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电重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华电重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自2020年5月27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4]118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2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4,5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12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4]第1-0008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原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2019年度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 余额 |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 | 54,760.00 | 54,760.00 | 5,200.00 | - | 49,560.00 |
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 | 30,752.00 | 11,999.94 | 11,999.94 | - | - |
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 | 23,936.62 | - | - | - | - |
华电重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6,522.00 | 16,522.00 | - | - | 16,522.00 |
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 | 18,609.38 | 18,609.38 | 18,609.38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42,688.68 | 42,688.62 | 0.06 | - |
合计 | 144,580.00 | 144,580.00 | 78,497.94 | 0.06 | 66,082.00 |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号 | 金额(元) | 用途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 | 110906781410918 | 733,693,800.00 |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慧园支行 | 20000017039383896688812 | 165,220,000.00 | 华电重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 692735237 | 546,886,200.00 | 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 |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号 | 金额(元) | 用途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 | 110906781410918 | 6,514,625.59 |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慧园支行 | 20000017039383896688812 | 17,862,592.58 | 华电重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 692735237 | 17,672,978.22 | 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已变更)、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已变更)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 | 12050181570000000218 | 15,333.08 | 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已变更) |
的形式,及时披露现金管理受托方、产品类型、产品名称、金额、预计年化收益率、预计收益金额、产品期限、收益类型、结构化安排、参考年化收益率、预计收益、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等现金管理产品信息。
(四)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分析
1、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时,公司财务资产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所购现金管理产品均需满足保本要求。另外,公司财务资产部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和现金流量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现金管理产品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相关协议后,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披露产品名称、产品代码、产品类型、币种、规模、产品期限、合同签署日期、启动日、到期日、预计到期利率、产品结构、本金及收益兑付时间、资金投向等协议主要条款。
三、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相关协议后,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披露受托方基本情况。若受托方未上市,公司将披露其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为交易专设等基本信息,主要业务发展状况、主要财务指标等经营财务状况,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说明,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等。若受托方已上市,公司将披露其企业名称、上市地点、证券代码、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说明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3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8,732,600,565.57 | 9,167,741,433.72 |
总负债 | 5,147,168,648.72 | 5,513,609,606.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557,101,752.96 | 3,624,607,231.69 |
项目 | 2020年1-3月 | 2019年1-12月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761,744.43 | 491,646,000.72 |
八、截至目前,公司最近十二个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 现金管理 产品名称 | 现金管理 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 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PFJ1905041)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50,000 | 177.40 | / |
2 | 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FJ1907069)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 | 30,000 | 125.36 | / |
3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XJXCKJ8403)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 | 20,000 | 77.46 | / |
4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XJXCKJ8999)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50,000 | 267.78 | / |
5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XJXCKJ11893)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50,000 | 160.93 | / |
6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XJXCKJ12506)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50,000 | 130.41 | / |
7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XJXCKJ12937)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 | 30,000 | 121.32 | / |
8 | 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FJ1912151)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 | 20,000 | 80.88 | / |
9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XJXCKJ9351)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 | 30,000 | 180.49 | / |
10 | 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FJ2002061)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 | 20,000 | 120.33 | / |
11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XJXCKJ30392)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 | / | / | 30,000 |
12 | 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FJ2004156)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 | / | / | 20,000 |
合计 | 400,000 | 350,000 | 1,442.36 | 50,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50,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13.79 | |||||
最近12个月现金管理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17.54 | |||||
目前已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 | 50,000 | |||||
尚未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 | 0 | |||||
总现金管理额度 | 50,000 |
九、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期限自2020年5月27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期限自2020年5月27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电重工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期限自2020年5月27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华电重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华电重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级宇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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