 4,603,439.88 | -98,325.87 | 4,505,114.01 | - | - | |||
项目51 | - | 4,768,486.23 | - | 2,301,286.67 | 2,467,199.56 | |||
项目52 | - | 3,144,916.69 | - | 1,584,381.88 | 1,560,534.81 | |||
项目53 | - | 3,001,818.35 | - | 1,479,152.40 | 1,522,665.95 | |||
项目54 | - | 3,160,850.52 | - | 1,811,496.52 | 1,349,354.00 | |||
项 | - | 10,833,967.45 | - | 9,245,167.40 | 1,588,800.05 |
目55 | ||||||||
项目56 | - | 2,889,358.81 | - | 275,007.03 | 2,614,351.78 | |||
项目57 | - | 1,684,611.33 | - | 746,306.41 | 938,304.92 | |||
项目58 | - | 5,849,359.71 | - | 2,600,215.17 | 3,249,144.54 | |||
项目59 | - | 6,561,088.00 | - | 2,724,256.61 | 3,836,831.39 | |||
项目60 | - | 2,490,599.67 | - | 1,100,398.99 | 1,390,200.68 | |||
项目61 | - | 148,233.79 | - | 148,233.79 | - | |||
合计 | 68,383,523.47 | 88,789,624.78 | 52,986,826.41 | 38,356,941.48 | 65,829,380.36 |
其他说明无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 | 2,147,431,727.16 | 2,147,431,727.16 | ||||
合计 | 2,147,431,727.16 | 2,147,431,727.16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 | 1,656,654,113.41 | 190,460,685.37 | - | - | - | 1,847,114,798.78 |
合计 | 1,656,654,113.41 | 190,460,685.37 | - | - | - | 1,847,114,798.78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航科技)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范围是公司并购新航科技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评估范围包括组成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上述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利用了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20)第0139号《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假设及依据
①假设被评估单位持续性经营,并在经营范围、销售模式和渠道、管理层等影响到生产和经营的关键方面与目前情况无重大变化;
②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不产生较大的变化,国家及公司所在的地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
③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在保持一贯性的基础上不断改进、不断完善,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进行适时调整和创新;
④假设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各种产品能适应市场需求,制定的目标和措施能按预定的时间和进度如期实现,并取得预期效益;
⑤假设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在国家规定的正常范围内无重大变化等
(2)关键参数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关键参数 | |||||
预测期 | 预测期增长率 | 稳定期增长率 | 利润率 | 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 ||
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 | 2020年-2024年(后续为稳定期) | 如下文 | 持平 | 根据预测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计算 | 13.20% |
根据新航科技已签订的合同、协议、发展规划、历年经营趋势、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对评估基准日未来五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利润忽略经营的波动性进行预测。新航科技主要产品为精雕机、抛光机、研磨机等硬脆材料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目前订单情况及管理层判断,销售额逐期增加后趋于稳定。新航科技2020年至2024年预计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1.48%\17.43%\18.61%\16.30%\14.80%,稳定期采用保守估计增长率为0。2020年至2024年预计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4.17%\36.99%\37.49%\38.56%\39.25%。
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预测毛利率,并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为折现率。上述假设用以分析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东鼎路桥房屋装修款 | 34,218.67 | - | 19,553.40 | - | 14,665.27 |
建材勘察院大尺寸配套项目 | 26,000.00 | - | 12,000.00 | - | 14,000.00 |
龙泽建筑综合楼111和201会议室装修 | 48,962.74 | - | 22,598.28 | - | 26,364.46 |
建材勘察院大尺寸扩建项目 | 54,166.74 | - | 24,999.96 | - | 29,166.78 |
秋冠房屋维修工程 | 3,803,426.55 | - | 1,383,064.20 | - | 2,420,362.35 |
东莞净化车间施工费用 | 271,495.88 | - | 95,343.12 | - | 176,152.76 |
东莞装修费用 | 41,778.00 | - | 15,192.00 | - | 26,586.00 |
加工二车间三、四楼地面钢板安装工程 | 342,426.28 | - | 100,222.32 | - | 242,203.96 |
综合楼、培训中心、宿舍楼、食堂、南办公楼等部分改造装修工程摊销 | 583,603.63 | - | 170,810.76 | - | 412,792.87 |
秋冠一、二、三车间地下室水磨石地面工程 | 202,763.58 | - | 65,761.20 | - | 137,002.38 |
秋冠展厅装修工程 | 1,040,953.51 | - | 328,722.24 | - | 712,231.27 |
秋冠综合楼、食堂装修工程 | 542,683.09 | - | 542,683.09 | - | - |
五车间梁加固工程 | 552,406.38 | - | 144,105.96 | - | 408,300.42 |
废水处理站地沟及管道工程 | 108,137.98 | - | 54,069.00 | - | 54,068.98 |
室内彩钢厂房工程 | 113,991.59 | - | 56,995.80 | - | 56,995.79 |
设备暂存仓库工程 | 129,394.46 | - | 64,697.28 | - | 64,697.18 |
水井 | 31,013.97 | - | 16,181.28 | - | 14,832.69 |
综合楼食堂燃气配套工程 | 432,977.57 | 2,363.91 | 435,341.48 | - | - |
取暖费 | - | 3,351,892.09 | 2,006,808.04 | - | 1,345,084.05 |
消防工程 | - | 1,383,826.40 | - | - | 1,383,826.40 |
3、4车间消防改造工程(大地消防) | - | 617,735.95 | 82,364.80 | - | 535,371.15 |
合计 | 8,360,400.62 | 5,355,818.35 | 5,641,514.21 | - | 8,074,704.76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坏账准备 | 1,029,697,187.99 | 185,732,104.87 | 1,007,349,851.32 | 173,647,563.52 |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 | 115,304,301.03 | 18,533,126.08 | 95,126,771.74 | 14,699,898.82 |
递延收益 | 135,083,561.73 | 23,307,934.26 | 138,110,610.91 | 23,761,991.64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43,244,677.80 | 7,086,290.57 | 43,563,378.82 | 7,134,095.72 |
存货(跌价准备) | 161,488,843.51 | 24,223,326.53 | 268,569,085.31 | 40,285,362.80 |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14,540,926.64 | 2,186,900.35 | 4,196,605.30 | 635,252.15 |
合计 | 1,499,359,498.70 | 261,069,682.66 | 1,556,916,303.40 | 260,164,164.6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11,642,930.33 | 16,746,439.55 | 120,447,103.27 | 18,067,065.49 |
合计 | 111,642,930.33 | 16,746,439.55 | 120,447,103.27 | 18,067,065.4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
坏账准备 | 130,918,599.80 | - |
递延收益 | 48,110,258.42 | 56,033,267.35 |
商誉减值损失 | 1,847,114,798.78 | 1,656,654,113.41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5,531,584.20 | 5,531,584.20 |
合计 | 2,031,675,241.20 | 1,718,218,964.9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工程款 | 44,195,095.91 | 44,195,095.91 | ||||
设备款 | 39,975,503.98 | 23,920,126.24 | ||||
合计 | 84,170,599.89 | 68,115,222.15 |
其他说明:
无
31、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808,959,868.00 | 878,183,868.00 |
保证借款 | 5,000,000.00 | |
合计 | 808,959,868.00 | 883,183,868.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根据编号为2018贷00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交通银行哈尔滨北新分行向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24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自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10月12日。根据编号为2018保001(股份有限公司)、003(左洪波)、004(褚淑霞)的保证合同,2018抵001(奥瑞德有限)、002(奥瑞德有限)的抵押合同,2018质001(七台河光电、奥瑞德光电(东莞)、秋冠光电、新航科技)的质押合同,由股份公司、左洪波、褚淑霞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借款人名下的房产、土地提供质押担保,由借款人持有的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奥瑞德光电(东莞)有限公司71%股权、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
2019年年度报告新航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根据编号为华融新兴-2017-028-002号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芜湖华融兴融投资合伙企业委托广发银行向本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20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7年5月26日至2018年5月25日。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贷款剩余金额为19400万元,左洪波、褚淑霞、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以其合法享有的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作为质押。同时以本公司名下的加工设备、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编号为华融新兴-2019-006的《执行和解意向协议》,华融新兴每季度支付当期剩余债权本金余额0.5%的补偿费。
根据编号为华融新兴-2019-007的《执行和解协议》,2019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清偿利息45万元,2019年7月30日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清偿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含本数)及相应利息,2019年10月30日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清偿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本数)及相应利息,2020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清偿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本数)及相应利息,2020年7月30日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清偿本金不低于1500万元(含本数)及相应利息,2020年10月30日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清偿本金不低于1500万元(含本数)及相应利息,2019年7月30日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清偿本金14400万元(含本数)及相应利息。以上利息均按年利率9%计算。
根据编号为华融新兴-2019-0034的《执行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华融新兴-2019-007的《执行和解协议》中约定的利息均按7%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开始执行,自乙方及其他各方未按照原协议约定的还款数额及期限偿还债务之日起,乙方及其他各方仍按照原协议约定的利率偿还相应债务。
3、根据编号为(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24号《授信额度合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向奥瑞德有限提供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本合同项下的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向奥瑞德有限提供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2017年11月24日起至2018年9月28日止。根据编号为(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24号-担保01的《最高额保证金质押合同》本公司提供8572万元的保证金担保,根据股份公司、左洪波、褚淑霞与广发银行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的编号为(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24号-担保02、担保04、担保0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由股份公司、左洪波、褚淑霞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编号为(2018)哈银综授额补字第000024-1号合同对(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24号《授信额度合同》进行的变更:对授信敞口额度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追加4580万元的房产、土地抵押,原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继续有效。
根据编号为(2018)哈银最抵字第000024-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对(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24号《授信额度合同》进行的担保:所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20,000万元,以本公司名下的房产土地提供抵押。根据编号为(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24号-担保06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对(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24号《授信额度合同》进行的担保,所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20,000万元,以本公司名下的存货提供抵押。根据(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24号-担保06-1号、担保06-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对(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24号-担保06的《最高额抵押合同》进行补充,变更了存货抵押价值;根据(2018)哈银综授额字
2019年年度报告第000024号-担保06-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对(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24号-担保06、(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24号-担保06-1号、担保06-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进行补充,变更了存货抵押具体名称和价值。根据编号为(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45号《授信额度合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向奥瑞德有限提供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9,8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1月25日止,本合同项下的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根据编号为(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45号-担保0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对编号为(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45号《授信额度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所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5296万元,由奥瑞德有限公司提供存货抵押。根据编号为(2019)哈银展字第000001号《人民币贷款展期合同》,实际发放借款199933868元。截止到2019年3月22日,已由欠款199933868元调整为197789868元予以展期,以展期首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下浮动10%计息,具体执行详见合同,按季结息,若未按展期约定期限、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予以罚款,详见合同。
根据编号(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24号-担保06-5《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对编号(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24号-担保06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及变更。评估价值由20235.47变更为20241.25万元,详见合同。
4、根据编号为2019信银哈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字第022654号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向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自2019年4月11日至2020年4月10日。根据编号为2019信银哈最高额保证合同字第022801号、第022456号、第02245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18信银哈最高额抵押合同字第02270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由股份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借款人名下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所拥有的的房产土地提供抵押担保,该笔借款用于归还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编号为2018信银哈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字第008106号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1亿元。后附利率调整补充协议:自2019年8月21日起,2019信银哈022653以本合同签订日的定价基础利率4.35%上浮264.58Bp,即本合同的贷款利率为6.9958%。
5、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2018年(企贷)字第2008-00016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龙江银行哈尔滨开发区分行向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提供6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为2018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19日。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2018年(企保)字第2008-00016-01号、2008-00016-02号、2008-00016-03号、2008-00016-04号、2008-00016-05号的《保证合同》,龙银哈分行2018年(企抵)字第2008-00016号《抵押合同》,由左洪波、褚淑霞、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左昕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发放借款5995万元,已按原合同约定还款341万元本金,调整后借款本金余额为5654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6月20日至2020年6月18日,在存量业务的基础上追加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土地证号为哈国用(2015)第090113434号地块土地抵押及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土地证号为七国用(2015)第405653号地块土地抵押,执行两年期基准利率上浮40%,按月付息,分次还本,自2019年10月起每月偿还20万贷款本金。后附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
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2018年(企贷)字第2008-0001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龙江银
2019年年度报告行哈尔滨开发区分行向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提供2635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为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2018年(企保)字第2008-00017-01号(股份有限公司)、2008-00017-02号、2008-00017-03号、2008-00017-04号、2008-00017-05号的《保证合同》,龙银哈分行2018年(企抵)字第2008-00017号《抵押合同》,由左洪波、褚淑霞、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左昕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其名下的子公司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已按原合同约定还款113万本金,2019年签订延期协议,调整后借款本金余额为2522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8日,执行两年期基准利率上浮40%,按月付息,分次还本,自2019年11月起每月偿还20万贷款本金。
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2018年(企贷)字第2008-0002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龙江银行哈尔滨开发区分行向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提供4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为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2018年(企保)字第2008-00021-01号(股份有限公司)、2008-00021-02号、2008-00021-03号、2008-00021-04号、2008-00021-05号的《保证合同》,龙银哈分行2018年(企抵)字第2008-00021号《抵押合同》,由左洪波、褚淑霞、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左昕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其名下的子公司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实际发放借款3995万元,已按原合同约定还款171万元本金,调整后借款本金余额为3824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7月25日至2020年7月23日,执行两年期基准利率上浮40%,按月付息,分次还本,自2019年11月起每月偿还20万贷款本金。
根据编号为2019信银哈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字第022653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向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3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自2019年4月11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根据编号为2019信银哈最高额保证合同字第022307号、022454号、022503号(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2019信银哈最高额抵押合同字第022455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由本公司、左洪波、褚淑霞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该笔借款用于归还2018信银哈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字第008307号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1300万。后附利率调整补充协议:自2019年8月21日起,2019信银哈022653以本合同签订日的定价基础利率4.35%上浮264.58Bp,即本合同的贷款利率为6.9958%。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434,000,000.00 元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芜湖华融委贷) | 194,000,000.00 | 9.00 | 2018年5月25日-2019年12月31日 | 9.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北新支行 | 240,000,000.00 | 5.8725 | 2018年10月12日-2019年12月31日 | 8.8088 |
合计 | 434,000,000.00 | /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290,000.00 | 952,211.00 |
银行承兑汇票 | 119,026,384.15 | 105,160,759.27 |
合计 | 120,316,384.15 | 106,112,970.2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257,127,903.07 | 385,472,519.81 |
应付设备款 | 130,098,670.80 | 147,449,994.71 |
应付工程款 | 16,095,466.01 | 12,771,179.55 |
应付服务款 | 27,000,000.00 | - |
应付其他款 | 36,424,314.93 | 9,914,655.60 |
合计 | 466,746,354.81 | 555,608,349.6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东莞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 | 6,271,320.00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河南联合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5,781,053.54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哈尔滨新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5,356,531.10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合计 | 17,408,904.64 | / |
2019年年度报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3,317,948.33 | 29,763,295.57 |
合计 | 13,317,948.33 | 29,763,295.5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4,309,577.66 | 122,213,472.38 | 118,006,725.88 | 28,516,324.1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855,367.08 | 12,587,689.41 | 10,955,372.19 | 6,487,684.30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9,164,944.74 | 134,801,161.79 | 128,962,098.07 | 35,004,008.4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9,738,198.89 | 105,408,004.26 | 106,902,242.07 | 18,243,961.08 |
二、职工福利费 | 29.4 | 2,761,871.02 | 2,023,541.02 | 738,359.40 |
三、社会保险费 | 317,475.08 | 6,255,446.00 | 5,158,419.22 | 1,414,501.8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706.62 | 5,131,774.15 | 4,281,249.14 | 854,231.63 |
工伤保险费 | 313,472.12 | 697,648.48 | 532,103.58 | 479,017.02 |
生育保险费 | 296.34 | 426,023.37 | 345,066.50 | 81,253.21 |
四、住房公积金 | 4,027,709.00 | 6,069,461.32 | 2,194,520.12 | 7,902,650.2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26,165.29 | 1,718,689.78 | 1,728,003.45 | 216,851.6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4,309,577.66 | 122,213,472.38 | 118,006,725.88 | 28,516,324.1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716,998.70 | 12,220,814.23 | 10,637,678.84 | 6,300,134.09 |
2、失业保险费 | 138,368.38 | 366,875.18 | 317,693.35 | 187,550.21 |
合计 | 4,855,367.08 | 12,587,689.41 | 10,955,372.19 | 6,487,684.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6,924,287.65 | 13,621,792.65 |
消费税 | 1,488,011.80 |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50,629,152.66 | 120,189,921.56 |
个人所得税 | 321,156.59 | 4,047.5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7,642.83 | 904,629.54 |
教育费附加 | 17,999.03 | 396,088.4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1,999.36 | 264,058.93 |
其他 | 453,518.20 | 708,318.42 |
合计 | 179,893,768.12 | 136,088,857.05 |
其他说明:
无
39、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88,821,356.23 | 60,948,115.01 |
应付股利 | - | |
其他应付款 | 667,239,562.44 | 943,024,202.56 |
合计 | 756,060,918.67 | 1,003,972,317.57 |
2019年年度报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351,172.25 | 354,666.67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88,470,183.98 | 60,593,448.34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88,821,356.23 | 60,948,115.01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芜湖华融委贷) | 57,868,083.33 | 资金紧张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北新支行 | 28,501,350.00 | 资金紧张 |
合计 | 86,369,433.3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联方资金 | - | 9,323,054.51 |
往来款 | 258,496,053.11 | 258,953,973.84 |
押金及保证金 | 3,500.00 | 89,408.00 |
代收款 | 321,318.90 | 5,615,489.55 |
备用金 | 199,101.88 | 119,079.68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376,488,048.43 | 665,020,054.59 |
其他 | 31,731,540.12 | 3,903,142.39 |
合计 | 667,239,562.44 | 943,024,202.5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武汉当代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1,094,506.05 | 资金紧张 |
浙江国都控股有限公司 | 56,088,903.38 | 资金紧张 |
鄂尔多斯市达瑞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41,047,155.66 | / |
东莞市华星镀膜科技有限公司 | 115,793,000.00 | / |
合计 | 394,023,565.0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1、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4,000,000.00 | 48,000,000.00 |
合计 | 44,000,000.00 | 48,000,000.00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说明:
根据2015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为本公司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60,000万元的并购交易支付贷款,专项用于收购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该项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期间为自2015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13日;根据编号(2016)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对编号2015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进行的变更:该项贷款借款期限变更为自2015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3日,并在2017年4月偿还本金4,000万元,2017年12月偿还本金6,000万元,2018年4月偿还本金4,000万元,2018年12月偿还本金10,000万元;根据编号(2017)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2》对(2015)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及编号(2016)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进行的变更:新增贷款17496万元,该项贷款借款期限自2017年3月17日至2020年4月30日,并在2018年4月偿还本金2000万元,2018年12月偿还本金2000万元,2019年4月偿还本金2000万元,2019年12月偿还本金2000万元,2020年4月偿还本金9496万元;根据编号(2018)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3》对编号(2015)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2016)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及(2017)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2》进行变更:具体还款金额和期限按补充协议3执行,并在2018年12月还款200万
2019年年度报告元,2019年4月还款1800万元,2019年12月还款3000万元,2020年4月还款20496万元。2019年4月已还1800万元,2019年12月已还1500万元,2020年应还21996万元。根据编号(2018)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4》,具体还款金额和期限按补充协议4执行,并在2020年5月还款700万元,2020年7月还款1000万元,2020年12月还款1800万元,2021年5月还款2100万元,2021年7月还款2200万元,2021年12月还款2200万元,2022年还款11996万元。
42、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84,960,000.00 | 213,960,000.00 |
合计 | 184,960,000.00 | 213,96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根据2015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为本公司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60,000万元的并购交易支付贷款,专项用于收购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该项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期间为自2015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13日;根据编号(2016)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对编号2015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进行的变更:该项贷款借款期限变更为自2015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3日,并在2017年4月偿还本金4,000万元,2017年12月偿还本金6,000万元,2018年4月偿还本金4,000万元,2018年12月偿还本金10,000万元;根据编号(2017)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2》对(2015)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及编号(2016)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进行的变更:新增贷款17496万元,该项贷款借款期限自2017年3月17日至2020年4月30日,并在2018年4月偿还本金2000万元,2018年12月偿还本金2000万元,2019年4月偿还本金2000万元,2019年12月偿还本金2000万元,2020年4月偿还本金9496万元;根据编号(2018)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3》对编号(2015)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2016)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及(2017)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2》进行变更:具体还款金额和期限按补充协议3执行,并在2018年12月还款200万元,2019年4月还款1800万元,2019年12月还款3000万元,2020年4月还款20496万元,由股份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编号(2018)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4》,具体还款金额和期限按补充协议4执行,并在2020年5月还
2019年年度报告款700万元,2020年7月还款1000万元,2020年12月还款1800万元,2021年5月还款2100万元,2021年7月还款2200万元,2021年12月还款2200万元,2022年还款11996万元。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签订了2015哈银最权质字第S13号《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以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5000万股股份作评估值153000万质押给广发银行哈尔滨新区支行。根据(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45号-担保0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对编号为(2015)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2016)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2017)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2》及(2018)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3》提供抵押担保,所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5296万元,由奥瑞德有限公司提供存货抵押。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签订了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45号-担保08《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以景德镇市中天水晶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作评估值45296万元质押给广发银行哈尔滨新区支行。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签订了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45号-担保09《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以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作评估值45296万元质押给广发银行哈尔滨新区支行。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签订了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45号-担保10《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以北海市新拓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作评估值45296万元质押给广发银行哈尔滨新区支行。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签订了2019哈银应质登字第000001号《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将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东莞市中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165,571,749.00元质押给广发银行哈尔滨新区支行,后又追加秋冠中图应收账款110,486,457.00元。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4、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6、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85,573,648.82 | 309,729,071.72 |
合计 | 85,573,648.82 | 309,729,071.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应付股权收购款 | 309,729,071.72 | 85,573,648.82 |
合计 | 309,729,071.72 | 85,573,648.82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8、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48,260,466.51 | ||
未决诉讼 | 1,090,199.03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其他 | |||
违约 | 53,154,149.50 | ||
合计 | 101,414,616.01 | 1,090,199.03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49、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194,113,878.26 | - | 10,920,058.11 | 183,193,820.15 |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30,000.00 | - | 30,000.00 | - | |
合计 | 194,143,878.26 | 10,950,058.11 | 183,193,820.15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126,961,096.66 | 9,421,032.55 | 117,540,064.11 | 与资产相关 | |||
变电所投资项目补助 | 4,655,038.83 | 1,427,263.20 | 3,227,775.63 | 与资产相关 | |||
蓝宝石LED新型材料产业园 | 59,125,124.08 | 59,125,124.08 | 与资产相关 | ||||
大尺 | 3,012,618.69 | 23,762.36 | 2,988,856.33 | 与资产相 |
寸高品质蓝宝石衬底产业化基地项目 | 关 |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 360,000.00 | 48,000.00 | 312,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省级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 | - | 与收益相关 | |||||
2017年度科技进步奖 | 30,000.00 | 3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94,143,878.26 | 10,950,058.11 | 183,193,820.1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蓝宝石项目备用电源建设工程 | 7,667,600.00 | 7,667,600.00 |
蓝宝石LED新型材料产业园(配套资金款)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合计 | 27,667,600.00 | 27,667,600.00 |
1其他说明:
无
51、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27,326,240.00 | - | - | - | - | - | 1,227,326,240.00 |
其他说明:
2.以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年初账面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股本 | 757,921,224.00 | - | - | 757,921,224.00 |
注:(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对反向购买合并报表编制的规定,本公司合并报表中股本的金额反映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参与反向购买的相关股东合并前持有奥瑞德有限的股份面值以及假定在确定反向购买合并成本过程中新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金额。奥瑞德有限参与反向购买的相关股东合并前持有奥瑞德有限的股权金额为165,000,000.00元,反向购买合并成本过程中新发行的权益性工具金额为106,263,628.00元。另外,母公司奥瑞德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010,999,984.00元,其中计入股本金额为26,410,256.00元,本次增资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号为大华验字[2015]00050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总股本金额变为297,673,884.00元。
52、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86,857,356.49 | 786,857,356.49 | ||
其他资本公积 | 3,373,890.37 | 3,373,890.37 | ||
合计 | 790,231,246.86 | - | 790,231,246.8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2010年股本溢价增加113,665,649.00元,系各股东以货币出资124,200,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10,534,351.00元,计入资本公积113,665,649.00元;
(2)公司2011年股本溢价增加204,900,000.00元,系各股东以货币出资219,900,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15,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204,900,000.00元;
(3)公司2011年股本溢价减少62,627,912.44元,系公司按经审计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本溢价转为股份所致;
(4)股本溢价本年增加金额3,232,106,955.86元,系合并时假定奥瑞德有限确定反向并购的合并成本与发行权益性工具金额的差额增加合并资本公积所致;
(5)股本溢价本年增加金额984,589,728.00元,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010,999,984.00元,其中计入股本溢价984,589,728.00元;
(6)2011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425,000.00元,系根据2011年宾县财政局下发的宾财字【2011】2号文件要求将公司2007年收到宾县财政局拨入的小企业发展专项拨款500,000.00元的税后金额42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7)2011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850,000.00元,系根据哈财企预【2011】219号《哈尔滨市财政局文件-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1年第二批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指标的通知》,将公司本年度收到的1,000,000.00元的税后金额85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8)2014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1,078,679.35元,系控股子公司鎏霞光电少数股东增资导致资本公积增加1,078,679.35元。
(9)2015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1,423,127.56元,系控股子公司鎏霞光电少数股东增资导致资本公积增加1,423,127.56元。
(10)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和财政部会计司《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函的规定,对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按照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本公司合并时调整商誉金额3,225,529,723.93元,调整冲减了资本公积3,225,529,723.93元。
(11)2016年其他资本公积减少402,916.54元,系控股子公司鎏霞光电少数股东增资导致资本公积减少402,916.54元。
5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7、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8,328,783.78 | - | - | 78,328,783.78 |
合计 | 78,328,783.78 | - | - | 78,328,783.7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8、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51,847,566.92 | 789,482,304.3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51,847,566.92 | 789,482,304.3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7,140,349.93 | -1,741,329,871.2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84,707,216.99 | -951,847,566.9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01,236,542.08 | 571,923,830.65 | 1,070,714,436.25 | 896,873,553.69 |
其他业务 | 28,567,910.05 | 24,829,296.34 | 48,944,105.48 | 23,597,918.09 |
合计 | 729,804,452.13 | 596,753,126.99 | 1,119,658,541.73 | 920,471,471.78 |
其他说明:
无
60、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1,636,299.84 |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3,204.86 | 3,173,755.83 |
教育费附加 | -70,471.04 | 1,388,851.05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4,436,036.08 | 4,436,058.65 |
土地使用税 | 2,278,774.52 | 2,279,149.52 |
车船使用税 | 25,900.72 | 34,728.16 |
印花税 | 389,512.73 | 754,565.7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7,476.68 | 819,468.74 |
其他 | 42.00 | - |
合计 | 8,615,413.31 | 12,886,577.66 |
其他说明:
无
61、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费 | 4,644,343.86 | 5,398,306.00 |
销售佣金 | 4,479,253.57 | 4,805,591.14 |
工资 | 1,790,924.09 | 2,075,583.60 |
社会保险 | 355,167.11 | 399,997.20 |
展览费 | 161,103.51 | 307,588.52 |
差旅费 | 521,901.00 | 341,703.55 |
业务招待费 | 470,503.81 | 363,441.80 |
其他 | 746,680.09 | 722,221.82 |
合计 | 13,169,877.04 | 14,414,433.63 |
其他说明:
无
62、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9,647,764.46 | 29,612,756.37 |
折旧费用 | 24,601,930.13 | 15,879,379.21 |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 21,416,835.36 | 17,251,213.26 |
办公费 | 3,090,644.45 | 1,881,844.18 |
业务招待费 | 1,040,383.79 | 489,727.51 |
差旅费 | 1,726,397.55 | 2,158,504.58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44,284,106.71 | 37,087,047.45 |
专利使用费 | 42,627.00 | 388,530.80 |
税费 | 591,008.93 | 1,075,936.57 |
修理费 | 41,398.23 | 1,288,197.50 |
其他 | 10,340,274.99 | 11,821,370.61 |
合计 | 136,823,371.60 | 118,934,508.04 |
其他说明:
无
63、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17,484,312.81 | 30,322,084.73 |
工资及社保 | 9,679,688.99 | 20,746,745.03 |
固定资产折旧 | 10,958,800.34 | 13,059,093.03 |
无形资产摊销 | 99,999.96 | 99,999.96 |
其他 | 134,139.38 | 1,414,646.80 |
合计 | 38,356,941.48 | 65,642,569.55 |
其他说明:
无
64、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25,403,136.84 | 269,797,718.71 |
减:利息收入 | -131,838,662.70 | -662,982.18 |
汇兑损益 | -71,729.43 | 64,141.89 |
手续费 | 1,118,642.90 | 164,484.09 |
未确认融资收益 | 600 | -567,455.97 |
其他 | 2,055,000.00 | |
合计 | -3,333,012.39 | 268,795,906.54 |
其他说明:
无
65、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9,421,032.55 | 9,568,918.33 |
变电所投资项目补助 | 1,427,263.20 | 1,427,263.20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P-80多级变速铣磨机) | 48,000.00 | 48,000.00 |
景德镇市昌江区财政局税收返还 | - | 164,255.70 |
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局补助 | - | 154,300.00 |
大尺寸高品质蓝宝石衬底产业 | 23,762.36 | 23,762.36 |
化基地项目 | ||
税收奖励资金 | - | 12,844,000.00 |
稳岗补贴 | 12,956.00 | 128,614.16 |
流贷贴息 | - | 8,000,000.00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3,452,006.00 | 17,118,551.12 |
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补助 | - | 7,480,000.00 |
技术研究与开发补助 | - | 7,000,000.00 |
进口贴息 | - | 2,330,901.00 |
首台套补助 | 650,000.00 | 680,000.00 |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军人才梯队补助 | - | 26,600.00 |
宾县政府项目扶持资金 | - | 7,197,000.00 |
政府返还2014-2015年企业缴纳税款 | - | 4,516,847.00 |
广西北海市工业园区管委会物流扶持资金 | - | 80,000.00 |
景德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推动工业经济提质发展奖 | - | 50,000.00 |
大尺寸产业基地扩建补助 | - | 4,740,000.00 |
个税返还手续费 | - | 107,272.19 |
黑龙江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 | 500,000.00 | |
七台河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 | 100,000.00 | |
2017年研发费用补助金 | 200,000.00 | |
省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补贴 | 135,000.00 | |
2017年度市贷款贴息项目资金 | 2,435,000.00 | |
2018年企业专利补奖资金 | 9,000.00 | |
2017年省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市级配套资金 | 135,000.00 | |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扶持资金 | 65,000,000.00 | |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军人才梯队补助20180211 | 58,000.00 | |
宾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陶瓷部件产业化项目补贴款 | 1,271,000.00 | |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升科技型企业研发费补助 | 3,000,000.00 | |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蓝宝石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补贴20190131 | 150,000.00 | |
2017年度科技进步奖 | 30,000.00 | |
昌江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土地评估费 | 23,000.00 | |
广西工业园区管委会2018年物流补贴 | 250,000.00 | |
广西工业园区管委会2019年物流补贴 | 70,000.00 |
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交通补贴费 | 5,000.00 | |
北海市工业园区管委会2018年5-12月企业养老金补贴 | 59,400.00 | |
广西工业园区管委会2018年工业信息发展专项资金补贴 | 400,000.00 | |
广西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款 | 26,902.00 | |
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奖励金 | 600,000.00 | |
宾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专利技术补贴款20190122 | 56,000.00 | |
合计 | 89,548,322.11 | 83,686,285.06 |
其他说明:
无
66、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722,755.94 | -1,811,372.0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2,058.30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4,404,847.35 | - |
合计 | 222,682,091.41 | -1,809,313.73 |
其他说明:
无
67、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1,092,433.88 | -408,740,875.54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04,555.72 | 1,462,784.7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1,063,946.87 | -464,682,220.02 |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 -5,000.00 | |
合计 | -153,265,936.47 | -871,960,310.84 |
其他说明:
无
70、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23,993,274.28 | -206,280,934.64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5,531,584.20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4,392,945.10 | -43,563,378.82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10,344,321.34 | -4,196,605.30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190,460,685.37 | -1,656,654,113.41 |
十四、其他 | ||
合计 | -201,204,677.53 | -1,916,226,616.37 |
其他说明:
无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5,068,246.44 | -2,119,224.15 |
在建工程处置利得或损失 | -778,671.30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3,434,469.02 | |
合计 | -2,412,448.72 | -2,119,224.15 |
其他说明:
无
72、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业绩补偿款 | 528,658,028.28 | ||
未支付的超额业绩奖 | 750,000,000.00 |
债务豁免利得 | 214,363,960.80 | 214,363,960.80 | |
其他 | 1,213,496.67 | 7,076,056.92 | 1,213,496.67 |
合计 | 215,577,457.47 | 1,285,734,085.20 | 215,577,457.4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3、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支出 | 4,250,978.90 | ||
违约金 | 36,898,149.50 | ||
对外担保 | 48,260,466.51 | ||
预计负债 | 1,090,199.03 | 1,090,199.03 | |
诉讼费 | 1,251,433.65 | 1,251,433.65 | |
其他 | 2,405,960.85 | 2,087,944.41 | 2,405,960.85 |
合计 | 4,747,593.53 | 91,497,539.32 | 4,747,593.53 |
其他说明:
无
74、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9,727,434.29 | 133,111,169.1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226,143.95 | -186,428,101.73 |
合计 | 37,501,290.34 | -53,316,932.5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5,595,948.8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6,398,987.2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575,780.3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348,546.3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30,688.9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0,354,622.3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 | -40,201,182.26 |
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8,430,501.82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 -6,004,931.44 |
其他 | 16,930.45 |
所得税费用 | 37,501,290.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6、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5,176,258.00 | 55,499,790.05 |
往来款 | 95,793,587.76 | 103,427,891.03 |
其他 | 17,455,740.61 | 18,777,893.09 |
合计 | 188,425,586.37 | 177,705,574.1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78,785,889.84 | 60,986,037.38 |
往来款 | 69,548,851.03 | 220,936,249.72 |
合计 | 148,334,740.87 | 281,922,287.1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270,077.27 | 107,964,329.03 |
合计 | 1,270,077.27 | 107,964,329.0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8,094,658.50 | -1,742,362,627.0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53,265,936.47 | 2,788,186,927.2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01,204,677.53 | 144,046,624.2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37,795,048.04 | |
无形资产摊销 | 28,276,065.13 | 22,628,282.5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641,514.21 | 6,502,695.2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12,448.72 | 2,119,224.1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25,403,136.84 | 269,797,718.7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2,682,091.41 | 1,809,313.7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05,518.01 | -185,107,475.7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20,625.94 | -1,320,625.9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2,208,171.91 | 323,596,921.8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32,720,694.17 | -225,541,177.9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00,586,177.05 | -1,413,490,697.03 |
其他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527,939.11 | -9,134,896.0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 |
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8,730,567.21 | 8,374,312.0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374,312.03 | 20,136,035.2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356,255.18 | -11,761,723.2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8,730,567.21 | 8,374,312.03 |
其中:库存现金 | 25,187.62 | 14,421.6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8,705,379.59 | 8,359,890.3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730,567.21 | 8,374,312.0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7,582,497.46 | 34,477,690.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8、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9、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7,582,497.46 | 冻结/汇票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200,054,541.83 | 抵押 |
固定资产 | 428,970,671.41 | 抵押、冻结 |
应收账款 | 226,249,130.40 | 法院冻结 |
无形资产 | 534,416,677.86 | 抵押、冻结 |
合计 | 1,447,273,518.96 | / |
其他说明:
无
80、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87.68 | 6.98 | 611.67 |
其中:美元 | 87.68 | 6.98 | 611.67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12,164.32 | 7.60 | 92,473.89 |
港币 | 12,164.32 | 7.60 | 92,473.89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1、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2、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递延收益 | 10,950,058.11 |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89,548,322.11 | 其他收益 | 78,598,264.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制造业 | 100.00 | - | 新设成立 |
奥瑞德光电(郑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郑州市 | 郑州市 | 投资管理 | 100.00 | - | 新设成立 |
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 | 景德镇市 | 景德镇市 | 制造业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景德镇市中天水晶科技有限公司 | 景德镇市 | 景德镇市 | 制造业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制造业 | - | 100.00 | 新设成立 |
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制造业 | - | 51.00 | 新设成立 |
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 | 制造业 | - | 100.00 | 新设成立 |
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 | 北海市 | 北海市 | 制造业 | - | 100.00 | 新设成立 |
北海市新拓科技有限公司 | 北海市 | 北海市 | 制造业 | - | 100.00 | 新设成立 |
奥瑞德光电(东莞)有限公司 | 东莞市 | 东莞市 | 制造业 | - | 71.00 | 新设成立 |
哈尔滨秋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制造业 | - | 100.00 | 新设成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49.00 | 954,308.57 | - | 21,535,479.2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57,885,207.73 | 34,907,770.63 | 92,792,978.36 | 48,843,020.71 | - | 48,843,020.71 | 58,619,176.10 | 41,266,379.61 | 99,885,555.71 | 57,883,166.57 | 57,883,166.57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59,387,195.60 | 1,947,568.51 | 1,947,568.51 | -519,959.97 | 56,653,396.81 | -2,107,664.88 | -2,107,664.88 | 19,789,261.40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湖北宝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 | 湖北宝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XX公司 | |
流动资产 | 18,884,009.64 | 20,461,566.47 | ||
非流动资产 | 116,559,396.75 | 120,340,324.45 | ||
资产合计 | 135,443,406.39 | 140,801,890.92 | ||
流动负债 | 48,992,856.20 | 48,608,820.94 | ||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合计 | 48,992,856.20 | 48,608,820.94 | ||
少数股东权益 | 27,657,920.99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86,450,550.19 | 64,535,148.99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5,935,165.06 | 27,657,920.99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0,403,580.85 | 22,126,336.79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456,107.53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5,742,519.79 | -456,107.53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 | -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股权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一、
(二)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
2019年年度报告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截止2019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账龄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款项融资 | 87,773,137.29 | 5,000.00 |
应收账款 | 1,119,693,198.28 | 569,449,019.79 |
其他应收款 | 597,064,426.31 | 588,538,688.54 |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款项) | 23,237,319.11 | 2,623,079.46 |
预计负债 | 1,090,199.03 | - |
合计 | 1,828,858,280.02 | 1,160,615,787.79 |
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担保的金额为44,095,544.49元,公司已按照法院一审判决确认负债或确认预计负债并计提利息。财务担保合同的具体情况参见附注十一、(二)之1.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以及附注十一、(二)之2.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东莞市中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六二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该等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本公司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60.92%。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一、(二)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拥有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非衍生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808,959,868.00 | 808,959,868.00 | |||
应付票据 | 120,316,384.15 | 120,316,384.15 | |||
应付账款 | 466,746,354.81 | 466,746,354.81 | |||
其他应付款 | 756,060,918.67 | 756,060,918.67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184,960,000.00 | 184,96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85,573,648.82 | 85,573,648.8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7,667,600.00 | 27,667,600.00 | |||
非衍生金融负债小计 | - | 2,152,083,525.63 | 298,201,248.82 | - | 2,450,284,774.45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 | - |
财务担保 | - | - | - | - | - |
合计 | - | 2,152,083,525.63 | 298,201,248.82 | - | 2,450,284,774.45 |
(三) 市场风险
1. 利率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九-1-(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九-3-(1)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 | 参股股东 |
哈尔滨汇工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通宝基金(湖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 | 其他 |
大庆奥瑞德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哈尔滨华松木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星宝瑞光电(东莞)有限公司 | 其他 |
郑州晶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
河南瑞弘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杭州睿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大庆奥瑞德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其他 |
北京亦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安徽省六二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郑文军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省六二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1,642.17 | 96,551.72 |
大庆奥瑞德科技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3,450,0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 | 提供劳务 | 980,424.53 | |
安徽省六二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精雕机设备及工程施工 | 83,800,176.86 | 129,379,498.4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左洪波、褚淑霞 | 80,000,000.00 | 2015/12/14 | 2020/4/30 | 否 |
左洪波、褚淑霞 | 139,960,000.00 | 2017/3/17 | 2020/4/30 | 否 |
左洪波、褚淑霞 | 194,000,000.00 | 2017/5/26 | 2018/5/25 | 否 |
左洪波、褚淑霞 | 14,100,000.00 | 2019/3/27 | 2020/1/28 | 否 |
左洪波、褚淑霞 | 34,750,000.00 | 2019/3/27 | 2020/1/21 | 否 |
左洪波、褚淑霞 | 34,750,000.00 | 2019/3/27 | 2020/1/16 | 否 |
左洪波、褚淑霞 | 34,750,000.00 | 2019/3/27 | 2020/1/15 | 否 |
左洪波、褚淑霞 | 34,750,000.00 | 2019/3/27 | 2020/1/14 | 否 |
左洪波、褚淑霞 | 15,679,868.00 | 2019/3/27 | 2020/1/13 | 否 |
左洪波、褚淑霞 | 45,600,000.00 | 2018/7/16 | 2020/6/18 | 否 |
左洪波、褚淑霞 | 4,240,000.00 | 2018/7/19 | 2020/6/18 | 否 |
左洪波、褚淑霞 | 6,000,000.00 | 2018/8/1 | 2020/6/18 | 否 |
左洪波、褚淑霞 | 37,340,000.00 | 2018/8/7 | 2020/7/23 | 否 |
左洪波、褚淑霞 | 100,000,000.00 | 2019/4/11 | 2020/4/10 | 否 |
左洪波、褚淑霞 | 240,000,000.00 | 2018/2/28 | 2018/10/12 | 否 |
左洪波、褚淑霞 | 13,000,000.00 | 2019/4/11 | 2020/4/10 | 否 |
左洪波、褚淑霞 | 38,804,639.00 | 2017/12/7 | 2018/12/31 | 否 |
左洪波、褚淑霞 | 100,500,000.00 | 2017/9/20 | 2018/12/31 | 否 |
左洪波、褚淑霞 | 5,000,000.00 | 2018/9/28 | 2019/3/26 | 否 |
左洪波、褚淑霞 | 100,000,000.00 | 2018/8/2 | 2019/1/28 | 否 |
合计 | 1,273,224,507.00 | - | -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
左洪波 | 32,500,000.00 | 2017/12/7 | 2018/2/6 | 王悦英借款 |
左洪波 | 298,800,000.00 | 2017/9/8 | 2017/12/7 | 朱丽美借款 |
左洪波 | 10,000,000.00 | 2017/9/20 | 2017/12/7 | 朱丽美借款 |
左洪波 | 28,000,000.00 | 2017/9/1 | 2017/11/30 | 朱丽美借款 |
左洪波 | 81,900,000.00 | 2017/8/7 | 2018/2/2 | 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借款 |
左洪波 | 5,000,000.00 | 2018/9/28 | 2019/3/26 | 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借款 |
合计 | 456,200,000.00 | - | -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08.37 | 424.6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 | 3,850,083.33 | 719,050.00 | 3,850,083.33 | 344,434.17 |
应收账款 | 湖北宝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1,270,000.00 | 10,650,000.00 | - | - |
应收账款 | 郑州晶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451,640.88 | 99,465.36 | 385,040.88 | 39,641.28 |
应收账款 | 大庆奥瑞德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3,448.00 | 689.60 | 3,448.00 | 344.80 |
应收账款 | 安徽省六二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6,685,577.69 | 566,855.78 | 3,667,931.11 | 36,679.31 |
预付账款 | 哈尔滨华松木业有限公司 | 37,898.20 | 37,898.20 | ||
其他应收 | 左洪波 | 587,118,599.80 | 587,118,599.80 | 456,200,000.00 | 456,200,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哈尔滨华松木业有限公司 | 421,982.15 | 421,982.15 |
应付账款 | 郑州晶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621,105.42 | 13,400.00 |
应付账款 | 安徽省六二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112,000.00 |
预付账款 | 安徽省六二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137,931.04 | |
其他应付 | 郑文军 | 9,320,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抵押资产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抵押固定资产原值共计97,497.64万元,净值共计59,032.72万元;本公司抵押无形资产原值共计12,773.30万元,净值共计11,111.49万元;本公司抵押存货账面价值为20,005.45万元。自转为正式抵押之日起算,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以上资产仍处于抵押状态。本期末抵押资产详情如下:
1、根据编号为2018贷00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交通银行哈尔滨北新分行向奥瑞德有限提供24,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自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10月12日,由股份公司、左洪波、褚淑霞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奥瑞德有限名下的房产、土地提供质押担保,由奥瑞德有限持有的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奥瑞德光电(东莞)有限公司71%股权、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以上房产包括房屋建筑物评估值14,371.98万元,账面价值12,230.30万元,净值7,946.74万元,权属证书编号依次为宾房权证宾西字第2015001362、宾房权证宾西字第2015001365、宾房权证宾西字第2015001361、宾房权证宾西字第2015001360、宾房权证宾西字第2015001364、宾房权证宾西字第2015001363、宾房权证宾西字第2015001359、宾房权证宾西字第2015001357、宾房权证宾西字第2015001367、宾房权证宾西字第2015001366、宾房权证宾西字第2015001368、宾房权证宾西字第2015001358、宾房权证宾西字第2015001369;土地评估值2,265.69万元,账面价值1,101.80万元,净值898.70万元,权属证书编号为宾国用(2015)第0304022和宾国用(2015)第0304021。
2、根据编号为华融新兴-2017-028-002号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芜湖华融兴融投资合伙企业委托广发银行向奥瑞德有限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20,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7年5月26日至2018
年5月25日。除左洪波、褚淑霞、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责任担保以其合法享有的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作为质押外,同时以奥瑞德有限名下的加工设备、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上设备包括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原值30,219.63万元,净值16,071.29万元,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原值9,886.32万元,净值4,451.23万元以及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专用设备原值2,791.11万元,净值2,094.56万元。
3、根据编号龙银哈分行2018年(企贷)字第2008-00016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2018年6月20到2019年6月19日;编号龙银哈分行2018年(企贷)字第2008-00017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金额2,635万人民币,借款期限2018年7月到2019年7月以及编号龙银哈分行2018年(企贷)字第2008-00021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金额4,000万人民币,借款期限2018年7月到2019年7月。以上借款由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向奥瑞德有限提供贷款合计12,625万元人民币,由左洪波、褚淑霞、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左昕等连带责任担保,奥瑞德有限以其名下的子公司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两处房产以及一处土地进行抵押,以上房产抵押包括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权证号为哈房权证松字第20163478号,评估价值为1,966.69万元,原值为2,373.77万元,净值为1,697.29万元、哈房权证松字第20163156号,评估价值为1782.68万元,原值为2,420.22万元,净值1,742.54万元;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权证号为哈国用(2016)第09014847号评估价值为1565.24万元,原值1,664.36万元,净值为1,413.11万元。以上抵押物评估价值共计5314.61万元。账面价值共计6,458.35万元,净值共4,852.93万元。
4、根据编号(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24号授信额度合同以及其补充协议,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为奥瑞德有限提供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已为奥瑞德有限提供借款19,993.3868万元人民币,以上借款由左洪波、褚淑霞、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责任及8,572万元保证金担保。奥瑞德以其名下的房产、土地、存货进行抵押。以上抵押房产为权属证明为宾房权证宾西字第2015002743号,评估价值1766.56万元,原值为2,244.05万元,净值为1,872.04万元,设定抵押价值为1760万元、宾房权证宾西字第2015002744号,评估价值为2296.24万元,原值为2,402.25万元,净值为1,978.38万元,设定抵押价值为2290万元;土地权证为宾国用(2015)第0304024号,评估价值为537.66万,原值为2,425.50万元,净值为2,283.91万元,设定抵押价值530万元。以上抵押物账面价值共7,071.80万元,净值共6,134.33万元。存货评估价值为20005.46万元,账面价值为20,005.45万元。
5、根据编号2018信银哈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字第008106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奥瑞德有限提供人民币10000万贷款。贷款期限自2018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18日,以上借款由左洪波、褚淑霞、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责任担保,奥瑞德以其名下的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土地进行抵押,抵押合同编号:2018信银哈最高额抵押合同字008153,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名下权证编号黑(2017)七台河市不动产权第0004542号、第0004543号、第0004544号、第0004545号以及第0004546号进行抵押,设定抵押价值10000万元,原值7,181.21万元,净值为6,193.57万元。
6、根据合同编号(2015)哈银并贷字第S13号并购贷款合同以及其补充协议,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并购贷款总额600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还款的借款金额总计25296万元人民币,本合同下贷款专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以上借款由左洪波、褚淑霞、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责任担保,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5,000万股股权质押,评估价值为153000万元人民币以及借款人名下存货抵押,存货评估价值为20,005.46万元,账面价值为20,005.45万元,抵押合同编号(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000045号-担保0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共同对该合同贷款进行抵押担保。
7、根据编号为2018信银哈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字第008307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向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3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自2018年3月19日起至2019年3月18日,以上借款由秋冠、左洪波、褚淑霞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为2018信银哈最高额抵押合同字第008104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由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其名下权证编号黑(2017)七台河市不动产权第0004542号、第0004543号、第0004544号、第0004545号以及第0004546号进行抵押,设定抵押价值1,280.09万元,原值2,041.06万元,净值为1,885.69万元。
8、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2018年(企贷)字第2008-0002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龙江银行哈尔滨开发区分行向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提供4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为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2018年(企保)字第2008-00021-01号(股份有限公司)、2008-00021-02号、2008-00021-03号、2008-00021-04号、2008-00021-05号的《保证合同》,龙银哈分行2018年(企抵)字第2008-00021号《抵押合同》,由左洪波、褚淑霞、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左昕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其名下的子公司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其名下房产权证编号为松字第20130413号、松字第20130420号、松字第20130406号、松字第20130410号、松字第20130403号、松字第20130404号、松字第20130409号,原值共10,493.21万元,净值共7,717.68万元。土地权证编号为哈国用(2011)第09005292号、哈国用(2011)第09005293号,原值共3,076.97万元,净值共2,615.96万元。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1)民间借贷纠纷
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在2017年度未经过公司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与债权人签订了担保/借款协议,由公司对左洪波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后因左洪波个人原因,导致部分融资款无法按时偿还,2018年4月开始,公司陆续接到相关法院/仲裁机构起诉的通知,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还款。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所涉诉讼/仲裁请求均已判决或和解(涉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4,095,544.49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具体诉讼如下:
①朱丽美诉奥瑞德、奥瑞德有限、左洪波、褚淑霞、左昕、方思远、叶刚民间借贷纠纷((2018)
浙0103民初2599、2600、2601、2603、2604、2608号及(2018)浙01民初866号、(2018)浙01民初867号八个案件)
本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收到杭州下城法院对(2018)浙0103民初2599、2600、2601、2603、2604、2608号六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据朱丽美的《民事起诉状》显示:朱丽美与被告奥瑞德、奥瑞德有限、左洪波、褚淑霞、左昕分别于2017年8月30日、9月4日、9月20日签订六份借款合同,约定朱丽美分别向被告奥瑞德、奥瑞德有限提供借款7,500万元(借款期限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2,100万元(借款期限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4,200万元(借款期限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4,400万元(借款期限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1,000万元(借款期限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2月7日)、4,300万元(借款期限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共计2.35亿,月利率3%,具体借款、还款时间以银行汇款凭证等为准。被告方思远、叶刚向朱丽美出具担保函,为被告奥瑞德、奥瑞德有限自2017年8月30日至2018年8月30日止期间的全部借款在最高本金余额7亿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六个案件奥瑞德已提起上诉。本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浙01民终8632号、(2018)浙01民终8633号、(2018)浙01民终8634号、(2018)浙01民终8635号、(2018)浙01民终8636号、(2018)浙01民终8637号,上述六个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奥瑞德、奥瑞德有限、左洪波、褚淑霞、左昕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收到杭州中院对(2018)浙01民初866号、(2018)浙01民初867号两个案件作出的一审判决,据朱丽美的《民事起诉状》显示:朱丽美于2017年9月4日与奥瑞德、奥瑞德有限、左洪波、褚淑霞、左昕签订借款合同,分别支付借款本金7,6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及7,4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共计15,000万元。月利率为3%,左洪波、褚淑霞、左昕向朱丽美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借款、还款时间以银行汇款凭证为准等,上述两个案件奥瑞德已提起上诉。本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浙江终5号、(2019)浙民终6号,上述两个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奥瑞德、奥瑞德有限、左洪波、褚淑霞、左昕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述八个案件奥瑞德以一审判决为准,各方已就上述八个案件未偿付本息余额分别于2019年12月18日、2019年12月31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及补充和解协议。
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次和解影响利润见关键审计事项(二)债务重组利得确认。
②王悦英诉奥瑞德、奥瑞德有限、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民间借贷纠纷((2018)苏0903民初3455号)
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收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对(2018)苏0903民初3455号案件作出的一审判决。根据王悦英的《民事起诉状》显示:2017年12月6日,奥瑞德与王悦英签订《借款暨担保协议》,约定:奥瑞德因垫还银行贷款需要,向王悦英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借期自2017年12月7日至2018年2月6日止;月息6%;逾期利息按日息千分之二结算;款项汇入左洪波的个人帐户;奥瑞德有限、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对此借款提供连带担保,保证期间为2年。本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收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19年年度报告执行裁定书(2019)苏0903执3440号,经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
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奥瑞德被本案冻结的款项已按时扣划给债权人王悦英。期末本公司账面剩余负债2,930.46万元,影响利润1,580.00万元。
③浙江国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控股)诉杭州尊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奥瑞德、左洪波、褚淑霞合同纠纷((2018)浙0104民初4265号)
本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对(2018)浙0104民初4265号案件作出的一审判决。根据国都控股的《民事起诉状》显示:2017年9月,国都控股与被告杭州尊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尊渊”)签订了《关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源盛恒瑞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投资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源盛恒瑞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7年10月11日,国都控股与杭州尊渊分别通过杭州合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出资1.5亿元、7500万元认购了云南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计划2.25亿元。几个月后,信托计划的净值发生亏损,超出了预警线及止损线,国都控股多次催告被告追加资金,但是被告拒绝追加资金,最后导致信托公司提前终止了信托计划。信托计划结束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返回国都控股投资款110,479,455.51元(其中2018年4月27日返回国都控股投资款103,702,943.01元,2018年5月3日返回国都控股投资款6,776,512.5元)。另在2018年2月14日,杭州尊渊预付了国都控股投资收益300万元。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国都控股投资本金为1.5亿元,自出资日2017年10月11日到2018年5月2日共计202天,按年利率9%计算,国都控股应收回本金及收益共计为157,575,000元,现在仅收回113,479,455.51元,差额为44,095,544.49元,杭州尊渊应予以补足,支付国都控股44,095,544.49元。国都控股与奥瑞德、左洪波、褚淑霞分别签订了《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约定,上述被告保证在信托计划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国都控股支付差额,确保国都控股收到1.5亿元本金及不低于年化9%的收益,如果逾期支付款项的,则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款项支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担保协议》约定,奥瑞德、左洪波、褚淑霞对杭州尊渊在投资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案件一审判决已生效。由于奥瑞德未能依法院判决及时履行偿付义务,触发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罚息的义务。期末本公司账面确认负债5,608.89万元,影响利润-782.84万元。
(2)借款合同纠纷
①芜湖华融兴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华融兴融)诉奥瑞德、奥瑞德有限、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借款合同纠纷((2018)京02民初131号)
芜湖华融兴融与奥瑞德有限于2017年5月26日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借款2亿元,年利率9%;为担保该笔借款,奥瑞德有限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鎏霞光电51%股权提供质押登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签署了《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外,七台河奥瑞德和秋冠光电签订了《动产抵押合同》,一部分机器设备提供抵押。奥瑞德有限对该笔借款付息至2018年3月21日,因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临2018-004),芜湖华融兴融根据合同第三条“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约定要求提前收回贷款。由于奥瑞德有限未按要求归还本息,构成违约,被告方违约行为损害芜湖华融兴融合法利益,因此芜湖华融兴融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芜湖华融兴融的申请于2018年4月25日作出(2018)京02
2019年年度报告财保1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冻结奥瑞德有限、奥瑞德、左洪波、褚淑霞所持有的财产,限额241,650,000元。2018年6月29日,案件各方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签署了华融新兴-2018-019-001号《诉讼调解协议》,并于2018年9月20日,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8)京02民初131号《民事调解书》。因奥瑞德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2019年4月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并出具了(2019)京02执114号执行裁定书。案件各方达成了华融新兴-2019-007号执行和解协议,奥瑞德有限继续违约。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计提2019年罚息4,798.00万元。
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北新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哈尔滨北新支行)诉奥瑞德有限、左洪波、褚淑霞、奥瑞德、秋冠光电、新航科技、七台河奥瑞德、奥瑞德东莞借款合同纠纷((2018)黑民初43号)
2018年2月22日交通银行哈尔滨北新支行与奥瑞德有限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额度金额人民币2.4亿元,授信期限自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10月12日,利率及利息的计付以《额度使用申请书》记载为准,约定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50%计算。同日交通银行哈尔滨北新支行与左洪波、褚淑霞、奥瑞德、秋冠光电、新航科技签订了《保证合同》,2018年3月13日与七台河奥瑞德签订了《保证合同》,2018年3月16日与奥瑞德东莞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左洪波、褚淑霞、奥瑞德、秋冠光电、新航科技、七台河奥瑞德、奥瑞德东莞对上述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日交通银行哈尔滨北新支行与奥瑞德有限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奥瑞德有限用其拥有的秋冠光电价值56,000万元人民币股权数额对上述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相关费用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并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与奥瑞德有限分别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奥瑞德有限用其拥有的不动产对上述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相关费用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18年2月28日,交通银行哈尔滨北新支行发放了人民币2.4亿元贷款,期限自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10月12日,执行基准利率上浮35%计收利息。贷款发放后,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未按与交通银行哈尔滨北新支行签订《借款合同》中其他约定事项24.2(5)要求的消除不利影响,影响了交通银行哈尔滨北新支行债权安全,故交通银行哈尔滨北新支行于2018年4月13日宣布与奥瑞德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到期日为2018年4月16日,并要求借款人于2018年4月16日前归还全部债务本金并结清利息,被告签收了《债务提前到期通知书》,2018年4月16日被告未按期归还。
2019年12月14日,本公司收到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2018)黑民初43号案件作出的一审判决。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奥瑞德已提起上诉,一审判决未生效,本公司按照一审判决计提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罚息2,374.46万元,影响利润-2,374.46万元。
③武汉当代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当代)诉奥瑞德有限、左洪波、褚淑霞、奥瑞德借款合同纠纷((2018)鄂01民初421号)
2017年11月29日,武汉当代与被告奥瑞德有限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奥瑞德有限向武汉当代借款人民币捌仟万元,借款期限2日,即自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1月30日,按日支付利息,借款利息为年利率36%。被告左洪波、褚淑霞、哈尔滨新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奥瑞德为该笔借款向武汉当代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并与武汉当代签订了《保证合同》。借款到期后,被告奥瑞德有限陆续向武汉当代支付部分逾期借款罚息,仅向武汉当代偿还了部分本金,尚
未足额还款,本案其余被告亦未向武汉当代履行担保责任。在本案审理中,各方基于上述事实,就该债权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武汉当代与被告奥瑞德有限、左洪波、褚淑霞、奥瑞德于2018年6月28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2018年7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民事调解书(2018)鄂01民初421号。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奥瑞德有限未正常履行《调解协议书》相关约定支付条款,计提利息及相关罚息987.11万元,影响利润-987.11万元。
(3)买卖合同纠纷
①东莞市华星镀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镀膜)诉奥瑞德有限买卖合同纠纷((2019)粤19民初98号)
华星镀膜与奥瑞德有限分别于2016年6月6日、2016年10月2日、2016年11月2日、2016年11月4日、2016年12月15日订立了5份热弯机设备销售合同,约定华星镀膜向奥瑞德有限采购热弯机合计145台,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累计支付货款人民币11,579.30万元,被告依约交付了145台热弯机。后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并出具编号为“大华核字[2019]002816号”核查报告指出,奥瑞德有限在2016年及2017年确认的相关经济业务收入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奥瑞德有限依核查意见追溯冲回收入,并将所收款项11,579.30万元确认为对华星镀膜的其他应付款。双方于2019年10月签订《退货协议》,约定上述145台设备作退货处理。原告认为奥瑞德有限拖欠货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诉求立即返回已支付货款11,579.30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补偿占款利息损失。
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一审尚未开庭。期末公司确认利息相关预计负债109.02万元,影响利润-109.02万元。
1. 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详见“本附注十、关联方交易之关联担保”。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非关联方单位提供保证情况如下: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额 | 期限 | 备注 |
浙江国都控股有限公司 | 收益保证权 | 确保被担保方1.5亿本金及不低于年化9%的收益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信托计划结束)之日起2年 | 注1 |
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 | 收益保证权 | 确保被担保方壹亿元整本金及年利率为15%利息 | 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至信托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后两年 | 注2 |
注1:相关情况详见附注十一、(二)之1.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注2:2017年12月16日,奥瑞德实际控制人左洪波未经过公司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与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同编号为AJXT-YL-201712-DBHT-02的爱建耀莱单一资金信托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为合同编号为AJXT-YL-201712-XTHT的《爱建耀莱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下的全部义务责任、陈述与保证及承诺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特通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特通电器)是奥瑞德有限、七台河的重要供应商之一,截止2019年12月31日,奥瑞德有限、七台河对特通电器的债务余额分别2,924.37万元、877.43万元。同日奥瑞德有限、七台河、特通电器、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硕华科技)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约定以硕华科技对湖北天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湖北天宝)的应收债权3,550.00万元抵偿奥瑞德有限对特通电器的2,672.57万元债务,抵偿七台河对特通电器的
877.43万元债务。上述债权债务转让事项于2020年1月经特通电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于2020年实施完毕后,将同等减少奥瑞德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3,550.00万元,对本期财务报告无影响。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在2017年度未经过公司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与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称金丰典当)签订了典当合同(合同编号:201730000051-1号),由公司对左洪波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典当金额1亿元,典当日期为2017年8月7日至2018年2月2日。2018年6月1日,左洪波以公司的名义与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签订了续当合同(合同编号:续201730000051-1号),续当金额1亿元,续当日期为2018年2月3日至2018年8月1日。2018年9月29日,左洪波以公司的名义与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签订了续当合同(合同编号:续201730000051-2号),续当金额1亿元,续当日期为2018年8月2日至2019年1月28日。2018年9月28日,左洪波以公司的名义与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签订了典当合同(合同编号: 201830000042-1号),典当金额500万,典当日期为2018年9月28日至2019
2019年年度报告年3月26日。2019年12月30日,金丰典当出具债务豁免声明如下:截止2019年12月31日,金丰典当对奥瑞德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3,105.00万元,其中本金10,500.00万元,利息2,605.00万元。豁免上述利息1,105.00万元,剩余债权总额为12,000.00万元,其中本金10,500.00万元,利息1,500.00万元。以上豁免不附带任何或有条件。本公司依该豁免声明冲回利息支出1,105.00万元,影响利润1,105.00万元。
(2)奥瑞德有限与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郑文军、温连堂、范龙生、陈子杰于2015年11月19日签订了《关于收购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之附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于2018年5月29日签订了《关于收购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之附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2019年6月3日,郑文军等债权人出具了《声明与承诺》,豁免奥瑞德有限延迟支付股权转让款相关的违约金。
截止2019年12月23日,债权人郑文军、温连堂、范龙生、陈子杰对奥瑞德有限债权分别为14,931.66万元、7,770.56万元、5,028.01万元、2,742.55万元,同日郑文军、温连堂、范龙生出具债务豁免声明,分别豁免奥瑞德有限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10,800.00万元、5,600.00万元、3,600.00万元,合计豁免20,000.00万元。上述豁免影响本公司利润20,000.00万元。
(3)奥瑞德有限、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七台河)、哈尔滨秋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秋硕)与西安格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西安格美)及山东格美钨钼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山东格美)长期存在采购业务合作关系。截止2019年12月27日,奥瑞德有限、七台河、秋硕对西安格美的债务余额分别为303.24万元、20.27万元、150.72万元,同日三公司与西安格美签订债务豁免协议,分别豁免奥瑞德有限108.01万元、豁免七台河20.27万元、豁免秋硕150.72万元,合计豁免279.00万元。豁免后仅奥瑞德有限对西安格美债务余额为
195.23万元,且应于2020年1月10日前支付西安格美剩余债务195.23万元。
截止2019年12月27日,奥瑞德有限、秋硕对山东格美的债务余额分别为340.17万元、298.60万元,同日两公司与山东格美签订债务豁免协议,分别豁免奥瑞德有限222.40万元、豁免秋硕
298.60万元,合计豁免521.00万元。豁免后仅奥瑞德有限对山东格美债务余额为117.77万元,且应于2020年1月10日前支付山东格美剩余债务117.77万元。
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奥瑞德有限对西安格美、山东格美的上述剩余债务全部依约按时支付。上述豁免影响本公司利润800.00万元。
(4)2018年5月3日,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秋冠)与孙健签订借款合同,孙健向秋冠提供借款人民币7,800.00万元。截止2019年5月7日,剩余借款本金余额2,200.00万元,同日双方签订借款延期偿还补充协议,约定剩余本金分期偿还,尚未支付的利息全部免除,该协议不附带任何或有条件。此后秋冠继续违约,2019年末双方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协议签订之日的借款本金余额1,985.00万元由秋冠支付孙健100.00万元现金,秋冠母公司奥瑞德有限转让对吴杰的500.00万元债权给孙健,剩余1,385.00万元全部豁免。
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确认债务重组收益1,385.00万元,影响利润1,385.00万元。
(5)沈阳鼎隆达真空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鼎隆达)是奥瑞德有限的供应商之一,截止2019年12月31日,奥瑞德有限对鼎隆达的债务余额为1,487.64万元。同日奥瑞德有限、鼎隆达、硕华科技、湖北天宝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约定以硕华科技对湖北天宝的应收债权1,200.00万元抵偿奥瑞德有限对鼎隆达的1,200.00万元债务,转让后奥瑞德有限对鼎隆达的债务余额为
287.64万元。上述事项已于2019年实施完毕,同等减少奥瑞德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1,200.00万元,冲回奥瑞德对湖北天宝的坏账准备1,200.00万元,影响利润1,200.00万元。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年度报告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0,824,483.95 | |
合计 | 20,824,483.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0,824,483.95 | |
借款 | 376,318,599.80 | 287,800,000.00 |
合计 | 376,318,599.80 | 308,624,483.9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287,800,000.00 | 287,800,000.00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8,518,599.80 | 88,518,599.80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376,318,599.80 | 376,318,599.8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287,800,000.00 | 88,518,599.80 | 376,318,599.80 | |||
合计 | 287,800,000.00 | 88,518,599.80 | 376,318,599.8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左洪波 | 借款 | 376,318,599.80 | 1年以内、1-2年、2-3年 | 100.00 | 376,318,599.80 |
合计 | / | 376,318,599.80 | / | 100 | 376,318,599.8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797,805,071.88 | - | 4,797,805,071.88 | 4,797,705,071.88 | - | 4,797,705,071.88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5,935,165.05 | 5,531,584.20 | 20,403,580.85 | 27,657,920.99 | 5,531,584.20 | 22,126,336.79 |
合计 | 4,823,740,236.93 | 5,531,584.20 | 4,818,208,652.73 | 4,825,362,992.87 | 5,531,584.20 | 4,819,831,408.6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4,777,338,071.88 | 4,777,338,071.88 | - | |||
奥瑞德光电(郑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367,000.00 | 100,000.00 | 20,467,000.00 | - | ||
合计 | 4,797,705,071.88 | 100,000.00 | - | 4,797,805,071.88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二、联营企业 | |||||||||||
湖北宝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2,126,336.79 | - | - | -1,722,755.94 | 20,403,580.85 | 5,531,584.20 | |||||
小计 | 22,126,336.79 | - | - | -1,722,755.94 | 20,403,580.85 | 5,531,584.20 | |||||
合计 | 22,126,336.79 | - | - | -1,722,755.94 | 20,403,580.85 | 5,531,584.20 |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722,755.94 | -1,811,372.03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账务重组 | 107,690,322.58 | - |
合计 | 105,967,566.64 | -1,811,372.03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412,448.7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6,096,316.1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24,392,945.1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438,768,808.15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34,096.8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7,000,000.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35,908,677.8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36,801.52 |
合计 | 421,953,757.2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21 | 0.05 | 0.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8.65 | -0.29 | -0.2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会计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备查文件目录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告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董事长:杨鑫宏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