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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信通讯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3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信通讯”)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公司财务检查、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召开监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均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所有监事会成员均能按时参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均列席了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

二、监督及核查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1、 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核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3、核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事项。

4、公司的内控规范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规范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以及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2019年度公司组织实施了对本部及所有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2018年度内控评价工作,同时委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了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形成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专项报告,认为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5、 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计机构和保荐机构一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专户注销等情况进行了严格的核查,认为这两笔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6、对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后续事项的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进行了解除限售,对不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员工所持限售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我们认真查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会议资料后认为:本年度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符合《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对定期报告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还对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制度,内幕知情人备案登记制度及定期报告的报送和披露流程进行了监督核查,未发现参与编制、审议、披露定期报告的人员有泄密及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8、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认为: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及权益分派实施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

三、2020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

更加规范、合法。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2、加强监督检查,全方位防范经营风险。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资金管理、内控机制等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向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了解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运用效率。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经常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资金占用、担保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 3、主动学习,提高监事会管理水平。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同时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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