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手续费共计人民币7,631.18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18.82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8月6日全部到位,且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4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 募投项目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18.8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14,168.8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 | 30,000 | 18,000 | 5,212.41 |
2 | 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 | 37,000 | 10,000 | 3,355.99 |
3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0,000 | 10,000 | - |
4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9,350 | 9,350 | 9,350.00 |
5 | 创新药研发项目 | 17,259 | 17,000 | 739.62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16,000 | 16,000 | 3,070.30 |
合计 | 119,624 | 80,350 | 21,728.32 |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980.22万元置换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三)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截至2019年末,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3,070.30万元。结合公司2020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4,25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4,168.82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30.00%。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提醒公司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提高“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和超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0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25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性公司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叶清文 濮宋涛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