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印发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印发的《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确认收入以及《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于2019年第四季度报告开始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与收入相关的准则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这两项准则分别规范不同类型的收入,并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在现行准则下,公司应当首先根据交易的性质判断其适用的准则范围,再按照不同的准则要求相应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
收入的确认标准由“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变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这是新收入准则理论基础的重大变化。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经评估,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合并财务报表的列报: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本次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准则,上述会计准则涉及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当期损益、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文件;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文件;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