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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天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相关事项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3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相关事项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相关事项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方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同时,该方案既考虑到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时又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19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能够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经营业务有序开展。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19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该专项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19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我们认为:

2019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9年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微组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组半导体”)、深圳市兴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图科技”)提供合计不超过1,500万元担保额度,用于其办理银行授信及银行借款等融资事项。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2019年度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当期和以往年度均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担保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柴明华先生、高军鹏先生、胡靖林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担保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柴明华先生、高军鹏先生、胡靖林先生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被担保方微组半导体及兴图科技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微组半导体及兴图科技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微组半导体及兴图科技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经营业务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本次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本页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相关事项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龙湖川_____________ 刘澄清_____________

马小刚_____________

2020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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