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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20-018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需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同时并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五、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

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列项目。

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该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 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该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对公司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一、备查文件

1、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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