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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信通讯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603421 证券简称:鼎信通讯 公告编号:2020-15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分别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8名和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8,600股和40,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及2020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6,924.5865万元减少为46,906.7065万元,注册资本将由46,924.5865万元减至46,906.7065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转增0.4股。完成转增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地由46,906.7065万股增至65,669.3891万股,注册资本将由46,906.7065万元增至65,669.3891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加快公司新业务的拓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的营业范围中增加电力电子变压器及新能源等相关内容。

同时,为了符合2020年3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对《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涉及信息披露、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综合上述情况,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原条款修改后的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924.5865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669.3891万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电子、机电、消防、通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配套技术及售后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与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批发、零售:电子、机电、消防、通讯产品、电子器件、办公设备;电力仪器仪表、综合能源服务、电能质量设备、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监测系统、变电站自动化设备、自动化开关成套设备、光伏及风力发电系统、高低压成套设备、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智能微网设备、储能能量管理系统、工业变频传动设备、水表、燃气表、热能表及能效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配件维修及售后服务(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电子、机电、消防、通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配套技术及售后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与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批发、零售:电子、机电、消防、通讯产品、电子器件、办公设备;电力仪器仪表、综合能源服务、电力电子变压器、岸电电源、电能质量设备、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监测系统、变电站自动化设备、自动化开关成套设备、新能源发电系统及设备、高低压成套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及检定装置、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点)建设与运营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智能微网系统及设备、储能能量管理系统、中低压直流配电系统及设备、工业变频传动设备、水表、燃气表、热能表及能效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配件维修及售后服务(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6,924.586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5,669.389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但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第一百五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第一百五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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