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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2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240 号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晚间,你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 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亿元,同比增长34.76%。请你公司结合所处行业情况、公司发展现状及规划、未来发展战略等详细说明此次高比例转增股本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转增比例是否与公司成长预期相匹配。

2. 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7,184.4万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共派发现金红利5,001.6万元。请说明本次现金分红是否会对你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3. 请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逐条说明你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4. 请补充说明筹划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过程,包括推出方案的提议人、参与筹划人、内部审议程序、保密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存在信息泄漏。

5. 你公司推出利润分配方案前三个月内接受投资者调研的详细

情况;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6. 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5.4.11条的要求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

7.你公司认为其他应予说明的情况。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4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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