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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张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大家好!本人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2019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进行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2019年度累计召开了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本人自2019年5月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共计参加了2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其中股东大会列席1次),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出席了2次董事会,并对会议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审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2019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照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截至2019年6月30日,资金占用余额为4,768.96 万元,主要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固锝(香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客户形成的补充流动资金和销售应收款。该类关联交易履行了法定的授权及审批程序,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公司从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累计和2019年1-6月期间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a)截止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余额为0元;

(b)报告期内(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公司没有以任何形式、没有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的决策过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将上述修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对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江苏明伦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必需,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公司创建和推广企业文化,提高员工素质,凝聚团队向心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我们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该交易的主要条款与其他客户不存在不合理差异,公司的主要业务不因该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所以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故我们同意公司此次追加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事项。

4、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对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的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江苏圣源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必需,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公司创建和推广企业文化,提高员工素质,凝聚团队向心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我们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该交易的主要条款与其他客户不存在不合理差异,公司的主要业务不因该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所以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我们同意公司此次追加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事项。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内控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19年度除参加公司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日常工作中,本人高度关注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2、对信息披露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

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自愿披露工作,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并于2019年11月8日,参加了江苏证监局举办的“上市公司最新政策解读、独董权益与责任”的专题培训,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四、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reliancezj@126.com最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2019年的工作中给予了积极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表示感谢。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张杰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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