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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5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拟订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7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时予以回避。议案10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本次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上述议案已由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关于拟订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0《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15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人:周健

电话:0431-86176789传真:0431-86176788

6、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3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38”,投票简称为“奥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关于拟订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0《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请在 “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按弃权处理。)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持股量股东代码
联系人电话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年 月 日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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