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天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易天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兴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微组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山市易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总额分别占披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总额的100%。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存货管理、销售管理、预算管理、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自成立以来,合法经营,规范运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等国家相关部门的有关要求,实现了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
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规范的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建立了审计、薪酬、战略、提名委员会,以提高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总经理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已形成了一套包括人事、财务、行政管理等完整、高效的管理体系,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2、人力资源
公司历来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目前已经建立了一系列较为科学、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了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员工关系等业务操作,明确了人才的引进、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优化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持续提升员工业务能力,有效调
动全体员工积极性,确保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的实现;梳理了分权手册,明确了各职能人员的权限,规范了公司的整体流程;在办公信息平台上线了印章使用申请流程,实现了对印章的追踪和有效控制。
3、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实现企业与员工、企业与社会、员工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
4、企业文化
公司长期以来非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以“安全”、“现代”、“可靠”、“稳定”作为企业核心价值,通过内部各层级的有效沟通,加强对员工的文化教育和熏陶,全面提升员工的文化修养和内在素质。加强企业文化的宣传贯彻,确保全体员工共同遵守。提高员工对企业的信心和认同感,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为公司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企业文化环境。
5、资金活动
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资金调度相关审批流程》、《付款申请审批流程》、《银行账户开立及注销审批流程》、《发票管理规范》、《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和《现金及票据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了这些制度。目前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批管理程序,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兼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确保公司资金活动的安全、完整、有效,保证公司正常组织资金活动,防控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流程,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要求。
6、采购业务
物料采购方面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物料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管理流程》、《采购货期跟进流程》、《供方评审流程》、《供应商管理制度》和《采购管理制度》等制度,对供应商的审核及选择、采购申请及审批、采购合同的签订、验
收及退换货、采购付款等各环节进行了规范。
公司请购和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拟订与审批、采购与验收、付款申请、审批及执行采取不相容岗位的分离管理,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明确各领导层级在采购申请、价格审批、合同签订的审批权限,并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核。公司与供应商的结算,由采购部和会计部根据流程履约申请并付款。
7、固定资产管理
为提高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指派财务部、行政部、IT部共同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每年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行政资产管理制度》和IT类固定资产相关管理流程等制度。在固定资产的取得、日常维护、清查、处置、计提折旧等方面,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和审批程序进行业务操作,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和记录数据的准确性,各环节均得到有效控制。
8、存货管理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原材料检验流程》、《来料异常处理流程》、《物料出入库流程》、《退料处理流程》、《物料报废处理流程》、《仓库盘点流程》和《仓库管理制度》等制度。对来料检验、出入库、仓储管理、盘点、报废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在实际业务操作中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保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定期对存货状态进行评估,对于存在减值现象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出具报告并制定相应处置方案,保证账实相符。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影响存货安全的情形。
9、生产与质量管理
公司建立了《计划控制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装配作业流程》、、《生产制程检验流程》、《调试检验流程》、《出货检验流程》和《品质异常处理流程》等一系列生产经营及质量管理制度,通过上述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实施,规范了制造过程质量控制的业务操作。公司已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多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
建立了适宜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不断完善公司的质量体系,从工作质量进行量化考核,从而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公司质量理念的落实,使公司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国际知名水平。公司在生产和质量管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10、销售管理公司制定了《销售计划管理制度和流程》、《整机产品核价作业流程》、《整机改造及材料核价流程》、《合同评审流程》、《销售合同审核规范》、《出货管理流程》、《产品验收流程》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对销售计划管理、销售价格管理、销售合同管理、销售发货控制、销售与收款管理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与公司的销售实际情况相匹配,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公司对销售部门的组织结构进行了规划,设置了合理的岗位等级,明确销售人员职责,确保销售人员对销售经营共同目标的认同,有效地促进销售团队建设。公司对外销售产品须签订合同,以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并对合同实施统一管理,定期归档。公司严格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开具发票,并进行账龄分析管理,及时足额计提坏账准备。本年度公司在销售管理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的漏洞。
11、研究与开发
产品研发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为确保产品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制定了《研发项目立项控制流程》、《产品设计开发流程》、《产品设计规范》和《图纸受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技术研究开发部门的基础研究、产品设计、技术开发、产品测试、核心物料管控、研发记录及文件保管的工作流程均作出详细规定,确保了对设计与开发的全过程控制,不断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
12、对外投资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决策投资项目不能仅考虑项目的报酬率,更要注重投资风险的分析与防范,对投资项目的决策要采取谨慎的原则。
13、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管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力求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14、担保业务
公司在《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严格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规范了担保业务的受理申请、审批、分析与监督等业务操作,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担保对象的审查程序、对外担保的审批、管理程序、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管理程序,从制度上防范了担保业务中存在的风险,保证了公司的财务安全,规避和降低了经营风险。
15、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
公司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并完善了《会计核算制度》、《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报告制度,规范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证券管理等方面均设置了合理的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并配备了相应的专业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岗位职责划分清晰,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
2019年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办法均得到有效执行,有效降低了财务风险,及时合理地保证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公司财务报告编制格式符合法规要求,当期发生的业务均完整地反映在财务报告中,合并范围准确界定,合并抵消完整准确,确保财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
在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方面,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制定并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流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信息披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机构和人员、信息披露文件、事务管理、披露程序、信息报告、档案管理、
保密制度、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16、预算管理
公司实施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定了《预算管理流程》,明确了预算编制、审批、修订、执行、分析各环节的职责任务、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预算的编制工作由财务部牵头执行,每年末各部门编制部门预算表及附表,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形成公司的年度预算。财务部负责跟踪监督预算的执行,每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将预算的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及总经理,各部门在季度会议上做检讨说明,确保全年目标的实现。
2019年通过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预算考核等业务操作,提高全面预算管理的质量和经营效率,确保预算编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的要求,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能通过预算管理有效实施。报告期间,公司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执行,不存在重大遗漏。
17、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合同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办法》,规范了合同审核、授权管理、合同的存档管理、合同的履行及监督管理、印章管理等业务操作,通过完善合同管理分级授权机制,强化对合同签署和执行的内部控制,提高合同管理质量,防范和降低公司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运行服务。
18、信息系统
公司信息化管理涵盖日常办公、远程会议、远程办公管理等,以技术手段实现了对公司业务的强有力支撑,能够满足公司当前业务发展需要。通过建设与公司管理经营相适应的各信息系统,将经营管理业务流程和处理规则嵌入系统程序,优化了管理流程,加强了内部信息沟通,防范了经营风险,提升了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 2019年信息系统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制度和操作规范持续稳定、安全运行。
19、内部监督
公司成立独立的审计部门,日常工作由董事会直接领导,审计部对内行使内
部审计职权,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部以《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为指导,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通过开展综合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对风险进行预防与控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配套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并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及经营状况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情况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有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为重大缺陷。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
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汇总如下:
标准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营业收入 | ≧1% | 0.5~1% | ﹤0.5% |
总资产额 | ≧1% | 0.5~1% | ﹤0.5% |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
3)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与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一致,参见上文所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1)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3)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5)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2)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易天股份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三、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指派担任易天股份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人员审阅了易天股份内部控制制度,与易天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等
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了解了内控制度的运行情况,并同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查阅了易天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管理规则等,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多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易天股份2019年度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三会运作规范,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在业务经营和日常管理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2019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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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 坚 朱文瑾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