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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补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20-044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致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19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勤勉尽责,严谨敬业,高质量、按时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4、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业务资质: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

6、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19年12月31日,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是。致同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二)人员信息

致同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三)业务信息

致同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28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致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杨志(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5年,盖大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1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致同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高楠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1998年起一直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5年成为合伙人,曾为十余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服务。2019年转为质控合伙人,目前在事务所主要负责年报质控工作,同时担任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志、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盖大江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质,具有丰富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同意聘任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审计费用。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公司2020年度审计业务。

(五)其他说明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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