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同意提名王东辉、闫国荣、张旭光、方勇、杨跃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琳、伍利娜、李南方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 琳
伍利娜
李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