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于2018年5月18日起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19年9月27日起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 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董事会 | 5 | 5 | 0 | 0 | 否 |
股东大会 | 2 | 2 | 0 | 0 | 否 |
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相关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担任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共主持并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共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3、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共参加1次提名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2019年度共发表独立董事意见3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3月15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19年3月15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9年9月10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审计情况、年度经营计划等各方面情况。
同时,本人也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网络、传媒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职责。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2019年度,本人十分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相关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切实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通过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0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沟通,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的作用。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龙湖川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