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020年4月23日,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光股份”)收到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无锡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华光股份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锡国资改〔2020〕19号),无锡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