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20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36号文核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股份”或“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根据《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一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3年)或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该期债券。
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工作已于2020年4月20日结束,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票面利率为3.60%。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